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35-2019 滇池湖滨湿地 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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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5301/T 3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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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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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01/T 35-2019 滇池湖滨湿地 建设规范

心服务*台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滇池湖滨湿地 滇池湖滨的天然湿地,以及环湖公路临湖一侧建设与恢复的湿地。 3. 2 湿地恢复与建设 通过适当的生态技术和工程措施,对退化或消失的湿地进行修复或重建,构建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 实现湿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并发挥生态功能和环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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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内分布有重要水生生物,具有湿地生态特征JTS 155-2019 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并具有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质净化等功能的区域 3.1

指《昆明市环滇池生态区保护规定》中划定的禁渔区、鸟类保育区、土著稀有水生植物保护区,以 及其它确需保护的区域。

湿地服务管理区 指在湿地生态特征不 动,以及管理机构开展和

4. 2. 3效益最大化

应选择节能设施和设备,建筑材料应选择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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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水生一湿生一陆生复合生态带,恢复和保护湖滨生物多样性;在有条件和必要的区域通过设置 生态保育区,以达到保护珍稀动、植物的目的

4. 3.2 环境目标

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布局,使来水通过湿地后污染负荷得到明显削减,出水水质得到改善。

各级政府或社会投资的拟建项目

设计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a)环境(生态)工程; b)林业工程; c)市政(综合)工程。

设计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a)环境(生态)工程; b)林业工程; c)市政(综合)工程。

建设方拟提交审查的湿地建设方案总体应 研究的深度,进、出水量、污染物削减、 算等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

由市级滇池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环滇池生态区,即滇池一级保护区和环湖路临湖一侧以内的 级保护区中的禁建区”的湿地建设方案进行审查,包括合法合规性的符合性审查、技术审查及专 小

项目审查依据为: a)现行的滇池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b)现行的国家、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规程; c)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

湿地建设方案的审查工作由市级滇池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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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 O 组织对建设方案进行符合性审查和技术审查; 组织相关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评审: d) 根据b)、c)的审查结果,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昆明市人民政府; e 建设方案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6.3. 1进水类型及水质

6. 3. 1. 1 类型

进水类型主要包括: a)上游农村、农田汇水:

b)已截污河道的来水; c)附*污水处理厂尾水; d)滇池水以及其它面源汇水。

b)已截污河道的来水;

6. 3. 1. 2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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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湿地进水水质指标

应避免高浓度污水直接进入湿地,进水水质未达到6.3.1.2的要求时,应对湿地进水进行预处理。预 处理措施可采用好氧工艺,好氧处理系统设计可根据GB50014给出的要求进行。 含重金属、难以降解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不应进入湿地,

6.3.3水力负荷及停留时间

不同类型的滇池湖滨湿地系统的来水量应满足表2中水力负荷及水力停留时间的要求。

表2湿地水力负荷及水力停留时间参数

表3湿地出水水质指标

6.4湿地生态功能区建设

6. 4. 1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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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生态功能区建设遵循下列要求: a) 不应填埋占用现有湿地进行景观营造: b 应根据湿地保护需求设立生态保育区,依据对象的生活*性,建立浅滩、鸟岛、鱼类及其它生 物的栖息和繁殖地,应尽可能保持原状,不应布设开放式道路和观景设施,并应在外围设置禁 入标志; 生态保育区内,除经批准开展 的科研、考察、考古、 清淤治污等活动的人员,以及管护人员可 临时进入外,其余人员不 进入: d) 在湿地体验区可进行限 性的生 科学观察和研究等活动; e) 一级保护区不得从事 营性活动: f)在显著位置应标注图 *医疗救护机 构的

显地生态功能区建设遵循下列要求: 不应填埋占用现有湿地进行景观营造; 应根据湿地保护需求设立生态保育区,依据对象的生活*性,建立浅滩、鸟岛、鱼类及其它 物的栖息和繁殖地,应尽可能保持原状,不应布设开放式道路和观景设施,并应在外围设置

3.4.2功能区地形修整

6. 4. 3驳岸处置

6. 4. 3. 1驳岸类型

6.4.3.2驳岸处置与建设要

对原有防浪堤应拆除,并就地营造消浪带或浅滩。消浪带坡比应缓于1:5; 驳岸坡度小于1:5时,可沿岸带水*方向*整地形,水陆交界面宜有一定起伏,在垂直水体 向上,可形成浅滩、浅水区、深水区、急流带和滞水带等不同类型的地形; 驳岸坡度大于1:5时,可沿岸带垂直方向进行岸带地形改造,对较陡的岸坡进行削*处理, 低高地、*整岸坡,营造多样、渐变的湿地生境类型。

