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DX/JS 003-2020 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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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8.1.3住宅建筑墙体是住宅建筑最主要的围护结构体,其材料 选用的涉及防水、防火、节能、安全、环保等建筑性能,直接影响住宅 工程的实体质量。条文以市住建局《宁波市民用建筑墙体工程质量安全 管理暂行规定》(甬建发|2018|114号)为依据,结合建筑防水、防火、 节能、安全、环保等相关规范或标准的要求,综合整理归纳后提出的。 8.1.4本条对住宅建筑外墙的防水和抗渗设计,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建 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规定和实际施工经验,提出具体的要求。 其中,外墙防水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与《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征求意见福)和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保持一致

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规定和实际施工经验,提出具体的要求。 其中,外墙防水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与《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征求意见稿)和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保持一致。

8.2.1本条与现行浙江省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要 求一致。平均窗墙面积比越大,夏季白天通过窗户进入室内的太阳辐射 热也多,则空调能耗越大,所以从节能角度出发,必须限制平均窗墙面 积。但为了满足室内采光的要求,又需要保证一定的开窗面积,综合上 述因素,提出不同朝向平均窗墙面积比限值的规定。 8.2.2从节能的角度出发,住宅不应设置凸窗,但节能并非住宅设计考 患的唯一因素,本条提出“北向不应设置凸窗,其他朝向不宜设置凸窗 当设置凸窗时,凸窗的保温性能应予以保证,否则不仅造成能源浪费, 而且易出现结露、尚水、长霉等现象,影响房间的正常使用。 其他朝向设置凸窗时,凸窗的宽度应予以量化规定,以便增强本细

患的唯一因素,本条提出“北向不应设置凸窗,其他朝向不宜设置凸窗” 当设置凸窗时,凸窗的保温性能应予以保证,否则不仅造成能源浪费, 而且易出现结露、尚水、长霉等现象,影响房间的正常使用。 其他朝向设置凸窗时,凸窗的宽度应予以量化规定,以便增强本细

实施的可操作性。本条提出的凸窗宽度控制要求CJJ/T 73-2019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借鉴了金华市规

局对住宅凸窗的控制规定:凸窗的宽度不应 大于所在房间开间(进深)的2/3(凸窗宽 度是指凸窗所依附的外墙墙体的洞口宽度; 转角凸窗不同方向的宽度按其所在房间的开 间或进深分别控制,图10)。

图10凸窗宽度控制示意图

凸窗突出外墙面的净深和室内净高等尺寸,根据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和规划控制等相关要求进行限定。 凸窗有效防护高度应从凸窗台面起算,高度不应低于净高0.9m。调 查表明,当出现可开启窗扇执手超出一般成年人正常站立所能触及的范 围,会出现攀登至凸窗台面关闭窗扇的情况,如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 当窗台面的净高小于0.9m,容易发生坠落事故。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 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m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其防护高度从窗台 面起算不应低于0.9m。防护措施的通常做法:设置贴窗内护栏;设置贴 窗外护栏;在防护位置以下采用满足防护安全要求的固定扇。 凸窗非透明的侧板、上顶板、下底板的热工要求,参照现行浙江省 示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的规定执行。

8.2.3从安全防范和满足住户安全感的角度出发,底层住宝

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应有防卫措施

8.2.4住宅外墙凹凸墙面上的窗和面临走廊、共用上人屋面的窗常因设

计不当,造成住户视线干扰,应采取措施避免。套型之间宜避免窗与窗 窗与阳台,阳台与阳台之间的对视,避免公共走廊、平台、共用上人屋 面对住户的视线干扰。 面向走廊的窗、窗扇不应向走廊开启,否则应保证一定高度或加大 走廊宽度,以免妨碍交通

8.2.5此条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5此条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第6.2.5 定,应严格执行。

住宅内看火后,在窗户升后或窗户玻璃破碎的情况下,火焰将从窗 户蔓出并向上卷吸,因此着火房间的同层相邻房间受火的影响要小于着 火房间的上一层房间。此外,当火焰在环境风的作用下偏向一侧时,住 宅户与户之间突出外墙的隔板可以起到很好的阻火隔热作用,效果要优 于外窗之间设置的墙体。根据火灾模拟分析,当住宅户与户之间设置突 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或在外窗之间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 墙体时,能够阻止火势向相邻住户蔓延。

