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GT25-2013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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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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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GT25-2013预*钢筋混凝土方桩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苏G/T252013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NB/T 32045-2018 光伏发电站直流发电系统设计规范苏G/T25—2013

主编单位: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组织单位: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 实施日期:2014年1月1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预*钢筋混凝土方桩》的公告 现批准《预*钢筋混凝土方桩》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号为苏G/T25一2013 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修编替代原《预*钢筋混凝土方桩》苏G*803。 该标准设计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

现批准《预*钢筋混凝土方桩》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号为苏G/T25一2013, 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修编替代原《预*钢筋混凝土方桩》苏G*803。 该标准设计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4.2对于截面不大于350×350的裤,应尽可能采用一节样, 4.3分段接桩时,宜采用1~2个接头,以利于施工和减少误差, 4.4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和8度时,桩的接头位置应避免设置在液化土层 并应尽量延长上段桩的长度。 4.5对于截面不大于300x300的桩,不宜用于抗拔桩。 5椎的选用 5.1A组、B组、C组、D组、E组、F组桩的选用: 5.1.1A组桩适用于软土地基,桩的长细比[L(桩总长)/d(桩截面边长)]不 超过60:不适用于液化土层, 5.1.2B、C组桩,设计人员可结合桩基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分析综合考虑 下列因素自行选用: 1桩尖穿过一定厚度的硬土层 2桩的长细比L/d大于60且不大于80. 3单桩的设计承载力较大。 4大片密集的桩群, 5受到大面积地面堆载影响。 5.1.3D、E、F组桩,通常情况下专用于抗拨桩,设计人员可结合桩基工程 具体情况自行选用。 5.2当桩需打入碎石、卵石或基强风化层时,除应采用带有钢靴的桩外 还需考虑沉桩时身将承受较高的锤击应力等。 5.3当估计沉椎困难较大或单桩的承载力特征值很大,且单独承台下桩数 较少(如少于3根)或为单排桩桩基时,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配筋和 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 5.4采用静力压桩,应根据地基土层标贯、静探等物理、力学指标,结合

4.2对于截面不大于350×350的裤,应尽可能采用一节桩, 4.3分段接桩时,宜采用1~2个接头,以利于施工和减少误差, 4.4当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和8度时,桩的接头位置应避免设置在液化土层中: 并应尽量延长上段桩的长度。 4.5对于截面不大于300×300的桩,不宜用于抗拔桩。

设备能力及当地经验,预估压桩力及充分考虑沉桩的可能性,并采取相应 的保证措施, 5.5一般情况下,静力压桩适用于软弱土层。当存在厚度大于2*的中密 以上砂夹层时,无专门措施不宜采用静力压桩。 5.6高层建筑桩基采用静压桩时,应选用相应的锤击桩桩型。 5.7对于无基岩风化层或基岩风化层较薄的硬质基岩,当岩面倾斜度较大时 不宜选用预*钢筋混凝土方桩 5.8接桩宜避免在桩端穿越硬土层时进行。 5.*对桩周有可能液化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25kPa或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 10kPa的软弱土层,且的长径比大于50时,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 5.10对于锤击桩,摩擦桩的长细比不宜大于120;端承桩或摩擦桩需穿越一 定厚度的硬土层时,长细比不宜大于100。 5.11对于正常使用条件下以抗拨为主的桩,应来用销接接头,

设备能力及当地经验,预估压桩力及充分考虑沉椎的可能性,并采取相应 的保证措施, 5.5一般情况下,静力压桩适用于软弱土层。当存在厚度大于2*的中密 以上砂夹层时,无专门指施不宜采用静力压桩, 5.6高层建筑桩基采用静压桩时,应选用相应的锤击框桩型。 5.7对于无基岩风化层或基岩风化层较薄的硬质基岩,当岩面倾斜度较大时 不宜选用预*钢筋混凝土方桩 5.8接桩宜避免在桩端穿越硬土层时进行。 5.*对桩周有可能液化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25kPa或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 10kPa的软弱土层,且的长径比大于50时,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 5.10对于锤击桩,摩擦桩的长细比不宜大于120;端承桩或摩擦桩需穿越 定厚度的硬土层时,长细比不宜大于100。 5.11对于正常使用条件下以抗拔为主的桩,应采用销接接头。

