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297-2019 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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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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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J)/T 297-2019 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标准

2每颗螺帽下应设钢垫板,垫板厚度不宜小于4mm,方形 垫板边长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5倍。螺帽拧紧后螺栓外露长度 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80%。 3连接件与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紧螺帽后局部可 允许有缝隙,但缝宽不应超过1mm。 7.4.3钉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钉紧后局部缝隙宽度不应超 过1mm,钉帽应与被连接件外表面齐平; 2钉周围不应有木材被胀裂等现象。 7.4.4拉杆应拉直绷紧。 7.4.5校正后屋架平面外倾斜量应采用经纬仪、吊线、卷尺测量 全数检查。 7.4.6同规格型号的螺栓(杆)应抽取不少于3件进行现场拉拨 力检测。

8.1.1本章适用于石砌体(包括料石、平毛石)承重的农村房屋 加固维修。 8.1.2石结构的农村房屋的加固维修可通过加固墙体、加强墙体 连接、减轻屋盖重量等方式来实现。 8.1.3对有地方建筑风格的石结构房屋进行加固维修时,宜保持 原有风貌特色,与所在区域环境相协调

8.1.1本章适用于石砌体(包括料石、平毛石)承重的农村房屋 加固维修。 8.1.2石结构的农村房屋的加固维修可通过加固墙体、加强墙体 连接、减轻屋盖重量等方式来实现。 8.1.3对有地方建筑风格的石结构房屋进行加固维修时,宜保持 原有风貌特色,与所在区域环境相协调

8.2.1对采用*浆砌筑的、现状及质量较差的平毛石墙体TB/T 1842.3-2016 受电弓滑板 第3部分:碳滑板,以及 乱毛石及鹅卵石砌筑墙体可拆除重砌。 8.2.2石结构承重墙体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置换砌体、 钢*网水*砂浆面层等加固方法。 8.2.3对出现裂缝的右墙体,可根据裂缝开展宽度采用局部抹灰, 压力灌浆、拆砌等方法进行修复,修复材料及施工做法应符合本 标准第6.2.12、6.3.3条实心砖墙裂缝修补的相关规定。 8.2.4房屋的整体性连接不满足要求时,应选择下列加固方法: 1当墙体布置在平面内不闭合时,可增设墙段或在开口处 增设现浇钢*混凝土框形成闭合。 2纵横墙连接较差时,可在墙体交接处增设竖向外加配*

砂浆带加固,并配合钢拉杆加强墙体连接。 3楼、屋盖构件有位移或支承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 托梁或采取增强楼、屋盖整体性等的措施。 4当圈梁设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应增设圈梁:外墙圈梁 可采用外加配*砂浆带,内墙圈梁可用钢拉杆或在进深梁端加锚 杆代替:当墙体采用双面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固,且在上下两端增 设有加强*砂浆带时,可不另设圈梁。 5当预制楼、屋盖支撑处构造不满足鉴定要求时,可在板 面增设钢*混凝土现浇叠合层并结合增设托梁改造维修楼、屋盖。 8.2.5房屋中的易局部倒塌部位不满足要求时,宜选择下列加固 方法: 1窗间墙宽度过小时,可增设钢*混凝土窗框或采用钢丝 网水*砂浆面层等加固。 2支撑大梁、屋架等的墙段有竖向裂缝时,可采用外加配 *加强带、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固,加固前应采用M10水*砂浆灌 缝修补开裂部位。 3跨度大于4.8米的屋架或大梁支承处未设壁柱时,应加设 壁柱或采取其他加强措施, 4对无拉结或拉结不牢的后砌隔墙,可在隔墙端部和顶部 采用锚固的木块、铁件、锚*等加强连接;当隔墙长度超过5m 或墙长大于2倍层高、隔墙高度超过4m时,可采用钢丝网砂浆 面层加固。 5出入口处的烟窗、安儿墙等易倒塌构件不符合抗震鉴定 要求时,可采用钢丝网水*砂浆加固,并采取拉结措施。

8.2.6各种类别墙体体厚度不满足抗震墙要求时,可采用双面钢 *网水*砂浆面层。 8.2.7石结构房屋中的混凝土构件出现外观质量缺陷及裂缝时 应按本标准第6.2.8、6.2.9条的要求进行修复。 8.2.8重砌墙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原墙体实际强度等级高一级,且 不应低于M5。 2细、半细料、粗料、毛料石砌体墙厚不应小于240mm, 平毛石砌体墙厚不应小于400mm。 3石砌体的砌筑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镇(乡)村建筑抗震 技术规程》JGJ161中的相应要求。 4沿墙高每隔1m设置配*砂浆带,砂浆带厚度不应小于 60mm,配*可采用3根直径为8mm的钢*。 5重砌墙体应与原有墙体可靠连接,可在配*砂浆带相应高 度处增设2根直径为10mm的拉*,一端锚入原墙体,另一端锚 入砂浆带内不小于750mm。 6墙顶应与楼、屋盖可靠连接:当为现浇梁板时,墙顶设现 尧钢*混凝土压顶梁,压顶梁高不应小于150mm,纵*可采用4 根直径为10mm的钢*,箍*可采用间距为200mm、直径为6mm 的钢*,并每隔750mm与梁板采用直径为12mm的锚*或胀管 螺栓连接;当为木楼、屋盖时,墙顶应每隔1000mm采用木夹板 或铁件与梁或屋架下弦连接。