火房间的上一层房间。此外,当火焰在环境风的作用下偏向一侧时,住 宅户与户之间突出外墙的隔板可以起到很好的阻火隔热作用,效果要优 于外窗之间设置的墙体。根据火灾模拟分析,当住宅户与户之间设置突 出外墙不小于0.6m的隔板或在外窗之间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 墙体时,能够阻止火势向相邻住户蔓延。 8.2.6本条相关量化指标,统筹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第6.1.3条、6.1.4条、6.2.5条规定提出,其中U型(正面)相 对情形的距离规定,综合考虑了防火、兼顾隐私等要求而确定。 8.2.7本条相关量化指标以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第 5.8.7条为依据,对共用外门、户(套)「门的洞口宽度分别增加50mm提 出,确保装修后的实际门洞宽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第5.5.30条的要求。 8.2.8本条为现行浙江省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第

8.2.6本条相关量化指标,统筹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2.8本条为现行浙江省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第 4. 2. 9 条的规定,

8.2.9本条在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第5

上,参照相关防盗、保温、隔声的规范或标准的要求,对户门的性能和 设置提出的具体深化规定。 实际调查发现,由于“安全防卫门”概念模糊,未明确其应具有防 盗功能,普遍被住户加装一层防盗门,而加装的防盗门只能向外开启, 妨碍楼梯间的交通,本条规定设计时就应将防盗、保温、隔声功能集于 一门。 当户门外开时,不应妨碍交通,通常可采用加大楼梯平台、控制相 邻户门的距离、设大小门扇、入口处设凹口等措施,以保证安全疏散。 8.2.10随着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和高架桥 等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已经成为市民关心的问题。本条对上述部位 外门窗的隔声性能指标提出较高的标准,且要求隔声性能指标值的计算 方法应符合浙江省或国家有关门窗隔声标准图集的规定,或由具备资质 的检测机构出具测试报告,旨在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08J931)提供的类 据显示,中空玻璃6十12A十6的隔声量R十Ctr为27dB;夹层玻璃8十0.7 十8的隔声量R十Ctr为33dB;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声学及剧院 专项设计研究所检测结果表明,中空玻璃8十12A十8的隔声量R.十Ctr为 36.6dB。由此可知,通过采用适当的中空玻璃或夹层玻璃等方法,实现 外门窗高标准隔声要求具有可行性。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具体范围按照《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和项所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具体规定确定

上,参照相关防盗、保温、隔声的规范或标准的要求,对户门的性能和 设置提出的具体深化规定。 实际调查发现,由于“安全防卫门”概念模糊,未明确其应具有防 盗功能,普遍被住户加装一层防盗门,而加装的防盗门只能向外开启, 妨碍楼梯间的交通,本条规定设计时就应将防盗、保温、隔声功能集于 一门。 当户门外开时,不应妨碍交通,通常可采用加大楼梯平台、控制相

8.3.1住宅建筑屋面作为一种建筑物外围护结构,夏季日照时间长,而

8.3.1住宅建筑屋面作为一种建筑物外围护结构,夏季日照时间长,而

3.1住宅建筑屋面作为一种建筑物外围护结构,夏季日照时间长, 太阳辐射强度大,所造成的室内外温差传热耗热量大于任何一面外: 也面的耗热量。所以,提升屋面的保温隔热性能,对提升抵抗夏季

外热作用的水平无其重要,这也是减少空调耗能,改善室内热环境的 个重要措施

热作用的水平无其重要,这也是减少空调耗能,改善室内热环境的 重要措施。 B.2本条主要依据《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等现行国家和地 隹的相关规定,对屋面防水和细部构造提出的具体要求。

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屋面防水和细部构造提出的具体要求。

9. 1 日照、天然采光、遮阳

条和第7.1.6条的规定,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和楼梯间具有 天然采光条件是居住者生理和心理健康的基本要求,也是满足住宅基本 功能的需求,有利于降低人工照明能耗。

