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3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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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2013年版)

续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内容1上/下分式垂直双管2下分式水平双管;3上分式垂直单双管:4上分式全带跨越管的垂直单管:本基5下分式全带跨越管的水平单管。5.3.17空气调节风系统不应设计土建风道作为空气调节系统的送风道和已经过冷、热处理后的新风送风道。不得已而使用土建风道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漏风和绝热措施。5.3.18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2只要求按季节进行供冷和供热转换的空气调节装卡好市系统,应采用两管制水系统:6系统较大、阻力较高、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公共建损失相差悬殊时,应采用二次泵系统:7.4.1筑节能7冷水机组的冷水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5℃.5.3.25除特殊情况外,在同一个空气处理系统中,不应净味量同时有加热和冷却过程5.3.28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15586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亦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选用5.3.29空气调节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5.3.29的规定。好节表5.3.29空气调节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风管类型最小热阻(m²·K/W)般空调风管0.74低温空调风管1.08159

3.3.5照明设计时按下列原则选择镇流器 1自镇流荧光灯应配用电子镇流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已于2000年 经第2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GB/T 50375-201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完整*版、清晰无水印).pdf,自发布之日起放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部长*** 2000年8月25日

(一)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二)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 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宝人我财 (三)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四)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五)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 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悦安公津甄工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将强制性标准监督 验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告。购元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解释由工程建设标准批 隹部门负责。 有关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可以 委托该标准的编制管理单位负责。测戏品造变量工室 第十三条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参加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售的培训,并可以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第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处 理重大工程事故时,应当有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专家参加:工程 事故报告应当包活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意见。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 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并处以 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 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 察、设计的,责令改*,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 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 *,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

附录B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香管理 办法》已经第9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 1日起施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2013年4月27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 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 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 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 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 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 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

(三)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 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建筑专业 不少于3人,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 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 不少于7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 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 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 员不少于3人。 (四)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 1/2。 文夏如球更销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第八条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听 (二)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10年以上所需专 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房屋建筑工 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设计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 目相应专业的勘察: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 程师资格,并在本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 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 去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三)在本审查机构专职工作的审查人员数量:从事房屋建 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电 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 地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 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业 (四)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

更江生防货金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但审查机 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 其他利害关系。送审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的原则规定。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审查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不得压缩合理审查周期、压低 合理审查费用。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机构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女酥不员人审工过四 (一)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 附件: (二)全套施工图: (三)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十一条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禁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 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通婚或育 (四)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 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财 第十二条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一)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5个工作日, 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10个工作日。 (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 目为5个工作日。 外味风人连命业电价销海旅 以上时限不包括施工图修改时间和审查机构的复审时间。 第十三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 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 书,并在全套施图上加盖审香专用章。审香合格书应当有各专 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 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 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当将审香查意见 吉知书及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 韦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程所在地具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企业进 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香机构复审。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增自修改审香合格的施 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建设单 立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鸿 第十五条斯察设计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建设程勘察、设 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 质量负责。 审香机构对施工图审香作负责承拍审香责任施工图 经审香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可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健 第十六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施工图 审查应当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记录。审查记录、审查 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等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十二業 第十七条实行执热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香人员应当按规 定参加热业注册继续教食。 妆妆当物式用量 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参加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法 规和技术标准的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会 第十八条按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 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 加强对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食人国 (二)是否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三)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中 (四)是否按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电带文命 (五)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否按规定填写审查意见告知书: 人本诚业 (七)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八)是否建立健全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淋共姆标 (九)审查人员是否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亲凹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 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审查机构提供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文件和资料, 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好杀*十膜 第二十条审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审查情况统计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 施工图审查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信息报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价单的大点故单好鑫四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 当及时受理对施工图审查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和 投诉。装维永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 审查机构报告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 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查处。 业 第二十三条审查机构列入名录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 限期改*,谕期不改的,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动木

第二十四条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 处3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 (一)超出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的: 宝奶贵精价 (二)使用不符合条件审查人员的: 茶中兰 (三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查的: 俱活 (四)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未按规定填与审查意见告知书的: 泰十三留 (六)未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的: O0S(七)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壁速动用塑 第二十五条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审查合格书 无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3万元罚 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 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 审查人员在虚假审查合格书上签字的,终身不得再担任审查 人员:对于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的审查人员,还应当依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一十六条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 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 一压缩合理审香周期的: 茶 (二)提供不真实送审资料的: (三)对审查机构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要求的。 建设单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还应当依照《房地产开发企 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审查机构罚款处罚的