8.2.9钢*网水*砂浆面层加固法的构造,

水*砂浆面层强度等级宜采用M10,厚度面层的厚度不

宜小于40mm,钢*网片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钢*网片 与墙面的空隙不应小于5mm; 2钢*网片的钢*直径宜为4mm或6mm;网格尺寸,直径 为4mm时不宜大于200mm,直径为6mm时,不宜大于300mm; 铺设钢*网时竖向钢*应靠墙面; 3单面加面层的钢*网应采用直径为6mm的L形锚*,用 水*砂浆固定在墙体上;双面加面层的钢*网应采用直径为6mm 的S形穿墙*连接;L形锚*的间距不宜大于600mm,S形穿墙 *的间距不宜大于900mm,按梅花状布置。 4单面钢*网面层加固在遇洞口时,宜将横向钢*弯入洞口 侧边锚固;双面加固时宜将横向钢*在洞口闭合。 5钢*网四周宜采用直径为10mm的钢*锁边,钢*网与锁 边钢*绑扎。 6钢*网四周宜采用直径为6mm的锚*、插入短*等与墙 体、楼盖、屋盖构件可靠连接,锚*、插入短*应与锁边钢*绑 扎。 7楼层为底层的面层,在室外地面下宜加厚并伸入地面以下 不小于300mm或伸至基础顶。 8.2.10外加配*砂浆带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外加配*砂浆带的宽度不应小于240mm;竖向配* 砂浆带的宽度应为纵横墙交接处墙厚外延每侧各50mm;砂浆带 厚度不宜小于40mm。 2砂浆强度等级不宜小于M10。 3配*砂浆带宽度小于或等于300mm时,配*不宜少干3

根直径为10mm的钢*,宽度大于300mm时配*不宜少于4根 直径为10mm的钢*,钢*间距不宜大于100mm;**可采用间 距为250mm直径为6mm的钢*。 8.2.11增设扶壁柱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扶壁柱的截面形式,可按原有结构的墙体形状和部位分别 选用“单边形”、“邻边形"或“对边形"(图8.2.11),拉结*遇圈梁 或水平外加配*砂浆带应设置: 2壁柱宽度不宜小于400mm,厚度不宜小于200mm;壁柱 可采用料石砌筑,也可采用混凝土浇筑;采用混凝土壁柱时,应 配置纵向钢*,直径不宜小于12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3扶壁柱应设置基础,并应设置拉结*与原基础可靠连接 当基础埋深与墙体原基础不同时,不得浅于冻结深度。

根直径为10mm的钢*,宽度大于300mm时配*不宜少于4根 直径为10mm的钢*,钢*间距不宜大于100mm;**可采用间 距为250mm直径为6mm的钢*。

图8.2.11扶壁柱形式

8.2.12石结构增设水平圈梁时,新加钢*混凝土圈梁应设在楼面 标高之下,且应每层增设。 8.2.13增设圈梁加固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圈梁内纵*宜用焊接,且应放置在扶壁柱的竖向钢*之 内; 2圈梁应在同一标高处交圈闭合:

3圈梁应以扶壁柱为支承点,紧贴原墙体,并设置竖向穿墙 拉结箍。原结构已有圈梁的,应把新加圈梁的钢*与原有圈梁内 的钢*焊接,可不设置穿墙拉结箍。 8.2.14采用增设钢拉杆加固石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拉杆可采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圆钢,且应固定在相 对的扶壁柱或外圈梁上(两端用法兰螺栓固定): 2钢拉杆宣间隔2个~3个开间设一道,高度宣设在内墙顶 端侧面与楼板的交接处: 3钢拉杆应全长贯通

8.3.1重砌墙体的施工,应符合下

8.3.1重砌墙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重砌墙体为承重墙时,应在拆除前采取支顶措施,保 证楼、屋盖构件支撑的可靠性,直至墙体砌筑完成并达到应有强 度。 2对于局部拆除重砌墙体时,把需要拆除部分及周边砌体表 面抹灰层剔除,沿着灰缝将被拆除砌体凿掉;在凿打过程中,应 避免扰动不拆除部分的砌体。 3将砌体上的砂浆剔除干净,清除浮尘后充分润湿墙体。 4应保证重砌墙体材料与原有砌体可靠连接。 密微水温面层加质注工应然全下刻点

面层加固施工顺序宜为:原有墙面清底、钻孔并用水冲刷 孔内干燥后安设锚*并铺设钢*网、浇水湿润墙面、抹水*砂浆 并养护、墙面装饰。

8.3.4增设扶壁柱加固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2原墙面碱蚀严重、局部砖块松动或砂浆饱满度过差、粉化 村,应分别采取修补措施后再进行加固。 3在墙面钻孔时,应按设计要求先画线标出锚*或穿墙*位 置,并用电钻在砖缝处打孔,穿墙孔直径宜比S形*大2mm,锚 *孔直径宜采用锚*直径的1.5倍~2.5倍,其孔深宜为100mm~ 200mm,锚*插入孔洞后可采用水*基灌浆料、水*砂浆等填实。 4铺设钢*网时,竖*应靠墙面并应用钢*头等垫起,不应 紧贴墙面。 5抹水*砂浆时,应先在墙面刷一道素水*浆再分层抹灰, 且每层厚度不应超过15mm。 6面层抹灰完成后,应浇水养护,保持湿润,同时防止阳光 暴晒;尽量避免冬季施工,否则应采取防冻措施。 .3.3外加配*砂浆带加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外加配*砂浆带应与原有圈梁、木梁或屋架下弦连接 成整体。 2当房屋未设置圈梁时,应同时在屋檐和楼板标高处增设水 平外加配*砂浆带代替圈梁,水平和竖向外加配*砂浆带应可靠 连接。 3当房屋同一高度纵横墙为不同砌块材料或纵横墙交接处 竖向为通缝时,可先用水*砂浆灌(塞)缝,再用竖向外加配* 砂浆带改造维修,灌缝前应将缝隙中的灰渣、杂尘清洗干净。 8.3.4增设扶壁柱加固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扶杆应与 2扶壁柱应与原石墙有水平穿墙缝的连接,配*见本标准图

.3.7; 3扶壁柱应沿着建筑物高度上下贯通; 4扶壁柱应与每层增设的水平圈梁连成一体

8.4.1水*砂浆面层加固法、钢*网水*砂浆面层加固法施工质 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体外加面层,其浇筑或喷抹的外观质量不痘有严重缺 陷,砂浆面层与砌体墙体的有效粘结面积与总粘结面积之比不应 小于90%。砂浆面层的钢*网与墙体的拉结应可靠。 2检查数量、检验方法及检验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的规定。 8.4.2压浆法加固施工待封缝固化后应立即进行压气试验,检查 密封效果;从注浆嘴压入压缩空气,压力等于注浆压力,观察是 否有气泡出现,对出现气泡部位进行再次封缝,直至压气试验无 气泡产生。 8.4.3新增受力钢*、箍*及各种锚固件与原结构的连接和安装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8.4.4混凝土的浇筑质量、尺寸偏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8.4.4混凝土的浇筑质量、

