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1 5053-201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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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51 505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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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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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1 5053-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51 5053-2014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9. 2. 15、9. 2. 16

锅炉、热交换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 机组、蒸汽或热水型漠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漠化锂吸 收式冷(温)水机组)冷却塔、冷热水循环水泵等设备文是空 调与采暖系统中的主要设备,因其能耗量占整个空调与采暖系 统总能耗量的大部分,其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 应置及管道连接是否合理、正确,将直接影响空调与采暖系统 的总能耗及空调场所的空调效果。工程实践表明,许多工程在 安装过程中,施工方未经设计人员同意,擅自改变了有关设备 的规格、台数及安装位置,有的基至将管道接错。其后果是或 因设备台数增加而增大了设备的能耗,给设备的安装带来了不 便,也给建筑物的安全带来了隐惠;或因安装位置及管道连接 不符合设计要求,加大了系统阻力,影响了设备的运行效率, 增大了系统的能耗。因此,本条文对此进行了强调

9.2.18在冷热源及空调系统中设置自控阀门和仪表

系统节能运行等的必要条件。当空调场所的空调负荷发生变化 时,电动两通调节阀和电动两通阀,可以根据已设定的温度通 过调节流经空调机组的水流量DB31T 329.8-2019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pdf,使空调冷热水系统实现变流量 的节能运行;水力平衡装置,可以通过对系统水力分布的调整

料的使用效果、性能等诸多条件来对比,难燃材料还有其相对 的长处,在工程中还占有一定的比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 都发生过采暖空调工程中的保温(绝热)材料,因防火性能不 符合设计要求被引燃后而造成恶果的案例。因此,本条文明确 规定,风管和采暖空调水系统管道的保温(绝热)应采用不燃 或难燃材料,其燃烧性能、材质、密度、导热系数、规格与厚 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空调风管和冷热水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 断,均是为了保证绝热效果,以防正产生凝结水并导致能量损 失;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采用不燃材料填实, 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这是出于防火和防水 的考虑;空调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 问其操作功能,均是为了方便维修保养和运行管理。

热衬垫(承压强度能满足管道重量的不燃、难燃硬质绝热材料 或经防腐处理的木衬垫),是防止产生冷桥作用而造成能量损 失的重要措施。工程实践表明,许多空调工程的冷热水管道与 支、吊架之间由于没有设置绝热衬垫,管道与支、吊架直接接 触而形成了冷桥,导致了能量损失并且产生了凝结水。因此, 本条对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 垫进行了强调,并对其设置要求和检查方法也作了说明

保证绝热效果的有效手段,保护层是用来保护隔汽层的(具有 隔气性的闭孔绝热材料,可认为是隔汽层和保护层)。输送介

质温度低于周围空气露点温度的管道,采用非闭孔绝热材料作 绝热层而不设防潮层(隔汽层)和保护层或者虽然设了但不完 整、有缝隙时,空气中的水蒸气就极易被暴露的非闭孔绝热材 料吸收或从缝隙中流入绝热层而产生凝结水,使绝热材料的导 热系数急剧增大,不但起不到绝热的作用,反而使绝热性能降 低、冷量损失加大。因此,本条文要求非闭孔绝热材料的隔汽 层(防潮层)和保护层必须完整,且封闭良好。

氏、冷量损失加大。因此,本条文要求非闭孔绝热材料的隔汽 层(防潮层)和保护层必须完整,且封闭良好。 9.2.23采暖、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安装完工后,为了达到系 统正常运行和节能的预期自目标,规定应进行冷、热源及其辅助 设备、室内管道和室外管网系统、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 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系统的风量和水量平衡调试,且试运转和 周试、冷热源机组能效及系统能效测试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单机试运转及调试,是进行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的先决 条件,是一个较容易执行的项目。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是指系统在有冷热负荷和冷热源的实际工况下的试运行和调 试。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满足本规范表9.2.23的相关要求 当建筑物室内空调与采暖系统工程竣工不在空调制冷期或采 暖期时,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只能进行表9.2.24序号为2、3、5, 5、7、8的6项内容。因此,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在工程(保 修)合同中进行约定,在具备冷热源条件后的第一个空调期或 采暖期期间再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并补做本规范表9.2.23 中序号1、4、9、10的4项内容。补做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报 告,应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以补充完善 验收资料

