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23-2008: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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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123-2008: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

10.4.8关于反渗透法除盐工艺适用范围的规定。

11.1.1在水资源债乏、用户少、居住分散、地形复杂、电力不 保证等地区,可建造分散式给水工程。 分散式给水系统的形式可根据以下条件选择: 1在干旱缺水或苦咸水地区,且不具备远距离引水条件时, 可建造雨水收集给水系统: 2居住分散、电源无保证,而有较好地下水源的地区,可 建造手动泵给水系统; 3·有良好的浅层地下水、砂石或砾石含水层及岩石缝隙泉 水,用户少且居住分散地区,可建山泉水、截潜水及集蓄水池给 水系统。 11.1.2关于分散式给水工程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11.1.2关于分散式给水工程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JC/T 2468-2018 水泥基回填材料11.2雨水收集给水系统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禾规范》SL267的有关规定。 雨水收集给水工程根据收集场地的不同,可分为屋顶集水式 和地面集水式雨水收集系统;根据使用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单户 集雨和公共集雨。雨水收集方式应根据当地条件选用。 屋顶单户集雨规模小、适应性强,管理简单方便,应用较 主。公共地面集雨规模较大,需有适宜的地形,供居民生活饮用 水时应建在村外,以便于卫生防护,供牲畜饮用水时则可建在村 内或村庄附近。 屋顶集水雨水收集系统由屋顶集水场、集水槽、落水管、输 水管、简易滤池、贮水池及取水设备组成。地面集水式雨水收集

系统由地面集水场、汇水渠、简易净化装置(沉砂池、沉淀池、 粗滤池)、贮水池及取水设备组成

雨水收集给水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设计供水规模(即年供 水量)、集水面积、集流量、蓄水池等。雨水收集给水工程设计 供水规模应按平均日用水量计算,与集中式给水工程采用最高日 用水量计算不同。

11.2.3·集水面积应根据不同集水形式确定,分为屋顶集水场

1.2.4关于集水面积计算的规定

集水面积设计时,应采用保证率为90%时的年降雨量计算, 不应采用平均年降雨量计算,因平均年降雨量的供水保证率只有 50%~75%。计算所得面积为水平投影面积,然后根据集流面坡 度将水平投影面积换算成实际需要的面积。地面集水场不应将水 平投影面积直接作为集水面积采用,否则易造成集水面积太小。

11.2.5关于蓄水池容积计算的

蓄水构筑物的有效容积系指设计水位以下的容积,蓄水构筑 物设计时,不应将有效容积与总容积相混淆,总容积应根据有效 容积和蓄水构筑物结构形式确定。 按照容积利用系数M=1.3,按不同用水量定额g和不同年 非降雨期平均天数T,计算出人均所需蓄水池容积V,汇总列于 表1。

表1人均蓄水池容积Vm²)

窖或水池建设,忽视集流面建设,集流面的集流能力小于蓄水构 筑物的蓄水能力,造成蓄水不足、资金浪费。因此本条规定,集 流面的集流能力应与蓄水构筑物的有效容积相配套,不应建造集 流量不足的工程,

11.2.7关于集流面坡度的规定

11.2.9单户集雨工程的集流面形式多样,应根据蓄水构筑物 布置、居住环境、地形地貌及地质等条件确定。屋顶集流面和 人工硬化集流面的集雨水质好、集雨效率高。.根据调查,也有 采用裸露塑料膜集雨的,集雨效果好、·集雨效率高,但管理难 度大。 为保证蓄水水质,避免杂物堵塞进水口或泥沙进入蓄水构筑 物,应根据具体情况在蓄水构筑物前设置格栅、沉淀池及粗 滤池。 单户集雨工程的蓄水构筑物应设两座或分成可独立工作的两 格,以保证检修时仍能满足供水要求。 保障蓄水构筑物安全的关键是防渗和衬砌,可根据具体情况 采用浆砌石、混凝土、水泥砂浆或胶泥等防渗衬砌结构。 混凝土和水泥砂浆衬砌的蓄水构筑物建成后,,蓄水构筑物内 水泥残留物较多,·应多次清洗并检查有无裂缝,有裂缝时应及时 处理,以保证构筑物和蓄水安全;有条件时,可充水浸泡以达到 清洗和检查防渗效果的目的

