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414-2018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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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5041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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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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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14-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414-2018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正版、清晰无水印)

(4)钢铁治金企业存在着大量的液压润滑油库,常使用的液压 油主要是乳化液、脂肪酸脂、水乙二醇等难燃油类,但根据近儿年 工艺加工精度的要求,可燃液压油得到了更广泛的使用。润滑油 多为石油基,闪点(开口)一般高于120℃。根据油库所处的位置、 用油量的大小、发生火灾后的危害程度不同,采取了不同的设置 原则: 1)油箱总容积指油箱内储存的油的体积。油液总容积指油管 郎中油管内所储存油的总体积。地上的封闭式液压站和润滑油站 库)的设置位置包括在地面和高空平台上的。 2)地下的液压站、润滑油库油管廊等,由于处子地下,出现向 题不易发现,而且扑救困难,火灾危害天,应设置自动探测报警 系统。 3)距离地坪标高24.0m及以上的液压润滑站房(如高炉炉顶 液压站等),当其油箱总容积大于或等于2m时,火灾危险性较大, 而且位于高空、扑救困难,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便尽早发 现火灾,及时扑救,避免或限制火灾曼延,减少火灾损失。 4)距离地坪标高小于24.0m的,油箱总容量大于10m3的地 上封闭液压站、润滑油库,火灾危险性大,这些场所也应设置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 5)对于钢铁治金企业中大量存在的小型地上液压站、润滑油 站,多设置于散开空间,而且位置分散。另外由于这些场所可燃油 少,即使发生火灾影响范围也很小。因此本标准未作规定,但有条 牛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钢铁治金企业中存在较多一般性质的电气室、仪表室,其 内部可燃物很少,因此本标准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治金企业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设计》YB/T4125的相关规定,对于这些场所中屏,柜 数量大于一定数量的电气室和仪表室宜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矿区车间变电所及井下变电所往容量较小,火灾危险性 小,且发生火灾时对周边影响较小,人员也不便于监控。因此本标

7.0.3钢铁治金企业焦化、耐火、石灰等工艺中均使用煤气等可 燃气体,且不同工艺中煤气的成分也会有所不同,例如焦炉煤气含 H2约58.8%、含CH4约25.6%、仅含约5.9%的CO,爆炸性可燃 气体成分高,而转炉煤气含CO纳58.5%、含N2约21.5%、含 CO2约15.1%。总体而言,煤气富含CO、CO2、H2、CH4、O2等。 总结治金行业以往的成功做法,并参考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企 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和《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规定,本条对可燃气体检测 报警系统的设置做了规定。 工艺装置包括各工艺内按本标准附录B所示的爆炸危险环 境区域属于2区以及附加2区内的所有区域,如煤气净化系统的 鼓冷、脱硫、粗苯、油库等工段,苯精制,焦炉地下室,煤气烧嘴操作 平台等:储运设备包括符合附录B所示的爆炸危险环境等级属于 2区以及附加2区内的储罐区、装卸设备、灌装站等。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设置要求可以参考国家现行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 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规定。 7.0.4对于只有2个工艺厂区的小型企业,宜采用控制中心报警 系统,另外由于许多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中往往建筑面积十分紧 张,工厂设专人管理的可能性很小,不能单独设置消防控制室,根 据近儿十年来治金企业的成功做法,此时消防控制室可与其他生 产过程的主控制室或中央控制室等合并建设。因为中央控制室 主控制室等长期24h有人值守,并且合并建设便于在火灾时结合 生产的实际状况进行消防救灾,统一指挥管理。 7.0.5多个工艺厂区,工艺复杂,保护对象类型多,火灾的直接和 间接危害性较大。为了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控制和扑灭火灾,本

.0.5多个工艺厂区,工艺复杂,保护对象类型多,火灾的直

接危害性较天。为了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控制和扑火火欠 冬规定对于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应设消防安全监控中心。 还有如下好处:第一,实现消防安全系统的集中监控和管理

二,减少业主的人员和资金投入,第三,便于工厂根据灾害情况进 行决策,及时恢复生产。 根据钢铁冶金企业的特点,并结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 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的相关规定,本条规定了钢铁冶金企 业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应具有的功能。与城市119消防指挥系统不 司的是:本系统更强调实施监控功能,要求达到远程的监视和控 制DZ/T 0064.38-2021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38部分:硒量的测定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目的在于立足自救,提高系统应对速度和能力。

8.1.1消防系统的规划设计应与全厂的规划设计统一考虑,尤其 是消防用水、给水管网等更应该与全厂用水统一规划设计,从而降 低消防系统的投资,提高消防管理水平。 8.1.6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均应配置 建筑火火器。因为有可燃物的场所就存在看火灾危险性,需要配 置建筑灭火器加以保护;反之,对那些确实不生产、使用和储存可 燃物的建筑,则可以不配置建筑灭火器

8.2室内和室外消防给水

8.2.1以下建筑物和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的理由是

1钢铁冶金企业的炼钢、连铸车间,热轧及热加工车间,冷 及冷加工车间等丁、戊类厂房,耐火等级多为一、二级,而且可燃物 少,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口 不设室内消火栓。洗矿厂房、选矿主厂房等,以及耐火等级为三 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或等于 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但需注意的是,在上述厂房内储存甲、乙、内类物品的区域仍 需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本标准第 8.2.2条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 2煤储存的火灾危险主要来源于煤炭具有自燃的特性,但煤 的自燃是需要经过90d左右聚热的潜伏期才会发生的。焦化厂所 使用的煤是经洗煤厂机械加工后,降低了灰分、硫分,去掉了一些