录C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7月11 日建设部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 起施行。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部长汪光煮 2002年7月25日

(建质【2010]10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设委及有关部门,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团四合不谐 现将修订后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 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 作。2006年9月印发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 术要点》(建质[20061220号)同时废止。各地在审查工作中发现 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告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和全国超限高层建 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

第一条为做好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超限高层建筑 工程抗震设防专家委员会的专项审查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 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 号),制定本技术要点。 说 第二条下列工程属于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一)房屋高度超过规定,包括超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以下简称《抗震规范》)第6章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第8章钢结构 最大适用高度、超过《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 称《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7章中有较多短肢墙的剪力墙结

构、第10章中错层结构和第11章混合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的高层建 筑工程。 健宽最高士天派 (二)房屋高度不超过规定,但建筑结构布置属于《抗震规 范》、《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的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 工程。 (三)房屋高度大于24米且屋盖结构超出《网架结构设计与 施工规程》和《网壳结构技术规程》规定的常用形式的大型公 共建筑工程(暂不含轻型的膜结构)。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主要范围参见附录一。高 第三条在本技术要点第二条规定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中, 属于下列情况的,建议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 专家委员会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一)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的混凝士 结构,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第11章最大适用高度的 混合结构; (二)高度超过规定的错层结构,塔体显著不同或跨度大于 24m的连体结构,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四种类型 中三种的复杂结构,高度超过《抗震规范》规定且转换层位置超 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规定层数的混凝王结构,高度超过 《抗震规范》规定且水平和竖向均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 (三)超过《抗震规范》第8章适用范围的钢结构: (四)各地认为审查难度较大的其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第四条对主体结构总高度超过350m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墅工》 一)从严把握抗震设防的各项技术性指标: 本欧网 (二)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 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应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共同开展,或在当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 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新造 (三)审查后及时将审查信息录入全国重要超限高层建筑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应提供以下 资料: (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申报表 顶目见附录三,至少5份): (二)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至少5 份); (三)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四 (四)结构工程初步设计计算书(主要结果,至少5份): (五)初步设计文件(建筑和结构工程部分,至少5份): (六)当参考使用国外有关抗震设计标准、工程实例和震害 资料及计算机程序时,应提供理由和相应的说明: (七)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应提交抗震 试验研究报告。 第七条申报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时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下列 具体要求: (一)高层建筑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应说明其超 限的类型(如高度、转换层形式和位置、多塔、连体、错层、加强 层、竖向不规则、平面不规则、超限大跨空间结构等)和程度,并 提出有效控制安全的技术措施,包括抗震技术措施的适用性、可 靠性,整体结构及其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和预期的性能目标。 内围(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包括岩土特性参数、地基承载

力、场地类别、液化评价、剪切波速测试成果及地基方案。当设计 有要求时,应按规范规定提供结构工程时程分析所需的资料。 处于抗震不利地段时,应有相应的边坡稳定评价、断裂影响 和地形影响等抗震性能评价内容。 发饰特单 (三)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软件名称和版本,力学模型, 电算的原始参数(是否考虑扭转耦连、周期折减系数、地震作用 修正系数、内力调整系数、输入地震时程记录的时间、台站名称 和峰值加速度等),结构自振特性(周期,扭转周期比,对多塔、 连体类含必要的振型)、位移、扭转位移比、结构总重力和地震剪 力系数、楼层刚度比、墙体(或筒体)和框架承担的地震作用分配 等整体计算结果,主要构件的轴压比、剪压比和应力比控制等。 对计算结果应进行分析。采用时程分析时,其结果应与振型 分解反应谱法计算结果进行总剪力和层剪力沿高度分布等的比 较。对多个软件的计算结果应加以比较,按规范的要求确认其合 理、有效性。 (四)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的规定》的要求,设计说明要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设防 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结构的抗震等级等 内容。 (五)抗震试验数据和研究成果,要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和