11.2.10供生活饮用水的公共集雨工程规模较大,需要有适宜 的地形,同时还应有相对完善的卫生防护条件,因而不宜布置在 村内。

11.2.10供生活饮用水的公共集雨工程规模较大,需要有适宜

11.2.12雨水收集系统简易净化设施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经

济条件,选择合理的净化系统,以达到雨水净化的目的,保证水 质的卫生和安全。

沉砂过滤池作为一种综合的简易净化设施,可用于雨水收集 系统的水质净化。沉砂过滤池一般为砖石砌筑,·池内采用水泥砂 浆抹面。滤料定期清洗以保证水质。雨水收集场应做好清洁卫 生、防渗、防污染措施。慢滤是一种适合小规模供水的净水技 术,可有效去除水中的杂质、细菌和有机物,技术简单、管理方 更,因此供生活饮用水的集雨工程可采用慢滤。公共集雨工程可 建慢滤池、渗渠或渗水井过滤,单户集雨工程可采用设于室内的 小型净水器或设于蓄水构筑物内的慢滤净水装置过滤。 雨水收集场地宜建成坡度不小于1:200的条形集水区,在 低处修建一条汇水渠收集来自各条形集水区的降水,并将水引至 沉砂池。汇水渠坡度不小于1:400,并有足够的段面,注意做 好防渗。

[1.3 手动泵给水系统

国内真空手动泵型号为BS型,主要技术参数为: 流量:0.028m3/min; 扬程:60kPa; 吸入口径:15mm。 并台是用于取水的工作平台,也是安装手动泵、避免并水受 污染以及进行维护管理的场所。井台应高出井口10~20cm。渗 水池内应填充砂、石子,使水渗入地下,防止地面污染。此外: 为保护深井手动泵,井台周围应建围栏。 11.3.2关于井位选择的规定。

11.3.2关于井位选择的规定,

11.4山泉水、截潜水、集蓄水池给水系统

11.4.1:山泉水给水系统是利用自然位差,将山泉水通过重力式 输配水管线引流人户的给水系统。山泉水给水系统修建前,必须 先做水质检测和分析,:建成投人使用前应将引泉池进行清扫和消 毒以确保饮用水的水质安全。 为获取更多的泉水以保障水量,可采用爆破法增加裂隙岩层 缝隙的宽度或造成新的裂隙。根据用水范围的不同,弓泉池可单 独使用,也可多个引泉池并联使用。 ::引泉池及输水管线沿途除必要的孔口外,应尽量减少暴露 口,同时定期对弓引泉池及附属设施、沿途输水管道进行检查,提 高供水安全。 11.4.2引泉池分为两种:一种不建集水井,靠引泉池一侧池壁 集取泉水;另一种是集水井与引泉池分建,靠集水井集取泉水: 引泉池仅起贮存泉水的作用。 根据调查,有些山泉水给水系统只重视引泉池本身的建设 忽略池壁集水的合理配置,造成集水不畅、基至集水堵塞,严重 影响了供水的间靠性。为确保证集水的可靠性,在集取泉水的池 壁一侧先放置较大颗粒的砾石,依次再放置粒径较小的砂石层

以避免砂石对池壁进水孔的堵塞。 11.4.3泉水通常来自砂石、砾石含水层或岩石裂隙。根据泉水 流出裂口的不同形状,分为渗出泉、裂隙泉和管状泉。 11.4.4关于引泉池设计的有关规定。 11.4.5关于引泉池容积的规定。 11.4.6关于引泉池设置溢流管和排空管的规定。 11:4.7:·关于引泉池出水管理设深度的规定 :

