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1/T 0011-2019 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与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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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2101/T 00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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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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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01/T 0011-2019 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与验收规程

个锚固管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量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高密度聚乙烯管立管的锚固管卡间距不应大于5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量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当虹吸雨水斗的下端与悬吊管的距离不小于750mm时,在方形钢导管上 或悬吊管上应增加2个侧向管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量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5屋面集水沟和溢流口

SL/T 232-1999 动态流量与流速标准装置校验方法(清晰无水印)7.5屋面集水沟和溢流口

7.5.1一般规定 1工程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 明文件,并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 2集水沟与屋面交汇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增加防水附加层。 3集水沟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溢流设施。 4当坡度大于5%的建筑屋面采用雨水斗排水时,应设集水沟收集雨水。 良服务 7.5.2施工要求 1集水沟不应跨越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和防火墙。 2天沟、边沟的结构应根据建筑、结构设计要求确定,可采用钢筋混凝土 金属结构。 3天沟、边沟为混凝土构造时,雨水斗应设置与防水卷材或涂料衔接的止水

配件,雨水斗空气挡罩、底盘与结构层之间应采取防水措施。 4天沟、边沟为金属材质构造,且雨水斗底座与集水沟材质相同时,可采用 悍接连接或密封圈连接方式;当雨水斗底座与集水沟材质不同时,可采用密封圈 车接,不应采用焊接。 5密封圈应采用三元乙内橡胶(EPDM)、氯丁橡胶等密封材料,不宜采用 大然橡胶。 6金属集水沟与屋面板连接处应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 7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工程应设置溢流口、溢流堰、溢流管系等溢流设施。溢 流设施不应危害建筑设施和行人安全。 8溢流口应设置在天沟末端,垂直方向应远离住户的门、窗户和阳台。 9溢流口底面的标高应比雨水斗高,顶面的标高应低于出屋面的门槛标高 并比屋面集水沟上边最小保护高度低。 7.5.3验收标准 主控项目 1集水沟布置形式、断面尺寸及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集水沟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应严密不渗漏;集水沟内及其周 慧服务平 围不得遗留杂物、填充物或包装材料等。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量测。 3所用材料的材质、规格、管径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材料应符合国家现 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量测,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4溢流口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量测, 5屋面集水沟及溢流口工程验收应满足《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242。

6屋面集水沟的宽度、高度和水流断面 要求, ,排水系统的集水沟 分水线处最小深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量测或水准仪。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集水沟的沟宽和有效水深宜按水力最优矩形截面确定。沟的有效深度不应 小于设计水深加保护高度;压力流排水系统的集水沟有效深度不宜小于25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量测。 检查数量:每100m检查4点。 8集水沟的最小保护高度应符合表7.5.3中的规定。

表7.5.3集水沟的最小保护高度

9集水沟的净宽不宜小于300mm,纵向坡度不宜小于3%o;金属屋面的金属 服务平台 集水沟可无坡度。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量测或水准仪。 检查数量:每100m检查4点。 10集水沟宽度应符合雨水斗安装要求,压力流排水系统应保证雨水斗空气 挡罩最外端距离沟壁距离不小于100mm,可在雨水斗处局部加宽集水沟;混激

土屋面集水沟沟底落差不应大于200mm,金属屋面集水沟可不大于10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量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溢流口处堰上水头之上的保护高度不宜小于50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尺量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8.1.1一般规定 1植被缓冲带主要运用于坡度较缓植被区,其坡度一般为2%~6%,宽度 般宜大于2m。 2植被缓冲带适用于道路等不透水面周边,可作为生物滞留设施等低影响开 发设施的预处理,也可作为城市水系的滨水绿化带。 3植被缓冲带选取的植物应满足设计要求,宜选取符合沈阳地区气候特点根 系牢固的本土植物,提高雨水径流渗流污染去除率以及土壤固化能力。 8.1.2施工要求 1植被缓冲带断面形式、土质、植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消能沟槽、渗排水管、净化区、进、出水口等应严格按设计布置施工,排 水管与周边排水设施平顺衔接。 3植被布置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应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 规范》CJJ82 的规定。 8.1.3验收标准 1植被缓冲带构造形式应满足设计要求,进水口拦污设施准确设置。 检验方法:核对图纸、量测。 检查数量:全断面检查。 2植被缓冲带的植被布置、成活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1植被缓冲带构造形式应满足设计要求,进水口拦污设施准确设置。 检验方法:核对图纸、量测。 检查数量:全断面检查。 2植被缓冲带的植被布置、成活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3植被缓冲带的坡顶、坡脚应分别与汇水面、排水系统顺接 检验方法:观察。 4植被缓冲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3。