各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受到工程峻工时间、冷热源条件、室 内外环境、建筑结构特性、系统设置、设备质量、运行状态、 工程质量、调试人员技术水平和调试仪器等诸多条件的影响和 约,是一项技术性较强、很难不折不扣地执行的工作;但是 它文是非常重要、必须完成好的工程施工任务。对空调与采暖 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和系统的联合试 运转及调试的具体要求,可详见《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43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 的有关规定。

9.3.1.本条文对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 备、配件绝热施工的基本质量作出了规定。 9.3.2本条文对空气风幕机的安装验收作出了规定。

空气风幕机的作用是通过其出风口送出具有一定风速的气 充并形成一道风幕屏障,以阻挡由于室内外温差而引起的室内 外冷(热)量交换,以此达到节能的目的。带有电热装置或能 通过热媒加热送出热风的空气风幕机,被称作热空气幕。空气 风幕机一般应安装在经常开启且不设门斗及前室外门的上方 并且宜采用由上向下的送风方式,出口风速应通过技术确定, 一般不宜大于6m/s。空气风幕机的台数,应保证其总长度略大 于或等于外门的宽带。 实际工程中,经常发现安装的空气风幕机其规格和数量不

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和方向也不正确。如:有的设计选型 是热空气幕,但安装的却是一般的自然风空气风幕机:有的安 装在内门的上方,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的采用暗装,但却未 没置回风口,无法保证出口风速;有的总长度小于外门的宽度 难以阻挡屏障全部的室内外冷(热)量交换,节能效果不明显 为避免上述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本条文对此进行了强调,

变风量末端装置是变风量空调系统的重要部件,其规格和 技术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动作是否可靠,将直接关系 到变风量空调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和节能效果的好坏,最终影响 空调效果,故此条文对此进行了强调。

10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程

10.1.1本条明确了本章适用的范围。 10.1.2本条给出了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工程验收的划分原 则和方法。

10.2.1本条是对太阳能光热系统所使用的集热设备、储热设 备、辅助热源设备、换热器、水处理设备、水泵、电磁阀、阀 门及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电气及控制设备等产品进场验收 的规定。

门及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电气及控制设备等产品进场验收 的规定。 10.2.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集热设备是太阳 能光热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其集热效率将直接影响太阳能光 热系统的集热能力及长期稳定运行。设备入场抽检有利于控制 太阳能光热系统的施工质量。太阳能光热系统所用绝热材料的 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等技术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会直接影响太阳能光热工程的节能效果和运行可靠性。因此 本条文规定在绝热材料进行时,应对其热工等技术性能参数进 行复验。复验应采取见证取样送检的方式。

10.2.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集热

10.2.3本条对太阳能光热系统的安装从系统形式、自控阀门 和仪表、安全装置和设备、建筑主体连接的安全、运行安全等 方面进行了规定。

式成文开证正 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以保证集热系统集热量满足系统 需要。

10.2.5储水箱储存的是热水且其运行重量二般较大

须对储水箱的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提出要求,以保证太阳能光 热系统的健康、安全、可靠。储水箱与承重基础之间应牢靠固 定;目前不乏采用钢板焊接的储水箱,因此,有必要对储水箱 内外壁,特别是内壁的防腐提出要求,以保证人体健康,并能 承受热水的最高温度和压力要求。

10.2.6本条强调排气阀、安全阀的设置,以保证太阳能光热

10.2.7本条对太阳能光热系统的管道敷设安装提出要求。

10.2.7本条对太阳能光热系统的管道敷设安装提出要求。 10.2.8本条对太阳能光热系统管道水压试验的质量控制技 术指标进行了规定。

能热水系统不能满足水温及水量的要求,可采用燃气、油、 煤、电等当地常规的辅助能源加以补充。电加热制取热水效 率低,存在高质低用、能耗巨大等问题,因此通常情况下不 得采用电加热作辅助:当电力条件许可且只能采用辅助电加 热时,为防止漏电伤人等情况的发生,必须加设保证使用安 全的措及装置

10.2.10太阳能系统管道保温直接影响到系统效率及太阳能

10.2.10太阳能系统管道保温直接影响到系统效率及太阳能

10.2.10太阳能系统管道保温直接影响到系统效率及太阳能

呆证率,本条强调管路应先进行检漏,后进行保温,且应按现 行国家标准的要求保证保温质量。保温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5 的有关规定。