9.1.1本章适用于未经焙烧的土坏、灰土和夯土承重墙体的农村 房屋及土窑洞、土拱房的加固维修。 注:1灰土墙指掺石灰(或其他粘结材料)的土筑墙和掺石灰土坏墙: 2土窑洞指未经扰动的原土中开挖而成的崖窑。 9.1.2应从结构体*、整体性连接、局部易损构件及与主体结构 连接等方面进行加固维修;墙体基本厚度及横墙间距、房屋宽度 等应满足《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的有关规定。

9.1.1本章适用于未经焙烧的土坏、灰土和夯土承重墙体的农村 房屋及土窑洞、土拱房的加固维修。 注:1灰土墙指掺石灰(或其他粘结材料)的土筑墙和掺石灰土墙: 2土窑洞指未经扰动的原土中开挖而成的崖窑。 9.1.2应从结构体*、整体性连接、局部易损构件及与主体结构 连接等方面进行加固维修;墙体基本厚度及横墙间距、房屋宽度 等应满足《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的有关规定。

9.2.1当墙体过长、过高或出现轻微歪闪时,可在墙体的一侧或 双侧增设扶壁柱进行加固。原墙体局部严重酥碱、空鼓、歪闪时, 应拆除重砌。 9.2.2房屋横墙间距超过规定限值时,宜增设横墙。 9.2.3墙体有裂缝,裂缝宽度较小,经鉴定不会继续发展时,可 采用灌浆(塞浆)修补裂缝,灌浆可采用掺入少量水*或石灰的 黏土*浆。裂缝较宽时,可先采用**塞填处理, 9.2.4当生土墙体强度偏低、砌筑质量差导致抗震承载能力不满 足要求时,可在墙体的一侧或两侧采用水*砂浆面层、钢丝网水 *砂浆面层加固:面层加固也可以与灌浆结合用于有裂缝墙体的

修复补强。墙根碱蚀严重时,采用水*砂浆面层、钢*网水*砂 浆面层加固。 9.2.5房屋的整体性和抗震构造措施不满足要求时,应选择下列 加固方法: 1纵横墙连接较差时,可在墙体交接处增设竖向外加配* 砂浆带加固。 2位于8度区房屋的四角及纵横墙交接处未设木构造柱时 可增设木构造柱加固,并与原有木圈梁或新增木圈梁连接。 3前后檐墙外闪或内外墙连接不可靠时,可采用打標法加 固。 4当圈梁设置不满足要求时,应增设圈梁;外墙圈梁可采 用外加配*砂浆带,内墙圈梁可用钢拉杆代替;当墙体采用双面 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固,且在上下两端增设有加强*砂浆带时,可 不另设圈梁。 9.2.6房屋中的局部易倒塌部位不满足要求时,宜选择下列加固 方法: 1窗间墙宽度过小时,可增设木窗框或采用钢丝网水*砂 浆面层等加固。 , S 2支承大梁、屋架等的墙段有竖向裂缝时,可采用外加配 *加强带、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固,加固前应采用掺入少量水*或 石灰的黏土*浆灌缝。 3对无拉结或拉结不年的隔瑞,可在隔墙端部和顶部采用 锚固的木夹板、铁件、锚*等加强连接;当隔墙过长、过高时, 可采用钢*网砂浆面层加固。

4突出屋面无锚固的烟窗、女儿墙等易倒塌构件的出屋面 高度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钢丝网水*砂浆加固,并采取拉 结措施。 9.2.7拱券出现变形、开裂等情况的危窑,可采取钢*网混凝土 内衬、内支架等进行维修。边窑腿外闪时应增设扶壁柱(墙)加 强侧向支撑。 9.2.8生土墙内有较大孔洞或空腔的,应采用**或砂浆塞填修 复。 9.2.9生土房屋的外墙宜做墙裙防潮处理,并在外墙面做防水处 理;室外应做散水,散水面层可采用砖、片石及碎石三合土等, 散水面应完好无开裂,保证其隔水性。 9.2.10重砌或增设抗震墙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增设横墙应设基础,基础埋深不应小于原墙体,宽度可采 用原墙体基础宽度的1.15倍。 2重砌墙体或增设横墙的厚度,外墙不宜小于400mm,内 墙不宜小于250mm。 3生土墙应在纵横墙交接处沿墙高每隔500mm左右设一层 荆条、竹片、树条等编制的拉结网片,伸入墙体不应小于1000mm 或至门窗洞边,拉结网片在相交处应绑扎。 4增设横墙应与原墙体可靠连接。 5拆除重砌墙体为承重墙时,应在拆除前采取支项措施,保 证楼、屋盖构件支撑的可靠性,直至墙体砌筑完成并达到应有强 度。 9.2.11增设外加配*砂浆带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墙上开凿放置木构造柱的凹槽,当原墙体顶部有未卧梁 时,将木柱与木卧梁顶紧,并通过扒钉、圆钉、螺栓等可靠连接。 2当墙体中未设木卧梁时,可在墙体屋盖底部位置加设木圈 梁,圈梁设置在墙体有构造柱一侧;凿出放置构造柱的凹槽,在 房屋周边均匀设置支撑点,用千斤顶同时顶起屋盖,将木圈梁插 入,木圈梁应与墙体进行可靠拉结,木圈梁与木构造柱之间应用 机钉进行可靠连接,从而形成木构造柱与木圈梁的体系。 3木构造柱与木圈梁应设置在生土墙角外侧或内侧,构造柱 不应完全切断生土墙体;木构造柱应有部分外露,不宜全部埋入 谱内;生土墙剔凹槽时应尽可能减轻对原墙体的削弱。 4木构造柱截面尺寸,当为圆木时梢径不应小于120mm, 当为方木时截面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0mm。 9.2.13采用打標法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丝(钢拉杆)应在檐口高度靠近横墙布置

2钢丝(钢拉杆)两端应采用竖放的钢垫板、钢棍或木板在 外墙上固定,并张紧。 3紧靠横墙布置时,可代替该位置的圈梁;与外加竖向或水 平向砂浆带配合加固时,固定端锚入砂浆带内。

