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305-2013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JGJ305-2013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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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30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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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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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305-201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305-2013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

1.0.1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目前尚无统一的检 验标准,为了规范管理而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活用王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安装后、使用前和

1.0.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

GB/T 50113-2019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3.0.3检验使用的仪器、仪表和工具应定期到法定计量机构进 行检测、标定,以确保检测质量。 3.0.4本条规定了检验现场应具备的条件,一是为了保证检验 质量,二是为了保证检验安全。 3.0.5本条对检验项目进行了分类,并对检验结果作出规定

0.5本条对检验项目进行了分类,并对检验结果作出规定。

3.0.5本条对检验项目进行了分类,并对检验结果作

对合格的检验结果的规定,保证项目是确保升降设备设施安 全运行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必须全部合格。根据其保证升 降设备安全使用的程度不同一般项目不合格项数不。 对不合格的检验结果作出规定。

3.0.6为确保升降设施安全运行,对检验结果是合格,

在般项目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达到合格。整改完成后报检 验单位。不合格项的整改由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完成。 3.0.7本条是强制性条文,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就是存在 严重隐患的不安全产品,是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为了防范风 险,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应禁止使用。 3.0.8检验记录是安全控制的重要手段,检验后必须形成报告,

3.0.7本条是强制性条文,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就是存在 严重隐患的不安全产品,是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为了防范风 险,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应禁止使用。

4.1.1检验时,受检单位应当主动向检验单位提交本条所规定 的各项有效资料和文件。

装或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为了规范安装和使用的 行为,要求检验单位对4.1.1条要求资料提供不全的不得进行 检验。

4.2.1~4.2.4本条规定是为了确保架体刚度和稳定性及整体结 构防倾覆能力。如不符合本节规定的参数及要求,在升降工况 时,极易发生架体变形或倾覆事故。 4.2.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全部荷载是通过附墙支座,传递到 建(构)筑物上,因此,为保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全部荷载能 可靠地传递到建(构)筑物上,对附墙支座及其锚固件的设置、 锚固点的强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4.2.6防倾装置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重要安全装置,其作用

.6防倾装置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重要安全装置,其作用 为了防止整片架体发生倾覆事故,因此,本条对防倾装置的设 作出了具体规定。

4.2.7对提升到位的附着升降脚手架应进行附着固定或采取措

1防坠装置是为了避免附墙或提升装置失效造成架体下坠 而设置,其设置部位要符合本条规定。 2本条要求防坠装置和电动葫芦分别设置在两套附着支承

结构上,是为了确保架体在附墙装置失效情况下,防坠装置仍能 起作用。

附墙支承结构上,当提升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附墙支承结构 断裂发生坠落情况时,防坠装置将与附墙支承结构一起坠落,无 法起到防坠作用,而引发架体坠落的恶性事故,为了防范此类事 故的发生,有效发挥防装置的作用,应严禁防坠装置与提开设 备设置在同一个附墙支承结构上。

4.2.12本条规定是为了达到各机位提升荷载均等的作用

4.2.13开降设备在架体提升过程中起看着重要的作用,为保证在 提升过程中升降设备的安全稳定,本条对电动和液压升降设备, 作出了要求。

.2.14本条是根据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4.2.15本条是强制性条条文

4.2.15本条是强制性条条文。附着式脚手架架体是施工人员

工作业的平台,由于施工现场脚手板大部分是采用木脚手板或竹 芭片脚手板等易燃材料,一旦附着式脚手架架体发生火灾,极易 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因此附着式脚手架架体上必须设置防 火措施,以预防火灾发生。

5.1.1受检单位在报验时应当主动向检验单位提交本条所

5.1.1受检单位在报验时应当主动向检验单位提交本条所规定 的各项有效资料和文件。

备合法性及设备安装已完成到位的途径,是进入实体检验的前设 条件,因此,本条规定了受检设备资料不齐全时,不得进行 检验。

5.2.1悬挂机构及悬吊平台是承受作业人员及施工载荷的主要 构件,因此对其结构状况及连接要求本条作了规定。 522本冬所述高处作业县呈平台县作业人品的塌作平台直

5.2.1悉挂机构及葱吊平台是承受作业人员及施工载荷的主要

接关系到登篮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本条对悬吊平台构造等方面 作出了具体规定。

5.2.3高处作业吊篮的钢丝绳承受交变应力,且同时承担

人员、篮体自重和施工荷载,加之高空作业风险巨大,因此对钢 丝绳质量要求较高,规定了钢丝绳宜选用镀锌钢丝绳,且不得有 缺陷。安全钢丝绳独立于工作钢丝绳悬挂,是为了确保工作钢丝 绳失效时,悬吊平台及作业人员不致坠落。

