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548.2-2014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线(高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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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548.2-2014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线(高清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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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入口标线设置示例

8.1.4出口指示文字标记。出口指示文字标记设置在出口车道内,与出口标线配合使用,颜色为白色。 如图53所示。

出口指示文字标记。出口指示文字标记设置在出口车道内JTG/T 5540-2018 公路隧道加固技术规范,与出口标线配合使用,颜色为白色

图53出口指示文字标记(单位:cm)

2.1.1停车位标线标示车辆停放位置。可在停车场或路边空地,车行道边缘或道路中间适当位 。无特殊说明时,停车位标线应和停车场标志配合使用。 2.1.2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上不应设置停车位标线。在一般道路上设置停车位标线时,应距离 80m以上。如图5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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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4交叉口处停车位标线设置示例(单位:m)

8.2.1.3停车位标线的颜色为白色时表示此停车位为收费停车位,为蓝色时表示此停车位为免费停车 位,为黄色时表示此停车位为专属停车位。停车位标线宽度为10cm。 3.2.1.4停车位标线按两种车型规定尺寸,长600cm(或1560cm),宽250cm(或325cm),上限尺 寸适用于大中型车辆,下限尺寸适用于小型车辆。在道路条件受限时,宽度不低于200cm。 8.2.1.5停车位标线可以根据车行道的宽度、停放车辆种类、交通量、道路状况等情况设置为以下几 种形式: a)平行式:车辆平行于通道的方向停放,如图55所示; b)倾斜式:车辆与通道方向成30°~60°角停放,如图56所示; C)垂直式:车辆垂直于通道方向停放,如图57所示。

图55平行式停车位标线(单位:cm)

图56倾斜式停车位标线(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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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7垂直式停车位标线(单位:cm)

2.1.6设置在路侧的停车位标线,宜与车行道平行设置,不宜设置倾斜式停车位标线或垂直式 标线。 2.1.7对停车方向有特殊要求时,可在停车位标线中附加箭头,箭头所指方向表示停车后车头 。如图58所示。

8.2.2出租车停车位标线

图58固定停车方向的停车位标线(单位:cm)

8.2.2.1出租车停车位标线设置应遵循停车位标线设置的一般规定。 8.2.2.2停车位里附加“出租车”文字且停车位标线为实线时,表示出租车专用待客停车位。如图59(a) 所示。停车位里附加出租车”文字且停车位标线是虚线时,表示出租车专用上下客车位,仅允许出租车 短时停车上下客。如图59(b)所示

8.2.2.1出租车停车位标线设置应遵循停车位标线设置的一般规定。

图59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单位:cm)

限时停车位标线由10cm宽虚线边框和准许停车时段文字组成,颜色为白色。限时停车位标线应 亭车标志配合使用。限时停车位标线与一般停车位标线类似,有平行式、倾斜式、垂直式三种设 如图60、图61、图 62 所示。

图60平行式限时停车位(单位:cm)

图61倾斜式限时停车位(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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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垂直式限时停车位(单位:cm)

停靠站标线分为港湾式停靠站标线和路边式停靠站标线,由渐变段引道白色虚线、正常段外边缘白 色实线或白色填充线组成。停靠站正常段长度一般不小于30m,两侧渐变引导长度一般不小于25m。港 湾式停靠站标线又分为机动车港湾式停靠站标线和车种专用港湾式停靠站标线,

8.3.1机动车港湾式停靠站标线

如图63所示。停靠站较宽,以保证 停靠区域宽度处于合适范围时, 如图64所示,

图63机动车港湾式停靠站标线设置示例(一)(单位:cm)

8.3.2车种专用港湾式停靠站标线

图64机动车港湾式停靠站标线设置示例(二)(单位:cm)

车种专用港湾式停靠站标线指示公交车辆、校车等特定车辆的停靠位置。在港湾内标注专用车 示文字,在停靠站区域以黄色实折线填充停靠站正常段其他区域,指示除特定车辆外,其他车辆 此区域停留。如图65、图6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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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路边式停靠站标线

3.1当公交车线路客流较少、道路条件受限制或用于校车停靠时,可在路边施划路边式停靠站 指示公交车或校车停靠站位置,并指示其他车辆不得在此区域停留。 3.2标线外围为黄色实线,内部填充黄色实折线,并在中间位置标注停靠车辆的类型文字,长 不小于30m。如图67所示。

图67路边式停靠站标线设置示例(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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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在合流车道上或车道变更时,应使用相应的导向箭头,提示前方道路向左或向右变更车道。如 图69所示。

图69车辆合流导向箭头设置

3.4.5除掉头车辆外,其它车辆的行驶方向均应遵循导向箭头的指示。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 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掉头处不得掉头。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标志、 标线且道路条件允许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8.5.1表示车辆需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主要用于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 复杂的交叉路口,立体交叉的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点。导流线应根据交叉路口的地形和交通流量、流向 青况进行设计。 8.5.2导流线的颜色分为黄色和白色两种。在一般情况下,白色导流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 黄色导流线用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当导流线用来分隔三个(及其以上)不同方向行驶的交通流时 应设置成黄色。如图70、图71、图7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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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0分隔同向交通流导流线

图71分隔对向交通流导流线

分隔多方向交通流导流

8.5.3导流线围成的导流岛其形状、大小、面积没有特定的标准,应根据道路具体情况设置。导流线 外围线宽15cm,内部填充线宽40cm,间隔100cm。导流岛填充线的方向与相邻车道来车方向呈45 角。 8.5.4导流岛的设置应考虑车辆最小转弯半径,符合车辆的行驶轨迹,兼顾车辆行驶的安全与顺畅 8.5.5导流岛的边缘线应与临近的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顺畅连接。