10.2.1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太

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可将太阳能系统的工作点(如水力平衡及温 度控制点)调节到最佳效率状态,对系统的节能与稳定运行至 关重要,因此本条强调必须进行联合试运转与调试。太阳能热 水采暖系统联合试运转和调试前:检查系统安装是否符合设计 要求:将储水箱、集热器及管路内部冲洗干净。试运行时: 系统充填传热工质,全玻璃真空管热水系统应在无阳光照射的 条件下充填传热工质:在系统处于工作条件下,对相关的部件 并行调节或调试,保证各部件在设计要求的状态下工作;系统 如果有管理员应对其进行培训

10.2.12太阳能光热系统节能

能光热系统的适用性、可靠性、节能性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提供 实测数据依据,有利于促使设计、施工、设备厂商等市场主体 主重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为社会提供真正具有节能效果的可靠 太阳能光热系统。

10.3.1保证干管和立管中的热水循环,可以避免用户在取得 热水之前排放掉管路中的大量冷水,有利于节水。保证于管和 立管中的供水压力平衡,使用户获得的水量满足设计要求。 10.3.2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应技术集成,并应根据建筑类 型和使用要求合理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中的位置。建筑 设计根据确定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类型,确定集热器类型、安装 面积、尺寸大小、安装位置与方式,明确储水箱容积重量、体 积尺寸、给水排水设施的要求;了解连接管线走向;考虑辅助 能源及辅助设施条件:明确太阳能热水系统各部分的相对关

系。然后,合理安排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各组成部分在建筑中 的空间位置,并满足其他所在部位防水、排水等技术要求。建 筑设计应为系统各部分的安全检修提供便利条件。太阳能热水 系统与建筑一体化不仅包括建筑外观与色彩的协调美观,还包 括在管路布置和系统运行上的协调便利。这就要求将太阳能技 术与建筑设计综合考量,考虑建筑、结构、给排水和电气各专 业的配合,对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工程设计进行集成优化。

11.太阳能光伏节能工程

11.1.1本条明确了本章适用的范围。 11.1.2本条给出了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工程验收的划分原 则和方法。

11.2.1本条是对太阳能光伏系统所使用的光伏组件、汇流 箱、电缆、并网逆变器、配电设备等产品进场验收的规定。 11.2.2目前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施工安装人员技术水平参差 不齐,为规范光伏系统的施工安装,本条文强调光伏系统的形 式、光伏组件、电线电缆、配电设备及控制设备、外观标识等 应符合设计要求。 11.2.3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试运行与测试是对光伏系统的电 气性能、安全性能、可靠性能的考验。严格进行试运行与测试 是保证光伏系统各部件产品满足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电性能要 求,保证光伏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中最重要的安全性能,同时 具有防御各种异常条件的可靠的技术措施。 光伏系统所产电能应满足国家电能质量的指标要求,主要 包括: 110kV及以下并网光伏系统正常运行时,与公共电网接 口处电压允许偏差如下:三相为额定电压的±7%,单相为额定

电压的+7%、一10%。 2并网光伏系统与公共电网同步运行,频率允许偏差为 ±0.5Hz。 3并网光伏系统的输出有较低的电压谐波畸变率和谐波 电流含有率:总谐波电流含量小于功率调节器输出电流的5%。 4光伏系统并网运行时,逆变器向公共电网馈送的直流分 量不超过其交流额定值的1%。 1.2.4太阳能光伏系统节能性能现场检验能客观地为太阳 能光伏系统的适用性、可靠性、节能性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提供 实测数据依据,有利于促使设计、施工、设备厂商等市场主体 主重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为社会提供真正具有节能效果的可靠 太阳能光伏系统。

能光伏系统的适用性、可靠性、节能性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提供 实测数据依据,有利于促使设计、施工、设备厂商等市场主体, 主重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为社会提供真正具有节能效果的可靠 太阳能光伏系统。

