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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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制 * 中建材工出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100044) 广西瑞丰印务有限公司印刷 (南宁市望州路北四里二号****530002) * 开本:889mm×1194mm1/16印张:3字数:28千字 2016年5月第一版2016年5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50.00元 统一书号:155160·767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组长:杨绿峰 副组长:林成黄健强 成员:张经纬陈挺庞宗琨罗晞

GB/T 37369-2019 埋地钢质管道穿跨越段检验与评价审 定:黄健强陈挺 审 核:庞宗琨 罗晞 主 *:莫良善 副主*:赖伟琳 朱文华谢玲张惠芳 *制成员:吴世玲 卢琳韦东陈平凌展发陈晓

桂建标【2016】16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 下简称“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 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府令第4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 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要求, 结合我区建设工程计价的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制了2016年《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 下简称“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 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府令第4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 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财*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要求, 结合我区建设工程计价的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制了2016年《广

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 予以颁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适用于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计 价,与营改增后调整的有关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二、本定额是*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或 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 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 础。 三、本定额自2016年5月1日起在本自治区行*区域内实施。 四、全区必须统一执行本定额,各市不再*制当地费用定额 本定额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具体的定额解释 补充、修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各单 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何问题,请及时向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反 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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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费用项目组成及计价程序,

第一章费用项目组成及计价程序

建设工程费用是指施工发承包工程造价,根据不同划分方法分为两类构成。 一、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建设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增值税组成,各项费用的 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见表1.1.1),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 1.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的各项费 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 劳动报酬。 (2)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 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临时津 贴、高空津贴等。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 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 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工程设备 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保管材料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 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或其租赁费 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

(10)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1)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 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 (12)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非施工机械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以及水利建设基金等。 (13)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 去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2.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 用。包括: (1)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中已包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 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发(2012)42号)中的建安劳保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增值税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增值税为当期销项税额。 二、按照工程造价形成划分,建设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税前项目费、增值税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 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各项费用的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见表1.1.2)。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 划分见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 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 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包括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即根据工程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和相关工程 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及广西计量规范细则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 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总价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中以总价计价的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及广西计量规 范细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费率)计算的项目。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单价措施项目费及总价措施项目费包括: (1)单价措施项目费 ①脚手架工程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以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摊销(或租 赁)费用。 ②垂直运输机械费:指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 ③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模板及支架的支、拆、运输 费用和模板及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④混凝土泵送费:泵送混凝土所发生的费用。 ③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 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如塔吊基础)的费用。 ③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 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②已完工程保护费: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③施工排水、降水费: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 用。 ③建筑物超高增加加压水泵费:是指建筑物地上超过6层或设计室外标高至檐口高度超过20m以 上,水压不够,需增加加压水泵而发生的费用。 夜间施工增加费: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 照明用电等费用。按所发生的夜间施工工日数(工日)乘以18元/工日计算。 (2)总价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 a.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b.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C.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安全网等有关围护费用。 d.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 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场)以 及在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②检验试验配合费:是指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检和其 他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③雨季施工增加费:在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防雨和排水措施、工效降低等费用。 ④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③优良工程增加费:招标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 的施工成本费。 ③提前工(赶工补偿)费:在工程发包时发包人要求压缩工期天数超过定额工期的20%或在施 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缩短合同工程工期,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特殊保健费: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 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 ③交叉施工补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进行交叉作业而相互影响的费用。 暗室施工增加费:在地下室(或暗室)内进行施工时所发生的照明费、照明设备摊销费及人工 降效费。 其他:根据各专业、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用项目。 2.安装工程单价措施项目费及总价措施项目费包括: (1)单价措施项目费 ①吊装加固费:是指行车梁加固、桥式起重机加固及负荷试验、整体吊装临时加固、加固设施拆 除、清理所需的费用。 ②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费:是指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吊耳制作安装、拖拉坑挖、 理所发生的费用。 ③平台铺设、拆除费:是指用钢管或钢轨等型钢铺设的平台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基础及支墩砌筑, 支架型钢搭设、平台铺设、拆除、清理等费用。 提升、顶升装置费:用起重设备把大型结构、设备垂直地安装到设计标高所需的安装、拆除费 用。 ③焊接工艺评定费:是指对成品焊接件进行焊接探伤、射线、焊缝金属化学成份分析、拉伸、弯曲 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③胎(模)具制作、安装、拆除费:是指胎具、模具制作、安装、拆除所产生的费用。 ③防护棚制作、安装、拆除费:是指施工所需要的防护棚的制作、安装、拆除所产生的人工费 机械、材料费等费用。 ③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 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 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如塔吊基础)的费用。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 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①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所发生的工作降效、夜班津贴、夜间施工照明设 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总价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如下四项费用: a.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b.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c.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但不包含建设行*主管部门要求现场 设置监控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d.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 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 加工厂、工地实验室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维修 拆除、周转或摊销等费用,以及工程完工后为恢复原貌而发生的对上述措施拆除与恢复的费用。 ②检验试验配合费:是指施工单位配合检测机构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 样、送检和其他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③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包括:防雨和排水设施、功效降低等费用。 ④暗室施工增加费:在地下室(或暗室)内进行施工时所发生的照明费、照明设备摊销费及人工 降效费。 ③交叉施工补贴:设备安装工程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交叉作业而相互影响的费用。 ③特殊保健费: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 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 ①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是指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需要增加的措施费和方 工降效费。 ③优良工程增加费:招标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 的施工成本费。 ③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承包人应招标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 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脚手架工程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以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摊销(或租 货)费用。 ①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在高层建筑(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应增加的人工降效 极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人工费。 ②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高原、高寒地区、地震区域施工所产生的防护费用。 ③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