第三章专项审查的控制条件

第八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重点是结构抗震安全性和预期 的性能目标。为此,超限工程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一)严格执行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条文,并注意系统掌握 全面理解其准确内涵和相关条文。 (二)不应同时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等五 种类型中的四种及以上的复杂类型。 (三)房屋高度在《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B级高度范围内

且比较规则的高层建筑应按《高层混凝士结构规程》执行。其余 超限工程,应根据不规则项的多少、程度和薄弱部位,明确提出 为达到安全而比现行规范、规程的规定更严格的针对性强的抗震 措施或预期性能目标。其中,房屋高度超过《高层混凝土结构规 程》的B级高度以及房屋高度、平面和竖向规则性等三方面均不 满足规定时,应提供达到预期性能目标的充分依据,如试验研究 成果、所采用的抗震新技术和新措施、以及不同结构体系的对比 分析等的详细论证。 (四)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当结构安全与建筑形体等 方面出现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建筑方案(包括局部方案)设 计应服从结构安全的需要。 店 第九条对超高很多或结构体系特别复杂、结构类型特殊的 工程,当没有可借鉴的设计依据时,应选择整体结构模型、结构 构件、部件或节点模型进行必要的抗震性能试验研究。

第士条专项审香的内容主要包活: ()建筑抗震设防依据: (二)场地勘察成果: (三)地基和基础的设计方案:甄室来 (四)建筑结构的抗震概念设计和性能目标 (五)总体计算和关键部位计算的工程判断 (六)薄弱部位的抗震措施:醒 (七)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整派雕静靠款 对于特殊体型或风洞试验结果与荷载规范夫 街载取值以及特殊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规模大 隔震、减震技术,宜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在抗震计 专门论证 第十一条关于建筑结构抗震概念设计: (一)各种类型的结构应有其合适的使用高

重和墙体厚度。结构的总体刚度应适当(含两个主轴方向的刚度 办调符合规范的要求),变形特征应合理:楼层最大层间位移和 丑转位移比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 网 (二)应明确多道防线的要求。框架与墙体、筒体共同抗侧 力的各类结构中,框架部分地震剪力的调整应依据其超限程度 比规范的规定适当增加。主要抗侧力构件中沿全高不开洞的单肢 墙,应针对其延性不足采取相应措施。不退能随制彩策效 (三)超高时应从严掌握建筑结构规则性的要求,明确竖向 不规则和水平向不规则的程度,应注意楼板局部开大洞导致较多 效量的长短柱共用和细腰形平面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避免过大 的地震扭转效应。对不规则建筑的抗震设计要求,可依据抗震设 防烈度和高度的不同有所区别。 韩居 主楼与裙房间设置防震缝时,缝宽应适当加大或采取其他 措施。 (四)应避免软弱层和薄弱层出现在同一楼层。 (五)转换层应严格控制上下刚度比:墙体通过次梁转换 和柱顶墙体开洞,应有针对性的加强措施。水平加强层的设置数 量、位置、结构形式,应认真分析比较:伸臂的构件内力计算宜采 用弹性膜楼板假定,上下弦杆应贯通核心筒的墙体,墙体在伸臂 斜腹杆的节点处应采取措施避免应力集中导致破坏。 (六)多塔、连体、错层等复杂体型的结构,应尽量减少不规 则的类型和不规则的程度:应注意分析局部区域或沿某个地震作 用方向上可能存在的问题,分别采取相应加强措施。期大 (七)当几部分结构的连接薄弱时,应考虑连接部位各构件 的实际构造和连接的可靠程度,必要时可取结构整体模型和分开 模型计算的不利情况,或要求某部分结构在设防烈度下保持弹性 工作状态。超装美丽完美的业关时由,不欢新精部 (八)注意加强楼板的整体性,避免楼板的削弱部位在大震 下受剪破坏:当楼板在板面或板厚内开洞较大时,宜进行截面受 剪承载力验算。高照留