9.2.14钢筋网混凝土内衬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网宜采用HPB300钢筋,直径不小于8mm,间距不 宜超过250mm。 2混凝土面层厚度宜在80mm120mm之间,应根据当地 经验确定,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3钢筋网应伸入基槽底部300mm,做300mm×300mm的素 混凝土基础。 4混凝土表面应密实、平整,无裂缝、脱落、空鼓等现象。

图9.2.13打摄加固方法

1一钢垫板、钢棍或木板:2钢丝(钢拉杆)

图9.2.14钢筋网混凝土内衬维修

9.2.15内支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9.2.15拱形钢支架维修

9.2.16增设扶壁柱(墙)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增设的扶壁柱(墙)可采用砖、石材料。 2在边窑腿外侧增设的扶壁柱(墙),可采用下图形式,亦 可根据当地经验和窑洞自身情况实际确定形式及尺寸。 3增设扶壁柱(墙)前,应先对原窑洞边腿进行修补。 4新增的扶壁柱(墙)应与原窑洞紧密接触,宜咬槎。

重砌或增设抗震墙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墙体的材料,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夯土墙土料含水量宜按最优含水量控制。 2)宜在土料中掺入0.5%(重量比)左右的碎麦秸、稻草 等拉结材料;夯土墙土料中可掺入碎石、瓦砾等,其 重量不宜超过25%(重量比):夯土墙土料中掺入熟 石灰时,熟石灰含量宜在5%~10%(重量比)之间。 3)土坏墙砌筑泥浆内宜掺入0.5%(重量比)左右的碎 草,泥浆不宜过稀,应随拌随用:泥浆在使用过程中 出现泌水现象时,应重新拌合。 土坏增的砌筑方式,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坏墙墙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咬槎砌筑,严禁 砌成斜槎。 2)土坏的大小、厚薄应均匀,墙体转角和纵横墙交接处 应有拉结措施。 3) 土坏墙水平灰缝应饱满,立砌土坏墙体应保持土坏块 体外观排放整齐,与地面保持垂直,不发生倾斜。 4)土坏墙在砌筑时应采用铺浆法,不得采用灌浆法。严 禁使用碎砖石填充土坏墙的缝隙。 5)水平泥浆缝厚度应在12mm~18mm之间。 夯土墙的夯筑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夯土墙应分层交错夯筑,夯筑应均匀密实,不应出现 竖向通缝。 2)夯土墙每层夯筑虚铺厚度不应大于300mm,每层夯击 不得少于3遍

9.3.1重或增设抗震

重砌或增设抗震墙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墙体的材料,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夯土墙土料含水量宜按最优含水量控制。 2)宜在土料中掺入0.5%(重量比)左右的碎麦秸、稻草 等拉结材料;夯土墙土料中可掺入碎石、瓦砾等,其 重量不宜超过25%(重量比):芬土墙土料中掺入熟 石灰时,熟石灰含量宜在5%~10%(重量比)之间。 3)土坏墙砌筑泥浆内宜掺入0.5%(重量比)左右的碎 草,泥浆不宜过稀,应随拌随用:泥浆在使用过程中 出现泌水现象时,应重新拌合。 土坏增的砌筑方式,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坏墙墙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咬槎砌筑,严禁 砌成斜槎。 2)土坏的大小、厚薄应均匀,墙体转角和纵横墙交接处 应有拉结措施。 3) 土坏墙水平灰缝应饱满,立砌土坏墙体应保持土坏块 体外观排放整齐,与地面保持垂直,不发生倾斜。 4)土坏墙在砌筑时应采用铺浆法,不得采用灌浆法。严 禁使用碎砖石填充土坏墙的缝隙。 5)水平泥浆缝厚度应在12mm~18mm之间。 夯土墙的夯筑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夯土墙应分层交错夯筑,夯筑应均匀密实,不应出现 竖向通缝。 2)夯土墙每层夯筑虚铺厚度不应大于300mm,每层夯击 不得少于3遍

9.3.2钢筋网混凝土内衬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窑体基面进行处理,保证拱面平整。 2锚固L型锚筋。 3窑腿底部内侧应沿进深通长开挖截面300mm×300mm的 基槽。 4绑扎钢筋网,将钢筋网与L型锚筋进行绑扎,同时钢筋 网伸入基槽底。 5混凝土面层及基槽分层喷射或支模浇筑。对土窑应先喷两 遍水泥浆挂面再进行细石混凝土分层喷射或支模浇筑。 6对混凝土进行养护。 9.3.3内支架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撑形式、榻数、杆件截面,确定安放 位置。 2窑腿开槽,安置立柱基础。基础宜采用料石,基础上表面 标高不宜高于地面。 3窑壁开槽,安放立柱、横梁。拱形钢架架间应设置標条, 標条与钢架连接应确保有效连接。 4安放后的支架应与窑体紧密接触,对于存在的空隙应进行 填塞。 5支架安放完成后,对密体表面处理。

9.4.1面层加固墙体的施工质量检验应满足6.4.1条的要求。 9.4.2增设的木构造柱、木圈梁,其材质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的相关要求。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

《农村住房抢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1499.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50728 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11《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 12《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 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14《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15《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 16《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65 17《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18《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 19《碳素结构钢》GB/T700 20《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 21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 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0.1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目的和要求。这里应说明的是,本标 准主要是针对为保障安全、质量、卫生、环保和维护公共利益所 必须达到的最低指标和要求作出统一的规定。至于以更高质量要 求和更能满足社会生产、生活需求的标准,则应由其他层次的标 准规范,如以新技术应用为主的推荐性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在国家 和行业标准基础上进行充实和提高。 1.0.3本条所称农村危房是指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计划并得到 政府建房补助的农户的主要居住用房,不包括农户生产、生活辅 助用房。 房屋鉴定是加固维修的前提,鉴定与加固维修应前后连续,才能 保证加固取得最佳效果。C级危房加固维修应因地制宜开展,综 合成本、群众意愿等:有加固维修价值的D级危房,主要是指采 用传统工艺建造、地域风格鲜明、有一定保护意义的传统民居。 1.0.4新时期各级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有了新认识,有些地区结 合美丽乡村建设、建筑节能改造、改厨改厕、村庄环境整治等工 作,提升了农村危房改造的整体水平,不但房屋的基本安全有保 障,而且宜居性能也有很大改善。 1.0.5应鼓励农村危房改造中新技术的应用,以适合农村建筑多 样化的需求。 1.0.6本条主要是对本标准在实施中与其他相关标准配套使用的 关系作出规定。但应指出的是,由于农村房屋结构加固维修是 个新领域,其标准规范体系中尚有不少缺口,一时还很难完成配 套工作。在这种情况下,遇到困难时,应结合设计,施工等实践 经验,在试验、论证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

