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2-2008最新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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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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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2-2008最新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注:“阻燃性的测定”由业主、设计商定

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面层表面应坚实、平整,无裂缝,并应有足够的粗糙度;面层伸缩 缝应直顺,灌缝应密实:

2)沥青混凝土桥面铺装层表面应坚实、平整,无裂纹、松散、油包、麻面;3)桥面铺装层与桥头路接茬应紧密、平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20.8.4伸缩装置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1伸缩装置的形式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缝宽应根据设计规定和安装时的气温进行调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钢尺量测。2伸缩装置安装时焊接质量和焊缝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焊缝必须牢固,严禁用点焊连接。大型伸缩装置与钢梁连接处的焊缝应做超声波检测。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焊缝检测报告。3伸缩装置锚固部位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平整,与路面衔接应平顺。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一般项目4伸缩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8.4的规定。表20.8.4伸缩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允许偏差检验频率项目检验方法(mm)范围点数顺桥平整度符合道路标准按道路检验标准检测相邻板差2用钢板尺和塞尺量每车缝宽符合设计要求每条缝用钢尺量,任意选点道1点与桥面高差2用钢板尺和塞尺量长度符合设计要求2用钢尺量5伸缩装置应无渗漏、无变形,伸缩缝应无阻塞。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20.8.5地、缘石、挂板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秩、缘石、挂板混凝土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JT/T 1236-2019 公路声屏障紧急疏散出口设置要求,均应符合本规范第7.13节有关规定。对于构件厂生产的定型产品进场时, 应检验出厂合格证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预制地、缘石、挂板安装必须牢固,焊接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现浇地钢筋的锚固长度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注:两个伸缩缝之间的为一个验收批。

4伸缩缝必须全部贯通,并与主梁伸缩缝相对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地、缘石、挂板等水泥混凝土构件不得有孔洞、露筋、蜂窝、麻面、缺棱、掉角等缺陷; 安装的线形应流畅平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伸缩缝必须全部贯通,并与主梁伸缩缝相对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地、缘石、挂板等水泥混凝土构件不得有孔洞、露筋、蜂窝、麻面、缺棱、掉角等缺陷 安装的线形应流畅平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7防护网安装后,网面应平整,无明显翘曲、凹凸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8混凝土结构表面不得有孔洞、露筋、蜂窝、麻面、缺棱、掉角等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9防护设施伸缩缝必须全部贯通,并与主梁伸缩缝相对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8混凝土结构表面不得有孔洞、露筋、蜂窝、麻面、缺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防护设施伸缩缝必须全部贯通,并与主梁伸缩缝相对应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7人行道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人行道结构材质和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一般项目

道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

2人行道铺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0.8.7的规定

表20.8.7人行道铺装允许偏差

21.1隔声和防眩装置

损伤隔声和防眩板面及其防护涂层。 21.1.2防眩板安装应与桥梁线形一致,防眩板的荧光标识面应迎向行车方向,板间距、遮光角应符 合设计要求。

21.1.3声屏障加工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声屏障的加工模数宜由桥梁两伸缩缝之间长度而定。 2 声屏障必须与钢筋混凝土预理件牢固连接。 3声屏障应连续安装,不得留有间隙,在桥梁伸缩缝部位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4安装时应选择桥梁伸缩缝一侧的端部为控制点,依序安装。 55级(含)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声屏障安装。

21.2.1梯道平台和阶梯顶面应平整,不得反坡造成积水。 21.2.2钢结构梯道制造与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14章有关规定。

21.3.1现浇和预制桥头搭板,应保证桥梁伸缩缝贯通、不堵塞,且与地梁、桥台锚固牢固。 21.3.2现浇桥头搭板基底应平整、密实,在砂土上浇筑应铺35cm厚水泥砂浆垫层。 21.3.3预制桥头搭板安装时应在与地梁、桥台接触面铺2~3cm厚水泥砂浆,搭板应安装稳固不翘 曲。预制板纵向留灌浆槽,灌浆应饱满,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铺筑路面。

应满足设计要求。 21.4.2干砌护坡时,护坡土基应夯实达到设计要求的压实度。砌筑时应纵横挂线,按线砌筑。需铺 设砂砾垫层时,砂粒料的粒径不宜大于5cm,含砂量不宜超过40%。施工中应随填随砌,边口处应 用较大石块,砌成整齐坚固的封边, 21.4.3栽砌卵石护坡应选择长径扇形石料,长度宜为25~35cm。卵石应垂直于斜坡面,长径立砌 石缝错开。基脚石应浆砌。 丽云度相方味坚收向下游倾剑

3隔声与防眩装置防护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漏涂、剥落,表面不得有气泡、 裂纹、毛刺和翘曲等缺陷。 检查数量:抽查20%,且同类构件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涂层测厚仪检查。 4防眩板安装应与桥梁线形一致,板间距、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角度尺检查。

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21.6.1条规定,且应符合下

注:应保证平台不积水,雨水可由上向下自流出

注:L为梁长(mm)