以避免砂石对池壁进水孔的堵塞

11.4.8截潜水给水系统是山泉水给水系统的一种。在我国 南部以及西南部山区,将埋藏较浅、水质较好的山泉水作为 饮用水水源,通过修建渗渠、集水井,经消毒后,将水输送 至用户。 .:其中渗渠及集水井的设计可参照本规程5.2节中的地下水取 水构筑物的有关内容。

11.4.9关于筑坝蓄水截取山溪水的有关规定

11.4.10集蓄水池又称水窖、水柜,用作收集和贮存雨水,以 供饮用。它可分为地下式、半地下式和地面式三种形式,可采用 钢筋混凝土建造,也可采用砖、石等砌筑,应根据不同条件选用 适宜的方式。 11.4.11据调查,某些水池因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而导致集蓄 水池水质较差,故作此规定。 11:4.12.天口并主要适用于红土找水的干旱地区,用以收集和 存红土层内的微量水。 11.4.13:家用水窖可分为井式水窖和窖式水窖。井式水窖(井 窖)多为我国西北地区采用的一种地下式贮水构筑物;窖式水窖 (长方形拱顶水窖)多为我国西南地区采用的一种地下式贮水构筑 物,见表2。

表2窖式水窖(长方形拱顶水窖)主要尺寸 (mm)

12.1.1关于施工和监理单位选择的规定。

12.1.1关于施上和监理单位选择的规定。 集中式供水工程施工内容涉及水源和取水、输配水、净水等 工程,安全和可靠性要求高。为确保工程质量,宜通过招投标确 定施工和监理单位,也可选择有类似工程经验的施工和监理 单位。 12.1.2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程序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实 施,保证工程有计划按序施工。 12.1.3关于施工过程中中间质量验收的规定。中间质量验收是 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12.1.4规定了施工过程中,应作好各项记录,有利于监督检 查、解决纠纷和工程验收

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应按设计变更的有关规定办理

12.1.7关于工程施工与验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及验

构筑物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141 的规定;供水管井应符合《供水管并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J10的规定;混凝土结构工程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砌体结构工程应符合《砌体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管道工程应符合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机电

设备应符合《电器装置安装工程 电器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规定。

12.2.1关于基坑开挖施工安全的规定 12.2.2关于地基处理施工过程中应对周围环境影响监测控制的 规定。

12.2.3关于构(建)筑物基础处理要求的规定

基础处理属于隐工程,·应按沟槽开挖与回填进行基槽 验收。

12.2.4关于土方回填基本要求的规定

2.2.4关于土方回填基本要求的

及验收规范》CJJ.10的要求进行施工。

航道、也不得影响堤岸及附近建筑物的稳定。 施工中的废料、废液不得污染环境,并应保证施工和航行的 安全。竣工后应及时拆除全部施工设施,清理现场。

12.2.8规定了取水头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工程水文

地质、气候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场地周围应有足够场地保证施工供、堆料,牵引以及安 装施工机具、机电设备、牵引绳索地段,保证施工安全作业。

做好防渗是保证净水构筑物和调节构筑物安全的关键措施, 可避免水的漏失。漏失水可引起对钢筋的腐蚀,以及对结构失稳 的危害,为保证其水密性和耐蚀性,故水池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满 水试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1中的规定。

12.2.11关于集蓄水池给水系统井式水窖施工的规定

12.3.1规定了各种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 保、卫生、防水、防腐等标准。

卫生、防水、防腐等标准。

保、卫生、防水、防腐等标准。 12.3.2关于材料、设备到货验收的规定。 材料、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对照供货合同和说明书进行数 量、规格、材质、外观与备件等进行验收与验货。 12.3.3规定了凡与生活饮用水直接接触的管道、设备、附件 填料等均应对人体无毒,其卫生指标应符合《生活饮用输配水设 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19的规定。 12.3.4规定了对批量购置的主要材料,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 立对照相应的产品标准,进行抽样检测。 12.3.5关于材料设备应合理存放的规定。如管道堆放场地应平 整、不积水,运输道路应通畅等。