12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

12.1.1本条明确了本章适用的范围。 12.1.2本条给出了地源热泵换热系统节能工程验收的划分 原则和方法。

12.2.1本条是对地源热泵换热系统所使用的管材、管件、热 原井水泵、阀门、仪表及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验收的规定,这 种进场验收主要是根据设计要求对有关产品和设备的类型、材 质、规格及外观等“可视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验 收一般应由供货商、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参加,并应经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核准,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进 场验收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材料和设备附带的质量证明文 件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这些文件和资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和规定并应齐全,主要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说明书及 相关性能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还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 品检验合格证明。 12.2.2地理管换热系统管材是地理管换热系统的核心组成 部分,其深埋于地下,若损坏无法维修,其质量将直接影响地

部分,其深理于地下,若损坏无法维修,其质量将直接影响地 埋管换热系统的换热能力及长期稳定运行。材料入场抽检有利 于控制地源热泵系统的施工质量,降低地源热泵系统失败的风

险。目前,工程实践中地埋管换热系统埋管材料常用的为聚乙 烯管材,其性能应满足《地源热泵系统用聚乙烯管材及管件》 CJ/T317及设计要求;当采用其他管材时,其性能应满足设计 要求。 地源热泵地理管换热系统所用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 吸水率等技术性能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会直接影响采暖、 空调工程的节能效果和运行可靠性。因此,本条文规定在绝热 材料进行时,应对其热工等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采 取见证取样送检的方式。

术指标进行了规定。近年来,很多地源热泵项目由施工单位或 设备厂商进行设计,未经过正规的图审,有的项目技术方案选 择不尽合理,造成地源热泵系统施工完毕不能达到预期的节能 效果甚至不能正常运行,因此本条强调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在施 工前应具备地表水换热系统勘察资料、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

12.2.4本条对地源热泵污水换热系统的施工质量控制技术

12.2.5本条文明确规定对开式地表水换热系统

质进行检测。地表水换热系统取水量及水质、水温是热泵系统 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指标,取水量测试是为了检验系统的水 量、水质等是否满足设计需要,是检验地表水换热系统安装质 量的关键步骤。

12.2.6本条文明确规定对闭式地表水换热系统

验和换热能力抽检。水压试验是检验系统管路是否泄漏的重 要措施;换热能力抽检结果与设计值误差>5%时,应及时告

知设计院作相应的设计变更,这是控制地表水源热泵系统能 否成功的关键步骤,在工程还没有竣工时若检测出来换热系 统不能满足系统需要,还有足够的补救时间及措施。当设计 无相关参数时,应根据图纸换热器数量及冷热负荷换算其设计 工况换热能力。

12.2.7闭式地表水换热系统施工完毕后,为了达到系统正常

12.2.7闭式地表水换热系统施工完毕后,为厂达到系统止常

12.2.10本条对抽水井与回灌井均应有成井竣工报告内容提 出要求,以保证成井质量,有利于质量控制及追溯。 12.2.11本条明确热源并洗并后应达到的质量要求,以保证 抽水及回灌的水量、水质符合设计要求。

12.2.10本条对抽水井与回灌井均应有成井竣工报告内容提

以保证出水量、回灌水量符合设计要求。必要时,业主单位(监 理单位)可组织水文地质专业专家,对水文地质试验进行单独 验收。验收资料为换热系统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2.2.13本条明确热源井在水文地质试验结束后

水质测定和含沙量测定,以保证水质、含沙量符合设计要 求,保证换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保证不污染地 下水环境。

的施工单位,施工工艺、回填材料及回填工艺、施工设备均有 差别,因此在施工单位实际施工时,根据不同的工艺抽检其换 热并的实际换热能力,并根据其具体数据进行设计调整对于保

统的长期稳定正常运行是非常必要的。测试孔个数应 2.2.14的要求:

12.2.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近年来,国内

12.2.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产格执行。近年来,国内 有不少地源热泵系统实施失败,不仅不能达到预期节能效果甚 至无法正常运行,经调查有相当部分工程因打井深度及回填材 料和工艺远远达不到设计要求。这些项目有的是因为施工单位 为节约成本偷工减料,有的是因为施工人员责任心不够而工程 理人员无足够的时间与技术手段监控。由于地理管换热系统 是核心隐蔽工程,投入运行后无法检验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确保其施工质量的核心措施是在施工完毕尚未连接水平干管 时由监理单位随机抽查理管并进行换热能力检测,若理管深度 与回填工艺不满足设计要求,其检测数据将无法达到设计要 求,若经分析是施工单位原因,则施工单位应补打足够的并或 经设计院重新校核设计图纸增加辅助冷热源。 12.2.16换热系统的水力平衡对充分发挥系统功能提高能效 非常重要,因此室外换热系统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换热系统 的水力平衡调试