5.2.4为避免错误使用吊篮,造成超载,规定了标牌及警示标

5.2.4为避免错误使用吊篮,造成超载,规定了标牌及警示标 志要求,且标示清晰,

5.2.5悬挂机构承载着悬吊平台和钢丝绳的自重荷载、作

员和施工荷载及风载,其安全地位极其重要。本条主要对悬挂机 构的设置及所依附的建筑物的承载能力,特别是悬挂机构的平衡 稳定(取决于前梁长度和中梁长度的配比、额定载重量、配重重

量及使用高度)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条中所规定悬挂机构前梁不应支撑在非承重建筑结构上, 是指悬挂机构前梁不能支撑在未经承载能力复核确认的非承重建 筑结构上。如前梁直接支撑在可承重结构上,前梁支撑中心点须 和前支架位置相一致,且提供相应的建筑结构承载能力核准计算 书,以确认该建筑物结构能承担前梁所施加的全部荷载,同时还 要有可靠的防前梁前、后、左、石滑移的措施及吊篮专项施工方 案。本条还对前支架的某些不易摆放位置作出规定,是为防止前 支架滑移出所支撑平面而造成事故

此本条对配重的质量、数量及其安装的可靠性作了规定。

安全绳用于吊挂登篮作业人员所佩戴的安全带,是保护 命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卡,因此要求完全独立设置,不和悬 及悬吊平台发生任何关系,并可靠固定在具有足够承载能 建筑结构上

5.2.8 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安全钊

新裂或提升装置失效而造成悬吊平台急速下坠或倾斜角度过了 受置的,对保障人身安全极其重要,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安全 页完好有效,且在有效标定期内。

5.2.9本条是根据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5.2.9本条是根据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的规定制定的,同时加人了对主供电电缆的保 护条款。

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

6.1.2本条是检验的前置条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检验,是

6.2.1物料提升机的基础承受着物料提升机的全部荷载,因此 基础承台大小、配筋、预埋件的尺寸、埋深和位置均应符合使用 说明书或设计要求。当基础坐落在自然地面上时,应核对地勘报 告,满足物料提升机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当架体达到30m的 应对基础进行专门的设计计算

6.2.2本条为架体要求条款

1物料提升机架体结构是指物料提升机的主要承力 检验时应对主要受力杆件及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6.2.4本条从安全方面对卷扬机的安装作了相应的规定

1卷扬机卷筒与架体地滑轮间的距离影响卷筒排绳质量, 该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卷扬机安装要求稳定、牢固,通常设置 猫桩,并牢固可靠。 2卷扬机使用的钢丝绳不得拖地和被水浸泡,穿越道路应 采取防护措施。卷扬机钢丝绳要求排列整齐,可防止钢丝绳的碾 玉损伤;卷筒上的余留圈数和钢丝绳尾部固定,是防止钢丝绳从 卷筒中抽出的安全保证措施。 3卷简和滑轮设置钢丝绳防脱装置,钢丝绳跳槽后极易被 拉断。据有关资料显示,国内曾多次发生此类事故,因此,本款 要求检验时检验人员对钢丝绳跳槽装置要仔细检查。 4卷扬机制动器是重要的安全装置,制动器间隙调整不当, 制动难以做到灵敏有效,会导致刹车失灵而酿成事故。 5采用电引机驱动的物料提升机,要求电引钢丝为 2 根

及以上,还设置引力自动平衡装置。

的绳端固定、压板固定、楔块固定、使用选配要求及报 出了明确规定,检验时应对照标准检验。

6.2.6导向轮和缓冲装置是保证吊笼稳定运行和落地缓冲

6.2.9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吊笼停靠装置是保证进入吊笼施工

人员安全的重要部件,吊笼停靠装卸物料是施工人员唯一进人吊 宠的危险状态,为保证吊宠稳固,防止晃动,应采用刚性机构; 司时由于装卸物料人员需要进入吊笼,该装置还应该保证能够承 担吊笼、物料及作业人员等全部荷载。因停靠装置造成的人员伤 亡事故有很多血的教训,有些施工现场的物料提升机吊笼,或没 有刚性停靠,或损坏失效,或依赖提升钢丝绳的提拉承担物料及 施工人员等全部荷载,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为此,检验时应将 此条作为检验重点。