杂质,含水率10%左右的洗精煤,而且煤种、煤的运输量也与火力 发电厂不同,而且从近50年的生产实践经验来看,钢铁治金企业 中煤和焦炭的运输、储存、加工场所火灾发生的概率也很小。 运输煤、焦炭和矿石的地上及地下的带式输送机通廊、转运站 和带式输送机驱动站、散开式喷煤制粉站、受煤坑,煤塔,切焦机 室、配煤室、筛焦楼、贮焦槽,有的是工艺装置高度较高,有的因建 筑内生产使用的煤或矿料较难点燃,采用室外消火栓可以解决问 题,因此可不设室内消火栓。 对于煤仓,煤在储仓中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5d,中转时间 短,不会发生自燃:一日发生火灾,将会在上部或周边产生大量的 水煤气,对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危害,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将仓 内煤卸到仓下部,利用室外消火栓将其扑灭。 室内储煤场如有火灾发生时,人员在室内操作消火栓的可能 性较小,对消防和生产人员的安全有影响。靠近储煤区域外的室 外消火栓可以进行安全的消防操作,所以已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 室内贮煤场,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已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液压润滑站,平时无人值守,一旦发生 火灾,人员很难利用设置的室内消火栓进行火火操作,所以当此类 场所设置了自动火火设施时,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4无油的室内配电装置、除尘构筑物、吸风机室、运煤栈桥、 运煤隧道、电缆隧道、油浸变压器室及其检修间、电缆夹层、各类水 泵房、化学水处理站、循环水处理站、供氢站、消防车库、贮氢罐,热 工、电气、金属实验室,污水处理构筑物、材料库棚、机车库、警卫传 送室等,上述区域存在不适合室内消火栓火火或不必利用室内消 火栓灭火的特点,因此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护,适合在加热炉、可燃气体压缩机、介质温度高于自燃点的可

8.3.1根据钢铁治金企业儿十年的火灾案例分析,自动灭火系统 的防护范围主要集中在以下场所:变(配)电系统,电缆隧(廊)道、 电缆夹层、电气地下室等电缆类火灾危险场所,液压站和润滑油库 等可燃液体火灾危险场所,以及彩涂车间的涂料库、涂层室、涂料 预混间等。 (1)电缆火灾事故在国内外楼有发生,美国1965年~1975年 间电线电缆火灾共1000余起,直接损失上亿美元。我国在各行业 的工矿企业和民用建筑中,儿乎都有电缆火灾事故的发生。统计 表明,电缆火灾事故的概率分布主要在钢铁治金企业、电厂、石化 企业的电缆群密集场所。钢铁治金企业的电缆密集场所更多,20 年来,发生了多次特天火灾,有的损失高达十多亿元,可见其危害 生是非常大的。本标准中对电缆火灾危险场所设置的自动灭火系 统的制定原则和依据如下: 1)对于易发生火灾且发生火灾后会造成对控制室、电气设备 室等重要区域有致命损害的,应设自动灭火系统,这些区域包括 厂房内长度天于50.0m的电缆隧(廊)道厂房外连接总降压变电 所或其他变(配)电所的电缆隧(廊)道,建筑面积大于500m电 气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地上电缆夹层。其中电气地下 室较为特殊,布置有密集电缆,还可能有电气设备,火灾危险性天 一旦发生火灾,其火灾危害也较天,且较难扑救。对于地上电缆夹 层,根据儿十年来钢铁治金企业的设计和实践,大于1000m的多 为重要建筑、火灾危害性大,因此对于上述场所规定应设置自动灭 火系统

2)对于易于发生火灾,发生火灾后对周边区域有较大损害的 宜设自动灭火系统,这些区域包括:厂房外长度大于100.0m的非 连接总降压变电所或其他变(配)电所且电缆桥架层数大于或等 于4层的电缆隧(廊)道;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m的电缆夹 层、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0m电气地下室;与电缆夹层、电气地 下室、电缆隧(廊)道连通或穿越3个及以上防火分区的电缆竖井。 3)根据我国的标准,阻燃电缆分为A、B、C三种类别,是根据 试验时垂直成束布放的电缆根数(即燃烧物的体积)和燃烧时间的 不同来分类的。A类的试样根数应使每来电缆所含的非金属材 料的总体积为7L,B类为3.5L,C类为1.5L;外火源燃烧时间A, B类为40min,C类为20min。当试验结束,外火源撤除后,电缆炭 化部分所达到的高度应不超过2.5m。很显然,A类的阻燃性能 最优。如果用户在购阻燃电缆时不注明类别,通常购的都是C类 阻燃电缆,其价格比普通电缆高5%~10%。A、B类阻燃电缆只 有在用户明确提出要求时,电缆生产厂才会专门安排生产。不同 等级的阻燃电缆,其使用场合有所不同,一般应根据电缆敷设时的 密集程度、使用场合、安全性要求等来选用。自前,A、B类阻燃电 览只有在敷设密集程度高、火灾危险性大的电缆线路,或者比较重 要的场所才使用。 阻燃电缆并不意味着该电缆是非可燃的,在适当的条件下,阻 燃电缆会支持自持燃烧。我国《核安全法规》HAF0202附录“电 缆绝缘层”中指出,“不仅阻燃电缆会支持燃烧,而且涉及阻燃电缆 的火灾比非阻燃的含聚氯乙烯的电缆火灾更难扑灭,即使采用了 组燃电缆,由于电缆火灾使安全重要物项遭到损坏的可能性依然 存在”。 4)《核安全法规》HAF0202附录I“电缆绝缘层”指出:电缆火 灾危险场所在是成组电缆的深位燃烧火灾。 基于室息原理的二氧化碳和基于切断燃烧链原理的Halon 气体对于燃烧热已穿透导体层或温度已达到塑料的燃烧点的火灾

