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含2021年第一号修改单).pdf

TSG 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含2021年第一号修改单).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8 M
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资源ID:334731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SG 07-2019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含2021年第一号修改单).pdf

诗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造样机的安装调试,并且自检合格。 申请许可子项目A级的,试制造样机的参数应当高于相应设备类别B级的参数 上限。 K1.9试安装 申请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含修理)许可的单位,应当试安装所申请相应许可子项目 的样机各1台。 试安装样机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设计文件鉴定合格,部件有型式试验要求的需要型 式试验合格。试安装样机不得安装在使用现场。安装单位应当完成试安装样机的安装 调试,并且自检合格,自检报告应当经设备制造单位确认。 申请许可子项目A级的,试安装样机的参数应当高于相应设备类别B级的参数 上限。 K1.10换证业绩 (1)取得大型游乐设施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持证周期内制造并交付使用相 应许可子项目的产品至少各1台;无业绩的,申请换证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前按照本 附件K1.8条的要求进行试制造;申请本规则3.6.3.2条“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应 当在其持证周期内制造并交付使用相应许可子项目的产品至少各4台; (2)取得大型游乐设施安装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持证周期内安装并交付使用相 应许可子项目的产品至少各1台;无业绩的,申请换证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前按照本 附件K1.9条的要求进行试安装:申请本规则3.6.3.2条“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应 当在其持证周期内安装并交付使用相应许可子项目的产品至少各4台。 K1. 11设计能力 制造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设计机构,配备专门的设计人员,具有自主设计大型游 乐设施的能力,包括大型游乐设施系统的设计、分析、整合及设计质量控制能力。 K1.12技术文件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与试制造样机或者完工产品相对应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和检 验规程,并且齐全完整,能够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安装单位应当具有与试安装样机或者完工产品相对应的安装方案(或者作业指导 书)、安装过程检验文件、安装调试规程。 K1.12.1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危险识别与风险分析评价资料、设计计算书、设 计图纸、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设计验证试验大纲或者方案、基础条件图等。 K1.12.2工艺文件

GB/T 29503-2020 铝合金预拉伸板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72019

工艺文件应当包括机加工工艺、焊接工艺、无损检测工艺、热处理工艺、装配(含 电气装配工艺、涂装工艺、安装方案(或者作业指导书)等。 K1.12.3检验规程 检验规程应当包括质量控制计划、设计验证大纲、进货检验规程、制造过程检验 规程、厂内试验验证规程、出厂检验规程、安装过程检验规程、安装调试规程等。检 验规程内容应当包括检验与试验环境要求、检验与试验项目、检验与试验方法、指标 要求、检验与试验仪器设备要求、抽样要求、判定规则等。 K2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专项条件 K2.1滑行和旋转类(A) K2. 1.1人员 K2.1.1.1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K2.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设计、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 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3)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焊接相关专业: (4)电控系统制作、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 职称; (5)材料与零部件、机械加工、热处理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6)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UTⅡ、MTⅡ、PTⅡ资格。 K2.1.1.3技术人员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K2.1.1.4质量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3人,由技术人员担任。 K2.1.1.5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K2.1.1.6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焊工不少于4人,持证项目与实际生产工艺情况相适应;修理作业人员 不少于6人;电工不少于3人;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UTⅡ、MTⅡ、PT Ⅱ资格(外委的不要求)。 K2. 1. 2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TSG 07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车床、铣床、磨床; (2)数控切割机,切割长度不小于10m; (3)相贯线切割机; (4)坡口机; 5)氩弧焊机、自动焊接等焊接设备; (6)钢材抛丸喷砂预处理及除锈设备; 7)控制柜组装调试生产设备; (8)起重转运设备; (9)弯管机(适用于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滑道类); (10)划线平台、焊接工装。 K2.1.3检测仪器 除符合本附件K1.4的规定外,还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 (1)表面粗糙度检测仪器; (2)水准仪; (3)光谱分析仪; (4)全站仪; 5)加速度测试仪; 监督管理 (6)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7)超声波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8)应变测试仪(外委的不要求)。 K2.1.4 设计能力 除满足本附件K1.11的规定外,还应当具有分析设计软件及应用能 K2.2滑行和旋转类(B) K2. 2. 1 人员 K2.2.1.1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K2.2.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设计、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 电气类相关专业; (3)焊接、电控系统制作、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 师职称;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车床、铣床、磨床; (2)数控切割机,切割长度不小于10m; (3)相贯线切割机; (4)坡口机; (5)氩弧焊机、自动焊接等焊接设备; (6)钢材抛丸喷砂预处理及除锈设备; 7)控制柜组装调试生产设备; (8)起重转运设备; (9)弯管机(适用于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滑道类); (10)划线平台、焊接工装。

