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383-2020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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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383-2020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GB/T32383—2020 代替GB/T32383—2015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linear motor vehicles for urban rail tr

GBT 50476-2019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32383—2015《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与GB/T32383—2015相比,主 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直线电机车辆”定义的表述(见3.1,2015年版的3.1); 修改了供电方式(见4.3.1,2015年版的4.3.1); 修改了供电电压要求(见4.3.2,2015年版的4.3.2); 修改了车体的试验载荷的表述(见8.1.3,2015年版的8.1.3): 增加了“车门玻璃应采用符合GB18045要求的安全玻璃”(见8.4.4); 增加了“转向架上的紧固件应有可靠的防松措施”(见9.3); 一增加了“转向架设计应满足整体起吊的功能”(见9.4); 修改了构架的焊接(见9.6,2015年版的9.4); 修改了构架强度设计和试验(见9.7,2015年版的9.5); 增加了“转向架构架设计寿命不应低于300万km或30年”(见9.8); 增加了“转向架悬挂装置应保证车辆具有足够的抗侧滚刚度,必要时增加抗侧滚扭杆装置”(见 9.10); C 增加了轴箱温升的要求(见9.13); N 增加了“转向架上应设置不落轮修的接”(见9.14); 增加了“转向架上应设置直线电机高度调整装置”(见9.17); 增加了“在列车部分转向架上宜安装轮缘润滑装置”(见9.18); 增加了“转向架可设置轴承温度或振动在线检测装置”(见9.19); 修改了采暖设备的要求(见112.2,2015年版的11.2.2); 增加了车体与钢轨之间的最大阻抗要求(见12.4.1,2015年版的12.5.1); 修改了回流接地要求(见12.4.2,2015年版的12.5.2); 修改了视频监控CCTV)系统要求(见15.4,2015年版的15.4); 修改了乘客报警实行通话功能的表述(见15.5,2015年版的15.5); 修改了客室、司机室内对灭火器具的要求(见16.7); 增加了客室车门系统应设安全联锁(见16.9); 增加了列车宜设置避雷装置(见16.10); 增加了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或箱体应采取保护性接地措施(见16.11); 修改了电磁兼容性的要求(见第17章,2015年版的第17章)。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 设份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 司、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建英、张敬明、朱士友、昌劲松、许义景、柳拥军、罗世辉、田庆、张雄飞、 军、徐世东、吴冬华、焦京海、郑财晖、胡伟、胡佳乔、张红江、李忠山、李翠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32383—2020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 通用技术条件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 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一般规定、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 车体及内装设备、转向架、制动系统、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装置、电传动系统、辅助供电系统、列车控制 及通信网络、通讯与乘客信息显示系统、安全设施、电磁兼容性、试验与验收、标志、运输与质量保证期限,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钢轮钢轨支承的直线电机车辆(以下简称为“车辆。

GB/T 323832020

4.1.1正常工作海拔不应超过1200m。 4.1.2环境温度宜为一25℃~40℃。 4.1.3最湿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时,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为90%。 4.1.4车辆设备应能承受风、沙、雨、雪侵袭及车辆清洗时清洗剂的作用 4.1.5使用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时,用户应与制造商在合同中另行规定。

2.1线路轨距应为1435mm。 2.2最小平面曲线半径,正线不应小于100m;辅助线不应小于80m;车场线不应小于60m。 2.3最小竖曲线半径不应小于2000m。 2.4最大坡度,正线不应大于60%;辅助线应为70%;有特殊要求应另行规定。 2.5轨道超高不应超过150mm。

4.3.1供电方式应为

a)接触网—— 受电弓受电; b)接触轨——受流器受电。

4.3.2供电电压应满足GB/T140

b)DC750V(正常电压波动范围500V900V)。 4.3.3供电系统中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及供电保护装置应符合GB/T10411的

3.3供电系统中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及供电保护装置应符合GB/T10411的规定。