①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所发生的工作降效、夜班津贴、夜间施工照明设 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总价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如下四项费用: a.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b.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c.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但不包含建设行*主管部门要求现场 设置监控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d.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 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 加工厂、工地实验室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维修 拆除、周转或摊销等费用,以及工程完工后为恢复原貌而发生的对上述措施拆除与恢复的费用。 ②检验试验配合费:是指施工单位配合检测机构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 样、送检和其他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③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包括:防雨和排水设施、功效降低等费用。 ④暗室施工增加费:在地下室(或暗室)内进行施工时所发生的照明费、照明设备摊销费及人工 降效费。 ③交叉施工补贴:设备安装工程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交叉作业而相互影响的费用。 ③特殊保健费: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 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 ①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费:是指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需要增加的措施费和施 工降效费。 ③优良工程增加费:招标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 的施工成本费。 ③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承包人应招标人的要求而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使合同工程工期 缩短,由此产生的应由发包人支付的费用。 脚手架工程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以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摊销(或租 责费用。 ①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在高层建筑(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应增加的人工降效 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人工费。 ②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高原、高寒地区、地震区域施工所产生的防护费用。 ③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条

件限制(如:不准动火)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导致降效的增加费用。不包括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 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大型设备专用机具费:大型设备专用机具的安装、拆除产生的费用。 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费: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 所产生的费用。 管道安拆后的充气保护费:是指充气管道安装、拆除后需充气保护所产生的费用。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增加费:是指焦炉烘炉安装、拆除、外运或热态作业劳保消耗费。 ③行人行车干扰增加费:改扩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包括因干扰造成的降效及专设的指挥交通的人 员增加的费用,但封闭施工的工程、厂区、生活区、专用道路不得计算。 3.市政工程单价措施项目费及总价措施项目费包括: 市政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桥梁支架除外)的支、拆、运输费用和摊销或租赁费用以及混凝土 录送费用计入混凝土综合单价,不作为措施费计列。 (1)单价措施项目费 市政工程单价措施费是指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量并计算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①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 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如塔吊基础)的费用。 ②施工排水、降水费: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 用。 ③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 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④已完工程保护费: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③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所发生的工作降效、夜班津贴、夜间施工照明设 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但不包括洞内施工的工程(包括采用暗挖法施工的车站、区间、出入口、 风道与联络通道,盾构法施工的区间隧道及盖挖法施工的车站顶板以下部位的工程)。 ③施工护栏(围墙):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施工护栏(围墙)搭拆、运输费用、施工护栏购置费的 摊销(或租赁)、施工围墙的使用费。 ①脚手架工程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以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摊销(或租 赁)费用。 ③水上桩基础支架平台费:是指为满足水中桥墩桩基础施工而采用钢管柱作为支架的立柱,用万 能杆件拼装横梁并放置于钢管柱顶而形成的支架平台所发生的搭、拆、运输费用以及使用(或租赁) 费用。 ③桥涵支架费:是指就地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梁板时所采用的支撑全部或部分梁(板)的重