8.6.1中心圈设在平面交叉口的中心,用以区分车辆大、小转弯及交叉口车辆左右转弯的指示,车辆 不得压线行驶。 8.6.2中心圈直径及形状应根据交叉口大小确定,直径一般不低于120cm,颜色为白色。如图7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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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3中心圈(单位:cm

8.7.1车种专用车道线设置于仅限某车种行驶的专用车道。主要包括:公交专用车道线、小型车专用 车道线、小客车(客车)专用车道线、货车专用车道线、大型车道线。 8.7.1.1公交专用车道线:表示除公交车外其他车辆及行人不得进入该车道,应配合公交专用道标志 使用。 8.7.1.2小型车专用车道线:表示该车道为小型车专用,应配合小型车专用道标志使用。 8.7.1.3小客车(客车)专用车道线:表示该车道为小客车(客车)专用,应配合小客车(客车)专 用道标志使用。 8.7.1.4货车车道线:表示货车应在该车道内行驶,作为专用道使用时,应配合货车专用道标志使用。 8.7.1.5应配合货车专用车道标志使用。 8.7.1.6大型车车道线:表示大型车应在该车道内行驶,作为专用道使用时,应配合大型车专用道标 志使用。

8.7.2公交专用车道线

图74公交专用车道线(单位:cm)

75快速公交(BRT)专用车道线(单位: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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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2公交专用车道为限时专用车道时,在指示文字下方标注白色限时时段文字。限时公交专用车 道表示此时段内只允许公交车辆行驶。公交专用车道文字标注在专用车道起点,路段中可根据入口情况 及路段长度适当增加标注。间距可控制在500m左右。如图76所示

图76公交专用道指示文字间隔设置

图77公交专用道设置

8.7.2.4公交专用道标线不延伸到交叉口停止线的,应与导向车道线之间预留不小于50m的距离,并 用分界线与导向车道线平滑连接;进入路段后,专用车道的起点应从交叉口出口不小于30m处开始。 如图78所示。

图78公交专用道设置示例二

8.7.2.5公交专用车道线设置于道路最右侧时,设置公交专用车道线部分可不设置车行道边缘线。 8.7.3客车、小客车专用车道线和货车车道线。

客车、小客车专用车道线和货车车道线。 在车道内标注“小客车”、“客车”、“货车”文字。如图79所示。

8.7.3客车、小客车专用车道线和货车车道线

在车道内标注“小客车”、“客车”、 “货车”文字。如图7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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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9分车种专用道标线

图80分车型专用道标线

表4路面文字标记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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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路面文字不宜设置在曲线路段或道路的下坡处。

路面文字标记主要包括:速度限制标记、车道标记、指路文字标记。

8.8.2路面文字标记主要包括:速度限制标记、车道标记、指路文字标

8.8.3速度限制标记

8.8.3.1速度限制标记设置在需要限制车辆最高行驶速度或最低行驶速度的车道起点或其他适当位 置。最高限速值数字的颜色为黄色,可单独使用;最低限速值数字的颜色为白色,应和最高限速值数字 司时使用。 3.8.3.2最高速度限制标记、最低速度限制标记按照由远及近竖向排列,并用白色实线将两组数字标 记相连接。如图81所示。

图81速度限制标记设置示例()

3.3需要设置路面限速标记且易发生事故的地点,也可将最高限速的标志版面图形施划于路面 面限速提示用标记,该标记应为反光标记且应与限速标志配合使用,并应注意使用抗滑的标线材米 于路面的限速标志版面图形为长短轴之比为2.5:1的椭圆,长轴与行车方向平行,长轴最长不超 如图82所示,

图82速度限制标记设置示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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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标记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于机动车道内,颜色为白色,由远及近竖向排列,必要时可重复 图83所示,

8.8.5指路文字标记

指路文字标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于车行道内CECA GC4-2017: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颜色为白色,文字由远及近竖向排列。

8.9.1立面标记是用以提醒驾驶人注意,在车行道或近旁有高出路面的构造物。可设在靠近道路净空 范围的跨线桥、渡槽等的墩柱立面、隧道洞口侧墙端面、弯道外侧路缘石及侧墙、安全岛顶端等其他障 碍物立面上。立面标记应具有逆反射功能,标线为黄黑相间的倾斜线条,斜线倾角为45°,线宽均为15cm。 设置时应把向下倾斜的一边朝向车行道。如图8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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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6突起路标的形状示例(单位:cm)

8.11.1在城市快速路主线、隧道和互通式立交匝道上应全线连续设置轮廓标。 8.11.2在城市主、次干路的视距不良路段、车道数或车道宽度有变化的路段,以及连续急弯陡坡路段 回多弯等路段应设置轮廓标,其他路段视需要设置轮廓标。 3.11.3按行车方向GDGC-2021-01 35~750kV输变电工程安装调试定额应用等2项指导意见(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标准).pdf,配置白色反射体的轮廓标应安装在道路右侧,配置黄色反射体的轮廓标应安装在 道路左侧。轮廓标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以内。 8.11.4对于设置路侧护栏的路段宜配合护栏设置轮廓标。 8.11.5轮廓标应在道路前进方向左、右侧对称设置。快速路设置间距为30m;一般道路设置间距为 15m。 8.11.6曲线路段、匝道处轮廓标设置间距按表5选取。也可以适当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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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曲线路段、匝道处轮廊标的设置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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