12.3.2关于材料、设备到货验收的规定。

2.3.2关于材料、设备到货验收

12.3.4规定了对批量购置的主要材料,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

12.3.4规定了对批量购置的主要材料,应委托有资质的检

12.4管道、设备安装

12.4.1规定了管道、设备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核对,并 对其外观、质量逐一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12.4.2规定了管道、设备安装前的基本要求,当管道安装及铺 设工程暂时中断时,应用木塞或其他盖堵将管口封死,防止杂物 进入

12.4.3规定了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由生产广家派人进 行现场指导,直至净化后水质符合设计要求。 12.4.4规定了管道安装时,管道中心线和安装高程应逐节进行 调整,复测合格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装位置允许偏差的规定

12.4.7关于管道安装应根据管材特性采取合理的连接方式的 规定。

12.4.8规定了供水管道严禁在雨污水检查井中及排水管渠内务 过。为保证供水安全、防止水质污染,作出本条规定。 12.4.9关于输配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水压试验的规定。强 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是检验管道安装质量及管材质量的重要 环节。

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是检验管道安装质量及管材质量的重要 环节。

12.4.10关于手动泵给水系统中手动泵施工安装的规定。

12.5.1规定了试运行应由施工、设计、监理和供水单位等共同 参与,以便及时找出与解决整个给水系统中的隐患,保证供水工 程安全运行,有利于试运行完毕后的工程交接。 供水工程是镇(乡)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供水水质、水量、 水压的可靠性要求高,对整个给水系统需认真进行调试,并全面 测试其性能。

12.5.2规定了试运行前,应根据净水工艺要求进行单机调试

再按设计负荷对净水系统进行调试。整个系统调试合格后,方口 进行试运行。

12.5.3关于输配水管道试运行前,进行冲洗和消毒的规定。

12.5.5规定了整个系统投入试运行后,应及时记录取水量、售

试运行期应定时记录和观察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或净水设 备的运行参数和运行工况,药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沉淀池(澄 清池)的排泥周期、滤池的冲洗情况等。定时检测净水构筑物或

净水设备的进出水水质的控制项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2.5.6关于投入试运行后一些基本要求的规定。

净水设备的进出水水质的控制项自,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2.6.1规定了按基本建设程序,·集式供水工程必须通过竣工 验收后,方可投人运行。 12.6.2.·规定了为确保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 关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12.6.3规定了竣工验收应在核实分项、分部工程合格基础上 进行。

12.6.4关于验收时建设单位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内容的规定。

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查批复意见,设计 文件和施工图、设计变更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招投标文件、主 要设备和材料合格证、施工过程主要材料试验资料、监理记录、 施工记录、中间验收报告、施工洽商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水质 监测报告、试运行报告、竣工图及竣工有关文件等。 12.6.5关于给水工程竣工验收应核实分项工程验收资料的 规定。 12.6.6规定了为确保工程质量,整体工程验收时应对构筑物 工艺管道等进行复验

供水系统的安全状况系指影响工程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施工质 量,包括工程防洪涝和抗地质灾害,水源可靠性、供电可靠性, 卫生防护、水锤防护,主要设备和管材质量,构(建)筑物和输配 水管道的施工质量,混凝剂和消毒剂投加系统的安全,化验室检 测能力及水质检验措施等。 供水系统运行状况指净水系统、输配水系统、机电设备等的 运行状况。特殊性水处理控制指标包括除氟工程中的氟含量,苦 威水淡化工程中的含盐量,除铁除锰工程中的铁、锰含量等。供 水工程中的供水水质应达到国家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中的规定,供水量、水压应满足用户要求。 2.6.8关于文件资料归档的规定。工程建设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是工程运行管理的基础资料,应予以立卷、归档。

