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675-2018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DB63/T 1675-2018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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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3/T 167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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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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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1675-2018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3/T 1675-2018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程

DB63/T16752018

1.9季度维护保养内容

7.2年度维护保养内容

检查喷头选型与保护区域的使用功能、危险性等级等匹配情况,核查闭式喷头玻璃泡色标高于保护 区域环境最高温度30℃的要求,以及喷头无变形、附着物、悬挂物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7.2.2.1检查报警阀组外观标志,标识清晰、内容详实,符合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要求GB/T 9089.1-2021 户外严酷条件下的电气设施 第1部分:术语.pdf,并注明系统名 称和保护区域,压力表显示符合设定值。 7.2.2.2系统控制阀以及报警管路控制阀全部开启,并用锁具固定手轮,具有明显的启闭标志;采用 言号阀的,反馈信号正确;测试管路放水阀关闭;报警阀组处于伺应状态。

7.2.3湿式报警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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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1末端试水装置出水压力不低于0.05MPa,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 7.2.3.2测量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7.2.3.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5min内,消防水泵自动启动。 7.2.3.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接受并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7.2.4干式报警阀组

7.2.4.1检查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保持其正常,压力表显示符合设定值。 7.2.4.2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报警阀组、压力开关动作,联动启动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和消防水泵,水 流指示器报警 7.2.4.3检查水力警铃声强值,水力警铃声强值不得低于70dB。 7.2.4.4开启末端试水装置1min后,其出水压力不得低于0.05Mpa。

7.2.4.1检查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状态,保持其正常,压力表显示符合设定值。 7.2.4.2开启末端试水装置,报警阀组、压力开关动作,联动启动排气阀入口电动阀和消 流指示器报警

7.2.4.3检查水力警铃声强值,水力警铃声强值不得低于70dB。 7.2.4.4开启末端试水装置1min后,其出水压力不得低于0.05Mpa。 7.2.4.5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电动阀及消防水泵的反馈信号

7.2.5.1检查预作用装置的空气压缩机和气压控制装置,其电磁阀的启闭灵敏可靠,反馈信号准确。 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后,自动启动预作用装置(雨淋报警阀)、排气阀入口电动阀以及消防水泵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动作。 7.2.5.2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7.2.5.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 2min后,其出水压力不低于0.05MPa

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动作。 7.2.5.2水力警铃声强不得低于70dB。 7.2.5.3开启末端试水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2min后,其出水压力不低于0.05 7.2.5.4消防控制设备准确显示电磁阀、电动阀、水流指示器以及消防水泵动作信号,反

7.2.6雨淋报警阀组

7.2.6.1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检查其传动管压力表,其示值符合设定值;按照干式系统要求 则试气压传动管的供气装置和气压控制装置。 7.2.6.2检查雨淋报警阀组及其消防水泵的自动、手动启动控制方式。 7.2.6.3传动管控制的雨淋报警阀组,传动管泄压后,查看消防水泵、报警阀联动启动情况,动作应 准确及时。 7.2.6.4检查压力开关动作情况,测量水力警铃声强值,不得低于70dB。 7.2.6.5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电磁阀、消防水泵与压力开关反馈信号准确性。 7.2.6.6并联设置多台雨淋报警阀组的,报警信号发出后,检查其报警阀组及其组件联动情况。 7.2.6.7手动操作控制的水幕系统测试其控制阀,启闭灵活可靠,

检查水流指示器外观,有明显标志;信号阀完全开启,准确反馈启闭信号;水流指示器的启动与复 位灵敏、可靠,反馈信号准确。

7.2.8末端试水装置

检查末端试水装置的阀门、试水接头、压力表和排水管,设置齐全,无损伤;压力表显示正常,符 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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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需要对消防泵和备用动力以手动或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一次后动试验,着其是否运转正常 时泵可以打回流,也可以空转,但空转时运转时间不大于5s,试验后必须将泵和备用动力及有关 复原状。

8.2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8.2.1对低、中、高倍数泡沫产生器,泡沫喷头,固定式泡沫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 罐进行外观检查,各部件要完好无损。 8.2.2对固定式泡沫炮的回转机构、仰俯机构或电动操作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达到标准的要求。 8.2.3泡沫消火栓和阀门要能自由开启与关闭,不能有锈蚀。 8.2.4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管件不能有损伤。 8.2.5对遥控功能或自动控制设施及操纵机构进行检查,性能要符合设计要求。 8.2.6对储罐上的低、中倍数泡沫混合液立管要清除锈渣。 8.2.7动力源和电气设备工作状况要良好。 8.2.8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要正常。

