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DW 46 10022.12-2020 阀门类设备运检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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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46 10022.12-2020 阀门类设备运检导则.pdf

Guideforoperationandmaintenanceofthevavletype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

Q/GDW4610022.122020

Q/GDW4610022.12—2020

本标准代替Q/GDW4610022.12一2018《阀门类设备运检导则》(试行版),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新增3个术语解释; 修改了第4章节的内容,删除原4.1.3、4.1.4相关条款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项目某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针对管道设备增加4.1.3、4.1.4、 4.1.5、4.1.6、4.1.7相关条款;对4.2条款的内容进行重新修订;新增4.3.2条款的部分 内容; 修改了第5章节结构和内容,修改为“5.1运行规定”、“5.2运行监视”、“5.3运行操作” “5.4异常处置”; 修改了资料性附录A、附录B、附录F、附录G的部分内容;删减附录C、附录D的部分内容。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设备运检作业导则》分为43册。 本标准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设备运检导则》的第12分册。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河北张河湾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永红、万晶宇、高冠群、李甲骏、王大强、杨丽君、顾希明、李柯岐、郭旭 龙福海、张苗苗、常东亮、王君、孙嘉、刘驰。 本标准于2018年12月5日第一次发布,2021年07月第1次修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

本标准代替Q/GDW4610022.12一2018《阀门类设备运检导则》(试行版),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新增3个术语解释; 修改了第4章节的内容,删除原4.1.3、4.1.4相关条款,主要针对管道设备增加4.1.3、4.1.4、 4.1.5、4.1.6、4.1.7相关条款;对4.2条款的内容进行重新修订;新增4.3.2条款的部分 内容; 修改了第5章节结构和内容,修改为“5.1运行规定”、“5.2运行监视”、“5.3运行操作” “5.4异常处置”; 修改了资料性附录A、附录B、附录F、附录G的部分内容;删减附录C、附录D的部分内容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设备运检作业导则》分为43册。 本标准为《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设备运检导则》的第12分册。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河北张河湾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永红、万晶宇、高冠群、李甲骏、王大强、杨丽君、顾希明、李柯岐、郭旭 龙福海、张苗苗、常东亮、王君、孙嘉、刘驰。 本标准于2018年12月5日第一次发布,2021年07月第1次修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科技信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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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抽水蓄能电站阀门类设备(包括各类手动、气动、电动、液压阀门及水系统管道组成 件等,不包括抽水蓄能电站的专用压力管道,例如引水管、导水渠等)的运行业务、维护业务、修试业 务的项目及周期,明确设备投运、退役报废条件,用于指导运维人员开展设备的运、维、修、试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所辖电厂(公司)。

实验介质和试验压力,对阀门或执行机构的密封

通过驱动装置的连接法兰和驱动件所传递的转动力矩,以牛顿·米(N·m)为单位。

管道组成件pipingc

用于连接或装配成压力密封的管道系统机械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 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管路中的仪表(如压力表)和分离器等。

管道支承件是将管道荷载,包括管道的自重、输送流体的重量、由于操作压力和温差所造成的荷载 以及振动、风力、地震、雪灾、冲击和位移应变引起的荷载等传递到管架结构上去的元件。它分为固定 件(fixtures)和结构附件(structuralattachments)两类。 固定件包括悬挂式固定件,如吊杆、弹簧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承杆、链条、导轨 和固定架;以及承载式固定件,如鞍座、底座、滚柱、托座和滑动支座等。 结构附件是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夹紧方法附装在管道上的元件,如吊耳、管吊、卡环、管夹、 形夹和夹板等。

材料质量证明(检验文件)的一种形式。由制造厂生产部门以外的独立授权部门或人员,按照标准 及合同的规定,按批在交货产品上(或取样)进行检验和试验,并注明结果的检验文件。 制造厂质量证明书由独立于生产部门的制造厂检验部门签署并批准生效。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由法 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监督检验证明。