6. 4. 4 水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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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系构建应遵循设计合理、经久耐用和管理维护简便的原则,并应遵循下列要求: a)将湿地周围来水引入湿地,并通过合理布设塘库、导流及布水设施,塘、库和布水沟渠,使其 水力负荷及水力停留时间满足6.3.3的要求,以保证湿地的净化功能; 对含泥量大的来水,需在湿地进口设置沉淀塘沉淀泥沙,沉淀塘的设置应符合6.3.3表2的要 求; 湿地内布水配水应尽可能均匀,并确保水体流动性。必要时可采取设置垂水、机械提升等多种 设施进行改善; d) 现状孤立湿地单元之间,可通过土方开挖作业、布设水路,实现水体联通; 各湿地单元间的引水、布水系统深度应超过常水位以下0.3m,应保证水位差; 湿地进水口与出水口间应有一定的水力坡降,尽可能延长流程,减少死水区,确保湿地进水量 及水体流动性,并应在湿地进、出水口设立标准断面和水位标尺

6. 4. 5 浅滩营造

浅滩营造可视具体情况参照下列建议: 除沉淀池以外的开阔水体的湿地,可营造浅滩,满足水鸟栖息需求; b) 在临*水面起伏不*的开阔地段营造,通过机械推土减小坡度,减缓水流的冲击和侵蚀; c)坡度宜缓于1:5,宽度不宜小于3m,常水位下淹水深度宜为0.1m~0.3m; d)地表可种植低矮挺水植物,也可为裸露的泥滩或沙石滩

生境岛营造可视具体情况参照执行下列建议: a): 具有面积10hm²以上开阔水体的湿地,均可因地制宜营造生境岛: bx 在常水位下应出露水面,并与岸上区域隔离; C 露出湿地最高运行水位的高度宜为0.5m~1.2m,岸带坡度宜小于1:3; dy 针对水鸟栖息的生境岛地型宜*坦、低矮,也可建成浅滩; ex 总面积占开阔水体面积不宜超过1%。

6.4.7植物配置与种植

6. 4.7.1配置原则

6.4.7.2植物种植

依据6.4.7.1的配置原则,选择适宜的季节种植湿地植物,种植要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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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 7. 3观测

6. 4. 8 辅助设施

6.4.8.1总体要求

辅助设施包括步行道 观鸟*台、安全等相关设

6. 4. 8. 2 步行道路

C 避免湿地被道路分割,影响生态的恢复,且不应使道路成为水体沟通的障碍: 1)主要道路不宜布设多条; 2) 次要道路避免设置过密,间隔不应小于100m; 3) 管护道路仅供湿地管护及相关人员使用。

6.4.8.3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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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湿地功能选择设置下列设施: a)在湿地体验区内可设置观景及观鸟*台,所选材料应以木材为主,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如观景台临水,不应采用钢混结构: b) 根据需要,可设置用于存放工器具的管护用房,建筑风貌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c)根据安全、防火需要,设置检查关卡,瞭望塔,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d)照明系统宜采用太阳能供电或风光互补供电方式; 带有游憩和科普功能的湿地,其辅助设施建设要求参见附录C。

建设单位应在湿地建设完工,并达到建设目标后的三年内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开展工程验收。验收内 容应包括: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监测资料(生物多样性、水质水量等)

建设单位在湿地恢复与建设后应 养护管理,包括水系及植物管护。 市级滇池行政管理部门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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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 水力停留时面

时间,指污水在湿地内的*均驻留时间。按照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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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比降,指污水在湿地内沿水流方向 路程长度上的水位下降值。按照式(2)

指单位面积每天可以处理的污水水量。按照式(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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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辅助设施(针对具有游憩和科普功能的湿地)

C.1.1科普宣教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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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692-2019 历史文化街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资料性附录) 带有游憩和科普功能湿地的辅助设施建设要求

滇池湖滨湿地应设置有关湿地和环境保护的科普宣教设施,该设施的设置应满足: a) 在一级保护区内不应占用土地建设,应以展板、标志、标识、标牌、解说牌及多媒体等方式设 置。 b) 展板、标志、标识、标牌、解说牌及多媒体等科普宣教设施应设置合理、统一版面、图文清晰、 科学规范、整洁美观,并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c 科普宣教设施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C.1.2自行车道(局部与电瓶车共用)

自行车道建设要求包括: a)基本线型:应以滇池一级保护区范围边界线为基准,不应超越上述边界。 宽度:4m~6m。如与电瓶车共用,宜采用6m。 路面材料宜采用透水沥青混泥土为主,同时满足生态、低碳、*整、防滑、耐磨、经济、美观 等要求。

C.1.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步行道(自行车道)沿线及水岸区域应设置导引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在封团区边界,设置禁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标志应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要求、设置应符合GB/T15566. 求:安全标志的颜色应符合GB2893的要求,版面设计及使用应符合GB2894的要求。

C.1.4服务区建设与管理

湿地管理服务区应设在一级保护区外,可为湿地管理机构提供工作场所,并为游客提供医疗救护、 文体活动、休憩、停车等服务。 2 该区域产生的污水应收集处理,排水设施的建设应符合GB50014要求,出水达到湿地进水水质要 求后,方可进入湿地进行进一步净化。 宜根据人流密度设置休闲座椅和废物箱GB_T 14684-2011建设用砂,废物箱设置应符合CII2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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