3.2.1农房加固维修,必须保证改造后农房正常使用安全与基本 使用功能。当房屋存在抗震要求时,加固时应一并考虑。本标准 对砌体结构、石结构和生土结构(土窑洞、土拱房除外)加固后, 可满足中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对木结构、土窑洞、土拱房的 维修仅能满足正常使用的基本安全要求。

3.2.2鉴定结果是加固维修的主要依据,具体的加固维修措施应 综合确定。 加固维修方案的选择,应针对原结构存在的缺陷,抓住使结 构达到规定要求的关键,尽可能消除原结构不规则、不合理、局 部薄弱层等不利因素。在结构体系方面,加固维修应考虑加固维 修后结构构件的合理分布,避免因局部加强造成结构刚度突变, 减少扭转效应,尽可能使加固维修后结构的重量和刚度分布比较 均匀对称。 加固维修时还应重视新旧构件连接的可靠性,这是使加固维 修后结构整体工作的关键,本标准对一些主要构件的连接作了具 体规定。 加固维修方法要考虑施工的可能性及其对周围正常生活、社 会活动工作等的影响,可局部、区段加固维修,不需要所有构件 均加固维修。为减少加固维修施工对生活在现有房屋内人们的环 境影响,还需采取专门对策。例如,在房屋内部和外部加固维修 的效果相当时,应采用外部加固维修;需要在房屋内部湿作业加 固维修时,选择集中加固维修的方案,也可减少对内部环境的影 响。 3.2.4为使加固维修达到预期效果,本条在施工方面提出了一系 列要求。 1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伤原构件,并加强对新旧构件连接 效果的检查。 2注意发现原结构存在的隐患,即时采取补救措施。 3努力减少施工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并采取措施防止施工

3.2.5加固维修完后,应在加固维修所采用的材料表面采取防腐 蚀、防虫、防火措施。如在钢材表面喷涂高强度水泥砂浆保护层。 当钢材表面积较大时,很能难以保证抹灰质量,此时可在构件表 面先加设钢丝网或点粘一层豆石,再抹灰,便不会发生脱落或开 裂。 3.2.6改造工程峻工后,应由危房改造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 竣工验收,对改造后的农房基本安全做出总体评价,形成验收意 见。验收内容为危房改造技术方案的落实情况和施工质量,重点 检查涉及房屋安全的主要技术措施。验收方法包括现场检查,问 询施工方、改造户及乡镇监管人员,查阅施工过程的记录、证明 材料,核查材料来源、购买渠道等,

4.0.1湿陷性黄土又称大孔土,具有大孔结构,粉粒含量在60% 以上,并含有大量可溶盐类,在一定压力下受水浸湿,可溶盐类 物质溶解,土结构会迅速破坏,并产生显著附加下沉,这种现象 即称为湿陷。 膨胀土是一种黏性土,黏粒成分主要由亲水性强的蒙脱土和 伊利土等矿物组成,具有吸水膨胀、失水收缩、胀缩变形显著的变 形性质,遇水膨胀隆起,失水则收缩下沉并干裂。当地基土中水 分发生剧烈变化时,上部结构墙体会因地基不均匀胀缩变形产生 x形剪切裂缝,形态类似于地震引起的裂缝,因此膨胀土的胀缩 变形又称为无声的“地震”。 不经处理的湿陷性黄土和膨胀土地基的变形性质会对上部结 构造成不利影响,宣按照《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 和《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杂填土、软弱土承载能力低下,也容易产生地基不均匀沉降。 对于村镇地区的低层房屋,建筑规模小,基础埋深较浅,对 地基进行换填、砂石垫层或土性改良等处理后,基本可以消除不 良地基的影响。 设置钢筋混凝土地圈梁是提高房屋整体性、减轻基础不均匀 允降与上部结构开裂变形的重要技术措施,对提高房屋的抗震性 能也有很大帮助。 4.0.2村镇房屋层数低,上部结构荷载小,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 相对不高,可根据当地经验确定基础宽度和深度。

基础埋置深度不应小于500mm,以满足基本的嵌固要求;还 应结合当地情况,考虑土质、地下水位、基础类型与构造等因素 综合确定。 4.0.3最小墙厚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承重墙体基本的承载力和稳定 性,实际中尚应根据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和气候条件综合确定。 空斗墙体承载力低、抗震性能低下,独立砖柱、砌块柱、石 柱稳定性差,存在安全隐惠,在新建农房不得采用。 4.0.4承重窗间墙最小宽度限值要求是重要的抗震构造措施之 一;考虑到低层危房改造房屋墙体荷载较小,比现行国家抗震规 范略有放松。 4.0.6震害调查表明,7度时硬山搁標屋盖就会因標条从山墙中 拔出造成局部破坏,8度时会因条坠落造成房屋倒塌。可设置 爬山圈梁、脊下设置构造柱等方法提高山墙的抗倒塌能力。 4.0.7为避免柱脚因水浸、潮湿而糟朽,威胁木构架的安全,设 置柱脚石并满足一定的高度要求。设置限位措施是为了防止地震 中柱脚变位过大甚至掉落引起屋架变形、塌落。 4.0.8传统的样卯连接在强震作用时易破坏,节点部位采取夹板 铁件、扒钉等加强连接,防止因节点失效引起木构架整体破坏。 竖向剪刀撑可提高木构(屋)架系统的空间整体性,提升综合抗 震能力。 4.0.9木构架和围护墙的质量、刚度不同,地震作用下的变形不 一致,两者不能共同工作,甚至会相互碰撞,引起墙体开裂、错 位,严重时倒塌。加强墙体与柱的连接,可以提高木构架与围护 墙的协同工作性能,同时防止墙体平面外外闪