(3)光谱分析仪; (4)全站仪; (5)加速度测试仪; (6)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7)超声波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8)应变测试仪(外委的不要求)。 K2.1.4 设计能力 除满足本附件K1.11的规定外,还应当具有分析设计软件及应用能力。 K2.2滑行和旋转类(B) K2. 2. 1人员 K2.2.1.1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K2.2.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设计、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 电气类相关专业; (3)焊接、电控系统制作、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 程师职称: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求

(4)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UTⅡ、MTⅡ、PTⅡ资格。 K2.2.1.3技术人员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K2.2.1.4质量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由技术人员担任。 K2.2.1.5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 K2.2.1.6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焊工不少于3人,持证项目与实际生产工艺情况相适应;修理作业人员不 少于4人;电工不少于2人;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UTⅡ、MTⅡ、PTⅡ资格 (外委的不要求)。 K2.2.2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车床、铣床、磨床; (2)剪切设备; (3)坡口机; (4)氩弧焊机等焊接设备; (6)起重转运设备; (7)划线平台、焊接工装; (8)弯管机(适用于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滑道类)

除本附件K1.4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 1)表面粗糙度检测仪器; (2)水准仪; (3)光谱分析仪; (4)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5)超声波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K2.3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K2. 3. 1人员 K2.3.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K2. 3. 1. 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K2. 3. 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TSG 07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设计、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 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3)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UTⅡ、MTⅡ、PTⅡ资格。 K2.3.1.3技术人员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K2.3.1.4质量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至少1人,由技术人员担任。 K2.3.1.5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 K2.3.1.6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焊工不少于2人,其持证项目与实际生产工艺情况相适应;修理作业人 员不少于2人;电工不少于2人;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UTⅡ、MTⅡ、 PTⅡ资格(外委的不要求)。 K2.3.2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车床、铣床、磨床; (2)剪切设备; (3)坡口机; (4)焊接设备; (5)除锈设备; 市场监督管理 (6)表面涂装设备;

除满足本附件K1.4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 (1)经纬仪; (2)超声波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3)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K2. 3.4试验装置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求

K2.4.1.1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K2.4.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设计、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 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3)焊接、电控系统制作、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 工程师职称; (4)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UTⅡ、MTⅡ、PTⅡ资格。 K2.4.1.3技术人员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K2.4.1.4质量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由技术人员担任。 K2.4.1.5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 K2.4.1.6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焊工不少于3人,持证项目与实际生产工艺情况相适应;修理作业人员 不少于4人;电工不少于2人;无损检测人员至少1人,具有UTⅡ、MTⅡ、PTⅡ 资格(外委的不要求)。 K2. 4.2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相贯线切割机; (2)坡口机、焊接设备; (3)起重转运设备; (4)划线平台、焊接工装、玻璃钢模具; (5)数控模具加工设备(外委的不要求)。 K2. 4. 3检测仪器 除满足本附件K1.4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 (1)水准仪; (2)全站仪; (3)玻璃钢测厚仪; (4)流量仪; (5)胶衣测厚仪; (6)超声波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TSG 072019

(7)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8)加速度测试仪(外委的不要求)

