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309-2019 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无机混合料应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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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G/TJ08-23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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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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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TJ08-2309-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G/TJ08-2309-2019 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无机混合料应用技术标准

2.0.2再生级配集料

由再生粗集料和再生细集料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级酉 集料。

DL/T 5161.9-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9部分:蓄电池施工质量验收2.0.3再生级配集料干质量

由再生级配集料配制的无机混合料,包括石灰粉煤灰稳定再 生集料和水泥稳定再生集料

以石灰、粉煤灰为结合料,通过加水与一定数量的再生级配 集料共同拌和形成的混合料。按再生集料粒径不同,石灰粉煤灰 稳定再生集料分为粗粒径和细粒径两种,粗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 再生集料的再生集料粒径为31.5mm~53mm,细粒径石灰粉煤 灰稳定再生集料的再生集料粒径不应大于31.5mm

2.0.6水泥稳定再生集料

以水泥为结合料,通过加水与一定数量的再生级配集料共同 拌和形成的混合料。

2.0.7硬质颗粒hard particle

再生粗集料中混凝土、石块、砖瓦、陶瓷和玻璃等材质粒料的 总称。

再生粗集料中除混凝土块、砂浆、石块、砖瓦、陶瓷、玻璃之外 的其他物质

表4.1.3 道路半刚性基层 用再生集料性能指标

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的集料推荐级配

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的集料推荐级配范围(

4.2.1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用于城市道路,采用的石灰、粉 煤灰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DG/TJ08一2152的规定;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 用于公路,采用的石灰、粉煤灰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G/TJ08一119的规定。 4.2.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

4.2.1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用于城市道路,采用的石灰、粉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G/TJ08一119的规定。 4.2.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 应在6h以上且小于10h。水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

4.2.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

盐水泥》GB175的

《混凝土用水标准》JG63的规定

5.1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性能和配合比

5.1.2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配合比采用质量比,并应满足 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配合比宜符合表5.1.2的规定

2粗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最佳含水率和最天十密 度以二灰及细集料的最佳含水率为准;粗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再 生集料的最大十密度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道路、排水管道成 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DG/TJ08一87一2016的附录A 确定。 3细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 度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 JTGE51确定。

5.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性能和配合

5.2.1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5.2.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2.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稳定再生集料中水泥用量以水泥质量占全部再生级 配集料干质量的百分率表示,即水泥用量三水泥质量/再生级配 集料干质量。水泥稳定再生集料中水泥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无 设计要求时,水泥用量宜符合表5.2.2的规定

2.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推荐水泥用量(%

6.0.3结构设计包括结构组合和厚度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垃

圾再生集料无机混合料基层结构及其相邻结构层的相互作用、层 间结合条件及要求,以及结构组合的协调与平衡,

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O、《公路水泥混凝土路 面设计规范》JTGD4O、《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和《城镇 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中新建或改建道路路面结构厚度计 算方法来确定

享度,应按所选再生集料的公称最大粒径和压实效果要求而定, 基层或底基层的设计层厚超出相应材料的适宜压实厚度范围时, 宜分层铺设和压实,碾压成型后每层的摊铺厚度宜不小于 160mm,最大厚度宜不大于200mm。

7.1.4基层施工期间的日最低气温应在5℃以上,并在机具让

7.2.2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的生产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粗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中二灰及细集料含水 率,在6月至9月期间不应超过最佳含水率的8%,其余月份不应 超过最佳含水率的5%:细粒径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的含水 量不应超过最佳含水量的4%,以保证现场能及时在接近最佳含 水率状态下进行碾压为宜。 2应配置强制式拌和机;拌和时,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 的净拌和时间不得少于60s。 3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的外观质量应拌和均勾,无明

显粗细料分离现象。 4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在厂内堆放时间不应超过2d。 7.2.3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的生产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道路和公路中使用水泥稳定再生集料,应采用搅拌 厂集中拌制。 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中水泥用量应比室内试验确定的剂量 增加0.5%,拌和含水率应高于最佳含水率0.5%~1.0%。