表8.1.3植被缓冲带的允许偏差

8.2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8.2.1 一般规定 1初期雨水弃流设施中的雨水应按照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可弃 流至市政污水管网,集中收集的初期雨水应按照设计要求处理。 2径流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宜采用初期雨水弃流、沉淀、截污等预处理措 施,在径流雨水进入其它单项设施前宜将部分污染物进行截流净化。 3弃流设施雨水进水口宜设置格栅,进水口格栅应便于清理并不得影响进水 服 口通水能力。 4屋面雨水的雨落管、地面雨水径流的集中入口等低影响开发设施的前端宜 设置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人 5地面雨水弃流设施一般采用集中或分散设置;屋面和非机动车道的初期径 流宜渗入土壤或再利用:机动车道路的初期雨水径流应进行过滤沉淀处理

6初期雨水弃流设施、装置及其设置应便于清理和运行管理,宜采用免维护、 管理的自动控制设施。 7当采用自动控制弃流装置时计量装置宜设在室外,控制箱宜集中设置在室 内。 8雨水弃流装置的流量计应安装在管径最小的管道上,雨量计应有可靠的保 护措施。 9初期雨水弃流设施所用的材料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建筑 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等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弃流池、弃流井、进水管、排水管等设施的施工及验收按照《给水排水 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的规定执行。 8.2.2施工要求 1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应按下列工序进行施工 1)施工准备; 2)土方开挖以及基层处理; 3)构筑物施工、给排水预留 4)设备装置及安装调试; 5)土方回填、设施验收。 福 1)雨水弃流设施、设备、装置的位置及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实际条 牛与原设计条件不符时,在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优先采用能自动开启或关闭 无需人员及用电的设施。 2)初期弃流雨水排入市政管网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流水坡度,确保不回

流。 3)弃流设施入口自动控制装置、检测设备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3初期雨水弃流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应按设计和技术说明书要求进行安 装。当在原有构筑物上安装时,不应破坏原有构筑物的结构和防水功能等。 4施工中严禁向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内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严禁将城市 亏水管网接入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5施工过程中应考虑陡坡塌、滑坡灾害易发的危险场所,对自然环境造成 危害的场所,以及其它有施工安全隐患场所对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的影响, 6自动弃流装置、设备的施工及验收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相关规定执行。 7弃流池(井)、进水管、排水管等设施构件的施工及验收按照《给水排水 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的相关规定执行 8.2.3验收标准 主控项目 1进水口拦污设施应正确设置,降低后续清理工作量。 检验方法:图纸核对、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弃流装置弃流口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宜按《低影响开 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DB2101/TJ21中的设置要求控制。 图纸核对、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渗透弃流并的渗透排空时间不宜超过24h

检验方法:秒表计时。 4初期径流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以降低雨水后续处理难度,设计未明确时, 屋面为1~3mm,路面为2~5mm。进水口拦污设施应正确设置,以确保雨水径流 得以净化,降低后续清理工作量。 检验方法:钢尺量测、观察。 5初期径流汇水面的集水距离和汇水时间应满足设计规定。设计未明确时 屋面的集水距离不大于50m,汇水时间为5min;路面的集水距离为50~150m 匕水时间为2~15min。 检验方法:钢尺量测、秒表计时。 6其它主控项目验收标准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相关规定执行。 7渗透弃流井的渗透排空时间按不超过24h进行控制。 检验方法:秒表计时。 般项目 8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的底坡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时,不小于 外准 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水平尺、钢尺量测。 总服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一台 检验方法:核对图纸、仪器检测。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其他一般项目验收标准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 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相关规定执行。

5人工土壤渗滤体的厚度不应小于设计享 检查方法:用钢量测。 检查数量:每1000m²检查1处。 一般项目 6人工土壤渗滤体的表面应平顺、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人工土壤渗滤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表8.3.3人工壤渗滤体的允许偏

9.1.1项目划分 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工程划分为单位、分部、分 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海绵城市因涉及的专业较多, 项目划分可参照《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I附录A、《给水排 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附录A、《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50141附录A、《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附录A等 各专业施工与验收规范来对工程进行划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个独立合同应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合同文件 包含的工程内容较多,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宜按工程部 立或工程量、每一独立设计将单位工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2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功能、工程量划分分部 工程。分部工程的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工法等 将分部工程划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中,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分项 工程。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4检验批应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划定。 5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相应分项工程的确定,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会同建 岁平 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9.1.2施工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并进行过程检验、验收: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按相关专业 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和按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