4.0.10突出屋面的烟、 女儿墙等没有可靠的连接时,在地震中 由于顶端的放大作用,是最容易破坏的部位。震害表明,在6度 区这些构件就有损坏和塌落,7度、8度区破坏就比较严重和普遍, 易掉落砸物伤人,应控制高度或采取拉结措施。

5.1.1房屋在进行加固维修之前,应先对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 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加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针对地 基、基础和上部结构的现状分析和评价,制定加固维修方案。 5.1.2房屋进行地基基础加固维修时,沉降观测是一项必须做的 工作,它不仅是施工过程中进行监测的重要手段,而且是对地基 基础加固维修效果进行评价和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沉降观测终 止时间应按设计要求确定,或按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的有关规定确定。

5.2.1基础补强注浆法的特点是施工方便,可以加强基础的刚度 与整体性。基础补强注浆法选用的浆体材料为水泥。 5.2.2扩大基础底面积法的特点是:(1)经济:(2)加强基研 刚度与整体性;(3)减少基地压力;(4)减少基础不均匀沉降。 5.2.3当需要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小沉降时,可根据地基土质情 况选择以下地基处理方法: 1对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粉土、松散粉细砂、淤泥、淤 泥质土、杂填土或饱和黄土等地基的处理,可采用石灰桩法: 2对地下水位以上的粉土、黏性土、素填土、杂填土等地基 的处理,可采用灰土挤密桩法、土挤密桩法或夯实水泥土桩法; 3对砂土、粉土、黏性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的处理,可采用

注浆法; 4对湿陷性黄土地基可采用挤土成孔成桩法,不应采用注浆 法。 石灰桩法,指打穿基础,在基础下方成孔后,填入石灰材料 并夯实成桩,托换并通过成孔挤密、石灰吸水膨胀,形成强度较 高的桩体等处理地基土,达到提高地基承载力的目的。 注浆法亦称灌浆法,是指利用液压、气压或电化学原理,通 过注浆管把浆液注入地层中,浆液以填充、渗透和挤密等方式, 将土颗粒或岩石裂隙中的水分和空气排除后占据其位置,经一定 时间后,浆液将原来松散的土粒或裂隙胶结成一个整体,形成一 个结构新、强度大、防水性能高和化学稳定性良好的“结石体” 灰土挤密桩、土挤密桩、劵实水泥土桩法的设计与施工应符 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 5.2.4生土墙受潮后,强度会大大降低,因此砖或石基础墙体的 高度应满足一定要求,以防止雨水侵蚀墙体,对不满足要求的情 况应进行处理,避免使用中墙底部被雨水浸蚀造成墙体的截面削 弱。

5.3.1注浆的压力需要控制,压力不足,会造成基础裂缝不能充 满。实际施工时应进行试验性补强注浆,结合原基础材料强度和 粘结强度,确定注浆施工参数。 封闭注浆孔,对混凝土基础,采用的水泥砂浆强度不应低于 基础混凝土强度;对砌体基础,水泥浆强度不应低于原基础砂浆 强度。

5.1.1本章针对的是农村中低造价、低层数的普通房屋。加固维 修措施在有效提高房屋综合承载能力的基础上,遵循经济、简便 的原则,有别于层数较高的城镇建筑采取的加固维修措施。一方 面,要用农民可承受的投入来改善既有住宅的受力性能,另一方 面,要充分考虑所采取的加固维修措施在村镇中的适用性和可行 性,以保证加固维修措施切实起到应有的作用

6.2.16.2.3墙体是房屋的主要承重构件,墙体的材料强度、砌 筑质量及现状决定了房屋的承载力。本标准提出了提高房屋承载 力及墙体修复的加固维修方法。 水泥砂浆面层加固对于砌筑砂浆强度较低的墙体有明显的提 高承载力的效果,尤其与其他加强房屋整体性连接的加固维修措 施结合时,对于提高村镇底层房屋的综合抗震能力、减轻震害有 非常显著的效果。 5.2.4本条提出了增强房屋整体性连接的加固方法。加强整体性 的构造措施包括圈梁设置、墙体连接、楼(屋)盖支承处构造、 屋盖系统整体性措施等,加固时根据鉴定不满足要求的项目分别 进行加固处理。楼、屋盖构件的支承长度不满足要求时,日常使

用过程中在静力作用下不会出现问题,但在地震的动力作用下因 移位、掉落而造成楼、屋盖构件的塌落的可能性增大,必须引起 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措施加强。 5.2.5本条提出了房屋中易局部倒塌部位的加固方法。 窗间墙宽度过小时,由于应力集中容易首先破环,震害实例 表明,在烈度并不高(6度左右)的情况下,过窄的门窗间墙就 会出现明显破坏,如在洞口上沿高度处出现水平通缝,烈度更高 的情况下,则有可能出现局部倒塌。对窗间墙的加固,增设强度 较高的钢筋混凝土窗框或用钢丝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都可以提高 墙体对局部集中应力的承载能力,从而减轻震害。 如果对使用功能影响不大,也可以考虑加宽窗间墙,采用较 高的水泥砂浆或混合砂浆砌筑,并采取拉结措施保证新砌墙段与 原墙的连接。 墙体出现竖向裂缝时,说明墙体的局部受压部位构造措施不 利于压力的分散或墙体承载能力偏低,同时裂缝的存在会削弱墙 体的受剪承载力。因此无论从静力荷载下的安全使用角度还是抗 震安全性的角度,都应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处理。 隔墙不承担竖向荷载,但在地震力作用下仍承担一部分地震 剪力,并且由于正应力较小,抗震承载力弱于相同厚度、相同砌 筑砂浆强度的承重墙,容易在水平地震作用下产生破坏。当墙顶 无拉结措施时,还易受到平面外地震作用的不利影响。 对隔墙的加固简便易行,经相关试验验证,墙顶的锚固对于 限制隔墙的平面外变形有非常显著的作用,即使地震中锚固措施 在隔墙的平面外地震力作用下产生松动和变形,在震后也易于维