道、餐厅、楼梯间等不同空间的采光需求不同,条文依据现行国家标准

9.2.2室内外之间直然通风既是相对外墙窗之间形成对流

是相邻外墙窗之间形成流通的转角风。将室外风引入室内,同时将室内 空气引导至室外,需要合理的室内平面设计、室内空间合理的组织以及 门窗位置与大小的精细化设计。 当住宅设计条件受限,采用单朝向住宅套型时,可采取户门上方设 通风窗、下方设通风百叶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卧室、起居室(厅) 内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当单朝向住宅户门一侧为防火墙和防火门时, 卢门或防火墙上开设自然通风口有难度,因此,对于单朝向住宅采取改 善自然通风的措施的要求为“宜”

条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设计时,既要保证整套住宅总的自然通风 开口面积,也要保证有自然通风要求房间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

9.2.5房间的通风开口大小不等于窗户的面积,采用推拉窗

式都缩小了通风口面积,所以门窗的开启方式决定着“可开

生,本细则对分户楼板噪声提出了较高的控制要求,且要求分户楼板隔 声性能指标值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浙江省或国家有关楼板构造隔声规范或 标准图集的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规定:楼板计权 规范化撞击声压级(L)低限值应小于75dB,但在有改善空间时充许低

书房与可能产生噪声的房间相邻布置,分隔墙或楼板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十分必要。同时卧室与卫生间相邻布置时,排水管道、卫生器具等设备 设施在使用时也会产生很大噪声,因此除选用噪声更小的产品外,将排 水管道、卫生器具等设备设施布置在远离卧室一侧会对减少噪声起到较 好的作用

9.3.5各种管线穿过楼板和墙体时,若孔洞周边不密封,声音会

隙传递,大大降低楼板和墙体的隔声性能。对管线孔洞的周边进行密封 属于细节处理措施,儿乎不增加成本,但对提高楼板和墙体的空气声隔 声性能很有好处。

条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因使用的室内装修材料、施工辅助材料以 及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造成建筑物建成后室内环境污染长期难以消除 为杜绝此类问题,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等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关于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

量的相关规定,选用合格的装修材料及辅助材料十分必要。同时,鼓励 选用健康环保的材料,鼓励改进施工工艺。 9.5.3室内空气污染物中主要的有毒有害气体(氨气污染除外)一般由 装修材料及其辅助材料和家具等释放出来,其中,板材、涂料、油漆及 各种胶粘剂均释放出甲醛气体、非甲烷类挥发性有机气体。氨气主要来 源于混凝土外加剂中,其次源于室内装修材料中的添加剂和增白剂。由 于使用的建筑材料、施工辅助材材料及施工工艺不合规范,也会使建筑 室内环境的污染长期难以消除,

10.2.1住宅应优先选择建造在对结构安全有利的地段。对不利地段, 应力求避开;当因客观原因而无法避开时,应仔细分析,并采取保证结 构安全的有效措施,禁止在抗震危险地段建造住宅。条文中所指的“不

利地段”既包括抗震不利地段,也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不利地段,如岩溶, 骨坡、崩塌、泥石流、地下采空区等区域。 10.2.4基坑支护应保证自身结构安全并控制自身变形,为支护范围内 的主体结构施工以及土方开挖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还应重视周边环境的 变形控制,减少施工对基坑周边建(构)物、管线与道路等设施的影响 呆证其安全与正常使用;软土的流变特性明显,基坑开挖到某一深度后 变形随暴露时间而增长,应及时封闭

10.3.2多道防线是指整个抗震结构体系由若干个延性较好的分体系组

10.3.2多道防线是指整个抗震结构体系由若于个延性较好的分体系组

3.2多道防线是指整个抗震结构体系由若十个延性较好的分体系 并由延性较好的结构构件连接起来协同工作;抗震结构体系具有 可能数量的内部、外部赘余度,有意识地建立起一系列分布的塑性

服区,以使结构能吸收和耗散大量的地震能量,一旦破坏也易于 在抗震设计中,尽可能使结构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 振型)相近,是为了保证住宅建筑在地震中,不会由于一个方向 而导致结构整体倒塌。