的扑救是无效的。美国FM公司针对汽轮机房火火系统研究指 出,气体灭火系统的失败率高达49%,其中37%是由于保护场所 密闭性差导致。 水介质有着对灭火十分有利的物理特性,有高的热容4.2J (g·K)和高的汽化潜能(2442J/g),可以从火焰或可燃物上吸收 天量的热量:水汽化时体积膨胀1680倍,可以迅速稀释和排挤火 灾周边的氧气和可燃蒸气。水的浸润作用可以有效扑救深位燃烧 的火灾。 根据钢铁治金企业成功的火灾扑救案例和专家的多次论证: 并参照我国《核安全法规》HAF0202附录V“电缆绝缘层”的相关 论述一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电缆火灾危险场所,应考虑水基灭 火系统为主要火火手段进行规定。 (2)钢铁冶金企业的液压站、润滑油库等可燃液体火灾危险场 所特点也是非常鲜明的,即所使用的油多为可燃介质,防护空间往 在较大,有储油箱和不同压力等级的供油设备和系统,存在压力油 雾、流尚、平面火灾,同时这些场所内还设有电缆桥架和电气设备。 因此,在此类场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应遵循如下原则: 1)地下液压润滑油库往往储油量天,发生火灾后的破环性天 可能导致厂房结构的重大损毁或造成火灾的极天蔓延,另外产生 的大量烟雾还将对厂房区域的各类设备造成二次损失。因此本标 准规定储油量大于10m的应设自动灭火系统。其中10m的参数 确定是根据钢铁治金企业的特点:储油量大于10m的地下液压润 滑油库均属比较重要的场所。 2)地面的液压站及润滑油库在钢铁治金企业非常多,根据目 前设计的实际情况,重要的地上液压站储油量均在10m3以上, 日发生火灾,不及时扑救控制将严重危害生产和设备,因此规定距 地坪标高24.0m以下且储油总容积≥10m3的地上封闭液压站和 润滑油站(库)宜设自动灭火系统。 3)由于地下油管廊往往布置有输油管线、储油间和阀台等工

艺设施,发生火灾后易于蔓延扩大,不易控制,因此考虑储存的油 类总容量大于10m的此类场所应设自动灭火系统。 4)地上架空设置的液压润滑站,如高炉炉顶液压站、高炉炉前 液压站等,往往其火灾的扑救控制困难,易造成对周边区域设备或 建筑的损毁,因此本条规定距地坪标高24.0m以上且储油量大于 或等于2m的宜设自动火火系统。 (3)近年来,彩涂车间建设较多,而彩涂车间的涂料库、涂层 室、涂料预混间等大量使用油漆等易挥发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 大,本条规定这些场所应设自动灭火系统,设计师可根据空间的具 本情况选用气体、泡沫等自动灭火系统。 (4)大、中型钢铁企业通信中心(含交换机室、总配线室等)等 场所性质重要,一日发生火灾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参考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结合钢铁治金企业 持点,此类场所宜设置自动火火系统。天、中型钢铁企业的计算 (信息)中心、区域管理计算站的主机房、不间断电源室、记录介质 库等则宜设自动火火系统。 (5)其他场所蛋未做强制要求,但实际设计时也应根据火灾危 害性分析的情况确定是否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对于发生火灾后: 可能会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安全生产的,经火灾危害性评估后,宜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8.3.4大中型计算机房、主控制室、通信中心等火灾危险场所属 弱电设备空间,细水雾对弱电板路的影响较小,国外在这些场所已 有大量的应用案例。就这些场所的特点而言,往往房间布置较为 集中,便于中高压系统实施,另外要求在保证快速灭火的同时应尽 量减少水渍损失,因此主要采用的是中、高压的细水雾系统,这样 可以保证水雾在2级以上。分布全厂的液压润滑油库、电缆隧道 等保护对象具有覆盖范围天、环境相对恶劣,现场环境中存在超细 粉尘、油气等污染物,因此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覆盖范围足够 广泛,灭火介质输送距离足够远,系统可以承受相对恶劣的环境要

求。鉴于此,宜选用中、低压系统。由于高压细水雾系统对水质和 环境要求较高,不宜应用于以上场所

环境要求较高,不宜应用于以上场所。 8.3.5细水雾,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正常开启通常包括下列儿种情 况:第一,自动探测报警系统自动探测到火灾,发出启动命令;第 二,人员发现火灾通过手动报警按钮进报警,之后由联动控制系统 启动火火系统,第三,人员发现火灾通过现场机械手动启动火火系 统。以上情况之外发生的系统启动均属于误动作。由于水基灭火 系统误动作可能会造成水渍损失,因此本条规定,应采取措施防止 系统发生误喷,同时防误喷措施的采用不应显著降低系统可靠性 例如,可采用定压喷放式喷头,并在雨淋阀(或分区控制阀)与喷头 之间安装溢流阀,用以泄放雨淋阀(或分区控制阀)误动作时流过 的水,使系统不发生误喷,系统可靠性也不会有明显变化。文如, 在雨淋阀(或分区控制阀)阀前或阀后串联一个或多个定压开启式 闵门,虽能起到一定防误喷作用,但由于部件的增加导致系统不能 正常打开的概率增加,因而不能将其作为防误喷措施

8.4.1本条规定了应设置消防水池的条件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和消防

当厂区给水十管的管道直径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即在生 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或引入管的直 径太小,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均应设置消防水池储存消防 用水。 厂区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在检修时可能停水 影响消防用水的安全,因此,当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且由 枝状管道供水或仅有1条进水管供水,蛋能满足流量要求,但考虑 枝状管道或工条供水管的可靠性仍应设置消防水池。

厂的新水和净循环水,但消防供水系统应增设过滤装置。通常在 水泵入口处设置过滤器,并在供水管网中增设过滤器,过滤等级可

8.4.3为保证不间断地供应火场用水,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 备用泵的流量和扬程应不小于消防泵站内的最大1台泵的流量和 扬程。