修和恢复。 隔墙过高和过长时,应加强本身的抗震承载力和稳定性,可 采用钢丝网水泥砂浆面层进行加固。 6.2.10农村房屋中,存在体砌筑材料和砌筑质量不一致的情 况,如内墙有时会采用较低强度等级砂浆砌筑,或砌筑质量远低 于外墙等,这种情况下,可考虑拆除重砌,用较高强度等级的水 泥砂浆或混合砂浆按要求砌筑抗剪能力较高的墙体。 当墙体出现明显空鼓、严重酥碱、明显歪闪,或者有明显裂 缝时,会大大降低墙体的抗震承载力,也应拆除重砌。 对于同一高度采用不同材料墙体的混合承重房屋,当以砌体 墙为主,有个别墙体为强度较低的如生土墙、毛石墙时,可将其 他墙体置换为砌体抗震墙。 6.2.11本条规定了钢丝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对砂浆强度等级、 钢丝网的构造要求。为保证加固发挥最大效果,规定了加固用的 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与此同时,还强调了以下几点: 1钢丝网与墙面的锚固; 2钢丝网与周边构件的连接。 施工技术水平有限的村镇住宅房屋的抗震加固,具体的加固 用材料在需要较大幅度提高墙体的抗震承载力时,选用钢丝网代 替了对施工要求较高、价格也较高的钢筋网,对一、二层的体量 较小的砌体住宅也能起到较好的加固效果。钢丝网重量较轻,在 墙上的固定条件允许时可钻孔加设锚筋,砂浆强度较低或钻孔条 件不具备时也可用圆钉固定。

6.2.12明确各类裂缝处理原则。

填缝法一般用于较浅的宽裂缝封闭处理。一般深度为不大于 30mm的表层裂缝常用填缝法。压浆法一般用于较深的裂缝封闭 处理。一般深度大于30mm时,多采用压浆法。 5.2.16本条对新增扶壁柱最小截面尺寸提出要求,以确保新增扶 壁柱的稳定性和协同工作。 考虑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以及新老构件可靠连接,对加固 用的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提出了要求。 增设扶壁柱后,墙体承载力和稳定性有所提高,扶壁柱应在 新增基础或原墙体基础上加固。扶壁柱基础深度应与原墙基础深 度相同,以避免对原墙基础的不利影响

6.3.2试验及实际工程检测表明,钢丝网紧靠墙面会导致钢丝网 与墙面无粘结,从而造成加固失效,采用5mm的间隙,两者可 有较强的粘结。钢丝网的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规定,以保护钢丝, 提高面层加固的耐久性。 6.3.3低层砌体结构的砌筑砂浆强度偏低,因此在压力灌浆时应 注意控制压力和灌浆速度,并注意观察,避免因压力过大对墙体 造成损伤。

7.1.1明确了加固维修适用的范围,包括木结构中的穿斗木构架、 木柱木屋架和木柱木梁中的构件和节点加固,以及砖木、石木、 土木结构中木楼(屋)盖的加固维修。 7.1.2木柱下设柱脚石或混凝土基座主要考虑木柱柱脚防潮。为 防止在水平荷载作用下木柱移位,因此木柱柱脚应采取适当的连 接措施。 7.1.3当在木柱的同一高度处,纵横向同时开槽时,对木柱截面 削弱较大,直接影响木柱的竖向承载能力。 7.1.5少数民族地区的部分木结构,为了节约造价,木梁的边支 座往往直接放置在外围护墙上,中间与木柱相连。该类结构的承 重体系混乱,在地震作用下两种材料变形不协调,经常出现围护 墙破坏、木架歪斜的震害。针对该类结构的加固,可在围护墙内 侧增设木柱,改变结构承重体系,

7.2.2本条提出了增强房屋整体性连接的处理方法。处理时根据 鉴定不满足要求的项目分别进行处理。 三角形屋架增设纵向水平系杆是加强屋盖系统纵向稳定性的 另一项重要措施,与竖向剪刀撑相配合,可以有效提高屋盖系统

的稳定性,减轻房屋整体破坏。 7.2.3局部构件的处理方法根据构件现状确定,目的是加强与主 体结构构件的连接和自身的稳定性,避免地震时掉落伤人。 7.2.5针对出现干缩裂缝的构件的处理方法,对木梁或木擦的干 缩裂缝,当构件的水平裂缝深度(当有对面裂缝时,用两者之和) 小于构件宽度或直径的1/4时,可参考本方法实施。当裂缝超过 限值要求或构件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时,除对裂缝进行处理外,还 应采取其他加固维修方法对构件进行处理。 7.2.6木梁、木条的常见腐朽主要集中在埋置在砌体中的端部, 系不通风、潮湿等原因所致;跨中的损坏,主要系构件自身的疵 病或截面偏小所致的开裂、下。如条件充许,可直接进行更换 处理;因现场条件限制,不能更换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本条 给出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实施过程中,应注重新旧构件的连接 可靠,确保新旧构件共同发挥作用。对新增木柱的处理方法,新 增木柱应设置基础,基础持力层应为老土。 7.2.8增设斜撑是加强木构架整体性和稳定性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实际中也容易操作,对使用影响不大。斜撑的截面要满足一定 刚度要求,在地震往复作用下,木构架的变位会使斜撑受压,如 果超过其承载能力而开裂甚至折断,会失去支撑作用。 7.2.9剪刀撑的设置也应注意必须采用螺栓连接,连接部位要项 紧,留有空隙时不能保证地震中对变位的限制,加强稳定性的作 用会大打折扣。 7.2.10在地震作用下,无下弦的人字屋架会因为端点位移的增 加,加大对外纵墙的推力,支承处的外纵墙易产生外倾破坏,因

此无下弦人字屋架是一种对抗震不利的屋架形式。如果房屋采用 的是无下弦人字屋架,应采取措施进行加固。 增设钢拉杆时可在拉杆一端节点位置采用U形兜纤等可靠方 式固定钢拉杆后,在钢拉杆另一端头采用花篮螺栓固定,并拧紧 螺栓。也可在钢拉杆两端可靠固定后,在拉杆中间设置法兰螺栓 并拧紧。 7.2.15围护墙体和木构架的连接是大多数木构架房屋的薄弱环 节,当经鉴定某些方面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逐 项处理。

