HJ 1281-2023 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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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281-2023 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

HJ1281—2023

J12Z601 典型路面结构及道路工程细部构造.pdf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glass industry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业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总体要求. 工艺设计..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检测及过程控制 10 主要辅助工程, 10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1施工与验收. 12运行与维护 、

业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污染物与污染负荷. 总体要求. 工艺设计.. 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 检测及过程控制 10 主要辅助工程, 10 10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 11施工与验收. 12运行与维护 、

HJ1281—202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 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清华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江苏科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邢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年2月1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 材料、检测及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平板玻璃制造的废气治理工程,可作为工程咨询、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 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 玻璃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其他玻璃制造的废气治理工程可参考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 GB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 GB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T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放口(源)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20801(所有部分) 1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 GB26453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T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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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平板玻璃工厂设计规范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 检测方法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平板玻璃工业 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电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玻璃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湿式电除尘技术规范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湿式电除尘器 高温电除尘器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 二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玻璃工业glassindustry 从事玻璃制造的工业。综合考虑行业产品产量、企业规模、污染物产生和控制特点等,本标准中的 玻璃工业主要指GB/T4754一2017中的平板玻璃制造(C3041)。

处理效率treatmentefficiency 污染物经污染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排放量削减百分比,根据同步检测污染处理设施进口和出口污染物 单位时间(1h)排放量进行计算。

1 玻璃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与节点、污染物类型及特征见表1。按照来源可分 因气和其他工艺废气两大类 2 熔化工序产生的窑炉烟气中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NOx、SO2及少量的氯化氢(HC1)

4.1.2熔化工序产生的窑炉烟气中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NOx、SO2及少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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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玻璃工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来源及特征

表2平板玻璃熔窑不同燃料大气污染物初始浓月

4.2.1现有工程废气排放量应通过实际测量确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废气排放量可通过类比相同 或相近工艺、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方法确定。 4.2.2现有工程应对废气中各种污染物浓度进行实际测量,确定污染物设计浓度。新建、改建、扩建 工程通过类比相同或相近工艺的实测数据,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方法确定污染物设计浓度。 4.2.3应考虑生产工艺波动性、类比或参考数据的不确定性等因素,确定适当的设计裕量,保证在污 染负荷最大、最不利情况下废气治理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 4.2.4系统处理风量、引风机风量的设计与选型均应以工况风量进行计算。性能测试和检测结果应按 标准状态进行核算。

1 玻璃制造企业应推行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做好污染物的源头减排 空制。

5.1.2治理工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与管理的规定。 5.1.3治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1.4治理后的废气排放应符合GB26453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以及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及其批复意见的规定。 5.1.5玻璃制造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氨、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应符合GB26453的相关规定。 5.1.6对治理工程产生的废水(液)、固体废物(废催化剂、废过滤材料、废保温材料等)、噪声等 应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并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1.7玻璃制造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的相关规定开展自行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应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 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设置规范化排污口,设 置符合GB15562.1要求的废气排放口(源)标志

5.2.1宜使用含硫量低的优质清洁燃料,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情况下优先选用电或天然气。 5.2.2加强物料制备过程中无组织扬尘的管控,建设封闭料场,宜采用封闭运输装置等方式控制开放 半开放空间物料堆存、转运等操作过程中的扬尘。 5.2.3采用纯氧燃烧等低氮燃烧技术,降低熔窑废气NOx的初始浓度。 5.2.4控制玻璃熔窑内压力波动范围,减少燃烧烟气的外溢

5.4.1治理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 5.4.2窑炉烟气治理主体工程包括废气收集系统、主体治理设施(除尘、脱硫、脱硝)、风机与废气 排放系统。 5.4.3其他工艺废气治理主体工程包括废气收集系统、除尘设备、风机与废气排放系统。 5.4.4辅助工程包括电气系统、压缩空气系统、暖通/消防系统等

