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424-2022 复合污染工业地块调查技术指南.pdf

DB32/T 4424-2022 复合污染工业地块调查技术指南.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 M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385681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2/T 4424-2022 复合污染工业地块调查技术指南.pdf

ICS 13.020.10 CCS Z.05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0045 某热电厂汽轮机启动试运施工组织方案DB32/T 4424—2022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原则 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第三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报告编制· 14 10现场安全 15 资料管理 15 附录A(资料性)第一阶段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附录B(资料性)第二阶段调查报告编制大纲 18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东南大学、生态环境 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曲常胜、王栋、丁亮、聂溧、涂勇、王水、宋敏、叶茂、张亚平、孔令雅、王磊、 付益伟、曹璐、朱迟、蔡冰杰、王长明、张强、夏威夷、邱成浩、罗浩、柏立森、魏进、周燕、李俊、张满成、 周游、蒋乔峰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东南大学、生态环境 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曲常胜、王栋、丁亮、聂溧、涂勇、王水、宋敏、叶茂、张亚平、孔令雅、王磊、 付益伟、曹璐、朱迟、蔡冰杰、王长明、张强、夏威夷、邱成浩、罗浩、柏立森、魏进、周燕、李俊、张满成、 周游、蒋乔峰

复合污染工业地块调查技术指南

本文件提供了复合污染工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总体原则、工作程序、报告编制、现 场安全和资料管理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复合污染工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3660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 HJ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HJ25.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25.4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HJ25.6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 HJ/T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68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 HJ1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特征污染物contaminantsofconcern 工业企业历史及现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可能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有毒有害物质。 3.4 生物有效性biologicaleffectiveness 土壤污染物可在(人体)胃肠道环境中溶解,并可能被生物体所吸收的部分所占的比例。通常用动 物试验测定,或与之有较好相关性的体外模拟测试方法测定。

针对调查对象的行业特征、潜在污染特点等,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判断地块是否存在 污染,并进一步明确污染程度和范围

采用程序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工作程序和调查方法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保证调 查过程的科学性和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综合考虑企业生产情况、现场条件、调查要求以及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调查技术发展和专 业技术水平,分阶段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科学合理地制定调查工作计划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时,无论调查对象地块处于在产、关停、废弃等状态,在开展此类 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现场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现场作业相关安全要求,

DB32/T 4424 2022

合污染工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工

5.2.1本阶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地块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 采样分析。 5.2.2若本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引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来源及迁 移途径,认为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可接受,调查活动可结束

3.1本阶段调查是以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分析为主的地块污染证实阶段,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计划 点位确认、水文地质勘察、辅助调查、现场采样与样品检测、数据评估与分析等步骤。对于从事过有 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农药、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 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地块,开展第二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对于已

弃地块,宜在地块内构筑物和设施拆除后开展第二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5.3.2本阶段调查分为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两步进行,根据实际调查情况分批次实施,逐步 减少调查的不确定性。若初步采样分析结果表明地块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GB36600、GB/T14848等 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并经不确定性分析确认无须开展进一步调查,调查活动可结 束。否则开展详细采样分析,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范围。

本阶段调查是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的地块特征参数调查和受体暴露参数调查阶段,为获得满足 风险评估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或管控所需的参数。本阶段调查工作宜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同时 开展.也可单独进行。

第一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

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 a)地块相关资料:地块面积、地理位置、地块历史利用方式、周边地块土地利用方式及周边敏感目 标分布,是否位于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补给区,是否处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地 块内或周边有无抽水作业,用来辨识地块及邻近地块开发利用情况的卫星影像图片等; b)企业相关资料:企业运营状态、新/改/扩建情况等生产经营资料,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书、清洁生 产审核、防渗漏等环保设施配备、三废处置和排放、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资料,地块地上及地下 生产装置、管线、沟渠等构筑物平面布置图等; c)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地形地貌类型与分区、地层岩性与厚度、地质构造,包气带岩性、结构、厚 度及物理特征,含水层及相对隔水层岩性、厚度、埋藏分布特征,含水层富水性、透水性,地下水 水位、水质及其动态变化特征,地下水系统结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流速、流向等; d)有关政府文件: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公告、企业在政府部门相关环境备案和批复、用地 规划以及生态和水源保护区规划等; e)其他资料:地块及周边地块已有监测井的地下水检测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地块环境调查 报告、违反环保要求相关记录、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记录、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等。

调查人员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分析收集的资料,识别资料中错误、自相矛盾和不合理的信息,筛选 资料中不确定的或缺失的关键信息,在后续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中进行复核和补充,并将各项信息最终 来源在报告中说明

现场踏勘范围包括地块及周边区域,根据地块调查范围以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可能迁移扩散的 关判定