8.1.2石结构房屋加固维修的重点是墙体的承载力和连接。侧重 于采用就地取材、简易可行的方法,如拆除重砌。增设构件,设 扶壁柱、圈梁、圆钢等拉结。

8.2.1石结构房屋的抗震承载力取决于墙体质量,而墙体质量与 选材、砌筑方式有直接关系。本条提出了墙体质量较差时的加固 维修方法。 8.2.2置换砌体加固法适用于体受力不大,砌体块材和砂浆强 度不高的加固部位,以及局部风化、剥蚀部位的加固。 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既可以是单面加固,也可以是双面加固 但此方法不适用于清水墙面的石砌体结构, 8.2.4开口墙体在平面内形不成整体,对抗震不利,应采取加固 措施。 楼、屋盖构件的支承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在地震作用下因移 位、掉落而造成楼、屋盖构件的塌落的可能性增大,必须采取措 施加强。 8.2.5局部易倒塌部位的加固主要从加强构件自身的强度和整体 性入手,同时采取加强连接的措施。

窗间墙加固的手段一是提高洞口的整体性,二是加强局部墙 段,采用哪种加固方法可以视施工条件及材料的准备情况确定。 过长、过高的隔墙,除了加强连接,还需要提高自身的强度 和整体性,因此应进行加固。 突出屋面易倒塌构件过高且无连接时,是地震中的安全隐惠 应视情况拆矮或加强与主体构件的连接。 8.2.6墙体厚度不满足要求时,不仅抗侧力能力低,平面外稳定 性也差,采用双面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后,可以有效提高原 墙体的承载力及刚度。 3.2.8农村房屋中,尤其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往往同房 屋内墙体的质量有一定差异,较规整的石材用于正立面,其余的 内为墙等采用的石材则较差,会造成部分墙体现状及承载力差的情 兄。在抗震加固时,对于房屋中的较差的墙体,可考虑拆除重砌 以保证房屋整体的基本抗震承载力。在重砌时应遵循相关的材料 及施工要求,保证质量,并采取措施保证新墙体与老墙体以及楼 屋盖的连接。 8.2.9要求钢筋网竖筋不得紧贴墙面是为了避免钢筋与墙体之间 无粘结,致使加固失效。 因石墙体的刚性相对较大,在加固时采用钢筋网代替用于砌 体墙的钢丝网,以保证加固效果。

9.1.1由于河北省现有的危窑数量较多,考虑均拆除重建的可能 性不大,因此本章对土窑洞、土拱房给出了常用的维修方法,施 工后可满足正常使用的基本安全要求(非偶然作用下)。 9.1.2生土墙体的承载力和变形性能主要与土质、土中掺料、含 水率、竖向压应力和施工条件有关。由于影响因素复杂,且各地 生土土质差异较大。经验表明,只要控制墙体基本厚度及横墙间 距、房屋宽度等房屋可满足受力的基本要求DB32/T 4396-2022 勘察设计企业质量管理标准.pdf,故加固维修时重点 在于合理的抗震构造措施

9.2.2横墙间距过大,一是导致外纵墙过长,缺乏平面外支撑, 地震时容易歪斜或者倾倒;二是房屋纵墙承担的荷载较大,正常 使用时可能产生局部受压裂缝:三是屋架或梁承担的屋面荷载 过大,容易变形或损坏。 9.2.3生土墙体不会继续发展的较小的稳定裂缝一般不会影响结 构的安全性,通过泥浆灌缝即可修补。

构的安全性,通过泥浆灌缝即可修补。 9.2.5本条提出了增强房屋整体性和抗震构造措施的加固方法。 生土墙体由于材料抗拉、抗压、抗剪强度低,且破坏时呈明 显脆性特征,应采取构造措施增强其在地震时变形性能与抗倒塌

9.2.5本条提出了增强房屋整体性和抗震构造措施的加固方法。

生土墙体由于材料抗拉、抗压、抗剪强度低, 且破环时呈明 显脆性特征,应采取构造措施增强其在地震时变形性能与抗倒塌

能力。试验研究和灾害调查结果表明,在生土墙体内设置一定数 量木构造柱和水平圈梁,可以显著提高生土结构的整体变形能力: 并可以使开裂后的墙体不致倒塌或延迟倒塌。

0.2.6本条提出了房屋中易局部倒塌部位的加固

局部易倒塌部位的加固主要从加强构件自身的强度和整体 性入手,同时采取加强连接的措施。 9.2.10重砌或增设抗震墙时,应注意增砌墙体与原有墙体之间的 有效连接措施GB 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过设置柔性拉结材料确保墙体在地震作用下新 旧墙体界面处不出现开裂、倒場。 拆除重砌时,要做好临时支撑措施,如果墙上有楼板或木標 条,一定要支撑到位方可拆除。 9.2.11外加配筋砂浆带是增强纵横墙体的连接的主要措施之一, 加固时应满足相应构造措施的要求,并注意加强外加配筋砂浆带 与原房屋构件的连接。 9.2.12为使木圈梁、木构造柱达到增强房屋整体性的效果,应特 别注意构造柱与圈梁之间的连接,增设的构造柱与圈梁应与墙体 进行可靠拉结并形成共同受力体系。一般生土建筑在纵向墙顶设 有木卧梁,加固时可将新加构造柱与木卧梁可靠连接,在有木臣 梁范围不再加设圈梁。构造柱的设置不应严重削弱墙体截面,破 环墙体整体性,构造柱和圈梁截面不应过小,以免影响加固效果。 9.2.13打加固位置应尽量靠近横墙,因为生土墙体的受力性能 较差,要注意防止墙体局部受力过大造成破坏

9.3.1国内一些试验与实践证明,在土料中适当加入改性剂可以 提高夯土墙的力学性能。泥浆的强度对土墙的受力性能有重要的 影响。在泥浆内掺入碎草,可以增强泥浆的粘结强度,提高墙体 的抗震能力。泥浆存放时间较长时,对强度有不利影响。施工中 泥浆产生泌水现象时,和宜性差、施工困难且不容易保证泥缝的 饱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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