8.4.4为防正火灾初期消防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为安全起见,有条件的情况下, 宜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然而,在钢铁治金企业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由于各种原因存在较大困难,为此,本条规定可设置临时高压给水 系统进行替代。 火灾初期,室内消火栓、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开启的消火 栓、喷头数量少,所需水量较小,稳压装置能满足系统初期供水。 故要求稳压泵的工作压力应高于消防泵工作压力,室内消火栓、闭 式自动喷水火火系统由稳压装置维持系统压力,着火时,压力控制 装置自动启动消防泵。 对于开式雨淋系统、水喷雾,细水雾等开式灭火系统,火灾初 期与灭火时的供水水量和压力基本相等,由稳压装置来满足初期 供水要求难度较大(由于水量大、高位水箱无法满足细水雾压力等 原因),稳压装置的作用主要是使雨淋阀前充满压力水使阀能够正 常启闭、缩短火火时的响应时间。因此,开式灭火系统稳压泵的工 作压力、流量可按各系统的具体要求设计,其消防泵通常由火灾探 测报警系统联动启动。

8.5.1在以在的工厂设计中,曾出现因未考虑消防排水而造成损 失或消防系统使用不便的情况,另外考虑到消防排水往往无污染, 可进入生产、生活排水管网,因此宜统一设计,而且排水管网的流 量应考虑消防的排水量

和地面出现渗水、漏水的现象,并形成积水,不仅会给经常性

护工作带来诸多麻烦和不安全,而且在雨季,电缆长时间受到水的 侵泡,其绝缘会遭到破坏,尤其当遇有含侵蚀性的地下水时,其遭 受的破坏更为严重。因此规定,对于这类电气防护空间,均应根据 地下水位情况对其墙面和地面做必要的防水处理,并设置集水坑。 设置集水坑的自的在于一旦防水处理因施工或材质等原因出现局 部渗漏时,也可设法及时将水排除,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8.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火灾危险 生大的天型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钢铁治金企业焦化煤气净 化的焦炉煤气鼓风机室、动力设施的煤气系统的焦炉煤气加压机 一房等均属于甲类火灾危险,为提高企业扑救控制初起火灾的能 力,为公安消防队到场赢得时间,应当配备消防车,消防车的类型 和数量应当与企业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9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防烟排烟

9.0.1为防止可燃粉尘、纤维与采暖设备接触引起自

采暖设备散热器的表面平均温度。 要求热水采暖时,热媒温度不应超过130℃;蒸汽采暖时,热 媒温度不应超过110℃,这不能覆盖所有易燃物质的自燃点。例 如松香的自然点为130℃、赛璐珞的自燃点为125℃、PS的自燃点 为100℃,还有部分粉尘积聚厚度超过5mm时,在上述温度范围 会产生融化或焦化,如树脂、小麦、淀粉、糊精粉等。由于易燃物质 种类繁多,具体情况颇为素杂,条文中难以一一做出明确的规定 故设计时应根据不同情况要善处理。 运煤通廊等建筑物采暖耗热量很大,采暖散热装置布置困难 需要提高采暖热媒温度。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 计防火规范》GB50229规定,“运煤建筑采暖,应选用光滑易清扫 的散热器,散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160℃”,这是符合实际的,因 此,做出本条规定。 9.0.4变压器室、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间装有各种电气设备、仪

爆要求的单独房间应设置独立排风系统,防止发生事故时通过通 风管道蔓延到建筑的其他部分

爆要求的单独房间应设置独立排风系统,防止发生事故时道

9.0.6事故通风是保障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一项必

施。对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突然散发有害气体的建筑物,在设计 中均应设置事故排风系统。有时虽然很少或没有使用,但并不等 于可以不设,应以预防为主。

事故排风系统的通风机开关应装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以便发生紧急事故时,能够立即投入运行。 9.0.7直接布置在有甲、乙物品产生的场所中的通风、空气调节 和热风采暖设备,用于排除有甲、乙类物质的通风设备以及排除含 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粉尘、纤维等丙类物质,其含尘浓度高于或等 于其爆炸下限的25%时的设备,由于设备内、外的空气中均含有 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物质,遇火花即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敌,头 此,在本标准中规定,其通风机和电动机及调节装置等均应采用防 爆型的。同时,当上述设备露天布置时,通风机应采用防爆型的。 9.0.10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规 定,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可布置在厂房内的 单独房间内,但应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00h的隔墙和 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1)有连续清灰设备。 (2)定期清灰的除尘器和过滤器,且其风量不超过15000m²/h 集尘斗的储尘量小于60kg。 但在钢铁治金企业中的焦化和铁合金等工艺中存在看可燃气 本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或过滤器需要露天布置,这在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是没有规定的,因此本 条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进行制定,露天布置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如图3a所示。若露 天布置的间距不够10.0m时,应采用防火隔断措施,即与所属主 厂房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为3.00h的隔墙,隔墙的长度应天于设 备本体长度,并应保证与设备的距离天于或等于10.0m,如图3b 所示。同时考虑到防火安全,除尘器或过滤器与所属主厂房的间 距严禁小于2.0m。 如果除尘器或过滤器需要设置在厂房外的单独建筑物内时 可以与主厂房贴临建造,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ooh的隔墙 和1.50h的楼板与主厂房分隔,如图3c所示,值得注意的是,因为