全和使用功能的,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2各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交 接检验,并形成文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分项工程施工 9.1.3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2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进行隐蔽验 收,确认合格后,形成隐蔽验收文件。 6监理应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有关材料,和现场检测项目, 进行平行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9.1.4隐蔽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 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关键分项工程及重要部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 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 专业设计人员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和技术质量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等进行验收。 9.1.5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 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并 偏差值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手业 9.1.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9.1.7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 4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9.1.8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控制资料应完整。 4 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和周围环境的参数指标应符合规定。 德服务平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9.1.9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将竣工资料与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 2总监理工程师应约请相关人员审核竣工资料进行预检,并根据结果写

报告,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评估报告组织建设单位项目技 质量负责人、有关专业设计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页目负责人参加工程验收。 9.1.10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进行。 验收组应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设施管理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 且成,亦可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应在构成海绵城市的各分项工 星、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均合格后进行。工程竣工资料须于竣工验收前 完成。 9.1.11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质量控制资料应符合本规范相关的规定。 检查数量:查全部工程。 检验方法:查质量验收、隐蔽验收、试验检验资料。 2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查全部工程。 检验方法:查相关检测记录,并抽检。 3观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信息服务 检查数量:查全部工程。 检验方法:目测并抽检。 9.1.12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对各单位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9.1.13部分设施如微地形构造等或设计与现状不完全相符时,在满足海绵城 市原理和功能及相关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验收通过,但施工前应征得设计、 益理及建设单位同意。

9.1.14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应由政府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9.1.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工程工验收报告和有关 文件,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录B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注:检验批合格率达75%以上,质量判定为合格。

注:检验批合格率达75%以上,质量判定为合格。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编号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全部合格、质量保证资料完整,该分项工程质量判定为合格

(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编号

(子)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编号

(子)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GB/T 42203-2022 智能制造 工业数据 云端适配规范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编号

附录 C 常用规范名录

《虹吸式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ECS183 《沈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沈规国土发[2017]120号 《低影响开发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DB2101/TJ21 《沈阳市海绵城市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DB 2101/TJ27

化过程形成的凝胶材料,会对造成透水砖透水结构的永久损伤。 4.2.1 1如技术有突破,采用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需要进行专家论证以及专项测试 检验。 4.2.2 3当透水沥青混合料中采用高黏度改性沥青时,在进行配合比设计与施工 时,不宜采取沥青黏温关系确定混合料拌和与压实温度,应修筑试验路段采用实 际试拌试铺的试验方法,确定各种施工温度。 透水沥青混合料温度过高,易产生沥青流尚;温度过低则施工作业极为困难 因此施工温度控制尤为重要,考虑由拌和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距及运输时间等因 素,施工单位应严格制定温度管理措施 7此款规定透水沥青面层施工完成后应具备足够承载力和抵抗变形能力后 方可开放交通。 4.3.1 5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应通过耐根穿刺性能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 准《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卷材》GB/T35468的规定,并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 4种植屋面工程涉及及土建、防水、保温、种植等多项专业,除应按本规定 服务 执行外,还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9为了防止因种植土流失,而造成排水层堵塞,本条规定过滤层土工布应沿 种植土周边向上铺设至种植土高度,并与挡墙或挡板粘牢;土工布的搭接宽度不 应小于100mm,接缝宜采用粘合或缝合。 种植土的厚度应根据不同种植土和植物种类等确定,当种植乔木时一般厚度

大于600mm。因种植土的自重与厚度相关,本条对种植土的厚度及荷重的控制 是为了防止屋面荷载超重。种植土表面一般应低于挡墙高度100mm,主要是为 了防止种植土流失。 4.4.2 7下沉式绿地区域应尽量避免重型机械的碾压;对已压实的土壤需要借助机 械改善土壤夯实度,可以适量加入有机质、膨胀页岩、多孔陶粒等碎材来改良土 壤结构;土壤渗透性较差的地区可以通过添加枝叶粉碎料、炉渣等措施增大土壤 渗透能力,缩短下沉式绿地中植物的淹水时间。 对于壤质黏土、砂质黏土、黏土等渗透性较差的地区,植物长期淹水导致根 部缺氧,会危害植物的生长,因此绿地下沉深度不宜大于100mm。 4.5.1 2高位花坛宜置于建筑排水立管下或广场造景或跌水处;生物滞留带宜用于 污染较严重的汇水区,滞蓄及排水通道宜为线型;生态树池宜用于场地较小,改 造条件较差的道路 5.1.1 4 湿塘、雨水湿地工程重点应核实城市上游雨水管渠及下游雨水管渠与湿 塘、雨水湿地的接收及排放关系,确保湿塘、雨水湿地的雨水补给及超标排放符 合设计预期效果。 6雨水湿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1)进水口和溢流出水口应设置碎石、消能坎等消能设施,防止水流冲刷和 侵蚀。 A 2)雨水湿地应设置前置塘对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 3)沼泽区包括浅沼泽区和深沼泽区,是雨水湿地主要的净化区,其中浅沼 泽区水深范围一般为0~0.3m,深沼泽区水深范围一般为0.3~0.5m,根据水深不

