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856-201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完整正版、清晰)

GB 50856-201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完整正版、清晰)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58.1M
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资源ID:214867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856-201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完整正版、清晰)

注:1成品卫生器具项目中的附件安装,主要指给水附件包括水嘴、阀门、喷头等,排水配件包括存水 弯、排水栓、下水口等以及配备的连接管。 2浴缸支座和浴缸周边的砌砖、瓷砖粘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 规范》GB5085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功能性浴缸不含电机接线和调试,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 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武林 3洗脸盆适用于洗脸盆、洗发盆、洗手盆安装。 4 器具安装中若采用混凝土或砖基础,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 范》GB5085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5 给、排水附(配)件是指独立安装的水嘴、地漏、地面扫出口等。

K.5供暖器具(编码:031005)

主:1铸铁散热器,包括拉条制作安装。 2钢制散热器结构形式,包括钢制闭式、板式、壁板式、扁管式及柱式散热器等YD/T 3408-2018 通信用48V磷酸铁锂电池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pdf,应分别列项计 3 光排管散热器,包括联管制作安装。 4地板辐射采暖,包括与分集水器连接和配合地面浇注用工

K.6采暖、给排水设备

K.6采暖、给排水设备

表K.6采暖、给排水设备(编码:031006

燃气器具及其他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 K.7的规定执行。

表K.7燃气器具及其他(编码:031007)

K.8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

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和 按表K.8的规定执行。

表K.8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编码:03)

K.9采暖、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

采暖、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 则,应按表K.9的规定执行

K.9采暖、空调水工程系统调试(编码:031009)

:1由采暖管道、阀门及供暖器具组成采暖工程系统。 2由空调水管道、阀门及冷水机组组成空调水工程系统。 3当采暖工程系统、空调水工程系统中管道工程量发生变化时,系统调试费用应作相应调整

K.10.1管道界限的划分

K.10 相关问题及说明

K.10相关问题及说明

1给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排水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3采暖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4燃气管道室内外界限划分: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 以墙外三通为界。 K.10.2 管道热处理、无损探伤,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K.10.3 医疗气体管道及附件,应按本规范附录H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K.10.4管道、设备及支架除锈、刷油、保温除注明者外,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 关项目编码列项。 K.10.5凿槽(沟)、打洞项目,应按本规范附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2移动通信设备工程

表L.2移动通信设备工程(编码:031102

表L.3通信线路工程(编码:031103)

L.4.1破路面、管沟挖填、基底处理、混凝土管道敷设等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 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应按本规范附录E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3建筑群子系统敷设架空管道、直埋、墙壁光(电)缆工程,应按本附录表L.3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4通信线路工程中蓄电池、太阳能电池、交直流配电屏、电源母线、接地棒(板)、地漆布、橡胶垫 塑料管道、钢管管道、通信电杆、电杆加固及保护、撑杆、拉线、消弧线、避雷针、接地装置,应按本规范附 录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5通信线路工程中发电机、发电机组,应按本规范附录A机械设备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L.4.6 除锈、刷漆等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M.4橡胶板及塑料板衬里工禾

4橡胶板及塑料板衬里工程(编码:031204

表M.8绝热工程(编码:031208)

M.9管道补口补伤工程

表M.9管道补口补伤工程(编码:031209)

M.10阴极保护及牺牲阳极

表M.10阴极保护及性阳极(编码:031210

M.11相关问题及说明

M.11相关问题及说明

专业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 N.1的规定执行

表N.1专业措施项目(编码:031301

N.2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计量单位、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应 定执行

N.2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03130

N.3相关问题及说明

工业炉烘炉、设备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及安装工程设备场外运输 人提供的设备及安装主要材料堆放点按本节附录其他措施编码列项。 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 0854相关项目编码列项。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一2013,经任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 月25日以第156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制订过程中,编制组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8附录 进行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GB50500一2008的实验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广泛征 求了设计、科研、管理等单位的意见,在充分吸收和采纳历次审查会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 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审定,编制完成。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 行条文规定,《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 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 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 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总则 (175) 工程计量 (176) 工程量清单编制 (177) 4.1一般规定 (177) 4.2分部分项工程 (177) 4.3措施项目 178)

1.0.1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1.0.2本条说明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只适用于通用安装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清单 编制和工程量计算”。 1.0.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无论是国有资金投资还是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工程计量必 须执行本规范。 1.0.4本规范的条款是建设工程计量活动中应遵守的专业性条款,在工程计量活动中,除应遵守本规 范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1本条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3.0.4本条规定了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工程量的有效位数。 游财本工御兑策本.0 3.0.5对本条说明如下: (1)本规范对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规定,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 部工作内容,未列内容或未发生,不应另行计算。 本(2)本规范附录工作内容列出了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机械移动、材料运输等辅助 内容虽然未列出,也应包括。 (3本规范以成品考虑的项目,如采用现场预制的,应包括制作的工作内容。 3.0.7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 划分界线。 3.0.8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和《市政 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在执行上的界线范围和划分GB/T 42251-2022 采矿沉陷区生态修复技术规程,以便正确执行规范

3.0.1本条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3.0.4本条规定了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工程量的有效位数。 3.0.5对本条说明如下: (1)本规范对项目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规定,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全 部工作内容,未列内容或未发生,不应另行计算。 (本(2)本规范附录工作内容列出了主要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机械移动、材料运输等辅助 内容虽然未列出,也应包括。 (3本规范以成品考虑的项目,如采用现场预制的,应包括制作的工作内容。 3.0.7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相关内容在执行上的 划分界线。 3.0.8本条规定了本规范与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和《市政

.1.1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4.1.1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4.1.2本条规定了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GB50500的相关规定编制。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规费项 目清单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税金项目清单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1.3随着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的不断涌现,本规范附录所列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可 能包含所有项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当出现本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编制人应作补充, 在编制补充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补充项目的编码应按本规范的规定确定。具体做法如下: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3 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3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2)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 (3)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补充项目的编码应按本规范的规定确定。具体做法如下:补充项目的编码由本规范的代码03 与B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并应从03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2)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作内容。 (3)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 4.2.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2.6本条为强制性条文DB11T 1300-2015 湿地恢复与建设技术规程,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4.3.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措施项目也同分部分项工程一样,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列出项目编 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同时明确了措施项目的计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 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本规范4.2的有关规定执行。 3.2本条针对本规范仅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但未列出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 措施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按本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确定清单项目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