该除尘器(过滤器)室是具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在设计时应 考虑。

图3除尘器或过滤器的布置示意图

9.0.11钢铁治金企业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的电缆夹层,电 气地下室、电缆隧道、地下液压站、润滑油站(库)等场所,它们虽属 于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但没有留守值班人员,火灾时没有人员疏 散问题,故本条规定对其可不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9.0.12主电室、主控楼(室)、检化验楼属丁、戊类火灾危险场 所,长度大于40m的内走廊应设排烟设施,以利于人员的疏散和 灭火救援。建筑布局应尽可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不能满足时,应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0.1.1~10.1.3是对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的规定,与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统一。 10.1.4重要的消防用电设备决定着消防的成败,因此供电十分重 要,而要达到最可靠的供配电,双电源供电的切换应在最未一级配电 装置进行,否则会因为供配电线路中存在中间环节而降低可靠度。另 外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当发 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因此除供电形式 的要求外,还要求配电线路采用耐火电缆或经耐火保护的阻燃电缆。 10.1.5鉴于工业企业用电设备多、电缆量大等复杂性,在消防系统 设计时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回路应单独设置,不应与其他系统的供电 回路混合。回路敷设、配电设备设置均应独立,且有明显的标志。 10.1.6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十分重要,应保证其供电的可靠性。 钢铁冶金企业的设计采用传统的由上级变电所(该变电所至少有 两个电源,两台变压器,二次侧有两段母线)的不同母线段取得两 回路供电电源,且该两回供电线路(一般为电缆线路)要求采用耐 火电缆或阻燃电缆。若在同一电缆沟或隧道中敷设时,应尽量分 别敷设在沟或隧道两侧的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若沟或隧道只单 侧有电缆桥架(或支架)时,则该两回路电缆不应敷设在同一层托 架中,且两层托架间需设隔火措施,当一条线路故障时,一般不会 影响另一条线路的正常供电,且在线路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处,设有 两路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可以保证消防电源的正常供电。这样的 两路供电电源是可靠的。当然如果有条件,消防泵站可以再取得 另一独立于本供电系统的一路相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如相邻车间

10.1.110.1.3是对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的规定,与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统一。 10.1.4重要的消防用电设备决定着消防的成败,因此供电十分重 要,而要达到最可靠的供配电,双电源供电的切换应在最末一级配电 装置进行,否则会因为供配电线路中存在中间环节而降低可靠度。另 外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当发 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因此除供电形式 的要求外还要求配电线路采用耐火电缆或经耐火保护的阻燃电缆

10.1.5鉴于工业企业用电设备多、电缆量大等复杂性,在

计时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回路应单独设置,不应与其他系统的 路混合。回路敷设、配电设备设置均应独立,且有明显的标志

10.1.6消防用电设备的负荷十分重要,应保证其供电的可靠性。

钢铁冶金企业的设计采用传统的由上级变电所(该变电所至少有 两个电源,两台变压器,二次侧有两段母线)的不同母线段取得两 回路供电电源,且该两回供电线路(一般为电缆线路)要求采用耐 火电缆或阻燃电缆。若在同一电缆沟或隧道中敷设时,应尽量分 别敷设在沟或隧道两侧的电缆桥架(或支架)上。若沟或隧道只单 则有电缆桥架(或支架)时,则该两回路电缆不应敷设在同一层托 架中,且两层托架间需设隔火措施,当一条线路故障时,一般不会 影响另一条线路的正常供电,且在线路最未一级配电装置处,设有 两路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可以保证消防电源的正常供电。这样的 两路供电电源是可靠的。当然如果有条件,消防泵站可以再取得 另一独立于本供电系统的一路相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如相邻车间

不同电源的变电所、自备电厂、自设柴油发电机、高炉煤气余压发 电等),或者采用非电气措施(如柴油水泵),这样更为可靠。 因此本条规定消防供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10.2变(配)电系统

10.2.1电抗器安装在主电室内而不采取电磁防护措施时,电抗 器的强磁场在厂房钢筋混凝土及钢结构中会因邻近效应及涡流而 导致钢筋混凝基础和钢筋混凝土墙体温度升高,引发火灾,是否 安装强迫散热系统是根据设备运行环境温度考虑,故本条规定电 抗器安装在室内时,宜有强迫散热系统。“电抗器的磁矩”应根据 生产厂家提供的数据确定。 10.2.2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当防火净距达不到规定值时,应设 置防火隔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在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 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229一2006第5.6.3条中,对油量在 2500kg及以上发电厂的变压器作了规定。鉴于治金工厂变电所 的重要性,本条参照该条提出了设置的防火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得 小于3.00h的要求。 10.2.3、10.2.4依据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 范》GB50053及《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的有关 条款制定,主要目的是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的安全处置及限制事 故范围的扩大。

10.3电气设施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

10.3.1油浸式变压器室可燃油较多,火灾荷载大,且涉及高、低 压输变电,危害也很大,因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压配电装 置室可燃物主要是动力电缆、配电装置等,火灾荷载大,易蔓延,因 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0.3.2电气地下室、电缆夹层中电缆密集,火灾荷载大火灾负

10.3.2电气地下室、电缆夹层中电缆密集,火灾荷载

险性较天,且上部一般均为电气或控制室等,发生火灾后会对上部 空间造成危害,火灾危害性天,本条规定这些场所的建筑物宜采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对于结 构中存在的可能造成火灾蔓延的孔洞等应采取有效措施,如设置 防火泥、防火堵料等进行封堵,防止因电缆燃烧而将火源引向控制 室等部位。另外,目前也有部分厂房的电缆夹层采用钢结构,为了 保证生产安全,本条规定应对建筑构件进行防火保护,保证耐火等 级不低于二级。

10.3.3本条对建(构)筑物的防火分区最大充许建筑面积(长度)

1钢铁冶金企业的电缆夹层一般位于控制室、操作室的下 方,电缆数量多,火灾荷载大,性质重要。火灾案例表明,电缆火灾 是钢铁治金企业中发生次数最多的火灾,而且因电缆层发生火 灾而发展成为天型、特大型的火灾事故较多。对电缆夹层进行防 火分隔,成本较低,施工难度不天,却可以天大提高工艺安全;由于 电缆夹层内敷设有大量的电缆,因此将电缆夹层视为存放电缆的 仓库进行防火设计更符合实际,因此对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充许面 积在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要 求的同时,结合钢铁治金企业的建筑特点,规定“地上电缆夹层的 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1000m²”。 2钢铁治金企业的电气地下室,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 火设计规范》GB50016对厂房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规定,其防火 分区面积不应超过500m。 如生产工艺需要,不能采用防火墙对防火分区进行防火分隔 时,可以采取以设置自动消防系统,从而使防火分区面积扩大1.0 倍的措施。 3本款规定了电缆隧道防火分区的划分方法,防火分区的长度 不应天于100.0m。各防火分区采用防火墙加防火门隔断。对于设置 有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可将防火分区长度增大至不超过150.0m