包括但不限于: a)确认地块内生产功能区分布,污染源区域、地下设施分布,污染防治设施和二次保护措施等环 境管理状况,核实是否与已收集资料中提及的一致; b)确认地块内是否曾有换土等污染去除、设备更新,有无停用或废弃的储罐或管线,现场设施是 否有腐蚀或变形、管道阀门有无渗漏,以及储罐底板有无沉陷、积水、龟裂等现象; C)r 确认地块及周边是否有恶臭、化学品味道、刺激性气味,是否有腐蚀、污染痕迹,是否有外来土 壤、固体废物等堆存,是否有排污口; d)确认地块及周边地下水监测井分布及其利用情况,对于建有地下水监测井的,确认监测井现状 及配套监测设备工作状况,确认监测井内水质情况,辨识是否存在异味、异常颜色或非水相 液体; e)确认地块及周边区域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包括沟、池、河等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及 径流情况,判断周边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地块内以及地块内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地下水和地 块之外,并分析应用不同辅助调查技术的可行性; f) 1 确认地块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类型、规模和位置分布,明确所处环境功能区和保护内容、历史变 更情况、保护措施及其效果,以及敏感目标所在区域地下水使用情况。

6.2.3现场踏勘方法

通过观察、异常气味辨识、使用便携式检测设备现场快速测定等方式初步辨别地块土壤和地下 状况;通过照相、摄影等方式对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进行记录

访谈对象为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a) 1 地块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人员; b) 1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人员; C) 地块历史和现在各阶段使用人员; d) 地块周边熟悉地块的第三方人员

6.3.2人员访谈内容

人员访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日) 访谈对象身份及与地块的关系; 地块历史利用及变更情况; C) 地块内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生产、使用、处置及排放情况; d) 地块及周边是否曾发生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e) 地块内是否曾堆放外来土壤或固体废物; f) 地块内是否有暗沟、渗坑; E 地块地下是否有管线、管道、交通隧道等通过; h)地块周边是否曾有重污染企业、排污口等其他可能的污染隐息

6.3.3人员访谈方法

本阶段调查结论明确地块及周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和迁移途径,分析污染类型、污染状况和来 源,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提出第二阶段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建议

7.1.1已有信息核查

结合第一阶段调查成果,核查已获得的地块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适用性,包括但不限于: a)核查地块重要的环境信息,如土壤类型、地层分布、地下水理深、地下水流向等; b) 核查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或地块周围环境的可能分布和迁移信息; c)核查污染物排放和渗泄漏信息。

7.1.2.2特征污染物识别

根据核实的地块关键信息,整理分析地块历史和现在各阶段企业生产工艺、产品、原辅材料、中间产 物、危险化学品、废水废气废物处置及排放情况,结合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识别地块特征污染物,同时识 别地块临近区域历史及现在各阶段的特征污染物作为补充,

7.1.3初步采样方案制定

7.1.3.1土壤采样方案

土壤采样方案应符合以下操作要求: 1 地块面积小于或等于5000m²,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3个;地块面积大于5000m²,土壤 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

7.1.3.2地下水采样方案

7.1.3.3地表水、底泥采样方案

地表水、底泥采样方案应符合以下操作要求: a) 1 地块内有流经或汇集的地表水体,对每个独立的地表水体至少采集1个地表水样品和1个底 泥样品; b)地块外地表水与地块内地下水存在水力联系的,在地块外地表水体布点,至少采集1个地表水 样品和1个底泥样品,地表水的采样频次与采样时间宜与地下水采样保持一致; c)地表水采样宜按照HJ/T91等相关标准执行,底泥采样点位于地表水采样点垂线的正下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块现场实际情况和安全要求,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 和安全防护计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块现场实际情况和安全要求,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人员 安全防护计划

7.1.5检测分析方案制定

7.1.5.1土壤样品

a) 2 GB36600中表1的污染物项目; b) 土壤pH和本文件7.1.2识别的地块特征污染物。

新建桥梁景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a)GB36600中表1的污染物项目; b) )土壤pH和本文件7.1.2识别的地块特征污染物。

7.1.5.2地下水样品

包括但不限于: a)GB/T14848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 b)GB36600中表1的污染物项目; c)本文件7.1.2识别的地块特征污染物

7.1.5.3其他样品

底泥样品检测项目参照土壤样品检测分析项目,地表水样品检测项目参照地下水样品 项目

7.1.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某工程劲性混凝土钢柱施工方案7.1.6.1现场采样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现场采样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宜按照HJ25.2、HJ1019、HJ164和HJ/T166等相关标准 执行

实验室检测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宜按照HJ164和HJ/T166等相关标准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