K3安装(含修理)专项条件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K3.1滑行和旋转类(A) K3. 1. 1人员 K3.1.1.1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K3.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工艺、焊接、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体系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 职称; (3)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UTⅡMTⅡ、PTⅡ资格。 K3.1.1.3技术人员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K3.1.1.4质量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由技术人员担任。 K3.1.1.5项目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K3.1.1.6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焊工不少于3人,持证项目与实际生产工艺情况相适应;修理作业人员不 少于6人;电工不少于2人;无损检测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UTⅡ、MTⅡ、PTⅡ资格 (外委的不要求)。 K3.1.2施工设备 具有电焊机、切割设备、手拉葫芦、千斤顶、力矩扳手、通讯设备。 K3.1.3检测仪器 除满足本附件K1.4条的要求外,还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 (1)水准仪; (2)全站仪; (3)超声波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4)磁粉检测仪(外季的不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求

K3.2滑行和旋转类(B)、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水上游乐设施 K3.2.1人员 K3.2.1.1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职称,其职称或者学历是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 K3.2.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 (2)工艺、焊接、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质量控制体系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 (3)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UTⅡ、MTⅡ、PTⅡ资格。 K3.2.1.3技术人员 除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外,滑行和旋转类B级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单 位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水上游乐设施安装单位的技术人员 不少于3人。 K3.2.1.4质量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至少1人,由技术人员担任。 理总 K3.2.1.5项目负责人 由技术人员担任。 K3.2.1.6作业人员 滑行和旋转类B级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单位的特种设备焊工不少于2人,游乐车 辆和无动力类、水上游乐设施安装单位的特种设备焊工至少1人,持证项目与实际生 产工艺情况相适应;修理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电工不少于2人;无损检测人员至少 1人,具有UTⅡ、MTⅡPTⅡ资格(外委的不要求)。 K3.2.2施工设备 具有电焊机、切割设备、手拉葫芦、千斤顶、力矩扳手、通讯设备。 K3.2.3检测仪器 除满足本附件K1.4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有以下检测设备: (1)水准仪; (2)经纬仪; (3)超声波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4)磁粉检测仪(外季的不要求)

TSG 07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生产单位许可条件

L1基本条件 L1.1人员 (1)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 改造和修理活动中的技术工作; (2)制造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 配备并任命设计、工艺、材料与零部件、焊接、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电控系统 制作、无损检测、产品检验和装配调试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3)修理单位应当在其管理层中任命1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并且根据其许可项目, 配备并任命工艺、材料与零部件、产品检验和装配调试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L1.2检测仪器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 (1)噪声检测仪器; (2)转速检测仪器; (3)温度测量仪器; (4)绝缘电阻检测仪器; 市场监督管 (5)交直流电压检测仪器: (6)交直流电流检测仪器; (7)扭力测试设备。 L1. 3条件共享 从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整车装配的每一处制造地址.其厂房以及日常生产所 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应当分别满足相应资源条件的要求, L1.4工作外委 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独立完成车架制作、产品整机装配和整机检验的能力。制造单 位的钢材预处理、涂装、结构件制作、理化检验、无损检测等工作允许外委。 L1. 5试制造 申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制造(含修理、改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在其所申请的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L2制造(含改造、修理)专项条件

L2.1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L2. 1. 1 人员 L2.1.1.1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 术工作经历。 L2.1.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TSG 07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L2.1.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数控切割机,切割厚度不小于30mm; (2)压力机(压力不小于100t)或者折弯机(公称压力不小于1250kN); (3)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10台; (4)组装车间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不小于5t; (5)车架焊接工装; (6)装配流水线,主要包括动力总成装配、后桥装配、液压系统装配、仪表总成 装配、护顶架装配、门架及配重装配、车身附件装配; (7)装配调试用地沟或者举升设备; (8)修理用设备,千斤顶、充电机、轮胎专用拆装工具、空气压缩机、燃油系统 清洗设备、润滑系统清洗设备、喷油器清洗设备。 L2.1.4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除满足本附件L1.2的规定外,还应当具有以下试验装置: (1)材料成分分析仪器、拉伸试验台、冲击试验台、弯曲试验台等理化检验仪器(外 委的不要求); (2)液压系统压力测试装置、标准载荷、转向性能测试装置、制动性能测试装置 与设备; (3)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求