12.3.2·本条规定除U形弯头外不应有管件接头,以减少焊接 等人为原因造成地下埋管的泄漏风险。 12.3.3本条对地埋管施工完毕后的工作水压提出要求,以防 发生意外泄压。如发现地理管不正常泄压,应及时检查地理管 网泄漏点进行处理。

发生意外泄压。如发现地理管不正常泄压,应及时检查地理管 网泄漏点进行处理

挖及管沟回填的施工质量控制技术指标进行了规定

13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3.1.1本条明确了本章适用的范围。 13.1.2 本条给出了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检验批的划分 原则和方法。 13. 1. 3 本条给出了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依据,

13.2.1本条是对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所使用的动力设备、 电线电缆、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等产品进场验收的 规定,这种进场验收主要是根据设计要求对有关产品和设备 的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可视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 检查验收,验收一般应由供货商、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共 司参加,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核准,形成相 应的验收记录。 由于进场验收只能核查产品和设备的外观质量,其内在质 量则需由各种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加以证明。故进场验收 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产品和设备附带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 技术资料进行检查。这些文件和资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和规定并应齐全,主要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说明书及相关 性能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和设备还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

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直接关系到建筑照明系统的节能效 果。如室内灯具效率的检测方法依据《室内灯具光度测试》GB/T 9467进行,道路灯具、投光灯具的检测方法依据其各自标准 GB/T9468和GB/T70002进行。各种镇流器的谐波含量检测依 据《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每相输入 电流≤16A0》GB17625.1进行,各种镇流器的自身功耗检测依 居各自的性能标准进行,如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应依 据《管形荧光灯用交流镇流器性能要求》GB/T15144进行,气 本放电灯的整体功率因数检测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厂 家应提供以上数据的性能检测报告

13.2.3工程中使用伪劣电线电缆会造成发热,造成极大的

安全隐患,同时增加线路损耗。为加强对建筑电气中使用的 电线和电缆的质量控制,工程中使用的电线和电缆进场时均 应进行抽样送检。相同材料、截面导体和相同芯数为同规格 如VV3*185与YJV3*185为同规格,BV6.0与BVV6.0为同 规格。

13.3.1加强对母线压接头的质量控制,避免由于

13.3.1加强对母线压接头的质量控制,避免由于压接头的加 工质量问题而产生局部接触电阻增加,从而造成发热,增加损 耗。母线搭接螺栓的拧紧力矩如表13.3.1所列。

13.3.2交流单相或三相单芯电缆如果并排敷设或用铁质卡 箍固定会形成铁磁回路,造成电缆发热,增加损耗并形成安全 隐惠。 13。3.3电流各相负载不均衡会影响照明器具的发光效率和 使用寿命,造成电能损耗和资源浪费。检查方法中的试运行不 是带载运行,应该是在所有照明灯具全部投入的情况下用功率 表测量。

14·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4.1.1本条文规定了本章的适用范围。 14.1.4工程实施过程检查可直接采用智能建筑子分部工程 中“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结果。 14.1.5本条列出了与建筑节能关系密切的系统检测项目。 14.1.6因为空调、采暖为季节性运行设备,有时在工程验收 阶段无法进行不间断试运行,只能通过模拟检测对其功能和性

14.2.1设备材料的进场检查应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现范》GB50339和本规范3.2节的有关规定。 14.2.2监测与控制系统的现场仪表安装质量对监测与控制 系统的功能发挥和系统节能运行影响较大,本条要求对现场仪 表的安装质量进行重点检查。 4.2.7在试运行中,对各监控回路分别进行自动控制投入、 自动控制稳定性、监测控制各项功能、系统联锁和各种故障报 警试验,调用计算机内的全部试运行历史数据,通过查阅现场 武运行记录和对试运行历史数据分析,确定监控系统是否符合 设计要求。

14.2.8验收时,冷热源、空调水系统因无法进行

行时,按此条规定执行。黑盒法是一种系统检测方法,这种检 测方法不涉及内部过程,只要求规定的输入得到预定的输出。 14.2.9验收时,通风与空调系统因季节原因无法进行不间断 试运行时,按此条规定执行。

