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 4358-2013 钢铁企业胶带机钢结构通廊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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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YB 435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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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26.3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0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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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 4358-2013 钢铁企业胶带机钢结构通廊设计规范

网铁企业胶带机钢结构通廊设计规 Code for design of steel structures of belt conveyor corridor in iron and steel enterprises

3.1.7通廊与胶带机的自振频率应错开。必要时,通廊承载能 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计算尚应包括振动分析 3.1.8通廊施工方案,应验算安装过程中可能处于不利状态下 结构、构件、杆件或节点的强度或稳定,必要时应采取消除安全隐 惠的措施

3.2.1通廊钢材选用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可选用牌号为Q235或Q345钢材,也可选用牌号为 Q390或等级更高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2处在大气潮湿条件下或属于中、强腐蚀环境中的通廊,可 选用牌号为Q235NH、Q295NH或Q355NH钢材: 3焊接结构不宜选用牌号为Q235A、Q345A、Q390A或等 级更高的低合金高强度A级结构锅; 4有充分依据时,也可选用其他牌号钢材,且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2.2钢材Q235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索结构钢》GB/T 700的有关规定;Q345、Q390或等级更高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 有关规定;Q235NH、Q295NH和Q355NH质量,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耐候结构钢》GB/T4171的有关规定。 3.2.3钢材强度设计值和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耐候钢强度设计值和 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图设计规范》GB50051 的有关规定。

3.3.1通廊设计文件应明领对焊接材料的要求,其化学成分、力 学性能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且熔数金属力学性 能不应低于相应母材标准规定的下限值

3.3.2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或《低 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有关规定。 3.3.3气体保护焊使用的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熔化焊用 钢丝》GB/T14957、《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 T8110、《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或《低合金钢药芯焊丝》 GB/T17493的有关规定。 3.3.4埋弧焊使用的焊丝和焊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埋弧焊 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和<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 剂>GB/T12470的有关规定。 3.3.5气体保护焊使用的氩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氢》GB/T 4842的有关规定TB 10068-2010 铁路隧道运营通风设计规范,二氧化碳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用二氧化 碳》HG/T2537的有关规定。 3.3.6两种不同强度的钢材焊接在一起时,宜采用与强度较低 钢材匹配的焊条或焊丝和焊剂。 3.3.7通廊设计文件应明确焊接材料的型号。通廊常用钢材与 焊接材料的匹配宜符合表3.3.7的规定。

表3.3.7通旗常用钢材与焊接材料匹配表

计规定,或国家现行标准对母材的有关规定 2当所焊接头板厚≥25mm时,焊条电强焊应采用低氢型焊条; 3×X、一X、X为对应焊材标准中的焊材类别。 3.3.8焊缝强度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的有关规定。 3.3.9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端栓) GB/T5782、《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六角螺母C级》GB/ T41和平垫圈C级》GB/T95的有关规定。 3.3.10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 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 T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 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和《钢结构 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3632的有关规定。 3.3.11六角头螺栓和高强度螺栓的强度设计值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

3.4.1.半封闭、封团式周 顶市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压型钢板》GB/T12755、现行行业标 准《压型金属钢板设计施工规程》YBJ216和《金属压型板应用技 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4.2封闭式席身的墙面和屋面可用玻璃窗采光,也可用阻燃 型玻璃纤维增强聚酯采光板(玻璃纲采光板)采光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计算风力相互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计算风力相互 干扰的群体效应,将廊身体型系数乘以相互于扰增大系数。

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计算风力相互 干扰的群体效应,将廊身体型系数乘以相互于扰增大系数。

4.6·积雪和覆冰荷载 4.6.1雪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有关规定取值。 4.6.2与建(构)筑物相连形成阴角的端跨通廊,应按积雪最不 利工况计算。屋面板、擦条和横梁按积雪不均匀分布最不利工况 计算;纵向竖直桁架(主梁)按全跨均匀分布、不均勾分布和半跨 均匀分布三种工况计算。 4.6.3散开式廊身通道、半封闭和封闭式廊身屋面,设计文件应 对其允许堆积雪(冰)的重量或厚度作出明确规定。 4.6.4散开式廊身,如符合覆冰气象条件,应计算廊身杆件表面 因覆冰对杆件和结构产生的不利作用效应,如覆冰荷载、风荷载 增大和不均匀脱冰等工况。 4.6.5廊身杆件覆冰后风荷载增大系数和覆冰荷载,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4.7积灰荷载 4.7.1邻近有排灰建(构)筑物时,半封团和封团 南面水