L2.1.5研发能力 制造单位应当设置研发机构,设计人员不少于6人,并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具有机动工业车辆产品的设计研发经历。 制造单位应当具备自主研发设计相应产品的能力,具有设计任务书、设计过程的 控制记录以及全套产品图样、计算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等设计文件。 L2. 1. 6试验能力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以下试验条件,并且具有整机试验能力: (1)直线跑道,不小于100m×3m(长×宽)、坡度±0.5%,有平坦、干燥、清洁的 沥青或者水泥路面; (2)试验坡道,坡度不小于10%; (3)试验场地,不小于30m×10m(长×宽)、坡度±0.5%,有平坦、干燥、清洁的 沥青或水泥场地; (4)固定的整机稳定性试验装置,倾斜装置角度可在0°~30°范围内调整,并且自 带保护装置。 L2.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L2. 2. 1 人员 L2.2.1.1技术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 术工作经历。 L2.2.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设计、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职称,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 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L2.2. 1.3技术人员 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高级工程师 职称的至少1人。 L2. 2. 1. 4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4人。 L2.2.1.5作业人员 焊工不少于6人,电工不少于3人,修理人员不少于6人。 L2.2.2工作场所 (1)厂房面积不小于3000m²; (2)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100m²;

TSG 072019

3)仓库面积不小于300m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L2.2.3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切割机; (2)压力机(压力不小于30t)或者折弯机(公称压力不小于300kN); (3)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5台; (4)组装车间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不小于3t; (5)车架焊接工装; (6)整车装配流水线,主要包括动力总成装配、前后悬挂装配、仪表总成装配 座椅顶棚装配、车身附件装配; (7)装配调试用地沟或者举升设备; (8)修理用设备,控制系统编程器、千斤顶、充电机、轮胎专用拆装工具、空气 压缩机、燃油系统清洗设备、润滑系统清洗设备、喷油器清洗设备。 L2.2.4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除满足本附件L1.2的规定外,还应当具有以下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1)静态横向稳定性测试装置、转向性能测试装置、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灯 光检测装置、试验载荷; (2)气缸压力表、电喷车故障诊断仪; (3)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L2. 2. 5试验能力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以下试验条件,并且具有整机试验能力: (1)直线跑道,不小于200m×3m(长×宽),跑道两侧要加隔离带; (2)试验坡道、坡度不小于15%(适用于观光车)或者7%(适用于观光列车),长度 满足额定速度满载下坡制动试验要求; (3)可靠性试验场地,满足GB/T21268一201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 牛》的要求; (4)车架与车身金属结构静载强度试验能力,

L2. 2. 5 试验能力

L3.1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L3. 1. 1人员 L3.1.1.1质量保证工程师 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求

L3.1.1.2技术人员 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其中机械、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2人。 L3. 1. 1. 3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 L3.1.1.4作业人员 修理人员不少于6人,焊工不少于2人。 L3. 1.2工作场所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修理车间面积不小于300m²。 L3.1.3修理设备 具有修理用地沟或者举升设备、焊接设备、切割设备、千斤顶、充电机、轮胎专 用拆装工具、空气压缩机、吊装设备、燃油系统清洗设备、润滑系统清洗设备、喷油 器清洗设备。 L3.1.4检测仪器 具有噪声检测仪器、制动性能测试装置、转向操纵力测试装置、万用表、踏板力 计、手刹力计、气缸压力表、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喷车故障诊断仪、液压系统压力测 试装置、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 L3.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观光车、观光列车) L3. 2. 1人员 L3.2. 1. 1质量保证工程师 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L3. 2. 1. 2技术人员 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其中机械、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各2人。 L3. 2. 1. 3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持有相应无损检测资格证的人员至少1人。 L3.2. 1. 4作业人员 修理人员不少于6人,焊工不少于2人,电工不少于2人。 L3.2.2工作场所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修理车间面积不小于300m²。 L3.2.3修理设备 具有修理用地沟或者举升设备、控制系统编程器、焊接设备、切割设备、千斤顶、 充电机、轮胎专用拆装工具、空气压缩机、吊装设备、燃油系统清洗设备、润滑系统 清洗设备、喷油器清洗设备