8.3年度维护保养内容

8.3.1每半年维护保养内容

8.3.2每两年维护保养内容

8.3.2.1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 检查。 8.3.2.2对于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 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8.3.2.3系统检查和试验完毕,要对泡沫液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管道、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 管道、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消火栓、管道过滤器和喷过泡沫的泡沫产生装置等用清水冲洗后放 空,复原系统

9.1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9.1.1检查系统组件的外观是否无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 9.1.2 检查分区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9.1.3检查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9.1.4 检查储水箱和储水容器的水位及储气容器内的气体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1.5对于闭式系统,利用试水阀对动作信号反馈情况进行试验,观察其是否正常动作和显示。 9.1.6检查喷头的外观及备用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9.1.7检查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等是否完整无损。

9.2季度维护保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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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通过试验阀对泵组式系统进行1次放水试验,检查泵组启动、主备泵切换及报警联动功能是否 正常。 9.2.2检查瓶组式系统的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9.2.3检查管道和支、吊架是否松动,管道连接件是否变形、老化或有裂纹等现象

9.3年度维护保养内容

9.3.1定期测定1次系统水源的供水能力。 9.3.2对系统组件、管道及管件进行1次全面检查,清洗储水箱、过滤器,并对控制阀后的管道进行 欢扫。 9.3.3储水箱每半年换水一次,储水容器内的水按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换。 9.3.4进行系统模拟联动功能试验

9.4其他维护保养内容

9.4.1系统维护检查中发现问题后需要针对具体问题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处理。例如更换受损的喷头、 支吊架、更换阀门密封件;润滑控制阀门杆、清理过滤器等。 9.4.2系统检查及模拟试验完毕后把系统所有的阀门恢复工作状态。 9.4.3把检查和模拟试验的结果与以往的试验结果或竣工验收的试验结果进行比较,查看其是否保持 一致。

10.1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0.1.1对火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液流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后动装置、管网与喷嘴、压力 言号器、安全泄压阀及检漏报警装置等系统全部组成部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的所有组件应无碰撞变形 及其他机械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 志应完整。 10.1.2气体灭火系统组件的安装位置不得有其他物件阻挡或妨碍其正常工作。 10.1.3驱动控制盘面板上的指示灯应正常,各开关位置应正确,各连线应无松动现象。 10.1.4火灾探测器表面应保持清洁,应无任何会干扰或影响火灾探测器探测性能的擦伤、油渍及油漆, 10.1.5气体灭火系统贮存容器内的压力,气动型驱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均不得小于设计压力90%。 10.1.6对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进行检查,灭火剂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 10.1.7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及IG541灭火系统等系统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应 符合下列规定: a)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 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保护对象标志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 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A b) 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正常。

10.2季度维护保养内容

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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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10.2.3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10.2.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10.2.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10.2.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的 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0.3年度维护保养内容

10.3.1撤下1个区启动装置的启动线,进行电控部分的联动试验,应启动正常。 10.3.2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喷气试验。通过报警联动,检验气体灭火控制盘功能,并进行 自动启动方式模拟喷气试验,检查比例为20%(最少一个分区)。此项检查每年进行一次。 10.3.3对高压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 90%。 10.3.4预制气溶胶灭火装置、自动干粉灭火装置有效期限检查。 10.3.5泄漏报警装置报警定量功能试验,检查的钢瓶比例100%。 10.3.6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检查比例为20% (最少一个分区)。 10.3.7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10.3.85年后,每3年应对金属软管(连接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性能合格方能继续 使用,如发现老化现象,应进行更换;对释放过灭火剂的储瓶、相关阀门等部件进行一次水压强度和气 体密封性试验,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10.4其他维护保养内容

10.4.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TSG21的规定执行。

.4.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TSG21的规定执行 D.4.2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TSGR0006的规定执行。 0.4.3灭火剂输送管道耐压试验周期应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相关现行规定执行。