4.1.1应按照合同相关设计要求的规定进行阀门类设备峻工验收。 4.1.2峻工验收时应对订货相关文件、技术标准、设计图样、技术文件、出厂试验报告、开箱验收记 录、缺陷处理报告等全部技术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审查其完整性、准确性和适应性。上述资料自投产验 收合格后1个月内移交生产。

a)装有安全泄放装置的管道,其设计压力应不小于安全泄放装置的设定压力; b)当管道与设备直接连接作为一个压力系统时,管道的设计压力应不小于设备的设计压力; c)未设置压力泄放装置或可能发生与压力泄放装置隔离、堵塞的管道,其设计压力应不小于可能 因此而产生的最大压力。 4.1.4管道及阀门的布置与设计应满足反措、技术监督等相关要求。 4.1.5管道及附件安装应符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第12款相关规定。 4.1.6阀门标志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设施标准》Q/GDW434.4第6.5款相关规范。 4.1.7管道标志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设施标准》Q/GDW434.4第6.6款相关规范。

4.2.1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材料牌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按相应标准进行目视检测和几何尺寸 抽查,并有规范的材料标记,不合格者不得接收。 4.2.2管道及阀门的压力试验、焊缝的无损检测均满足相应标准,不合格者不得接收。 4.2.3交接试验项目具体内容参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阀门类设备交接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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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类设备随机组通过15天考核试运行并经停机处理所有缺陷后,即具备了向生产管理部门移交的 条件,设备移交验收应进行以下工作: a)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阀门类设备及相关文件的移交,并参考相应规定提供与阀门类设备试运行 有关的资料; b)移交验收项目具体内容参见附录B(资料性附录)阀门类设备移交验收项目。

5.1.1阀门的电动、液动或者气动执行机构正常状态下应动作可靠、无卡涩现象,管道不存在跑、冒、 滴、漏等现象。 5.1.2管道上的各隔离阀门开、关状态正常,不具有节流功能的阀门应保持在全开或全关闭状态,不 得在中间位置;安装有阀门位置锁定装置的阀门应锁紧。

5.2.1静止状态下的监视检查

5.2.2机组启停过程中的监视检查

5.2.2.1监视阀门是否按照控制命令动作情况及位置信号反馈。 5.2.2.2监视电动、液压或气动阀门开关状态指示是否正常。 5.2.2.3监视管道上各压力表计、流量、温度等数据是否正常,

5.2.2.1监视阀门是否按照控制命令动作情况及位置信号反馈。

5.2.3运行过程中的监视检查

2.3.1监视电动、液压或气动阀门的状态是否符合实际运行状态。 2.3.2监视管道上各压力表计、流量、温度等数据是否正常,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

5.2.3.1监视电动、液压或气动阀门的状态是否符合实际运行状态。

5.3.1阀门正常操作时原则上不得使用加长杆进行操作,也不得使用蛮力进行操作,以免损坏阀门部 件。 5.3.2阀门操作前后应通过阀门的指示装置确认开、关位置是否到位,暗杆阀门操作前后需要间接判 断开启或者关闭是否到位。 5.3.3如阀/闸门关闭不严且无法可靠隔断油、水、气等,应采取关闭前一道阀/闸门或采取其他安全 措施。 5.3.4在敷设有气、水等管道、阀门的地下沟道和并下进行检修工作,应关闭向工作地点流入气或水 等介质的有关阀/闸门。 5.3.5在压力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 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泄压阀应予打开。 5.3.6压力管道、蜗壳和尾水管等重要部位的泄压阀以及一经操作即可送压且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 隔离阀/闸门均应加挂机械锁并挂安全标志牌。 5.3.7为泄压所开启的有关阀门,在检修过程中应一直保持在可靠的全开位置。

5.4.1.1现象:

1.1 设备巡检分为日常巡检和设备特巡,巡检内容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外部明 和其他异常情况,巡视记录设备主要运行参数数据是否正常,每天进行1次。 1.2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执行设备特巡:

6.1.1设备巡检分为日常巡检和设备特巡,巡检内容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外部明显缺

6.1.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执行设备特巡:

a) 阀门及其连接管路在机组新投运或检修后恢复运行时; b) 阀门及其连接管路存在渗漏时; c)阀门及其连接管路存在未处理的缺陷或隐患时。 6.1.3日常巡检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C(资料性附录)阀门类设备巡检项目