量,并保证架(板)的线形符合设计要求的支撑结构所发生的搭、拆、运输费用以及使用(或租赁) 费用。 筑岛、围堰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作业GTCC-068-2019 铁道混凝土枕轨下橡胶垫板-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采取筑岛、围堰方式施工所发生的措施费 ①便道、便桥费:是指施工期间设置过渡段临时道路、桥梁(指铺轨基地或大型预制梁场至施工现 场社会交通以外的临时道路、桥梁)及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与规定的设计标准,设置临时社会交 通导行道路、桥梁所发生费用。包括:便道、便桥、临时路面铺盖系统。 ②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及运输轨道等设施费:是指隧道施工时,为保证正常 的作业条件与施工环境,在洞内设置的通风、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及运输轨道等设施的安装、使 用、周转与摊销费用。 ③临时支撑费:是指为保证施工安全,在明挖车站、区间、出入口、风道等基坑内支设临时支撑所 发生的费用。 地下管线交叉处理费:是指施工过程中对现有施工场地范围内各种地下交叉管线进行加固及处 理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地下管线或设施改移发生的费用。 ①大型预制梁场设施费:是指现场为制作与存放大型预制混凝土梁而特设预制场地的建设、拆除 与恢复费用。 6铺轨基地设施费:是指现场为轨道铺设进行轨排拼装、长钢轨焊接、材料加工与存放场地以及 基地临时设施的建设、拆除与恢复费用。 (2)总价措施项目费 总价措施费是指无定额套用以费率或按实际发生计算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如下四项费用: a.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b.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C.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但不包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现场 设置监控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d.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 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 室、加工厂、工地实验室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 维修、拆除、周转或摊销等费用;以及工程完工后为恢复原貌而发生的对上述措施拆除与恢复的费用。 恒不包括为维持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而修建的社会便桥、交通导改、施工现场外围的护栏(围墙)及 为完成主体施工必要的施工便道所发生的费用。 ②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包括:防雨和排水设施、功效降低等费用, ③检验试验配合费:是指施工单位配合检测机构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

样、送检和其他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根据我区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专项检测 和见证取样检测业务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由建设单位直接支 寸,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内。: ④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③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工期基础上提前竣工的,可在合同中约定 每提前一日历天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奖励费用。此外,如业主要求提前竣工超出常规的,可不按提 前天数计算奖励费用,而应按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后的提前竣工措施方案计算赶工增加费报业主审批。 计取提前竣工(赶工)费的工程不应同时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 ③优良工程增加费:招标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为优良工程所必须增加 的施工成本费。 ③特殊保健费: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 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 ③交叉施工补贴:市政工程与设备安装工程进行交叉作业而相互影响的费用。 ③暗室施工增加费:在地下室(或暗室)内进行施工时所发生的照明费、照明设备摊销费及人工 降效费。但不包括洞内施工的工程(包括采用暗挖法施工的车站、区间、出入口、风道与联络通道, 盾构法施工的区间隧道及盖挖法施工的车站顶板以下部位的工程)。 行人行车干扰增加费:改扩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包括因干扰造成的降效及专设的指挥交通的人 员增加的费用,但封闭施工的工程、厂区、生活区、专用道路不得计算。 ①施工监测、监控费:是指施工过程中对洞内工作环境的有毒有害气体、空气粉尘浓度的检测与对 洞内、洞外、基坑围护结构体系、盾构施工等施工环境物理变化进行的监控测量所发生的人工、辅助 材料与检测量测设备的维修保养、使用和折旧摊销等费用。 ②其他:根据各专业、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用项目。 4.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单价措施项目费及总价措施项目费包括: 园林及仿古混凝土模板及支撑已包含在相应混凝土定额子目中,不作为单价措施单列。 混凝土泵送费用计入混凝土构件综合单价,不作为单价措施单列。 (1)单价措施项目费 ①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②垂直运输机械费 ③超高增加费 ④围堰、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 生的各种费用。 ③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峻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③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