极重要,因此应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联网的监测与计量仪表进行 比对校准。

14.2.12照明供配电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联网时,应满足本条 所提出的功能要求。 14.2.13综合控制系统的功能包括建筑能源系统的协调控制 及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优化监控

4.2.12照明供配电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联网时,应满

1建筑能源系统的协调控制是指将整个建筑物看成一个 能源系统,综合考虑建筑物中的所有耗能设备和系统,包括建 筑物内的人员,以建筑物中的环境要求为目标,实现所有建筑 没备的协调控制,使所有设备和系统在不同的运行工况下尽可 能高效运行,实现节能的自标。因涉及建筑物内的多种系统之 间的协调动作,故称之为协调控制。 2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优化监控是根据建筑环境的需 求,合理控制系统中的各种设备,使其尽可能运行在设备的高 效率区内,实现节能运行。如时间表控制、一次泵变流量控制 等控制策略。 3人为输入的数据可以是通过仿真模拟系统产生的数据 也可以是同类在运行建筑的历史数据。模拟测试应由施工单位 或系统供货厂商提出方案并执行测试。

14.2.14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监 则与控制系统应设置建筑能源管理系统,以保证建筑设备通过 尤化运行、维护、管理实现节能。建筑能源管理按时间(月或 年),根据检测、计量和计算的数据,作出统计分析,绘制成 图表;或按建筑内各分区或用户,或按建筑节能工程的不同系 统,绘制能流图;用于指导管理者实现建筑的节能运行。

守的主控项目的内容。地源热泵系统由于其系统特性,检测与 控制系统所采用的传感器、线管、线缆等通常安装于地表水、 地下水或土壤中,为保证其正常工作,确保正常使用寿命,本 条规定,所有设置于室外、地表水中、地下水中、土壤中的传 感器、线管、线缆等均应有可靠的防水防腐蚀措施,确保其使 用寿命满足要求

14.3.1本条所列系统性能检测是实现采暖空调、供配电与照 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节能的重要保证。这部分检测内 容一般已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验收中完成,进行建筑节能工 程检测验收时,以复核已有的检测结果为主,故列为一般项目。

14.3.1本条所列系统性能检测是实现采暖空调、供配电与照

容一般已在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验收中完成,进行建筑节能工 程检测验收时,以复核已有的检测结果为主,故列为一般项自。 14.3.2本条文对监控室设备布置及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 出了规定。

14.3.2本条文对监控室设备布置及安装的基本质量要求作 出了规定。

15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

15.1围护结构现场实体

15.1.1建筑围护结构实体现场检测包括热工性

装质量检测。 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与建筑节能关系重大,在施工过程中 虽然采取了各种质量控制手段,但是其节能效果到底如何仍难 确认。一般认为,保温材料的种类、厚度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 指标,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达到节能设计要求。另一方面,传热 系数现场检测受到检测条件的限制,如气候变化、太阳辐射强 弱不同、围护结构现场施工条件制约,不能精确测出围护结构 的热物理量指标,故不宜广泛采用。此外,现场检测成本太高 但若工程现场检测条件具备,建设工程各方必需检测时,也可 现场检测,此时的检测方法、抽样数量等应在合同中约定或遵 守另外的规定。

15.1.2规定外墙保温构造现场实体检测的目的和方法

自的:确保保温材料的种类、保温层厚度、各层(包括饰面砖 相关粘结强度、锚固件设置与强度、构造做法等符合设计要求 和施工方案要求。

15.1.3采用保温砌块、预制构件、定型产品的现

外墙,其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或热阻需要进行实验室或现场实 体检测验证建筑外墙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或热阻是否符合节

能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若不能满足节能设计要求 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时,需采用辅助节能措施(如增设内保 温系统或外保温系统等)来提高建筑外墙整体节能性。

15.1.5规定外墙节能构造、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的数

15.1.6规定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测的实施单位、实施方 法。充许施工方进行检测,但都必须在监督(建设)人员见证 下实施,保证检测的公正性。

15.1.6规定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测的实施单位、实施方

15.1.7由于气密性检测较为复杂,需要一定的整套试验仪器

设备,故本条规定承担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单位的 求,同时应有监理(建设)人员见证抽样检测。