1城市道路和公路中使用水泥稳定再生集料,应采用搅拌 厂集中拌制。 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中水泥用量应比室内试验确定的剂量 增加0.5%,拌和含水率应高于最佳含水率0.5%~1.0%。 3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的外观质量应拌和均匀,无明显粗细 料分离现象,

布将厢体覆盖严密,直到摊铺机前准备卸料时方可打开。水泥稳 定再生集料拌好后,从装车到运输至现场,时间不宜超过1h,超过 2h应作废料处理:在运输过程中,减少水分损失、集料离析,

布将厢体覆盖严密,直到摊铺机前准备卸料时方可打开。水泥利

7.3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摊铺、碾压和养生

7.3.1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的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摊铺前含水率应在最佳含水率的允许偏差范围。 2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应采用机械摊铺,每次摊铺长 度宜为一个碾压段。 3 摊铺中发生粗、细集料离析时,应及时翻拌均匀。 7.3.2 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的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摊铺好的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应当天碾压成型 2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应由两侧向中心碾压:设超 高的平曲线段,应由内侧向外侧碾压。 3碾压时应先用轻型压路机稳压,后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 要求的压实度。

7.3.3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的养

碾压完成后应立即洒水(或覆盖)养生,保持湿润

2养生期应封闭交通。 3养生期应不少于7d,且养生期应直至上层结构施工的前 2d为止。

.4.1水泥稳定再生集科的摊铺应得合下列规定: 1 摊铺时应消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 2应在最佳含水率状况下,采用专用摊铺机械摊铺, 3水泥稳定再生集料材料自搅拌至摊铺完成,不应超过3h。 应按当班施工长度计算用料量。 4分层摊铺时,应在下层养护7d后,方可摊铺上层材料。 7.4.2 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的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摊铺好的水泥稳定再生集料应采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 求压实度。 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材料自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时间应 短于水泥终凝时间。

8.1.1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间接抗 拉强度和干缩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5.1.1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0t为一批,不足4000t应按 批计,每批检测应不少于1次。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8.1.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间接抗拉强度 和干缩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5.2.1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0t为一批,不足4000t应按 批计,每批检测应不少于1次。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8.1.1石灰粉煤灰稳定再生集料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间接抗 拉强度和干缩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5.1.1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0t为一批,不足4000t应按 批计,每批检测应不少于1次。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8.1.2水泥稳定再生集料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间接抗拉强度

和干缩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第5.2.1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0t为一批,不足4000t应按 批计,每批检测应不少于1次。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基层质量验收项目和检查数量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检查方法:对照施工图纸及施工记录进行平整度(三米直尺

法)、几何平面尺寸(包括中线偏位、纵断高程、高度、横坡)的量 测,并查验量测记录

表8.2.2城市道路基层和底基层质量验收项目和检查数量

主:B为必要的附加宽度

A.1.1试验的最小取样数量应符合表A.1.1的规定。再生混 凝土颗粒含量与杂物含量可采用同 一组试样进行试验

A.1.1试验的最小取样数量应符合表A.1.1的规定。再生混

表A.1.1试验取样数量

A.2.1试样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碎石、卵石》GB/T 14685的要求进行处理,

DB11/T 916-2012 废胎橡胶沥青路用技术要求.pdfA.2.1试样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碎石、卵石》GB/

A.3试验步骤与结果处理

A.3.1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碎石、卵石》GB/T14685规定 的方法取样,将试样过4.75mm方孔筛,取筛上部分进行试验,将 试样缩分至不小于表A.3.1规定的数量称重后用人工分选的方 法选出混凝土块、石块、陶瓷、玻璃以及铁质物、有色金属、土、塑 料、沥青、木材、石灰、石膏、矿(岩)棉、加气混凝土块和膨胀珍珠 岩制品等杂物,然后各自称量硬质颗粒总质量、各种杂物总质量 并计算分别占4.75mm以上部分试样总质量的百分比

DB22/T 5022-2019 金属装饰保温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1再生混凝士硬质颗粒及杂物含量所需

1为便于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2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的标准、规范或规定执行的写法为 “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 3 《建设用碎石、卵石》GB/T14685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5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 8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 10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 11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 12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 13 《道路、排水管道成品与半成品施工及验收规程》DG/TJ08一87 14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G/TJ08一119 15 《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TJ08一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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