11.1日维护保养内容

11.1.1检查干粉储存装置外观,装置应固定牢固,标志牌清晰。 11.1.2检查灭火控制器运行情况。 11.1.3启动气体储瓶和驱动气体储瓶压力,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2.1检查干粉储存装置部件,无碰撞或机械损伤,防护涂层完好,铭牌、标志、铅封完好。 .2.2逐一称重检查驱动气体储瓶充装量,

11.3年度维护保养内容

3.1检查防护区及干粉储存装置间, 防护文散通值 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防 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的安全标志及于粉灭火剂喷放指示门灯、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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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和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的泄压装置;储存间的位置、通道、耐火等级、 应急照明装置及地下储存装置间机械排风装置。 1.3.2 检查管网、支架及喷放组件下列内容: a) 干粉储存容器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油漆和标志,干粉充装量,以及干粉储 存容器的安装质量; 6 集流管、驱动气体管道和减压阀的规格、连接方式、布置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的泄压方向: c)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位置、标志及其安装质量; d) 阀驱动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和标志,安装位置,启动阀驱动装置中启动气体储瓶的介质名 称和充装压力,以及启动气体管道的规格、布置和连接方式: e) 管道的布置及连接方式、支架和吊架的位置及间距、穿过建筑构件及其变形缝的处理、各管段 和附件的型号规格以及防腐处理和油漆颜色; 喷头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方向; g) 灭火控制器及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喷放指示灯、声光报警装置等联动 设备的设置。

12.1日维护保养内容

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

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

12.2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2.2.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检查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2.2检查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2.2.3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2.2.4 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次自动切换功能试验。 .2.5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a) 检查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气体、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b) 抽查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c) 选层检查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并检查公共广播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的功能,抽查数量不小于 总数的25%; d) 检查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e) 检查送风机、排烟机和自动挡烟垂壁的控制设备: f) 检查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12.3年度维护保养内容

3.1每年应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功能: a) 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1次; b) 检查自动和手动开启排烟阀,关闭电动防火阀和空调系统功能; c) 检查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功能至少一次; d) 检查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 e) 检查其它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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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具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在报脏时应及时清洗保养。没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应按产品说明书 的要求进行清洗保养;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两年清洗或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 元件达到生产企业规定的寿命年限后应及时更换;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10%且不少于50只的备品。 火灾报警系统内的产品寿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达到寿命极限的产品应及时更换

13.1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3.1.1风机及防火阀类

13. 1. 2 挡烟垂露

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有无升降障碍

13. 1. 3排烟窗

手动或自动启动、复位试验,有无开关障碍,每月供电线路检查供电线路有无老化,双回路自动切 换电源功能等。

3.2年度维护保养内容

13.2.1半年维护保养内容

13.2.1.1防火阀、排烟防火阀、送风阀(口)、排烟阀(口)

13.2.2每年维护保养内容

1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4.1月度维修保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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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检查出口指示灯玻璃面板有无划伤或破裂现象。 14.1.2出口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是否亮,如不亮,应立即修理。 14.1.3检查出口指示灯安装是否牢固。 14.1.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取下来进行修复,再装回原位。 4.1.5灯箱外壳及面板擦抹干净。 14.1.6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如果发出故障信号或不能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及时检查电池电压,如果 电池电压过低,应及时更换电池;如果光源无法点亮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通知产品制造商的维护人员 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14.1.7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状态;如果发现故障声光信号应及时通试验自动和 手动应急功能,应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14.1.8进行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试验

4.2季度维护保养内容

4.2.1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指示状态 4.2.2检查应急工作时间。 4.2.3检查自动和手动应急功能,进行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试验

14.3年度维护保养内容

应对电池做容量检测试验。

15.1应急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

15.1.1日维护保养内容

检查话筒及话筒放大器音量、音质是否正常

5.1.2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5.1.2.1调节音量控制器,检查音量变化是否正常。 5.1.2.2检查磁带机或CD机的运转和音质是否正常,要求运转正常、音质良好。 5.1.2.3检查楼层呼叫控制器的开关工作是否正常,要求灵活、可靠

15.1.3季度维护保养内容

15.2.1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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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防火卷帘、防火门和防火窗