(九)出屋面结构和装饰构架自身较高或体型相对复杂时, 应参与整体结构分析,材料不同时还需适当考虑阻尼比不同的影 向,应特别加强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部位。 (十)高宽比较大时,应注意复核地震下地基基础的承载力 和稳定。拍# 锅鞭电大牛小 第十二条关于结构抗震性能目标: 国用 价(一)根据结构超限情况、震后损失、修复难易程度和大震 不倒等确定抗震性能目标。即在预期水准(如中震、大震或某些 重现期的地震)的地震作用下结构、部位或结构构件的承载力、 变形、损坏程度及延性的要求。统盗 (二)选择预期水准的地震作用设计参数时,中震和大震可 乃按规范的设计参数采用。 (三)结构提高抗震承载力目标举例:水平转换构件在大震 下受弯、受剪极限承载力复核。竖向构件和关键部位构件在中震 下偏压、偏拉、受剪屈服承载力复核,同时受剪截面满足大震下 的截面控制条件。坚向构件和关键部位构件中震下偏压、偏拉、 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复核。 节书(四)确定所需的延性构造等级。中震时出现小偏心受拉的 混凝土构件应采用《高层混凝土结构规程》中规定的特一级构 造,拉应力超过混凝土抗拉强度标准值时宜设置型钢。 (五)按抗震性能目标论证抗震措施(如内力增大系数、配 筋率、配箍率和含钢率)的合理可行性。 厂第十三条关于结构计算分析模型和计算结果: (一)正确判断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注意计算假定 与实际受力的差异(包括刚性板弹性膜、分块刚性板的区别), 通过结构各部分受力分布的变化,以及最大层间位移的位置和分 布特征,判断结构受力特征的不利情况。,照登家链 代(三)结构总地震剪力以及各层的地震剪力与其以上各层总 重力荷载代表值的比值,应符合抗震规范的要求,ⅢIV类场地 时尚宜适当增加(如10%左右)。当结构底部的总地震剪力偏小需

调整时,其以上各层的剪力也均应适当调整。 得(三)结构时程分析的嵌固端应与反应谱分析一致,所用的 水平、竖向地震时程曲线应符合规范要求,持续时间一般不小于 结构基本周期的5倍(即结构屋面对应于基本周期的位移反应不 少于5次往复:弹性时程分析的结果也应符合规范的要求,即采 用三组时程时宜取包络值,采用七组时程时可取平均值。 (四)软弱层地震剪力和不落地构件传给水平转换构件的地 震内力的调整系数取值,应依据超限的具体情况大于规范的规定 值:楼层刚度比值的控制值仍需符合规范的要求。蒙融 (五)上部墙体开设边门洞等的水平转换构件,应根据具体 情况加强:必要时,宜采用重力荷载下不考虑墙体共同工作的手 算复核。 (六)跨度大于24m的连体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宜参照竖向 时程分析结果确定。际网 (七)错层结构各分块楼盖的扭转位移比,应利用电算结果 进行手算复核。 (八)对于结构的弹塑性分析,高度超过200m应采用动力弹 塑性分析:高度超过300m应做两个独立的动力弹塑性分析。计算 应以构件的实际承载力为基础,着重于发现薄弱部位和提出相应 加强措施。 (九)必要时(如特别复杂的结构、高度超过200m的混合结 构、大跨空间结构、静载下构件竖向压缩变形差异较大的结构 等),应有重力荷载下的结构施工模拟分析,当施工方案与施工 模拟计算分析不同时,应重新调整相应的计算。 (十)当计算结果有明显疑问时,应另行专项复核。墨澜变 第十四条关于结构抗震加强措施:板数袋菌奢尊摄 (一)对抗震等级、内力调整、轴压比剪压比、钢材的材质 选取等方面的加强,应根据烈度、超限程度和构件在结构中所处 部位及其破坏影响的不同,区别对待、综合考虑。 (二)根据结构的实际情况,采用增设芯柱、约束边缘构件、