10.3.3住宅建筑的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

用,对结构刚度、承载力、规则性的影响比较大,故应考虑楼梯 地震作用的影响,同时应加强楼梯构件的抗震构造措施

10.3.6住宅结构中的围护结构及非结构构件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 性应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要求,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确保牢固、可靠。 由于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上后置锚栓等,会破坏屋面的建筑防水层 削弱现浇屋面板混凝土自防水功能,所以屋面现浇板上安装太阳能集热 器、空调室外机、冷却塔等设备时,应配合设备安装要求做好理件设置 10.3.7无筋砌体本身是脆性材料,用圈梁、构造柱、芯柱等形成对砌 体的约束条件,或采用配筋砌体使砌体产生裂缝后不致崩塌和散落,地 震时不致丧失承载能力。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有关规定进行抗震设计,并加强构造措施。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挡 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执行。 基于砌体材料的脆性性质和震害经验,限制层数和高度是砌体结构 的主要抗震措施。历次地震的宏观调查资料说明:二、三层砖房在不同 烈度区的震害,比四、五层砖房的震害轻得多,六层及六层以上砖房的 震害明显加重,故对抗震设防的砌体结构住宅的层数作了从严规定 10.3.9住宅结构构件的设备孔洞和槽口应预留,不得任意敲凿。底层 楼梯间墙体往往因安装各种表箱、管线而需要留较多的孔洞、槽口,墙 本强度和稳定性受到严重影响,应按实际开洞、开槽情况对墙体进行强 度和稳定性验算,不满足规定要求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10.3.10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是为了与目前楼(屋)盖 采用400MPa及以上的钢筋强度相适应。另外,为了减轻由于混凝土强度 等级过高易产生的收缩裂缝,住宅建筑现浇楼(屋)盖的混凝土强度等 级不宜高于C35。 10.3.11住宅舒适度振动主要体现在楼盖及相关结构构件的竖向振动。 般情况楼盖结构的竖向振动频率大于等于3Hz,基本可满足振动舒适度 的要求,但控制舒适度振动的主要指标是竖向振动加速度峰值。计算方 法可依据《高程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相关章节,对于竖向折

动加速度控制指标,楼盖竖向振动频率不大于2Hz时竖向振动加速度峰 值不应大于0.07m/s,楼盖竖向振动频率不小于4Hz时竖向振动加速度 峰值不应大于0.05m/s,中间可以按插值控制。对于不满足要求的结构 应进行增大楼盖结构竖向振动频率措施或采用减振措施以达到竖向振动 加速度控制标准。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引发的邻近住宅建筑工程 振动,需进行专项评估或专项设计。

11.1.1~11.1.2住宅给水排水系统、照明供电系统,是居住者最基本 的居住生活设施,也是现代居家生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明确规定 应予设置。

11.1.3按户分别设置计量仪表是节能节水的重要措施,设置的分户水

11.1.3按户分别设置计量仪表是节能节水的重要措施,设置的分户水 表包括冷水表、中水表、集中热水供应时的热水表、集中直饮水供应时 的水表等,

11.1.4建筑设备设计应建立建筑空间合理布局的整体观念

先由建筑设计专业按要求综合考虑建筑设备和管线的配置,并提供必要 的空间条件,尤其是公共管道和设备、阀门等部件的设置空间和管理检 修条件,以及强弱电竖井等。 需要建筑设计预留安装位置的户内机电设备有:采用地板采暖时的 分集水器、燃气热水器、分户设置的燃气采暖炉或制冷设备、户配电箱 家居配线箱等。