GB/T32383—2020

6.1车辆应符合相关地铁车辆限界的规定, 6.2车辆设备应按批准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制造。 6.3同轴的两轮直径之差不应超过1mm;同转向架各车轮直径差不应超过2mm;同车各车轮直径之 差不应超过3mm。 6.4轮对内侧距宜为(1353土2)mm 6.5整备状态下的车辆重量不应超过设计规定值的3%。 6.6同车辆每个动轴轴重与各轴平均轴重之差,不应超过平均轴重的2%。 6.7每个车轮实际轮重与该轴两轮平均轮重之差不应超过该轴两轮平均轮重的4%。 6.8在任何工况下,车辆客室地板面距轨面的高度不应低于站台面;在空车静止条件下,二者高度差不 应大于50mm 6.9列车应能按规定速度安全通过最小半径曲线区段,并应能在规定的小半径曲线上摘挂作业。 6.10列车牵引特性和制动特性应符合用户与制造商同意的设计文件的规定。 6.11车辆最高运行速度不应低于70km/h。 6.12定员(AW2)情况下,在平直轨道上,车轮半磨耗状态,额定供电电压时,如无特殊要求,起动平均 加速度,列车从0km/h加速到35km/h,不应低于1.0m/s²;列车从0km/h加速到70km/h,不应低 于0.55m/s。 X 6.13定员(AW2)情况下在平直干燥轨道上,车轮半磨耗状态,列车从最高运行速度到停车,如无特 殊要求,平均减速度,常用制动时,不应低于1.0m/s²;紧急制动时,不应低于1.2m/s²。 6.14列车纵向冲击率不应大于0.75m/s。 6.15车辆设备的冲击振动要求应符合GB/T21563的规定 6.16车辆运行的平稳性应符合GB/T5599的规定,新车状态下横向、垂向平稳性指标不应超过2.5; 车辆的脱轨系数应小于0.8。 6.17司机室、客室内的允许噪声级应符合GB14892的规定。 6.18在ISO3095规定的测试环境下,在车外距轨道中心7.5m,距轨面高度1.2m处,测得的连续噪 声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列车在露天地面区段,碎石道床,水平直线轨道自由声场内停放,辅助设备正常工作时,连续噪 声应不大于69dB(A); b)列车在露天地面区段,碎石道床,水平直线无缝长钢轨轨道自由声场内,以60km/h速度运行 时,连续噪声应不大于80dB(A)。 6.19列车在定员(AW2)载荷工况下,在丧失1/4动力时,应能维持运行到终点;在丧失1/2动力时,应

DB35/T 1036-2019 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6.4轮对内侧距宜为(1353±2)mm

GB/T32383—2020

直线电机车辆型式可分为下列类型: a)动车:带司机室动车(Mc)、无司机室动车(M)。 b)拖车:带司机室拖车(Tc)、无司机室拖车(T)。

7.3.1车钩型式,列车中固定编组的车辆间应设半永久性牵引杆或密接式半自动车钩,司机室前端应 设密接式自动车钩或密接式半自动车钩 7.3.2联结装置应有缓冲装置,能有效吸收撞击能量,缓和冲击。该装置承受的完全复原的最大冲击 速度不应小于7km/h。 7.3.3车钩水平中心线距轨面高度宜为500mm。 7.3.4当使用自动车钩时,为了便于识别,司机室应显示车钩的联结和锁紧状态。

3.1.1车体宜采用铝合金整体承载结构,在最天垂直载荷作用下车体静挠度不应超过两转向架支承点 之间距离的1%Q/CR 568-2017 高速铁路混凝土桥面薄涂型聚氨酯防水层技术条件,并应在各种载荷下车门运动不受阻。 8.1.2车体强度在使用期限内应能承受各种载荷的作用不得产生永久变形和疲劳损伤,并应符合修理 和复轨的要求。 8.1.3用户和制造商在合同中无特殊规定时,车体试验用纵向压缩静载荷不应低于490kN。 8.1.4当车体试验垂直载荷无特殊规定时,垂直载荷应为1.1×(运转整备状态时的车体重量十最大载 客重量)一(车体结构重量十试验器材重量)。最大载客重量应包括乘务员、坐席乘员及最大立席乘员的 重量,最大立席乘员重量应为立席超员人数,按9人/m计。站立面积应为扣除座椅及前缘总宽度 100mm外的客室面积,人均体重应按60kg计算。 注:额定立席人数按6人/m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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