型钢混凝土或钢管混凝土构件,以及减震耗能部件等提高延性的 措施。翻政 (三)抗震薄弱部位应在承载力和细部构造两方面有相应的 综合措施。 第十五条关于岩土工程勘察成果:联麻伊 用(一)波速测试孔数量和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测量数据的 数量应符合规定。 (二)液化判别孔和砂土、粉土层的标准贯入锤击数据以及 粘粒含量分析的数量应符合要求:水位的确定应合理。 外燃(三)场地类别划分、液化判别和液化等级评定应准确、可 靠:脉动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 (四)处于不同场地类别的分界附近时,应要求用内插法确 定计算地震作用的特征周期。 合安 第十六条关于地基和基础的设计方案: 棋同个国利 (一)地基基础类型合理,地基持力层选择可靠。关市微 (二)主楼和裙房设置沉降缝的利弊分析正确。主 (三)建筑物总沉降量和差异沉降量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第十七条关于试验研究成果和工程实例、震害经验: (一)对按规定需进行抗震试验研究的项目,要明确试验模 型与实际结构工程相符的程度以及试验结果可利用的部分。 (二)借鉴国外经验时,应区分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了解 是否经过地震考验,并判断是否写该工程项目的具体条件相似。 (三)对超高很多或结构体系特别复杂、结构类型特殊的工 程,宜要求进行实际结构工程的动力特性测试

章超限大跨空间结构的为审

第十八条关于可行性论证报告: (一)明确所采用的大跨屋盖的结构形式和具体的结构安全 控制荷载和控制目标。

内力分布、位移分布特征等方面的不同。 (三)明确关键杆件和薄弱部位,提出有效控制屋盖构件承 载力和稳定的具体措施,详细论证其技术可行性。 第十九条关于结构计算分析: 明的必食 (一)作用和作用效应组合: 设防烈度为7度(0.15g)及以上时,屋盖的竖向地震作用应 参照时程分析结果按支承结构的高度确定 基本风压和基本雪压应按100年一遇采用:屋盖体型复杂时, 屋面积雪分布系数、风载体型系数和风振系数,应比规范要求增 大或经风洞试验等方法确定:屋盖坡度较大时尚宜考虑积雪融化 可能产生的滑落冲击荷载。尚可依据当地气象资料考虑可能超出 荷载规范的风力翻摆衣谢眠 不四 温度作用应按合理的温差值确定。应分别考虑施工、合拢和 使用三个不同时期各自的不利温差。 除有关规范、规程规定的作用效应组合外,应增加考虑竖向 地震为主的地震作用效应组合。 健味 由(二)计算模型和设计参数 屋盖结构与支承结构的主要连接部位的构造应与计算模型 相符。坚 计算模型应计入屋盖结构与下部结构的协同作用。 整体结构计算分析时,应考虑支承结构与屋盖结构不同阻尼 比的影响。若各支承结构单元动力特性不同且彼此连接薄弱,应 采用整体模型与分开单独模型进行静载、地震、风力和温度作用 下各部位相互影响的计算分析的比较,合理取值。联箱 应进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内力分析。地震作用及使用阶段的 结构内力组合,应以施工全过程完成后的静载内力为初始状态。 除进行重力荷载下几何非线性稳定分析外,必要时应进行罕 遇地震下考虑几何和材料非线性的弹塑性分析。 超长结构(如大于400m)应按《抗震规范》的要求考虑行波 效应的多点和多方向地震输入的分析比较。

第二十条关于屋盖构件的抗震措施: (一)明确主要传力结构杆件,采取加强措施。 (二)从严控制关键杆件应力比及稳定要求。在重力和中震 组合下以及重力与风力组合下,关键杆件的应力比控制应比规范 的规定适当加严。 (三)特殊连接构造及其支座在罕遇地震下安全可靠,并确 保屋盖的地震作用直接传递到下部支承结构。 (四)对某些复杂结构形式,应考虑个别关键构件失效导致 屋盖整体连续倒塌的可能。 第二十一条关于屋盖的支承结构: (一)支座(支承结构)差异沉降应严格控制 (二)支承结构应确保抗震安全,不应先于屋盖破坏:当其不 规则性属于超限专项审查范围时,应符合本技术要点的有关要求。 (三)支座采用隔震、滑移或减震等技术时,应有可行性 论证。

第二十二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下列三方面 内容: (一)总评。对抗震设防标准、建筑体型规则性、结构体系、 场地评价、构造措施、计算结果等做简要评定。 (二)问题。对影响结构抗震安全的问题,应进行讨论、研 究,主要安全问题应写入书面审查意见中,并提出便于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的主要控制指标(含性能目标) (三)结论。分为“通过”、“修改”、“复审”三种 审查结论“通过”,指抗震设防标准正确,抗震措施和性能 设计目标基本符合要求:对专项审查所列举的问题和修改意见, 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其落实方法。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后,在 施工图审查时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落实情况。 审查结论“修改”,指抗震设防标准正确,建筑和结构的布