10.4电气设施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10.4.2电缆夹层的火灾危险性为内类且无人值守,根据理

10.4.2电缆夹层的火火厄险性为内类且无) TJ 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执行。 10.4.3钢铁治金企业中的电缆隧道长度往往达数百米,甚至可 送干来以上。对于自然通风的电缆隧道,在100.0m左右会设 进一出两个风并,并在并壁上配有爬梯。为了保证火灾发生时的 人员安全,本条规定“长度不于50.0m的电缆隧道可设置1个 安全出口。长度大于50.0m的电缆隧道的两端部应设置安全出 口”。考虑到电缆隧道平时无人值守,只有巡检人员熟悉现场情 况,所以在这里所指的“疏散出口”并不要求为安全出口,如上述的 通风并也是可以起到疏散的作用。另外,鉴手电缆隧道中专门增 加中间出口的结构工作量较大,颇费建设资金,在满足蔬散出口设 置规定的同时,应尽量节省投资,规定其间距不应超过100.0m。 还需要注意的是,电缆隧道的形式是由工艺决定的,一般多分 支。因此,在本条中规定应在端部设置安全出口,不仅是指主电 缆隧道的两头,电缆隧道分支的端部也应设置安全出口,如Y型 分支的电缆隧道,其端部即为3个:X型分支的电缆隧道其端部是 4个;另外,考虑到火灾发生时人的蔬散行为模式,安全出口的位 置距离隧道顶端不宜过天,故本条规定不应天于5.0m。 10.4.5设置在非单层建筑物内首层的装有可燃油的电气设备用 的房间设计,在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即在其 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的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 于1.0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这 是为防止由首层开口喷出的火焰卷入上层房间的开口,使火灾蔓 延而采取的预防措施。如果在首层这类房间采用了防火门,即可

10.4.5设置在非单层建筑物内首层的装有可燃油的电气

置防火挑檐或窗槛墙就十分必

10.4.7电缆隧道一般要求采用自然或主动送排风两种形式,为了

使空气能够在隧道内流动,防火门采用带回门器的常闭式防火门还是 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防火门,应根据通风区段的划分来确 定。“自行关闭”包括自动控制、机械、手动、温控等各种关闭手段

10.5电缆和电缆敷设

10.5.1、10.5.2钢铁冶金企业内电缆敷设方式种类繁多,主要 有:直理,明敷、暗敷(墙内、理地),电缆沟内敷设,电缆隧道内敷 设,沿电缆桥架敷设,架空敷设,在电缆夹层、电缆室内敷设等,本 节规定了与防火设计有关的电缆敷设要求。 主电缆隧道是指由总降[或其他变(配)电所至各主要车间去 的主千隧道,一般有多条分支去有关车间,主电缆隧道一般在数百 米以上,隧道内电缆较多,电缆运行中会产生热量,检查、维护人员 也经常出入,特别在事故状态时,会有多人进入处理事故。所以对 隧道内人员最小活动空间和通风均有要求,以便于使电缆隧道降 温延长电缆使用差命进行规检香和事敌的处理

10.5.4在调查中发现确有在电缆沟中同时敷设油管,甚至可燃

10.5.4在调查中发现确有在电缆沟中同时敷设油管,甚至可燃

4在调查中发现确有在电缆沟中同时敷设油管,甚至可燃 管道的现象,这是十分危险的。若油管漏油,可燃气体漏气, 王电缆沟内,一旦电缆绝缘损坏冒火或放炮,必将引燃电缆或 由、气,引起火灾甚至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故必须禁止。

电缆,它们在运行中将产生热量并散发在这些空间内,如果有热 管道布置在室内,必将使室内的温度再开高,影响电缆运行,甚 加速电缆绝缘的老化,容易引起火灾,故不宜在上述室内布置热 力管道,更不应将可燃油、气管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管道和非电

气设备布置在上述室内。

10.5.6工业企业中控制直流电源、消防电源等的两路电源供电 重要回路,对于工艺系统的自动控制,消防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至 关重要。本条规定意在保证两路供电电源在火灾等恶劣事故状态 下,至少保证一路供电能够继续工作

4电缆隧道(双侧桥架)封堵断面

一阻火包:2一有机堵料:3一过水钢管:4一电缆:5一防火门

图5电缆隧道(双侧桥架布置)阻燃隔断平面图 1一阻火包:2一电缆防火涂料:3一电缆:4一防火门

(2)电缆沟防火分隔宜采用阻火墙,电缆沟阻火墙可用有机堵 料、无机堵料、阻火包等防火阻燃材料构筑。阻火墙两侧电缆涂刷 防火涂料或缠绕防火包带,如图6所示。

(3)天型电缆竖井的防火封堵可采用防火隔板、阻火包、有机 堵料、无机堵料、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等防火封堵材料构筑,如图 7所示。

图7大型竖井封堵 无机堵料;2一有机堵料;3一防火涂料;4一电缆;5一爬梯;6一铰链; 7一螺检.8一防水隔板.9一角钢.10一爬梯.11一纲铁加

(4)竖井、电缆穿楼板孔洞可采用防火隔板、阻火包、有机堵 机堵料等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如图8所示。

无机堵料;2一有机堵料;3一防火涂料;4一防火隔板;

5一膨胀螺栓:6预留孔洞:7一电缆

(5)电缆进入柜、屏、盘、台、箱等的空洞宜采用有机堵料、无机 堵料、阻火包、防火隔板等防火阻燃材料进行组合封堵,用有机堵 料设预留孔,如图9所示。

图 9 柜、盘孔洞封堵

图9柜、盘孔洞封堵 电缆;2一无机堵料;3一有机堵料;4一防火涂料;5一预留孔

10.6.1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对防雷 分类及防雷措施有详细的规定,设计时应参照执行。 10.6.2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制定。当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