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21.6.1条规定,且应符合

1桥头搭板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6.4的规定。

2混凝土搭板、枕梁不得有蜂窝、露筋,板的表面应平整,板边缘应直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搭板、枕梁支承处接触严密、稳固,相邻板之间的缝隙应嵌填密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注:1不足50m部分,取1~2点

2海慢结构允许偏差可按本表1、2、4项执行。

电缆、灯具等的型号、规格、材质和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进场验收记录 2电缆接线应正确,接头应作绝缘保护处理,严禁漏电。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用电气仪表检测。

3电缆铺设位置正确,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4灯杆(柱)金属构件必须作防腐处理,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少于3件。 检查方法:观察、用干膜测厚仪检查。 5灯杆、灯具安装位置应准确、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螺栓用扳手检查、焊缝用量规量测。 照明设施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1.6.6的规定

6照明设施安装允许偏

注:表中H为灯杆高度

22.1.1饰面与涂装材料的性能与环保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其品种、规格、强度和镶贴、 涂饰方法以及图案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2.1.2饰面与涂装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饰面与涂装施工前,应将基体表面的 灰尘、污垢、油渍等清除干净。 22.1.3 饰面与涂装施工时的环境温度和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抹灰、镶贴板块饰面不宜低于5℃; 2涂装不宜低于8℃; 3胶粘剂饰面不宜低于10℃; 4 施工环境相对湿度不宜大于80%。

22.2.1镶贴、安装饰面宜选用水泥基粘结材料。 22.2.2镶贴、安装饰面的基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表面应平整、粗糙。光滑的基面 在镶贴前应进行处理。

22.2.3水泥砂浆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合比、稠度以及外加剂的加入量均应通过试验确定。 2抹面前,应先洒水湿润基体表面或涂刮水泥浆,并用与抹面层相同砂浆设置控制标志。 3抹面应分层涂抹、分层赶平、修整、表面压光,涂抹水泥砂浆每遍的厚度宜为5~7mm 4抹面层完成后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22.2.4 饰面砖镶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表面应凿毛、刷界面剂、抹1:3水泥砂浆底层。 2镶贴前,应选砖预排、挂控制线;面砖应浸泡2h以上,表面晾干后待用。 3面砖应自下而上、逐层依序镶贴,贴砖砂浆应饱满,镶贴面砖表面应平整,接缝横平竖直 宽度、深度一致。

墙面和柱面安装饰面板,应先找平,分块弹线,并按弹线尺寸及花纹图案预拼。 2 系固饰面板用的钢筋网,应与锚固件连接牢固,锚固件宜在结构施工时预理 3饰面板安装前,应按品种、规格和颜色进行分类选配,并将其侧面和背面清扫干净,净边打 孔,并用防锈金属丝穿入孔内留作系固之用。

饰面板安装就位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接缝宽度可用术楔调整 5灌注砂浆前,应将接合面酒水湿润,接缝处应采取防漏浆措施

22.3.1涂装前应将基面的麻面、缝隙用腻子刮平。腻子干燥后应坚实牢固,不得起粉、起皮和裂纹。 施涂前应将腻子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22.3.2涂料的工作黏度或稠度,应以在施涂时不流坠、无刷纹为准,施涂过程中不得任意稀释涂料。 22.3.3涂料在施涂前和施涂过程中,均应充分搅拌,并在规定的时间用完。 22.3.4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干燥后进行;施涂水性或乳液涂料时,后 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表干后进行。 22.3.5采用机械喷涂时,应将不喷涂的部位遮盖,不得沾污。 22.3.6同一墙面应用同一批号的涂料,每遍涂料不宜施涂过厚,涂层应均匀、色泽一致,层间结合 牢固。

22.3.1涂装前应将基面的麻面、缝隙用腻子刮平。腻子干燥后应坚实牢固,不得起粉、起皮和裂纹 施涂前应将腻子打磨平整光滑,并清理干净。 22.3.2涂料的工作黏度或稠度,应以在施涂时不流坠、无刷纹为准,施涂过程中不得任意稀释涂料 22.3.3涂料在施涂前和施涂过程中,均应充分搅拌,并在规定的时间用完。 22.3.4施涂溶剂型涂料时,后一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干燥后进行;施涂水性或乳液涂料时,后 遍涂料必须在前一遍涂料表干后进行。 22.3.5采用机械喷涂时,应将不喷涂的部位遮盖,不得沾污。 22.3.6同一墙面应用同一批号的涂料,每遍涂料不宜施涂过厚,涂层应均匀、色泽一致,层间结合 牢固。

22.4.1水泥砂浆抹面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22.4.1水泥砂浆抹面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浆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水泥砂浆面层不得有裂缝,各抹面层之间及其与基层之问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等 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

一般项目 3普通抹面表面应光滑、洁净、色泽均匀、无抹纹,抹面分隔条的宽度和深度应均匀一致,无 错缝、缺棱掉角。 检查数量:按每500m²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²的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²至 少检验一处,每处不小于10m²。 检查方法:观察、用钢尺量。