15.1.8本条规定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检测方

方法及检测单位资质要求。检测方法可参照《居住建筑节能检 验标准》JGJ132和《四川省民用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 DBJ51/T017相关条文要求。外墙结构应计算外墙平均传热系

质要求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5.1.9本条规定了对现场实体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情 兄,应进一步检测的方法。首次检测不符合要求,显示节能工 程质量可能存在问题。此时为了得出更为真实可靠的结论,应 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再次检验。为了增加抽样的代表性,规 定应扩大一倍数量再次抽样。再次检验只需要对不符合要求的 贞自或参数检验,不必对已经符合要求的参数再次检验。如果 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则应给出“不符合要求”的结论 考虑到建筑工程的特点,对手不符合要求的项自难以立即 斥除返工,通常的做法是首先查找原因,对所造成的影响程度 进并行计算或评估,然后采取某些可行的技术措施予以弥补、修 理或消除,这些措施有时还需要征得节能设计单位的同意。注 意消除隐惠后必须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15.2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15.2.1~15.2.4给出了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 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地源热泵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主要项 且及要求,并规定对这些项目节能性能的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所有的检测项目可以 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必要时可增加其他检测项目。另外,表 5.2.2中序号为1、2、3、4、5、6、7、8、9的检测项目也是 本规积筐 0 2 23 冬规完的宏内平暖涌风与空调系绕所应进得

的试运转及调试内容。太阳能光热系统保证率、太阳能光伏系 统转化效率、地源热泵系统能效比、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是相关分项工程的核心系统节能指标,因此必须依据相关标准 进行检测。为了保证工程节能效果,对于表15.2.2中所规定的 某个检测项自,如果在工程工验收时可能会因受某种条件的 限制(如采暖工程不在采暖期竣工或竣工时热源和室外管网工 程还没有安装完毕等)而不能进行时,那么施工单位与建设单 应应事先在工程(保修)合同中对该检测项目作出延期补做试 运转及调试的约定。

16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6.0.1本条提出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条件,共有 两个条件:第一,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应全部验收 合格;第二,应通过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围护结构墙体节能 构造实体检测、系统功能检验和无生产负荷系统联合试运转与 调试。

两个条件:第一,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应全部验收 合格;第二,应通过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围护结构墙体节能 构造实体检测、系统功能检验和无生产负荷系统联合试运转与 调试。 16.0.2本条强调,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必须经施工单位和 监理(建设)单位多环节检查验收,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16.0.3本条明确了节能工程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验收的主持和参加单位人员,其规定与《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基本一致。应注意,考虑到 节能分部工程的重要性,在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除施工单位 相关人员参加外,还要求设计单位、主要节能材料供应商(分 包单位)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具体参加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包括: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外墙、屋面、门窗和幕墙等主要节能材料供应商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基本规定,本条规定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全一致。应注意

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完全一致。

对于“一般项目”不能作为可有可无的验收内容,验收时应 要求一般项目亦应“全部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进 行返工修理。只有当难以修复时GB T51232-2016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对于采用计数检验的验收 项自,才充许适当放宽,即至少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即 可通过验收,同时规定其余10%的不合格点不得有*严重缺 陷”。对“严重缺陷”可理解为明显影响了使用功能,造成功 能上的缺陷或降低。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是指相应技术标准 国家、地方、行业或通过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企业标准)、设 计文件、施工方案等。质量验收记录是指隐蔽工程等有关工序 验收记录。

结构特别是门窗幕墙等的保温隔热性能,减少暖通空调冷热 负荷的需求;提高采暖空调热水系统各环节(冷热源、输送 环节、未端系统)及配电照明系统的运行效率;加强可再生 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因此围护结构、建筑设备、可再生能 源的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与评估是建筑节能工程验收不可或缺 的环节。建筑设备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包括供暖、通 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地源热 泉工程,其系统节能性能所需要检测的基本参数项必须符合 第15.2.2条的要求。

.0.6本条明确了建筑节能工程的重要性。建筑节能

工程质量验收,除了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 行技术资料检查外,还增加了对主要节能构造、性能

的现场实体检测。另外CJJ/T 283-2018 园林绿化工程盐碱地改良技术标准,对于纳入能效测评范围的工 进行节能工检测评估。

16.0.7纳入能效测评范围的工程,应具备节能峻工检测评估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书,提交质量监督机 程监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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