的主要设施。计量仪表的选择和安装的原则是安全可靠、便于读表、检 修和减少扰民,需人工读数的仪表(如分户计量的水表、热计量表、电

能表等)一般设置在户外;对设置在户内的仪表(如厨房燃气表、厨房 或卫生间等就近设置生活热水立管的热水表等)可考虑优先采用可靠的 远传电子计量仪表,并注意其位置有利于保证安全,且不影响其他器具 或家具的布置及房间的整体美观。 11.1.6公共的管道和设备、部件如设置在住宅套内,不仅占用套内空 旬的面积、影响套内空间的使用,住户装修时往往将管道等加以隐蔽, 给维修和管理带来不便,且经常发生无法进入户内进行维护的实例,因 此本条规定不应设置在住宅套内。 雨水立管指建筑物屋面等公共部位的雨水排水管,不包括仅为各户 敬开式阳台服务的各层共用雨水立管。屋面雨水管如设置在室内(包括 封闭阳台和卫生间或厨房的管井内),使公共共用管道占据了某些住户的 室内空间,下雨时还有噪声扰民等问题,因此规定不应设置在住宅套内 但考虑到为减少首层地面下的水平雨水管坡度占据的空间,往往需要在 靠建筑物外墙就近排出室外,且敲开式阳台已经不属于室内,对住户影 响不大,因此将设置在此处的屋面公共雨水立管排除在规定之外。当阳 台设置屋面雨水管时,还应注意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规定单 独设置,不能与阳台雨水管合用。 当给水、生活热水采用远传水表或IC水表时,立管设置在套内卫生 间或厨房,但立管检修阀一般设置在共用部分(例如管道层的横管上): 而不设置在套内立管的部分。 采暖(空调)系统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设置举例如下:环路 检修阀门设置在套外公共部分;立管检修阀设置在设备层或管沟内;共 用立管的分户独立采暖系统,与共用立管相连接的各分户系统的入口装 置(检修调节阀、过滤器、热量表等)设置在公共管井内。 配电十线、弱电十线(管)和接线盒设置在电气管井中便子维护和 检修。当管线较少或没有条件设置电气管井时,宜将电气立管和设备设

表等)一般设置在户外;对设置在户内的仪表(如厨房燃气表、厨 卫生间等就近设置生活热水立管的热水表等)可考虑优先采用可靠 专电子计量仪表,并注意其位置有利于保证安全,且不影响其他器 家具的布置及房间的整体美观。

置在共用部分的墙体上,确有困难时,可在住宅的分户墙内设置电气暗 管和暗箱,但箱体的门或接线盒应设置在共用部分的空间内。 采暖管沟和电缆沟的检查孔不得设置在套内,除考虑维修和管理因 素外,还考虑了安全问题。 11.1.7~11.1.8设置在住宅楼内的各类机电设备用房产生的噪声、振 动、电磁干扰,对住户的休息和生活影响很大,也是居民投诉的热点, 因此对这些用房的设置提出相关的要求。 11.1.9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逐步成为 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急剧 增加,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一些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差、防火 性能低,加之日常使用频繁充电,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已引起各级主管 部门的高度重视。 自前,国家和我省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设计 标准,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设计,本着安全、经济、实效、 可操作的原则,本细则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 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从 消防、通风、排烟、配电、计量和保护等多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旨在 规范和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建设,制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宅事 故的发生。 11.1.10《宁波市民用建筑能效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甬建发[2019]92 号)规定:保障性安居住宅工程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方平方米的住宅 建筑应建设屋顶光伏系统。当屋顶光伏系统建设满足《宁波市建筑屋顶 光伏系统建设技术细则》的配建要求时,可不再为全部用户提供可再生 能源生活热水。其他住宅建筑中,可根据开发商建设意愿,自由选用光 伏或为全部用户提供生活热水。 现行浙江省标准《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33/1006第6.5.1条为强

制性条文,规定:住宅应设置安装空调室外机、热水系统机组等设施的 设备平台或室外搁板。为鼓励用户采用可再生能源热水设施,本条要求 采用光伏系统时,应同时为全体用户预留安装空气源热泵水箱和室外机 的设备平台位置。设备平台的面积、位置参照规划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11.2.1住宅各类生活供水系统的水源,无论来自市政管网还是自备水 源井,生食品的洗涤、烹饪,盟洗、淋浴、衣物的洗涤以及家具的擦洗 用水水质都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供水水 质标准》的规定。当采用二次供水设施来保证住宅正常供水时,二次供 水设施的水质卫生标准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的规定;生活热水系统的水质要求与生活给水系统的水质相同;管道直 饮水水质要符合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的规定。生活杂用水指 用于便器冲洗、绿化浇酒、室内车库地面和室外地面冲洗的水,可使用 建筑中水或市政再生水,其水质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 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的相关 现定。当采用回用雨水为生活杂用水时,生活杂用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 听供用途的水质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小区雨水控制及利 用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处理后的雨水回用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 水质应按其所供用途中的最高水质标准确定。 11.2.2入户管的供水压力的最大限值规定为0.35MPa,与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一致。推荐用水器具规定的最低压力不宜大 于0.20MPa,与已经报批的《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一致,其目的都是 要通过限制供水的压力,避免无效出流状况造成水的浪费。超过压力限 值,则要根据条文规定的严格程度采取系统分区、支管减压等措施 提出最低供水水压的要求,是为了确保居民正常用水条件,可根据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提供的卫生器具最低工作压力确定。