16.1且维护保养内容

对防火卷帘下部、常开式防火门门口处、活动式防火窗窗口处进行一次检查,并应清除妨碍设备启 闭的物品。

16.2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16.2.1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控制器或按钮盒上的控制按钮,检查防火卷帘上升、下降、停止功 能。 16.2.2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手动速放装置,检查防火卷帘依靠自重恒速下降功能, 16.2.3手动操作防火卷帘的手动拉链,检查防火卷帘升、降功能,且无滑行撞击现象 16.2.4手动启动常闭式防火门,检查防火门开关功能,且无卡阻现象。 16.2.5手动启动活动式防火窗上的控制装置,检查防火窗开关功能且无卡阻现象。

16.3季度维护保养内容

16.3.1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备用电源转 换功能。 16.3.2常开式防火门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功能、现场手动控制功能 16.3.3活动式防火窗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功能、现场手动控制功能, 16.3.4对检查和试验中返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损坏或不合格的设备、零配件应立即更换,并应恢 复正常状态。

17.1消防配电柜(箱)

17.1.1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1.1.1试验主、备电切换功能,在总配电室内的一级控制柜应设置为自动,并在主电源断电月 供电。 .1.1.2测试消防电源主、备电源供电能力,能启动柴油发电机房,为主要消防设备供电

17.2消防用电设备最末一级配电箱

观察主备电状态指示灯是否点亮,标志应明显清晰,主备电转换控制开关是否处于自动状态

17.2.2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17.3.1自备发电机组

17.3.1.1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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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3. 2EPS 应急电源

17.3.2.1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试验应急电源充、放电功能。手动启动EPS应急电源输出或输入联动启动信号,应急电源的主 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且应在5s内完成应急转换,手动停止输出和信号停止都应恢复到主电工

17.3.3备用电源容量

7.3.3.1月度维护保养

每月检查系统中各种控制装置使用的备用电源容量,电源容量应与设计容量相符。使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备用电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在监视状态下工作8h 后,在下述条件下工作30min,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控制器容量不超过10只探测器时,所有探测器均处于报警或动作状态; b 控制器容量超过10只探测器时,十五分之一的探测器(不少于10只,且不超过32只)处于 报警或动作状态。

17.3.4应急电源控制功能和转换功能

17.3.4.1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检查应急电源控制功能和转换功能,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控制功能和转换功能,按下列要求检测,其 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主电工作状态、应急工作状态、电池组及各单节电池电压的显示情况 及应急工作时间应与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相符,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手动切断应急电源应急输出时直接启动设备的连线,接通应急电源的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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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启动应急电源输出,应急电源的主电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且应在5s内完成应急转换; 高危险区域使用的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 c): 手动停止应急电源的输出,应急电源应恢复到启动前的工作状态: d) 断开应急电源的主电源,应急电源应能发出声提示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接通主电源, 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e) 给具有联动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输入联动启动信号,应急电源应在5s内转入到应急工作 状态,且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输入联动停止信号,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 状态; f): 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然后手动插入操作,应急电源应有手 动插入优先功能,且应有自动控制状态和手动控制状态指示; g) 将应急电源接上等效于满负载的模拟负载,使其处于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设计 应急工作时间的1.5倍,且不小于产品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17.3.5应急电源的故障报警及保护功能

17.3.5.1日维护保养内容。

察面板上的表头指示、指示灯及开关是否良好

17.3.5.2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7.3.5.2.1检查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故障报警及保护功能,断开应急电源的负载,应急电源的故障报 警及保护功能应正常,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使任一输出回路保护动作,其他回路输出电压应正常; 使配接三相交流负载输出的应急电源的三相负载回路中的任一相停止输出,应急电源应能自动 停止该回路的其他两相输出,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c) 使配接单相交流负载的交流三相输出应急电源输出的任一相停止输出,其他两相应能正常工 作,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 d) 使应急电源充电回路与电池之间、电池与电池之间连线断线,应急电源应在100s内发出声、 光故障信号,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 7.3.5.2.2清理机内外的尘土和杂物

17.3.5.2.2清理机内外的尘土和杂物。

DB36T 1442.4-2021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规程 第4部分:大中型灌区.pdf17.4.1季度维护保养内容

18.1月度维护保养内容

核对选型、压力和有效期对同批次的灭火器随机抽取一具进行灭火、喷射等性能试验;灭火器生产 日期,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压力表指针应指向绿色区域。

8.2季度维护保养内容

随机抽取一具同批次的灭火器进行灭火试验,测试灭火和喷射效果

DGJ 08-93-2002《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DB63/T167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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