TSG 07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L3.2.4检测仪器 具有噪声检测仪器、制动性能测试装置、转向操纵力测试装置、万用表、踏板力 计、手刹力计、气缸压力表、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喷车故障诊断仪、磁粉检测仪(外 委的不要求)

诗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M1一般要求 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是指生产单位为了使产品、过程、服务达到质量要求所进 行的全部有计划有组织的监督和控制活动,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确保使用单位、政 府监督管理部门及社会等对其质量的信任。 M1.1建立原则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结合许可范围的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建 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实施: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2)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 (3)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4)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质量监督、控制职权; (5)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包括质量保证工程师、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职责、 权限(以下简称职权)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 (6)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及相关质量控制系统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记 录齐全; (7)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 (8)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M1.2质量保证体系组织 M1.2.1组织含义 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有关责任人员,以及其所赋予的相应职权,构成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对生产过程实施 有效质量监督和控制。 M1. 2. 2人员 生产单位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由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当为管理层成员。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应当熟悉特种 设备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和本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具 有所负责工作相关的专业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熟悉任职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按照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过程控制,应当配备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TSG 07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质量保证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最多只 能担任两个不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应当符合相应特种 设备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 M1.2.3人员职权 M1.2.3.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M1.2.3.2质量保证工程师 (1)组织贯彻、实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对 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负责; (2)组织制订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批准程序文件; (3)指导和协调、监督好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 (4)定期组织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并且协助进行管理评审工作; (5)实施对不合格品(项)的控制,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 (6)组织建立和健全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和处理的信息系统; (7)有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如实反映质量问题的权力和义务: 8组如对质 数登和垃训

M1.2.3.3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求

TSG 07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M2.4质量计划 质量计划应当满足许可范围特性和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各质量控制系统要求,在 生产过程中合理设置控制环节、控制点(包括检查或者审核点、停止点、见证点),并 且包括以下内容: (1)控制项目、内容及要求; (2)过程中实际操作要求; (3)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以及客户、监督检验机构签字确认的规定 质量计划可以单独编写,也可以针对生产项目体现在工艺规程、过程控制表卡 施工方案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作业文件中