表4.7.1通麻屋面积灰荷载

4.7.2半封闭和封闭式廊身内落料(积灰)荷载应由工艺专业提 供。 4.7.3散开式廊身通道、半封闭和封闭式廊身屋面及其内部,设 计文件应对其允许堆积落料(积灰)重量或厚度作出明确规定。 4.8、均布活荷载 4.8.1半封闭和封闭式廊身屋面,不上人时,水平投影均布活荷 载宜取0.5kN/m²。 4.8.2廊身水平投影均布活荷载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走道、重张紧装置平台活荷载应由工艺专业提供。计 算板、加劲和次架时,取值不宜小于2.0kN/m;计算桁架(主渠) 时,可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有关规定或工程数 据适当折减。 2胶带机托辑支架范围内平台均布活荷载可取0.3~0.5 kN/m°。 3胶带机头轮平台均布活荷载应由工艺专业提供,且取值 不宜小于4.0kN/m²

4.9.1廊身支座采用固定饺与支架连接时,因温度作用从支座 传递到支架顶部的纵向水平推力,可按下列备式让算,

设计。通廊计算单元应取相邻俩防震缝间的区段,纵向和横向水 平地震作用由通廊相应方向抗侧移构件及其连接节点承担。 4.11.2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可不计算通廊的地震作用,但 应采取抗震措施。 4.11.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9度时,通廊地震作用计算和构 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不计算廊身的横向和纵向地震作用,但应计算廊身支 座和支架的水平地震作用,且通廊及其连接节点应采取抗震措 施,廊身支座可按两倍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强度; 2跨度小于或等于24m的通廊,可不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3跨度大于24m的通廊,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 应计算廊身及其支座和支架的竖向地震作用。 4.11.4抗震设防烈度大于9度时,通廊的抗震设计应按有关规 定执行。 4.11.5通廊的地震影响系数,应根据场地类别、基本地震烈度、 设计地震分组、结构自振周期和阻尼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 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确定。 4.11.6计算多遇地震作用效应,当通廊顶部距离地面高度小于 或等于50m时,阻尼比可取0.04;大于50m且小于200m时,可 取0.03。通廊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应按表4.11.6取值。

表4.11.6水平地震影响系数量大值

5.2.1廊身结构形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工作温度高于0℃的廊身,可采用散开、半封困或封因式。 2工作温度低于或等于0℃的廊身,宜采用封闭式。当运送 水渣、含水率较高的煤等松散物料时,廊身宜采取保温措施;保温 廊身屋面和墙面宜采用夹芯板,走道底面或走道建筑面层宜铺设 保温材料。 3运送石灰等粉末状物料的身宜采用封闭式。 4半封闭和封闭式廊身的屋面宜按双坡设计,走道与墙架 间存在安全隐患孔洞时,应设置栏杆。 5.2.2散开式廊身可采用图5.2.2所示横截面形式,

图5.2.2散开式康身描裁面形式

5.2.3半封闭式廊身可采用图5.2.3所示横截面形式

图5.2.3半射闭式腹身植裁面形式

5.2.5厚身端部宜设置横向门式刚架。 5.2.6身横截面杆件间连接为铰接时,宜在其上方适当部位 加腋或设置隅撑(如人字形或八字形),且宜符合下列规定: 1散开式廊身跨度小于10m时,可在跨中设置一道;大于或 等于10m且小于24m时,宜间隔两个节间设置一道;大于或等于 24m时,宜间隔个节间设置一道。 2,半封闭和封闭式降身宜间隔一个节闻设置一道,跨度较 小等特殊情况可间隔两个节间设置一道。 5.2.7纵向竖直桁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等截面析渠(图5.2.7a和5.2.7d),特殊情况也可 采用变截面析架(图5.2.7c)或折线形析架(图5.2.7e), 2析架计算高度H。可取其跨度的1/10~1/14,率封闭和 封闭式降身析架计算高度不应小于2200mm。 3架节间长度应根据廊身高度和宽度综合确定,直腹杆 与斜腹杆相交的夹角宜为35*~55° 4桁架分段长度应根据运输和安装条件确定。跨度小于或 等于12m时可不分段:大于12m且小于20m时可分成两段:大于 或等于20m时可分成多段,但每段长度不宜超过12m;拼接接头 宜位于廊身跨度的1/3处。 5桁架节间数为奇数时,中央节间宜布置交叉斜腹杆(图 5, 2, 7f) , 5.2.8纵向竖直桁架上(下)弦平面支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图5.2.8所示支撑形式; 2相架上(下)弦平面内各节间宜设置支撑; 3横与桁架下弦杆平接、满铺钢板或钢筋混凝土板,且板 和横梁与下弦杆间采用焊接连接时,可不设置支撑; 4支撑与桁架上(下)弦杆形成的横向桁架,其计算高度B 可取跨度的1/12~1/18,并符合本规范5.1.4的规定。 5.29多条胶带机并行且共廊时,应根据工艺专业需要、荷载情 况和场地条件,可设置两程或多福纵向竖直析架,上(下)平面 20