同种植不同类型的水生植物。 4)雨水湿地的调节容积应在24h内排空。 5)出水池主要起防止沉淀物的再悬浮和降低温度的作用,水深一般为 0.8~1.2m,出水池容积约为总容积(不含调节池容积)的10% 7深水区:深约为0.45~1.8m,需要选择根系发达、净化能力强、抗较深水 庵的水生植物。适宜选择沉水植物、浮水植物和部分挺水植物,如金鱼藻、狐尾 藻、睡莲、行菜、荷花等。 浅水区:深约为0~0.45m,需要选择根系发达、净化能力强、抗一定水淹的 水生植物。该区域较适合挺水植物的生长,如香蒲、芦苇、菖蒲、慈姑、鸢尾等 植被缓冲区:湿地水陆交错的地带,是湿地向陆地过度的区域,处于土壤比 较潮湿的环境中,也可能周期性的被雨水淹没,适合种植一些湿生植物以及水陆 两栖植物,如千屈菜、黄菖蒲、莎草科、怪柳和柳属植物等。 泛洪区:一般情况下处于比较干旱的环境中,当遇到较大降雨或融雪时会被 淹没。泛洪区一般比较平坦,某些湿地可以不设泛洪区,由植被缓冲区直接过渡 到边缘区。这个区域的植物需要耐长期干旱以及短期水淹,植物种类可参考生物 滞留设施。 边缘区:边缘区植物的选择一般不受雨水淹没的影响,可以根据当地条件及 准信息服务 景观条件等来进行选择 5.1.2 6进出水及其他设施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进水管道的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消能碎石摆放整齐,厚度、面积符合 A 设计要求。 2)出水设施应进行浮力校核,出水管穿过岸体时应采取防渗措施。 3)配水石笼的基底土质及其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如遇较差地基土

质时,应另做地基处理。 4)为阻止颗粒渗入格宾网箱内,在格宾网箱底铺设透水土工布。格宾网箱 的填充料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放空管和排水孔的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格栅板安装前应按图纸和设计 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的不得使用。格栅板安装前必须确定安装顺序,结合图纸 的格栅板编号依次安装。钢格栅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规定进行安装,铺设后 立即固定。 5.2.2.1 7考虑蓄水池在施工过程中及排空检修或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蓄水池必须 X 要有抗浮措施。 6.1.2 4溢流井溢流时可从各级溢流孔或井顶溢流,各级溢流口、井顶高程就决定 了调节水位的高程。溢流孔应有足够的过水断面,保证及时溢流,水位不再上涨。 7.2.2 3渗管的开孔型式、开孔率直接影响渗透性。开孔孔径应与周围滤料级配相 适应,防止出现滤料渗漏现象。 6渗管、渠接头是薄弱环节,应严格控制,防正出现滤料渗漏现象。 8如果土工布搭接不良或破损,可能造成外部土壤渗漏堵塞滤料,甚至引起 息服 地面沉陷。 7.3.1 1格栅的作用是拦截屋面的固体杂物。格栅进水孔应具有一定面积,以保证 雨水斗有足够的通水能力,并控制雨水斗进水孔被堵的儿率。根据总结国内外雨 水斗的功能GBT 29476-2012 移动实验室仪器设备通用技术规范,推荐进水孔面积与雨水斗排出口面积之比为2左右。

6为了避免当超设计重现期的雨水进入立管时,影响较低雨水斗的正常排水 或系统故障对排水能力造成影响,一般高差太大的雨水斗不接入同一立管或系 统。 7.4.2 2虹吸式雨水系统的设计工况是满流,系统内包括悬吊管内的雨水流动不受 管道坡度的影响,所以横管可以无坡度。 8.2.1 6在管道上安装的初期径流雨水弃流装置在截留雨水过程中,有可能因雨水 中携带杂物而堵塞管道,从而影响雨水系统正常排水。这些情况涉及到排水系统 安全问题,因此在设计中应特别注意系统维护清理的措施,在施工、管理维护中 还应建立对系统及时维护清理的措施、规章制度。 8.2.2 2雨水的弃流装置分为成品和非成品两类,成品装置按照安装方式分为管道 安装式、屋顶安装式和埋地式。管道安装式弃流装置主要分为累计雨量控制式 流量控制式等;屋顶安装式弃流装置有雨量计式等;埋地式弃流装置有弃流井、 人休 收集雨水和弃流雨水在弃流装置处存在连通部分,为防止污水通过弃流装置 倒灌进入雨水收集系统,要求采取防止污水倒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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