M3质量保证体系控制要素

诗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072019

TSG 07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6)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设计许可、设计文件鉴定、产品型式试验等有要求的, 制定相关规定。 设计文件有鉴定要求的,设计文件应当在送交设计文件鉴定机构鉴定前,由相应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审查确认,作出记录。 M3.4材料与零部件控制 材料与零部件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材料与零部件的采购(包括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明确对受委托方实施质量 控制的方式和内容,包括对受委托方进行评价、选择、重新评价,并且编制受委托方 评价报告,建立合格受委托方名录等,对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行政许可规定的受委 托方,应当对受委托方许可资质进行确认; (2)材料与零部件验收(复验)控制,包括未经验收(复验)或者不合格的材料、零 部件不得投人使用等; (3)材料标识(可追溯性标识)的编制、标注方法、位置和移植等; (4)材料与零部件的存放与保管,包括储存场地、分区堆放等; (5)材料与零部件领用和使用控制,包括质量证明文件、牌号、规格、材料炉批 号、检验结果的确认,材料领用发放、切割下料、成型、加工前材料标识的移植及确 认,余料、废料的处理等; (6)材料与零部件代用,包括代用的基本要求及代用范围,代用的审批、代用的 检验试验等。 材料与零部件受委托方评价报告,材料与零部件检查验收报告,材料与零部件代 用审批报告,由相应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审查确认,并对保管、使用情况进行定期 检查,作出记录。 M3.5作业(工艺)控制 作业(工艺)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作业(工艺)文件的基本要求,包括通用或者专用工艺文件制定的条件和原则 要求,工艺文件审批及工艺文件变更的要求等; (2)作业(工艺)执行情况检查,包括检查时间、人员、项目、内容等; (3)生产用工装、模具的管理,包括设计、制作及验收,建档、标识、保管、定 期检验、维修及报废等。 相应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定期对作业(工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作出记录 M3.6焊接控制 焊接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1)焊接人员管理,包括焊接人员培训、资格考核,持证焊接人员的合格项目, 特证焊接人员的标识,焊接人员的档案及其考核记录等; (2)焊接材料控制,包括焊接材料的采购、验收(复验)、检验、储存、烘干、发 放、使用和回收等; (3)焊接工艺评定报告(PQR)和焊接工艺指导书(WPS)控制,包括焊接工艺评定 报告、相关检验检测报告、工艺评定施焊记录以及焊接工艺评定试样的保存等; 4)焊接工艺评定的项目覆盖特种设备焊接所需要的焊接工艺: (5)焊接过程控制,包括焊接工艺、产品施焊记录、焊接设备以及焊接质量统计等: (6)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控制,包括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工艺、焊缝返 修次数和焊缝返修审批、焊缝返修(母材缺陷补焊)后重新检验检测等; (7)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对产品焊接试板控制,包括焊接试板的数量 制作、焊接方式、标识、热处理、检验检测项目、试样加工、检验与试验、焊接试板 和试样不合格的处理以及试样的保存等。 相应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作出记录。 M3.7热处理控制 热处理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热处理工艺基本要求; (2)热处理控制,包括所用的热处理设备、测温装置、温度自动记录装置、热处 理记录「注明热处理炉号、工件号(产品编号)、热处理日期、热处理操作人员签字 热处理责任人签字等]和报告的填写、审核确认等; (3)热处理外委的,对受委托单位热处理质量控制,包括对受委托单位的确定, 热处理工艺控制,受委托单位热处理报告、记录【注明热处理炉号、工件号(产品编号) 热处理日期、热处理操作工签字、热处理责任人签字等]和报告的审查确认等。 热处理工艺、热处理记录和报告、受委托单位的评价,由相应质量控制系统责任 人员审查确认,作出记录。 M3.8无损检测控制 无损检测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无损检测人员管理,包括无损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资格证书,持证项目 的管理,无损检测人员的职责、权限等; (2)无损检测通用工艺、专用工艺基本要求,包括无损检测方法,依据的安全技 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等; (3)无损检测过程控制,包括无损检测方法、数量、比例,不合格部位的检测 扩探比例以及评定标准等:

TSG 07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4)无损检测记录、报告控制,包括无损检测记录、报告的填写,审核、复评、 发放以及底片、电子资料等的保管等; (5)无损检测仪器及试块的控制; (6)无损检测工作外委时,对受委托单位无损检测质量控制,包括对受委托单位 的确定,对受委托单位的无损检测工艺、无损检测记录和报告的审查与确认等。 无损检测工艺、无损检测报告,无损检测的工作见证(底片、电子资料等)、受委 托单位的评价,人员的考核持证情况,由相应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审查确认,作出 记录。 M3.9理化检验控制 理化检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理化检验人员培训上岗; (2)理化检验控制,包括理化检验方法确定和操作过程的控制; (3)理化检验记录、报告的填写、审核、结论确认、发放、复验以及试样、试剂 标样的管理等; (4)理化检验的试样加工及试样检测: (5)理化检验外委,对受委托单位理化检验质量控制,包括对受委托单位的确定 对受委托单位理化检验工艺、理化检验记录和报告审查确认。 对受委托单位的评价、理化检验报告,由相应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审查确认, 作出记录。 M3.10检验与试验控制 检验与试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检验与试验工艺文件基本要求,包括依据、内容、方法等; (2)检验与试验条件控制,包括检验与试验场地、环境、温度、介质、设备(装置) 工装、试验载荷、安全防护、试验监督和确认等; (3)过程检验与试验控制,包括前道工序未完成所要求的检验与试验或者必须的 检验与试验报告未签发和确认前,不得转人下道工序或者放行的规定; (4)最终检验与试验控制,包括最终检验与试验前所有的过程检验与试验均已完 成,并且检验与试验结论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5)检验与试验状态,如合格、不合格、待检的标识控制; (6)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有型式试验或者其他特殊试验规定时,应当编制型 式试验或者其他特殊试验控制的规定,包括型式试验项目及其覆盖产品范围、型式试 验机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结论及其他特殊试验条件、方法、工艺、记录、报 告及试验结论的要求等:

M3.10检验与试验控制

验验与试验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检验与试验工艺文件基本要求,包括依据、内容、方法等; (2)检验与试验条件控制,包括检验与试验场地、环境、温度、介质、设备(装置) 工装、试验载荷、安全防护、试验监督和确认等; (3)过程检验与试验控制,包括前道工序未完成所要求的检验与试验或者必须的 检验与试验报告未签发和确认前新建铁路武汉至宜昌线工程某高真空击密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转入下道工序或者放行的规定; (4)最终检验与试验控制,包括最终检验与试验前所有的过程检验与试验均已完 成,并且检验与试验结论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5)检验与试验状态,如合格、不合格、待检的标识控制; (6)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有型式试验或者其他特殊试验规定时,应当编制型 式试验或者其他特殊试验控制的规定,包括型式试验项目及其覆盖产品范围、型式试 验机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结论及其他特殊试验条件、方法、工艺、记录、报 告及试验结论的要求等;

诗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7)检验试验记录和报告控制,包括检验试验的记录、报告的填写、审核和确认 等,检验试验记录、报告、样机(试样、试件)的收集、归档以及保管的特殊要求等。 检验与试验工艺,最终检验与试验报告,由相应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审查确认 乍出记录。 M3.11生产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 生产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生产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控制,包括采购、验收、建档、操作、维护、使 用环境、检定校准、检修、封存以及报废等; (2)生产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档案管理,包括建立生产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 台账和档案,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以及校准检定计 制、校准检定记录、报告等档案资料; (3)生产设备和检验与试验装置状态控制,包括生产设备使用状态标识,检验与 式验装置检定校准标识,法定要求检验的生产设备的检验报告等。 M3.12不合格品(项)控制 不合格品(项)控制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不合格品(项)的记录、标识、存放、隔离等; (2)不合格品(项)原因分析、处置及处置后的检验等; (3)对不合格品(项)所采取纠正或者预防措施的制定、审核、批准、实施及其跟 综验证等(必要时)。 M3.13质量改进与服务 质量改进与服务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质量信息控制、包括内、外部质量信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监督检验 机构提出的质量问题,质量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反馈、处理,缺陷召回负责机构 设置和职责等; (2)每年至少进行1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采取纠正 昔施并跟踪验证其有效性; (3)对产品一次合格率和返修率进行定期统计、分析,提出具体预防措施等; (4)客户服务,包括服务计划、实施、验证和报告,以及相关人员职责等。 M3.14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的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人员培训要求、内容、计划和实施等; (2)特种设备许可所要求的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TSG 0720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3)特种设备许可所要求的相关人员的聘用管理。 M3.15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执行许可制度控制,控制范围、程序、内容如下: (1)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 (2)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 (3)接受监督检验,包括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修 理实施监督检验的要求时,制定接受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的规定,明确专人负责与监督 检验人员的工作联系,提供监督检验工作的条件,对监督检验机构提出的《监检工作 联络单》《监检意见通知书》的处理内容等; (4特种设备许可证管理,包括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特 种设备许可情况(如名称、地点、质量保证体系)发生变更、变化时、及时办理变更申 请和备案的规定,特种设备许可证及许可标志使用管理的规定,特种设备许可证换证 要求等; (5)提供相关信息,包括按照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信息化工作要求,向特种 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和社会提供生产过程的相关信息,以及机构设置、人员 配备和设备设施的情况等。 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情况,由质量保证工程师进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安全 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提出的意见、监督检验机构提出的《监检意见通知书》,提出处理 意见,并且对处理结果审查确认,作出记录

NB/T 10464.3-2020标准下载《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一2019

原4.2条至4.6条序号顺延修改为“4.3至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