5装饰抹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刷石应石粒清晰,均匀分布,紧密平整,应无掉粒和接茬痕迹。 2)水磨石应表面平整、光滑,石子显露密实均匀,应无砂眼、磨纹和漏磨处。分格条位置 应准确、直顺。 3)刹斧石应纹均匀、深浅一致、无漏刹处,不刹的边条宽窄应一致,棱角无损坏。 检查数量:按每500m²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²的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²至 少检验一处,每处不小于10m²。 检查方法:观察、钢尺量。

镶饰面板和贴饰面砖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所用的材料(饰面板、砖,找平、粘结、勾缝等材料),其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应符合 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观察、用钢尺或卡尺量、检查产品合格证、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 告。

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²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小于10m²。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检查施工记录。 3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检查数量:每300m(不足300m²按300m²计)同类墙体为1组,每组取3个试样 检验方法:检查样件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泽受损处,无裂痕和缺损;饰面板嵌缝应平直、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应色 泽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量。 5贴饰面砖的墙(柱)应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镶贴无歪斜、翘曲、空鼓、掉角和裂纹等 现象。嵌缝应平直、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 饰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4.2的规定。

表22.4.2饰面允许偏差

饰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

主控项目 1涂饰材料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 2涂料涂刷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罩:接每500m²为一检验批,不足500m²的也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²至少 检验一处。 检验方法:观察、用干膜测厚仪检查。 一般项目 3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一致。不得有脱皮、漏刷、返锈、透底、流坠、皱纹等现象。

3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一致。不得有脱皮、漏刷、返锈、透底、流坠、皱纹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一致。不得有脱皮、漏刷、返锈、透底、流坠、皱纹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3.0.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工程划分为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作为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的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个独立合同应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合同文件包含的工程内容较 多,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宜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每一独立设计将单位工 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 2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功能、工程量划分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规 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工法等,将分部工程划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中,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可由 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4检验批应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划定, 5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相应的分项工程宜按表23.0.1的规定执行。本规范未规定时,施工单位 应在开工前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表23.0.1城市桥梁分部(子分部)工程与相应的分项工程、 检验批对照表

注:表中“^"项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1的有关规定。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按相关专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和按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监理工程师应按规 定进行平行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2各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交接检验,并形成文 牛,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分项工程施工。 3.0.3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进行隐蔽验收,确认合格后 形成隐蔽验收文件。 6监理应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有关材料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平行检测、见 正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23.0.4隐蔽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关键分项工程及重要部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 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等 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 师等进行验收。

23.0.5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 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23.0.6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23.0.7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 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3.0.8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控制资料应完整, 影响桥梁安全使用和周围环境的参数指标应符合规定。 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3.0.9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将竣工资料与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应约请相关人员审核竣工资料进行预检,并据结果写出评估报告,报建 组织验收。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评估报告组织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

专业设计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验收。 23.0.10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组应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与设施管理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亦可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应在构成桥梁的 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均合格后进行。当设计规定进行桥梁功能、荷载试验时, 必须在荷载试验完成后进行。桥梁工程竣工资料须于竣工验收前完成。 23.0.11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0.11工程竣工验收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 1桥下净空不得小于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水准仪测量或用钢尺量。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工程组卷资料,按规定进行工程实体抽查或对相关资料抽查。 般项目

sap2000钢结构设计手册桥梁实体检测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0.11的规定

表23.0.11桥梁实体检测充许偏差

桥梁总体检测长度:受桥梁形式、环境温度、伸缩缝位品

验测两条伸缩缝之间的长度,或多条伸缩缝之间的累加

2连续梁、结合梁两条伸缩缝之间长度允许偏差为±15mm。 桥梁实体外形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墩台混凝土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错台、蜂窝麻面,外形轮廓清晰。 2)砌筑墩台表面应平整,砌缝应无明显缺陷,勾缝应密实坚固、无脱落,线角应顺直 3)桥台与挡墙、护坡或锥坡衔接应平顺,应无明显错台:沉降缝、泄水孔设置正确

4)索塔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错台和蜂窝麻面,轮廓清晰,线形直顺。 5)混凝土梁体(框架桥体)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轮廓清晰、无明显缺陷;全桥整体线形应 平顺、梁缝基本均匀。 6)钢梁安装线形应平顺,防护涂装色泽应均匀、无漏涂、无划伤、无起皮,涂膜无裂纹。 7)拱桥表面平整,无明显错台;无蜂窝麻面、露筋或砌缝脱落现象,色泽均匀;拱圈(拱肋) 及拱上结构轮廓线圆顺、无折弯。 8)索股钢丝应顺直、无扭转、无鼓丝、无交叉,锚环与锚垫板应密贴并居中,锚环及外丝 应完好、无变形,防护层应无损伤,斜拉索色泽应均匀、无污染。 9)桥梁附属结构应稳固,线形应直顺,应无明显错台、无缺棱掉角。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23.0.12工程竣工验收时可抽检各单位工程的质量情况。 23.0.13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JGJ 475-2019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政府建设行 改主管部门备案。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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