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当顶 板厚度小于4mm时,则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工艺装置的塔和容 器等。 本条的塔、容器是泛指可燃与不可燃介质的设备:塔式设备如 空气分馏塔、煤气脱硫塔,氢气、氧气、氮气、氩气、空气压力球罐和 立式储罐,燃油罐等。露天设置的不可燃介质的塔和容器不是不用 防雷设施,而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 的要求,防雷级别可较底。钢制的塔和容器,其钢板厚度≥4mm时 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但必须有符合规 定的防雷接地措施。 10.6.3、10.6.4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液体的钢质储罐必须设防 雷接地说明如下: 2甲、乙类液体虽为可燃液体,但装有阻火器的固定顶罐在 导电性上是连续的,当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直击雷将无 法击穿,因此只要做好接地,雷电流可以顺利导人大地,不会引起 火灾。 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 50341规定地上固定顶钢制罐的顶板厚度最小为4.5mm。所以 新建或改、扩建的这种油罐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都可以不 装设避雷针(线)保护。但对经检测顶板厚度小于4mm的老油 罐,应装设避雷针(线),保护整个储罐。 3丙类油品属高闪点可燃油品,同样条件下火灾的危险性小 于低闪点易燃油品。雷电火花不能点燃钢罐中的内类油品,所以 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而且接地装置 只需按防感应雷装设。压力储罐是密闭的,罐壁钢板厚度都大于 4mm,雷电流无法击穿,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但应做好防雷 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天于302。 4对于可燃气体塔、罐容器顶上设有放散管时,因放散管 般高出顶板2.0m~3.0m,当在雷电大气时,放散管有引雷效应

物防雷分类及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引下线的根数、布置

10.6.6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就各类

10.6.9本条目的在于更清楚地规定不同贮罐直径情况下接地数 量的要求。

10.6.9本条目的在于更清楚地规定不同贮罐直径情况下接地数

10.6.11由于人们普遍穿着的人造织物服装极易产生

往聚积在人体上。为防止静电可能产生的火花,需在甲、乙、丙A 类油品(原油除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作业场所的入口处设 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此类消除静电装置是指用金属管做成的 扶手,在进入这些场所前应抚摸此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扶手应 与防静电接地装置相连。

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02即可

10.6.14防静电接地装置要求的接地电阻值较大,当金属导体与 防雷(不包括独立避雷针防雷接地系统)等其他接地系统相连接 时,其接地电阻值完全可以满足防静电要求,故不需要再设专用的 防静电接地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

10.7.1钢铁治金企业厂区环境和建筑结构较为复杂,有地上、地 下和性质、火灾危险等级不同的建筑物,系统工艺也较复杂,因此 发生火灾时由于大量烟气的产生,易造成火灾扑救困难,进而引起 更大的损失。为了保证厂区火灾危险性较天且重要的区域可以在 火灾事故状态下及时疏散人员、财物和进行火灾的扑救,本条特作 出规定。 10.7.2本条为新增条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

下和性质、火灾危险等级不同的建筑物,系统工艺也较复杂,因此 发生火灾时由于大量烟气的产生,易造成火灾扑救困难,进而引起 更大的损失。为了保证厂区火灾危险性较大且重要的区域可以在 火灾事故状态下及时疏散人员、财物和进行火灾的扑救,本条特作 出规定。 10.7.2本条为新增条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 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 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 10.7.3对于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油站(库)、电气地下室等火灾 危险性较大且疏散困难的区域,以及工厂内主要的疏散路线,设置 疏散指示标志非常重要,可以保障火灾情况下的人员疏散、火灾扑 救人员撤离和必要的救援人员撤离等,因此做出本条规定。

录A钢铁治金企业火灾探测器选型举例和

A.0.1火灾探测方法应根据设置场所的情况选择适宜的方式: 它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效和可靠运行的基础。近年来,我国消 防安全技术有了快速的发展,研制生产出了许多先进、可靠、经济 的产品。为了方便设计,在总结了近儿十年钢铁业治金企业的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运行和管理经验后,对探测器的选型推荐如 表A.0.1所示。其中感烟探测器一般包括点型感烟、吸气式感 烟、线型光束感烟等多种型式。 A.0.2火灾的早期探测是防止火灾蔓延和降低火灾损失的关 键。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包括定温、差温、差定温探测器。线型定 温探测器难以及时探测电缆温度的快速上升或外来火源引发的电 缆火灾。无论是电缆过热火灾模拟实验、初起小规模火灾模拟实 验还是大规模火灾模拟实验,缆式线型差定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 时间大多明显小于缆式线型定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时间。只有在 部分试验中,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也能快速报警时(多在1min以 内),二者报警时间差别不天。在个别试验中,缆式线型定温火灾 探测器无法报警,而差定温探测器同样快速有效报警。因此,在钢 铁企业的电缆区域设置线型差定温火灾探测器是有必要的。若设 置定温探测器,在多数情况下都将延迟报警,从而失去早期预报及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或扩散的有利时机。在个别情况下 甚至无法探测火灾。因此本条规定钢铁治金企业的电缆火灾危险 场所应采用缆式线型差定温火灾探测器。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规定,在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的场所宜采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探测器的组合,结合钢铁冶金企

A.0.1火灾探测方法应根据设置场所的情况选择适宜的方式, 它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效和可靠运行的基础。近年来,我国消 防安全技术有了快速的发展,研制生产出了许多先进、可靠、经济 的产品。为了方便设计,在总结了近儿十年钢铁业治金企业的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运行和管理经验后,对探测器的选型推荐如 表A.0.1所示。其中感烟探测器一般包括点型感烟、吸气式感 烟线型光束感烟等多种型式

A.0.4电缆火灾的发生将经历温度升高→蓄热(受热)一→产生可

燃气体→产生可燃烟气→产生明火的过程,火灾早期探测的关键 在于温度升高阶段。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一2013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对电缆火灾的快速有效探测,应 采用逐层、S型敷设方式