置、计算和构造不尽合理、存在明显缺陷:对专项审查所列举的 问题和修改意见,勘察设计单位落实后所能达到的具体指标尚需 经原专项审查专家组再次检查。因此,补充修改后提出的书面报 告需经原专项审查专家组确认已达到“通过”的要求,依法办理 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 落实。 审查结论“复审”,指存在明显的抗震安全问题、不符合抗 震设防要求、建筑和结构的工程方案均需大调整。修改后提出修 改内容的详细报告,由建设单位按申报程序重新申报审查

第二十三条本技术要点由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 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一: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主要范围的参照简表 表一、房屋高度(m)超过下列规定的高层建筑工程

注:深凹进平面在凹口设置连梁,其两侧的变形 妆按收 连续中的开洞对待: 序号a、b不重复计算不规则项: 局部的不规则,视其位置、数量等对整个结构影响的大小判断是否计入不规则的一

1当规范、规程修订后,最大适用高度等数据相应调整。 2.具体工程的界定遇到问题时,可从严考虑或向全国、工程 所在地省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委员会咨询。

附录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专项审查情况表(略)

公通字2009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 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建设局: 为有效防止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联合制定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 规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标准 规范制修订后,按发布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9月25日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 饰的防火设计、施工及使用。 第二条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 氏于B2级。 第三条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施工及 使用,除执行本暂行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 规定。

第四条非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住宅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5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 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 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 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 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 离带。 快辣茶鲜米料 #创依度装子康 (二)其他民用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业 1.高度大于等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U 2.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5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 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 水平防火隔离带。燃纸边 3.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 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 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 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耐火极限应 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级。 (二)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 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三)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

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四)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 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 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 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五)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 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第六条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时,应沿楼板位置设 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 面积粘贴。 第七条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用涂料外,应采用不燃材 料。当建筑外墙采用可燃保温材料时,不宜采用着火后易脱落的 瓷砖等材料。 保

第八条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烧 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其他情况,保温材 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果其瓶干妞高 第九条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GTCC-065-2019 铁路碎石道砟-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第十条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覆 盖。

第四章金属夹芯复合板材

第十一条用于临时性居住建筑的金属夹芯复合板材 才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

第五章施工及使用的防火规定

第十二条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

(二)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 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三)口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 呆持是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 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四)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 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 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五)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 粘结法施工 (六)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 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七)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 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合而妞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 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九)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第十三条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 可燃物。趣销 旺(二)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 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货 (三)不宜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 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并应在施工完成后GB/T 12085.11-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11部分:长霉.pdf,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四)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确需穿过时,应 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非专人进行消防安全巡逻,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 业。要督促施工单位切实落实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改造施 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消防工作方案,对居住人员进行有针对 生的消防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在建筑内安装火灾警报装置:施工 期间,施工单位要有专人值守,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处置。 五、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 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规范、公安部和住房城乡 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 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131号)以及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 加强施生现场和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督管理。灶 (一)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并应 进行现场抽样检验。保温材料进场后,要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 应采用不燃材料安全覆盖,或将保温材料涂抹防护层后再进入施 工现场。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以及没有产品标 佳的外墙保温材料味井人 OI(三)严格施工过程管理。各类节能保温工程要严格按照设 计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和防护层。动火作业要安排 在节能保温施工作业之前,保温材料的施工要分区段进行,各区 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未涂抹防护层的保温材料的裸露施工 高度不能超过3个楼层,并做到及时覆盖,减少保温材料的裸露面 积和时间,减少火灾隐惠。 (三)严格动火操作人员的管理。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 消防安全管理,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相应 手续,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 应配备灭火器材。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并安 排动火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后,应检查现场,确认 无火灾隐惠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保温材料的监管。 积极组织和支持科研和企事业单位研发防火、隔热等性能 良好、均衡的外墙保温材料及系统,特别是燃烧时无有害气体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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