是工程运行管理的基础资料,应予以立卷、归档。

13.1.1针对目前供水单位运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实现 安全、优质、低耗供水,保证良性运营,规定了运行管理的总体 要求。

要求。 13.1.2规定了供水单位为实现规范化管理,需建立运行管理制 度的主要内容。供水单位应建立突发事故处理预案,以保障供水 安全。

13.1.3关于供水单位岗位管理的规定

为保证各岗位的工作质量,均应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 持证上岗。

13.1.4.规定了按照有关法规要求,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 证供水水质安全,对供水单位提出了应取得水务、卫生主管部 颁发的三证(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要求

13.1.5关于对供水单位日常内部管理的基本要求。

运行管理日志包括:所有岗位日常运行记录,设备的保养、 维护、维修记录,事故及处理记录等。 13.1.6关于停止供水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13.1.7~13.1.8·规定了供水单位日常对外管理中,应加强与用 户沟通和宣传工作。

13.1.9规定了供水单位可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进行运行管理。

13.2.1关于供水单位水质检验工作的基本要求。

13.2.1关于供水单位水质检验工作的基本要求。 13.2.2:关于对镇(乡)村水厂出厂水和管网末端水水质要求 规定。

出厂水和管网末端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

厂水、管网末端水水质检验项目及检验频率的规定。

为便于统一管理,本条规定已与《镇(乡)村供水单位资质标 准》SL308、《镇(乡)村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的规定协调 一致。 13.2.4关于原水、管网末端水采样点位置和管网末端采样点个 数的规定。

13.2.5关于水样采集、保存和水质检

主要是为保证水质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当采用简便方法和个 易设备进行检验时,应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卫生部门认可, 定期按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标定。

13.2.6关于委托进行水样检验的规定

13.2.7规定了水质发生突变时,应加强水质检验,确认超标项 目和数值,: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水质安全 13.2.8·关于对水质检验记录的要求。

13.2.7规定了水质发生突变时,应加强水质检验,确认超标

13.2.8.关于对水质检验记录的要求

13.3.1关于水源管理的规定

13.3水源及取水构筑物管理

水源管理的重点在于设置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内应加强 巡视,防止污染。 13.3.2关于地下水水源(含输水渠道、预沉池)和地表水水源卫 生防护的规定。 13.3.313.3.5:关于水源水量分配,应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生产建设和种植水源保护林等活动的规定。

13.3.6关于地表水取水构筑物管理的规定。

备用井定期进行维护性抽水,集取地表渗透水的取水构筑物 的汛期防洪,应纳入运行管理的重点。

13.4.4关于厂区环境卫生的规定。

13.4.5关于药剂(混凝剂、消毒剂)选择、药剂质量、贮存和药 剂制配、投加方式、投加量、投加系统管理的规定。 13.4.6关于计量仪表和器具的规定。为保证水厂各项计量结果 准确可靠,作出本规定。 13.4.7、.关于净水构筑物和净水器管理的基本规定。·括号内数字 是对规模小于1000m²/d水厂的出厂水的浊度要求。

混合絮凝是净水工艺中的关键工序,絮凝池中絮体性状,直 接影响沉淀、过滤的效果,应经常观察,调整絮凝条件,保持良 好的絮凝效果;为沉淀池和滤池工作提供良好条件。澄清池正常 工作的前提是尽快生成活性泥渣。因澄清池停止运行后,泥渣 淀,再次启动需经数小时运行后才能正常工作,故澄清池要求宜 连续运行。 13.4.11~13.4.13关于普通快滤池冲洗及更换滤料的规定。 括号内数字是对规模小于1000m3/d水厂的出厂水的浊度 要求。:

括号内数学是对规模小于1000m/d水厂的出厂水的浊 要求。 及时冲洗是保证滤后水水质和维持滤池长期正常运衍的

键。间断运行的快滤池,停运后应及时冲洗,并保持滤料层淹没 在水中,防止滤料板结。

13.4.14:关于对电渗析器启停操作的规定。

13.4.21关于保安过滤器前后压差的规定

反渗透膜组前设置的保安过滤器进出口应安装压力表(也可 以安装压差表),以监视过滤器进出口的压力差,当保安过滤器 进出口压差大于0.1MPa时,说明滤芯污堵严重应及时更换。

