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台风灾后农村房屋重建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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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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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台风灾后农村房屋重建技术导则(试行)

海南省台风灾后农村房屋重建技术导则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四年八月

本技术导则编制单位、起草人和审查人

DB37/T 3366-2018 山东省涉路工程技术规范编制单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海南省建筑设计院 起草人:任学斌‧陈东海温贯冬 张元平 朱运梓 邱东雄许•虹•胡杰卫 杨祖华 孙亚平 刘威党斯范金飞

10屋面防水、隔热工程 10.1刚性防水做法 10.2柔性防水做法

10.3屋顶隔热做法

10.3屋顶隔热做法

10.3屋贝隔热做 11 门窗工程 · 21 12 装修工程 . .... 22 13配套设施 13.1电线铺设 23 .. 23 13.2自来水安装 13.4卫生间、浴室及化粪池 23 14农房施工安全 24 14.1个人防护安全要求: · 24 14.2挖土作业安全要求 : 24 14.3脚手架搭设安全要求 .. 24 14.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要求 .. 25 14.5抬吊构件、材料安全要求 ...· 25 15农房验收. .·.26 本技术导则用词用语说明· · 27 本技术导则所参考的规范及标准

《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2011年9月) 《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2011年6月) 《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09

《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2011年9月) 《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2011年6月) 《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2009年11

2.5.3村庄用地布局影响和有碍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 2.5.4其他村庄用地布局不合理的情况。 2.6村庄用地布局型式 2.6.1.平原地区村庄用地布局宜组团式集中布局。 2.6.2山地村庄用地布局宜结合地形线状或点状布局。 2.6.3农房布置宜简洁大方、错落有致,农房类型宜采用多种形式, 避免过于单调。 2.6.4村庄用地布局规划及村庄用地布局调整应严格保护历史文化 贵产和乡士特色。 2.7村庄用地布局调整的决策和实施 2.7.1村庄用地布局调整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应符合灾后农村恢复重 建的实际情况,简便而高效。 2.7.2村庄用地布局需要进行宅基地调整时,应征求被调整人的意 见。 2.8下列村庄需先制定村庄规划后,再进行农房恢复重建 2.8.1根据镇(乡)、村庄布局规划,实施易地迁建的村庄或实施 合并的村庄。 2.8.2村庄原址上重建,原布局不合理,且规模较大的村庄。 上述2.8.2款中的村庄规模的具体标准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根据 当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9村庄规划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海南省城 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审批和实施。农房建设应遵守村庄规 划的布局和建设等要求,

3.1农房设计应遵循经济性原则,节约村民建房成本和生活支出 3.1.1根据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确定农房建设用地和建筑面积标 准。 3.1.2农房户型应平面方正、功能紧凑,优先保障厅堂、居室等主 要房间;厨卫、储藏、交通等次要空间可充分利用院落、厢房及侧房等 安置解决。 3.1.3农房设计应体现当地民族民居建筑特色,在建筑形式、细部 设计及装饰装修上宜延续传统的建筑风格,如坡屋顶或小坡屋顶。 3.2农房设计宜遵循适用性原则,功能布局应符合当地村民需求 3.2.1主要居室宜形状方正,比例合宜,朝向良好。 3.2.2厨卫空间宜具备自然通风、采光条件,易保障清洁卫生。储 藏空间宜利于粮食及生产工具存放 3.3农房设计应遵循利于生产原则 3.3.1重视生产功能,为发展庭院经济、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3.3.2可结合居室空间,直接供农家乐、旅游接待等经营活动所用 或为其他类型家庭生产、经营提供辅助空间。 3.4农房设计应遵循可持续发展性原则 3.4.1农房建设应留有余地,为将来住宅局部扩建,水电等配套设 备更新改造等提供便利。 3.4.2空间组织宜灵活可变,适合生产发展和家庭结构变化的需求。 3.5农房设计应注重节能设计

3.5农房设计应注重节能设计

.5.1应选用当地热工性能好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热工性能,降

3.5.1应选用当地热工性能好的建筑材料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第六册 水处理工程,提高建筑热工性

低能耗。 3.5.2宜充分利用太阳能、沼气等当地便利和成熟的节能技术。 3.6农房设计应优先选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做法,探索适合当地建筑 材料的建筑艺术造型和表现手法,体现浓郁的乡土气息和生活气息。

4.1房屋的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砌体结构、砖木结构, 砌体结构不提倡采用毛石结构。 4.2房屋采用哪种结构形式主要取决于当地抗风及抗震要求、地理 环境、经济水平和建筑使用功能,原有木结构建筑,能修保留的,宜 修保留

5.1房屋建设中需要的钢筋、水泥、砌块等主要结构材料应符合现 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设计、施工、验收标准。 5.2木材的选用应符合干燥、节疤少、无腐朽的要求。 5.3毛石结构房屋应选用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的石材, 其形状不能过于细长、扁薄、尖锥或接近圆形,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20。 5.4房屋所用混凝土强度等级:素混凝土不应低于C15,钢筋混凝 土不应低于C20,其配合比可参考下表。

通混凝土配合比参考值(每m3)

2.商品混凝土以厂家的配合比为准。

5.5砌筑砌体所需砂浆可采用水泥砂浆和石灰砂浆,其配合比参考 下表。

水泥砂浆配合比参考值

深圳市公共厕所新建及升级改造设计指引(深圳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4月)注1、此表水泥强度等级为32.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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