5.5.1治理工程平面布置应与主体工艺布局相协调,并符合GB50187、GB50435等相关规定。 5.5.2治理工程应遵循降低环境影响、节能降耗、方便施工与运行维护的原则,布局紧凑、合理。 5.5.3治理工程应考虑主导风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宜布置在周边居住区及厂内生活区的全年最小频 率风向的上风向;应考虑噪声对周边生活环境及厂内工作环境的影响,设置必要的噪声防护距离。 5.5.4治理工程应遵守安全生产与消防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距离。 5.5.5脱硝用还原剂区可布置于厂区内,也可布置于厂区外。还原剂区与其他建(构)筑物的距离应 符合GB50016的规定。 5.5.6还原剂区的设备宜室外布置,液氨储罐应设置防止阳光直射的遮阳棚,遮阳棚的结构应避免形 成可集聚气体的死角。 5.5.7当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时,绝热分解室或水解反应器可布置在还原剂区或就近布置在反应器区。 5.5.8脱硫吸收塔宜布置在烟卤附近。浆液循环泵应紧邻吸收塔布置。吸收剂制备及脱硫副产品处理 场地宜在吸收塔附近集中布置,或结合工艺流程和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布置。 5.5.9脱硫吸收剂卸料及贮存场所、副产物储存场所宜布置在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区域,且应靠近主要 运输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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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M 湿法脱硫事故浆液池或事故浆液箱、石膏脱水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等的位置应考虑多套 共用的方便。 11脱硫吸收剂运输应考虑防潮、防洒落和防扬尘等措施。

6.1.1治理工艺设计应本着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原则,综合考虑废气来源、气量规模、 负荷变化、废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废气性质(温度、湿度、压力等)、排放要求、投资费用与运行成本 二次污染、安全性、平面布置、使用年限等因素,选择确定治理工艺、技术与装备。对于新技术的应用, 应进行充分论证。

6.1.2治理工程应注意节能设计和绿色设计,充分考虑与生产工艺的协调性。 6.1.3治理工程应与玻璃生产工艺相适应,对产生废气的设备、工位等进行系统收集和治理,减少无 组织排放。 6.1.4治理工艺应综合考虑不同净化单元间的协同作用。 6.1.5除尘系统、脱硫系统和脱硝系统均不宜设置烟气旁路

6.1.4治理工艺应综合考虑不同净化单元间的协同作用

6.2.1玻璃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技术是指除尘、脱硝、脱硫等单项或组合技术,主要包括静电除尘(高 温、低温)、布袋除尘、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SCR脱硝)、湿法脱硫(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法等)、 半干法脱硫(循环流化床法等)以及烟气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等。 6.2.2对于物料制备过程收集的工艺废气中颗粒物的控制通常采用布袋除尘工艺。 6.2.3在线镀膜尾气一般可采用“低温冷凝+碱液吸收”或“焚烧+碱液吸收”处理工艺。 6.2.4对于熔窑烟气污染治理应根据产品、工艺、燃料和排放标准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技术经 济可行性分析和安全性评价,确定治理工艺路线。治理技术选择参见HJ2305。平板玻璃制造烟气污染 治理工艺技术组合见表3,具体工艺流程见图1。

表3平板玻璃制造烟气污染治理工艺技术组合

a)静电除尘+SCR脱硝+湿式脱硫+湿式电除尘工艺流程图

静电除尘+SCR脱硝+半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工艺

c)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工艺流程图 主: 图中虚线方框代表可选技术。

注:图中虚线方框代表可选技术,

:图中虚线方框代表可选技

c)干法脱硫+复合陶瓷滤筒除尘脱硝一体化技术工艺流程图 框代表可选技术

图1平板玻璃制造烟气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

10(6)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热缩接头制作质量管理安全技术交底.docHJ1281—2023

生产企业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其

6.3.1脱硝系统工艺设计

6.3.2脱硫系统工艺设计

6.3.2.1烟气脱硫技术主要包括湿法脱硫、半干法脱硫,其中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法和循环流化床法应 用最为广泛。 6.3.2.2为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脱硫系统可设置备用。 6.3.2.3烟气循环流化床法、石灰石/石灰一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工艺设计应符合HJ178、HJ179的要求。 6.3.2.4吸收剂制备系统的出力应按设计工况下脱硫剂消耗量的150%选择,且不小于100%校核工况 下的脱硫剂消耗量。 6.3.2.5脱硫剂粉仓的容量应根据市场运输情况和运输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设计工况下3d的耗量, 6.3.2.6湿式脱硫吸收塔均应装设高效除雾器,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中的雾滴浓度应不

大于20mg/m3某道路绿化施工组织设计,除雾器应设置水冲洗装置。 6.3.2.7循环浆液泵入口应装设滤网等防止固体物吸入的措施。当采用喷淋吸收塔时,吸收塔浆液循 环泵宜按单元制设置,每台循环泵对应一层喷嘴。 6.3.2.8吸收塔宜采用钢结构,内部结构应根据烟气流动和防磨、防腐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吸收塔内 壁衬胶、衬树脂鳞片或衬高镍合金板。在吸收塔底板和浆液可能冲刷的位置,应采取防冲刷措施。

6.3.3除尘系统工艺设计

6.3.3.1高温电除尘系统工艺设计参见HJ2028和JB/T1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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