13.4.22关于超滤装置运行管理的要求:

1超滤膜组件的清洗指经过长期运行,反冲洗无法使膜性 能充分恢复而用药剂对膜组件进行的化学清洗。清洗方案应根据 膜类型、材质、装置形式、运行情况等确定。 2在使用过程中,中空纤维超滤膜组件的膜丝可能断裂而 发生泄漏污染产品水。经检测发现后应及时封堵泄漏的膜丝防止 产水水质下降。

13.4.24·关于调节构筑物运行管理的规定。

洗,消毒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13.4.25关于消毒设备运行管理的基本规定

13.4.25关于消毒设备运行管理的基本规定

为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出厂水均应消毒,:并保持余氯值 达标。

13.5.1~13.5.3.关于泵房管理的基本规定。

13.5.1~13.5.3.关于泵房管理的基本规定。 13.5.4~13.5.5关于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和日常保养的规定。

关闭出水阀启动水泵,可避免电动机过载;水泵在高效区运 转可节省电耗;关闭出水阀后再停泵,可防止水锤和水泵倒转。 13.5.7.关于闸阀操作的规定。均匀缓慢地开启或关闭闸阀,有 利于排气或避免水锤危害。 13.5.8关于水泵工作条件的规定。可保证水泵正常吸水,防止 气蚀。 13.5.9关于水泵工作环境温度的规定,以防冻害。 13.5.10规定了为防止发生事故,电动机自动掉闸时,应先查 明原因,并妥善处理后方可启动。 关王泵房内设施、设备日堂保养和环境卫生的规定

13.6.1关于输配水管道应定期巡查以及巡查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的规定。

是间断工作的输水管(渠)JTG 3830-2018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2019-05-01开始实施),停水时泥沙沉积,会降低输水能力, 因此作出本条规定。 13.6.3关于高位水池或水塔内工作水位范围和水位指示装置工 作要求的规定。

13.6.4关于泄水阀运行管理的规定。为保证供水水质

13.6.4关于泄水阀运行管理的规定。为保证供水水质卫生,防 止滞水,作出本条规定。

13.6.5关于管道上进(排)气阀运行管理的规定。进(排)气阀的 合理设置与正常工作,·可保证输水安全。多次工作后,浮球易产 生变形,造成漏水,故作出本条规定。 13.6.6关于闸阀日常保养和维护的规定。 13.6.7关于减压阀运行管理的规定。 13.6.8关于消火栓运行管理的规定。 13.6.9 关于管道附属设施检修和日常保养的规定。 13.6.10 关于管道漏水维修和更新管材的规定。 13. 6. 11 关于供生活饮用水配水管道接管要求的规定。 13.6.12 规定了为保证供水安全,更换与维修管道及其附属设 备后,应冲洗消毒。 13.6.13规定了配水管网定点定期测压,不仅可判断水压是否 满足用户要求,还可为调压而使供水系统更加科学合理地工作, 提供重要依据。 13.6.14关于供水系统中水表管理的规定。为保证计量准确: 应定期检验水表。 13.6.15关于供水单位应有输配水管网图的规定。

13.6.15关于供水单位应有输配水管网图的规定。

管道大多埋地,因时间长、人员变动等原因容易遗忘,不 改扩建和管理维修。为此,作出本条规定。

13.7分散式给水系统管理

13.7.1~13.7.2关于雨水收集给水系统中单户集雨和公共集雨 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 13.7.3关于雨水收集给水系统中雨水收集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JC/T 2451-2018 硼硅酸盐平板玻璃13.7.3·关于雨水收集给水系统中雨水收集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13.7.4~13.7.5关于手动泵给水系统及其水源井管理的相关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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