6.2.10本条规定物料提升机的附着装置应按说明书要求设置

做到连接牢固,符合规定;强调附着装置与建筑物刚性连接 保证架体稳定和吊笼安全运行。

6.2.11本条规定30m及以上高度的物料提升机不得使用缆风

11本条规定30m及以上高度的物料提升机不得使用缆风 定,以确保使用安全。

6.2.12本条是根据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46-2005的规定制定,特别提出设置专用开关箱、严禁 使用倒顺开关等。

6.2.13本条对司机室内的搭设作了明确规定,应按此

7.1.1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 号令)的规定,受检单位在报验时,应主动向检验单位提交本条 所规定的各项资料。检验前,应当确认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与所安 装设备铭牌信息的一致性。

7.2.2吊笼内噪声大小可以反映升降机的整体运行状况。表 7.2.2引用了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中第3.4条的规定,

.2.2引用了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 中第3. 4条的规定。

7.2.3施工升降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下,均应具有承

规定荷载而不倾翻的稳定性,而施工升降机设置在基础上,因此 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或非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荷载。故施工升 降机基础的设置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不符合产品说明书 要求的应有专项设计方案,并应通过相关评审和审批。

10055对防护围栏的要求。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当吊宠尚未位于 底部规定位置时,地面作业人员随着开启围栏门,闯人施工升降 机作业区内而发生事故。国家标准《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 施工升降机》GB26557-2011规定防护围栏设置高度不低于

m,围栏门高度开启高度不小于2m。实际检验时应根据产 用说明书和产品出厂年限确定检验高度,以实际防护的有效 为准,围栏门机械锁紧和电气安全开关必须具备机械连锁与 连锁,缺一不可。

7.2.5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安!

主要结构件是指施工升降机的主要承力构件,检验时应重点 对应力集中的部位进行检查。 结构连接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安装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的 要求。检验中注意同直径不同长度的销轴安装位置应按说明书规 定使用,开口销符合要求并正确开口,止挡锁块紧固防松可靠, 焊接止挡块无升焊损坏。 附着装置与建筑物的水平夹角不应大于说明书要求,否则连 接处易形成绞点。施工升降机在使用前,导轨架进行附着时,选 择若十附着点与建筑物连接。施工升降机采用附着装置的实质, 是通过对导轨架的约束,控制导轨架的计算高度,从而增加其刚 度,保持导轨架的稳定性。因此导轨架附着装置的间距密切关系 到导轨架的稳定性,必须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架设。当 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时,应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经过专家

7.2.7本条是为了确保层门设置的独立性,其开闭不受施工升 降机吊笼运动的子扰。强调了层门开关装置设置在吊笼侧,层门 应向建筑物内单向开后,使楼层内人员无法开后,其自的是防正止 吊笼在运行时,楼层内工作人员随意打开层门,将头、手伸入吊 宠运行区域或无意踩空而造成事故。 平台搭设松软或距笼门间隙超过本条规定,会给操作人员进 出、运料带来不便,而产生恐惧感,并且平台应为独立体系,不 应与升降机钢结构有联系,以免造成导轨架偏斜

7.2.8参阅本标准第 6. 2.5 条条文说明

.2.9本条对滑轮的选用和是否合格作出了规定。

滑轮安装在高空,钢丝绳跳槽后不易被发现,如再继续作业 会酿成钢丝绳拉断事故。据有关资料显示,国内曾多次发生此类 事故。因此,本条对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提出了可靠有效的规 定。检验时,检验人员应仔细检查

7.2.10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工作人员手臂、衣物等误人旋转的

7.2.10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工作人员手臂、衣物等误人旋转的 零部件中而造成事故

7.2.11本条规定了各导轮、背轮和安全挡块与导轨架应有良好 接触,以确保吊笼在运行中平稳,减少对导轨架的磨损。特别是 对重轨道是最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应严格查看,不应有变形 错位。

7.2.12本条是防止对重滑出导转

本条对底座设置缓冲装置和吊笼、对重设置缓冲装置作了规 定,以避免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对重冒顶,吊笼处于最高位置 时,对重落地。另外,对重导轨接头错位易造成对重在下降时卡 住,无法正常下降而造成对重坠落事故,检验时应注意。 7.2.13各传动系统均应具备各自独立的制动器,制动器的零部

时,对重落地。另外,对重导轨接头错位易造成对重在下降时卡 住,无法正常下降而造成对重坠落事故,检验时应注意。 7.2.13各传动系统均应具备各自独立的制动器,制动器的零部 件不应有缺陷。制动距离应恰当,制动时吊笼不得有下滑和制动 过急现象。应经常进行检查试验。