6.2.1 点检主要是设备主人在设备不退出备用情况下详细深入的专业巡视、检查和分析。每周进行1 次。 6.2.2 点检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D(资料性附录)阀门类设备点检项目

6.2.1 点检主要是设备主人在设备不退出备用情况下详细深入的专业巡视、检查和分析。每周进行1 次。 6.2.2 点检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D(资料性附录)阀门类设备点检项目

3.1定检主要是结合机组月度停役计划执行的维护、缺陷处理及定期试验工作,并执行点检项 月进行1次。 3.2定检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E(资料性附录)阀门类设备定检项目

6.3.1定检主要是结合机组月度停役计划执行的维护、缺陷处理及定期试验工作,并执行点检项目, 每月进行1次。 6.3.2定检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E(资料性附录)阀门类设备定检项目

7.1.1大修项目的主要内容:按照生产厂家要求的项目结合机组检修对液压或气动阀门的执行机构进 行解体检查清扫;更换老化及磨损严重的密封件;按检查评定结果更换存在缺陷、隐患的零部件。 7.1.2大修项目可根据现场设备实际情况进行实施,监督项目原则上按照要求实施。 7.1.3大修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F(资料性附录)阀门类设备大修项目。

7.2.1小修项目的主要内容:对设备的本体进行检查,并且定期更换填料密封或紧固部件 7.2.2小修项目可根据现场设备实际情况进行实施,监督项目原则上按照要求实施。 7.2.3小修的具体内容参见附录G(资料性附录)阀门类设备小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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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试验主要是针对电动执行机构结合机组检修进行绝缘性能试验。 7.3.2电动执行机构所有载流部分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0MΩ。 .3.3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承受频率为50Hz、电压为表1规定的正弦交流电,历时1min的介电试验, 在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绝缘击穿、表面闪络、泄漏电流明显增大或电压突然下降等现象。

7.3.1试验主要是针对电动执行机构结合机组检修进行绝缘性能试验。

8.1.1阀门类设备在技改前应进行健康状况评价、风险等级评估,寿命周期成本分析,以确定相应策 略。如设备(设施)未达推荐技术寿命,原则上不予更换。 8.1.2不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各项反措规定、规程要求、技术监督、安全性评价等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或 存在家族缺陷的设备,无法修复的,应进行改造。 8.1.3阀门、管路等设备存在缺陷,不能满足安全稳定运行且无法修复时,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更新改 造。 8.1.4阀门、管路磨损、锈蚀严重,影响管路设计承压,或锈蚀穿透,大修不能彻底解决,应进行更 新改造。

8.2.1当阀门类设备出现下述情况,宜考虑退出运行或报废: a)阀门启闭失灵,存在阀芯与阀杆脱落现象; b) 阀门开启开度不满足规定要求; c)阀体、阀盖等承压件有裂纹、气孔及沙眼; d 安全阀金属铭牌缺失; e)阀门最小壁厚不符合NB/T47044相关标准。 8.2.2阀门类设备退役报废阶段应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a)应从安全、效能和周期成本三个维度充分论证,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的要求; b) 1 报废后设备台帐等技术资料应及时更新。

8.2.1当阀门类设备出现下述情况,宜考虑退出运行或报废: a 阀门启闭失灵,存在阀芯与阀杆脱落现象; b) 2 阀门开启开度不满足规定要求; C) 2 阀体、阀盖等承压件有裂纹、气孔及沙眼; d) 安全阀金属铭牌缺失; e 阀门最小壁厚不符合NB/T47044相关标准

事故备品备件的储备定额参见附录H(资料性附录)阀门类设备的事故备品备件清单

Q/GDW4610022.12—2020

阀门类设备移交验收项目见表A.1

阀门类设备移交验收项目见表A.1

表A.1阀门类设备移交试验项目

阀门类设备移交验收项目见表B.1

厦门工业厂房设计施工方案Q/GDW 46 10022.12202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阀门类设备移交验收项目

表B.1阀门类设备移交验收项目

【书签版】辽2004G701:轻质节能保温屋面板Q/GDW4610022.122020

阀门类设备巡检项目见表C.1。

门类设备巡检项目见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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