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 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③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 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2)总价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 a.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b.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C.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d.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 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 室、加工厂、工地实验室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 维修、拆除、周转或摊销等费用,以及工程完工后为恢复原貌而发生的对上述措施拆除与恢复的费用, ②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③检验试验配合费:是指施工单位配合检测机构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 样、送检和其他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 ④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③提前峻工(赶工补偿)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期基础上提前峻工的,可在合同中约定每 提前一日历天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奖励费用。此外,如业主要求提前竣工较多,超出常规的,可不 按提前天数计算奖励费用,而按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后的提前竣工措施方案计算赶工增加费报业主审批。 计取提前竣工(赶工)费的工程不应同时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 ③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用项目。 5.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单价措施项目费及总价措施项目费包括: (1)单价措施项目费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撑的支、拆、运输费用和摊销或租凭费可以及混凝土泵送 费用计入混凝土综合单价,不作为措施费计列。 ①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②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 种费用。 ③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峻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④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③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 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现场施工围栏 ③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 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③隧道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照明及通讯设施 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根据工程特点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 (2)总价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 a.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b.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C.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d.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 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 室、加工厂、工地实验室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 维修、拆除、周转或摊销等费用,以及工程完工后为恢复原貌而发生的对上述措施拆除与恢复的费用, ②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 ③特殊保健费: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放射性物质区域范围内的施工人员的保健费,与建设单位职 工享受同等特殊保健津贴。 ④暗室施工增加费:指在洞内(或暗室)内进行施工时所发生的照明费、照明设备摊销费及人工 降效费。 ③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根据各专业、地区及工程特点补充的施工组织措施费用项目。 (三)其他项目费 1.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 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 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确认的费用。 2.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以及专业 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 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计日工综合单价应包含了除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外的全部费用。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等 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峻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一般包括总分包管理费、总分包

配合费、申供材的采购保管费。 (1)总分包管理费是指总承包人对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实施统筹管理而发生的费用,一般包括:涉 及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管理协调、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总分包配合费是指分包人使用总承包人的现有设施所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脚手架、垂直 运输机械设备、临时设施、临时水电管线的使用,提供施工用水电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 (3)甲供材的采购保管费是指发包人供应的材料需承包人接收及保管的费用。 总承包服务费率与工作内容可参照本定额的规定约定,也可以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按实际发 生计算。 5.停工窝工人工补贴:施工企业进入现场后,由于设计变更、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不包 括周期性停水、停电)以及按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的原因造成的、现场调剂不了的停工、窝工 损失费用。 6.机械台班停滞费: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机械停滞所发生的费用。 四、规费:定义同前 五、税前项目费:是指在费用计价程序的增值税项目前,根据交易习惯按市场价格进行计价的项 目费用。税前项目的综合单价不按定额和清单规定程序组价,而按市场规则组价,其内容为包含了除 增值税增值税额以外的全部费用。 六、增值税:定义同前。

CECS 377-2018-T 绿色住区标准L.1.1建设工程费用组成表(按构成要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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