件不应有缺陷。制动距离应恰当,制动时吊笼不得有下滑和制动 过急现象。应经常进行检查试验

季度应当做一次坠落试验,且必须在标定有效期内方可使用。安 全钩可以防止吊笼与导轨架分离。 上、下限位开关和极限限位开关是为防止吊笼冒顶而设置 的,应灵敏和可靠。上、下限位开关可选用自动复位型,当限位 开关失效时,极限开关切断控制回路,吊笼停止运行。检验时不 应以触发上、下限位开关作为吊笼在最高层站和地面层站停站的 操作方法。 施工升降机应装超载保护装置,该装置应对吊笼内荷载、吊 笼顶部荷载均有效。

7.2.15本条是强制性条文

8.2.2塔式起重机塔身的根部是整个塔式起重机钢结构承

覆力矩大,应力最集中的部位。混凝土基础应能承受工作状态和 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应满足塔机最恶劣工况下抗倾翻稳定 性的要求。若采用塔机原制造商推荐的混凝土基础,固定支腿 预理节和地脚螺栓应按原制造商规定的方法使用。 塔机的固定式混凝土基础形式有板式、于学形及组合式基 础,基础承受看塔式起重机的全部荷载,基础应符合使用说明书 的相关要求,以保证使用安全。这里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 1基础承载力应满足塔式起重机基础荷载要求;当基础坐 落在自然地面上时,应提供地耐力报告;当基础由桩承载时,桩 的承载力应满足要求,使用单位应根据塔机原制造商提供的载荷 参数设计制作混凝土基础(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验算,并提供 图样)。 2基础承台配筋、预理件的尺寸、理深和位置均应符合 《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并应有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 3不符合使用说明书的应按标准进行设计。常见塔式起重 机使用说明书中,一般并未列出深基坑边和逆作法施工塔式起重

机基础的制作要求,深基坑边塔式起重机基础发生位移、倾斜的 事故并不少见,因此检验中应当引起重视,

2.3本条符合国家标准《塔

2006中第10.1.2条的规定GB/T 51317-2019 石油天然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8.2.5本条依据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钢丝绳是塔机的主要易损材料。安装时,按照绳端固定方式 的不同、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执行。检验人员对绳端固定应 按本条要求实施检验。检验时,钢丝绳应全长检查,当发现钢丝 绳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 检验和报废》GB/T 5972 的要求时,应更换后再检验。

动器的防护挡板,有的塔机回转机构采用皮带传动的,也应有皮 带传动副防护罩,以防止机构淋雨致传动、制动失效。回转支承 传动齿轮副的防护罩以及回转机构其余各处防护罩连接螺栓应紧 固、防松可靠,不得有缺失。以防止防护罩从塔机上坠落,或者 卷入回转支承齿轮副造成塔机冲击、损伤,导致事故

8.2.8本条是强制性条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006中“9液压系统”的规定,液压系统应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 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定压力不应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 力的110%,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应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液压表是顶升时显示系统实时工作压力,提醒操作注意的警示装 置。根据实践经验,塔机顶升时,正常情况下,液压表显示系统 工作压力不到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90%。 连接油管采用硬管是为了保证油管有足够强度,避免自升式

塔式起重机在顶升或降塔时,因平衡阀与油缸之间的连接 裂,造成套架及以上部分超速下坠

1起重量限制器有以下作用: 1)限制最大起重量以保证塔式起重机的稳定性; 2)限制各种起升速度下的最大起重量以保证主卷扬电机 不超载; 3)限制不倍率下的最大起重量以保证钢丝绳不破坏 因此相应工况就是指不同倍率不起升速度。在相应 工况下起重量限制器均应检查核验,起重量限制器的 充允许误差不大于5%。 2起重力矩限制器是用来限制塔式起重机的起重力矩。其 自的是保证塔式起重机在规定的起重力矩范围内使用,不会因为 超力矩使用而破坏塔式起重机的整体稳定性。由于考虑到不同倍 率,因此试验时应注意不同倍率下的额定起重量DB35/T 715-2018 防雷装置检测规范,并经检验确定 起重力矩的充许误差不大于5%。 起重量限制器和起重力矩限制器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 《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中附录D的规定。 3回转限制器的作用是防止电缆过度扭转,因此对回转角 度有一定的要求,即往一个方向连续回转时,最大回转角不应大 于540°。 4对升系统的安全要求作出了规定: 1)检验时,当发现顶升梁爬爪、爬升支承座等爬升系统

统书号:15112·23743 定价: 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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