6.1技术参数: 6.1.1桩吊运时,动力系数取为1.5, 6.1.2桩在水平吊运、旅转起吊及沉桩阶段,构件安全等级为三级,取构件 重要性系数Y=0.*. 6.1.3在构件自重标准值*用下,吊环拉应力不大于65N/** 6.1.4台座吸力取为3kN/*,*为偶然荷载考虑, 6.1.5椎的最小织筋配筋率,锤击桩不小于0.8%,静力压粒不小于0.6%, 主钢筋直径不小于14**。

6.1.6A组桩的配筋应按桩在水平起吊和旋转起吊过程中产生的最大内力 进行计算,并应满足构造和抗裂要求。 6.1.7B、C、D、E、F组桩的配筋率,锤击桩分别不小于1%、1.2%、1.5%、 1.8%、2.1%,静力压桩分别不小于0.8%、1%、1.2%、1.5%、1.8%。 6.1.8对正常使用条件下以承受竖向受压荷载为主的框,在起吊应力*用下 其计算最大裂缝度应控*在不超过0.3**,经常承受水平力或拨力的桩, 以及长期处于非蚀性环境地下水位以下的桩,最大裂缝宽度应控*在不 超过0.2*。腐蚀性环境中的桩身混凝土强度、材料、最小水泥用量、 水灰比、抗渗等级等,还应符合专门规范的规定,对于要求起吊裂缝宽度 小于0.2或不充许出现裂缝的框,设计人员应依据相应要求选用。 6.1.*吊点位置:整根桩或分段桩的桩长L<10*时,可采用一点吊; 桩长10*18*时,可采用三点吊, 吊点位置见图6.1.*,吊缆与整向夹角6不宜大于25°

表*.1.*吊环钢筋选用表

*.1.10**场增必须坚实平整,地基变形应控*在*桩的充许偏差限值之

1.10**场增必须坚实平整GBT50328-201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地基变形应控*在*桩的允许偏差限值

内。底模必须平整、牢靠,应有足够的强度、度和稳定性,宜用水泥砂浆 地坪,侧模优先采用钢模,以保证*桩的平直度,宜选用定型耐久的装配式 模板,模板的拼缝处应严密、不漏浆,模板与混凝土(或混凝土与混凝土) 接触面应涂剧隔离剂,产防相互粘结,禁止使用废机油做隔高剂。 *.1.11现场采用重叠法*桩时,*桩的重叠层数应根据地基条件和具体情 况确定,但不宜超过四层。上层桩或邻桩的浇筑,必须在下层桩或邻桩的 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30%以上后方可进行。 *.1.12可根据桩实际情况和经验控*桩身的收缩裂缝,在易出现裂缝的部 位可加配短钢筋或增加细网片。 *.1.13钢帽丙应采用下列“预销组立法”** 1**对应于上节钢桩帽的定位木模套,并开出销孔。 2在木模中组立上节桩钢帽,并预先插好销栓。 3在不拔出销栓的情况下,对称焊接上节桩钢帽。 4拨出销栓,在完成**的上节桩钢帽上组立下节桩钢帽套头,并插入销栓, 5在不拔出销栓的情况下,对称焊接下节桩钢帽套头。 *.1.14采用销接法接桩时,*桩时应采用“预销浇筑法”**,即将成对 **好的钢帽丙预先插好销轴,拼接就位后成对整浇上、下节桩身混凝土。 *.2椎在现场**时单节长度不宜超过30*;工厂预*时,单节长度不宜超 过15* *.3验收标准: *.3.1桩的检验应结合**顺序遂根进行, *.3.2预*钢筋混凝土方桩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的规定

表*.3.2预*钢筋混方桩的允许偏差

*.3.3桩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日 有关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表面平整、密实,掉角深度不应超过10**,局部蜂寒和掉角的缺损面积

*.3.3桩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

5椎在旋转起吊就位时产禁使用吊环, 6桩在吊运过程中,横向裂缝不得超过侧面边长的1/2 7桩堆放层数应根据地基强度和堆放时问而定JLZJ-Y-GL-002-2020 北京市普通公路交通工程日常养护预算编*办法(试行),一般不宜超过四层 10.沉桩 10.1沉桩施工前,应根据场地、桩截面、桩长、土层特性、施工机械等编* 施工组织设计。 10.2预*方桩的混凝土强度须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后方可沉桩。此外,对锤

锤击分段接桩(焊接法、销接法)配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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