图5.2.7纵向览直架形式 1上8杆:2下我薪:3直牌杆:4—斜配杆:5编斜股杆:5—编整杆

DB13/T 2480-2017 桥梁预应力孔道密实 注浆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图5.2.8织向竖直析架上(下)弦平面支撑形式

宜设置封闭支撑。 5.2.10廊身采用纵向竖直架不合理时,可采用以大梁为主要 承重构件的结构形式。 5.2.11支架可分为单片支架和固定支架,其设置应根据相邻俩 建(构)筑物间的廊身长度、结构形式和温度区段确定,并符合下 列规定: 1散开和半封闭式廊身长度小于或等于120m、封闭式廊 身长度小于或等于180m,且其中一端固定于建(构)筑物时,可只 设置单片支架; 2散开和半封闭式廊身长度大于120m且小于或等于 240m、封闭式廊身长度大于180m且小于或等于360m时,可设置 一个或两个固定支架; 3廊身长度超过第2款规定时可适当增设固定支架。 5.2.12支架结构形式应根据支承廊身的需要确定,宜采用带平 腹杆(支撑)的结构形式,并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小于或等于8m时,可采用等截面支架(图5.2.12a、 22

5.2.12b和5.2.12c);大于8m时,可采用变截面支架(图5.2.12e 和5.2.12f);地面和空间有特殊条件限制时,也可采用底层斜腹 杆(支撑)为八字形的支架(图5.2.12d)。 2单片支架宜设置双柱。固定支架宜设置四柱,特殊情况 时,也可设置三柱。 3支架高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可整体制作;大于12m时 可分段制作,且每段长度不宜大于12m。 4支架宽度大于4m时,可分开制作柱子和腹杆(支撑),现 场组装。

5.2.13支架宽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部宽度应满足支承廊身支座的需要,特殊情况时顶部 大也可悬挑,如图5.2.12e; 2底部宽度可取其高度的1/4~1/8,并应根据场地条件、 竖向和横向荷载计算确定。 5.2.14除处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或7度的I类和Ⅱ类场地, 且跨度不大于6m的激开式廊身外,不应采用T形或其他横向稳 定性较差的支架支承廊身

6.2.2无节间荷载作用时,两端铰接杆件应按轴心受拉或轴心 受压杆件计算强度、稳定和连接;各腹杆形心线交点不在上(下) 弦杆形心线上时,应计算节点附加弯矩所产生的次应力。 6.2.3有节间荷载作用时,两端铰接杆件应按拉弯或压弯杆件 计算强度、稳定和连接,并满足下列要求: 1利用节点板连接的纵向竖直桁架上(下)弦杆,可按现行 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有关规定确定节点刚度所 引起的次弯矩; 2·型钢截面弦杆,端节间跨中正弯矩,可近似地取该节间为 单跨简支梁时最大弯矩的80%,其他节间正弯矩和节点负弯矩, 可近似地取相应节间为单跨简支梁时最大弯矩的60%。 6.2.4廊身交叉支撑和支架交叉斜腹杆(支撑)可按一根杆件受 拉进行计算。

CECS 556-2018-T 钢丝网架夹芯保温轻质板应用技术规程表7.1.1通座温度区股长度和应身温度伸缩缝量小宽度

7.2.1防震缝设置应根据建设 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 规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结合通廊温度区段长度确定,并满 足下列要求: 1与建(构)筑物脱开的廊身两端,与建(构)筑物连接的滑 28

不宜小于M24。 7.3.3·固定铰支座与其下部结构的连接可采用永久螺栓、永久 螺栓加现场焊接或安装螺栓加现场焊接形式,坡度较大廊身纵向 坚直析架,下弦杆下面宜设置防滑安全挡块,如图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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