GB/T 21296.4-2020 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 第4部分:弯板式附录B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举

时录B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举例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 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反之亦然。在障碍 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①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 ②可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 度超过区域内可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 ④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散设置的输送可燃物质的架空 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 对于露天的可燃气体设备的电器区域环境划分,按现行国家 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按释放源 的级别和距离范围划分区域: ①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区,即预计长期释放或 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 ②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即预计正常运行时周 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③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即预计在正常运行下 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 (2)对于粉尘爆炸混合物环境,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 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以下划分: 20区: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爆炸性环境; 21区:正常运行时,偶然出现爆炸性环境; 22区:正常运行时,一般不可能出现爆炸性环境,即使出现

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①装有良好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当该除尘装置停车时,工艺 机组能联锁停车; ②设有为爆炸性粉尘环境服务,并用墙隔绝的送风机室,其通 可爆炸性粉尘环境的风道设有能防止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侵入的安 全装置,如单向流通风道及能阻火的安全装置; ③区域内使用爆炸性粉尘的量不大,且在排风柜内或风罩下 进行操作。 2.有屋顶、无围墙的建筑物也按室外考虑。 3.汽油是易挥发物,其蒸气易燃,并具爆炸性。使用汽油的车 库不像工业设备那样有严密的密封装置,有可能会出现第一级释 放源的情况,故定为1区。 4.氢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间,在切换气瓶时会出现介质 泄漏情况,故属正常运行时会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定为 1区。 5.独立氢气催化炉间爆炸危险环境等级的划分说明:钢铁治 金企业独立氢气催化炉间的制高纯氩、氮气流程中,用加氢催化除 去普氩、普氮中氧的工艺设施。由于普氩、普氮纯度一般已99.9%, 再除氧制得≥99.995%以上的高纯气,使用氢气量较少。并且加 氢除氧催化炉非旋转设备。故本标准不按有些规程所规定的为1 区,而将加氢设施作为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释放的第二级释放源 故取为2区。 6.水电解制氢间爆炸危险环境等级的划分说明:水电解制氢 设备是由许多电解小室连接构成,每个小室之间用填片密封。由 于小室较多,故定为在正常情况下会偶尔出现氢释放源的第一级 释放源,将水电解制氢的设备间定为1区。 7.焦炉煤气加压机间、天然气加压机间爆炸危险环境等级的 划分说明:焦炉煤气(含H,59%)、天然气(含CH,90%)的压缩

机,调压阀设备,在施工验收中应规定气密试验合格,正常运行时 这些设备的密封结构、阀门、接口的法兰、螺纹接口不会偶尔地或 周期性地成为第一级释放源。但一些规范将该类设施区域划为1 区,故本标准也定为爆炸危险1区。氢气压缩机间、氢气调压阀 间、氢气充瓶间的爆炸危险环境等级的划分也同样规定为1区。 8.乙炔电气设施区域的划分,按照《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的规定。 9.钢铁治金企业中的高炉副产品一高炉煤气,随看高炉效率提 高,焦比降低,煤气中的主要可燃成分为一氧化碳,一般为21%~ 24%,而纯一氧化碳的爆炸下限为12.5%。故高炉煤气与其他燃 气介质相比,需泄漏较多的气体才会形成爆炸性气氛。高炉煤气 中的一氧化碳又是毒性危害介质,其泄漏的中毒浓度远远低手爆 炸下限。从安全出发,本标准对于高炉煤气区域的TRT发电装 置、加压机电机等电气设施区域定为2区。另外,20世纪80年代 钢铁企业引进的高炉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所配的发电机不是防爆 型,自前国产高炉煤气余压发电的发电机也未配防爆型电机,但采 取了一定防护措施。故在采取措施后,发电机可采取非防爆电机。 10.钢铁治金企业中的干式煤气柜:曼型柜或新型柜,主要盛 装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威金斯柜主要盛装转炉煤气,气柜为封闭 结构,内有钢结构活塞,活塞随进出煤气量而上下移动,活塞与气 柜内壁之间采用油槽或橡皮膜密封,防止煤气外泄。气柜活塞上 部与气柜顶为人员正常检修时活动空间。煤气进气管有的柜设有 专门地下室。考虑到活塞与柜顶之间及进气的地下室通风条件不 良,故对于无论何种介质的煤气柜,该类区域均按电气设施爆炸危 险区1区考虑。 11.对于煤气柜周围,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 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一1992第2.3.9条的墙壁外3m范围、 房顶上4.5m范围TTAF 077.11-2021 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通话记录,作为正常运行不会释放的第二级释放源区域, 定为爆炸危险2区。

12.在煤气及其他可燃气体的净化、储存、输配装置区域外,露 大或开敲设置的管道,其阀门等电气设施环境可根据现行国家标 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按具体情 况而定。 13.关于分装铝粉间。一般镁碳砖、不定形耐火材料中的加入 量为0.1%~0.3%。每吨泥料中用量为1kg~3kg,要求在防尘 条件下分装小袋(设计能够控制),如果按10000t/a生产规模计 算,日分装铝粉33kg~100kg,考虑处理量蛋少,但操作不当,日积 月累,偶然会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 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一2014第4.2.2条之二划分头 21区是合适的。 14.含AISi或MgAI较高的耐火材料有新开发的金属陶瓷 滑板、塑性相结合刚玉砖、Sialon类耐火材料等。这些品种还没有 相应标准,从耐火材料最新发展看,应该把铝粉、镁铝合金粉、硅粉 等易燃易爆物高含量的耐火制品生产提前纳入防火规范。自前还 没有消防试验数据或规模生产经验,考虑到混合机是密封的并采 取了通风除尘措施,混合机在混合机厂房中占地小,易燃易爆物添 加量较少等原因,可根据加入铝粉、镁铝合金粉、硅粉等易燃易爆 物含量来划分危险等级,拟划分为:易燃易爆物含量占混合量不大 于5%时,按非易燃易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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