11.2.3给水系统各分区的最大静水压力不应大于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能

够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分区供水的目的不仅防止损坏给水配件,同时 也避免过高的供水压力造成用水不必要的浪费。 设集中热水系统时,在减少热水系统分区和热交换器数量,在静水 压力不大于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能够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前提下,适当加 大相应的给水系统的分区范围,分区最大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MPa。 11.2.4生活饮用水池(箱)应设置消毒装置,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 格执行。为防止生活饮用水水池(箱)水质二次污染,强调加强管理: 并设置水消毒处理装置。根据物业管理水平选择水池(箱)的消毒方式 应首选物理消毒方式,如紫外线消毒等,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二次供 水工程技术规程》CTT140的规定。消毒装置一般可设置于终端直接供水 的水池(箱),也可以在水池(箱)的出水管上设置消毒装置 人孔的盖与盖座之间的缝隙是昆虫进入水池(箱)的主要通道,人 孔盖与盖座要吻合紧密,并用富有弹性的无毒发泡材料嵌在接缝处;通 气管口和溢流管是外界生物(蚊子、爬虫、老鼠、麻雀等)入侵的通道 这些是造成水池(箱)的水质污染因素,所以要采取隔离等防生物入侵 的措施。暴露在外的人孔盖要有锁,外围有围护措施。 11.2.5住宅设置热水供应设施,以满足居住者洗浴的需要,是提高生 活水平的必要措施,也是居住者的普遍要求。由于热源状况和技术经济 条件不尽相同,可采用多种加热方式和供应系统,如:集中热水供应系 统、分户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和电热水器等。当不设计热水供应 系统时,也需预留安装热水供应设施的条件,如预留安装热水器的位置 预留管道、管道接口、电源插座等。条件适宜时,可设计太阳能热水系 统或为安装太阳能热水设施预留接口条件。 配水占水温是指红开用水龙头纺5。内的到的水温一为避色伟用

够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分区供水的目的不仅防止损坏给水配件

设集中热水系统时,在减少热水系统分区和热交换器数量, 压力不大于卫生器具给水配件能够承受的最大工作压力前提下, 大相应的给水系统的分区范围,分区最大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55

热水时需要放空大量冷水而造成水和能源的浪费,集中生活热水系统应 在分户热水表前设置循环加热系统,无循环的供水支管长度不宜超过8m 这与《小区集中生活热水供应设计规程》的规定一致,但略有放宽(该 现程认为不循环支管的长度应控制在5~7m。当热水用水点距水表或热 水器较远时,需采取其他措施,如:集中热水供水系统在用水点附近增 加热水和回水立管并设置热水表;套内采用燃气热水器时,在较远的卫 生间预留另设电热水器的条件,或设置套内热水循环系统。循环水泵控 可以采用用水前手动控制或定时控制方式。 11.2.6住宅应采用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建筑用能,可再生能源系统应 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住宅应根据具体技术条件为全体住户优先配置太阳 能或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当太阳能或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应用确有困 难时,经充分的分析和必要的论证后宜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地源热泵 空调(热水)系统或其他可再生能源系统。 11.2.7设置于住宅屋面的消防稳压泵、空气源热泵、循环泵等设备应 采用下列减振防噪措施: 1.应选用低噪声水泵机组,其运行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018的规定; 2.水泵机组进出水管设置减振装置; 3.水泵机组的基础设置减振装置: 4.管道的托支架和穿墙、楼板处采用防止固体传声措施; 5.应避开设于卧室、书房等对安静有较高要求的房间的正上方。 11.2.8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是住宅节水的重要措施。卫生洁具 水嘴、淋浴器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164

热水时需要放空大量冷水而造成水和能源的浪费,集中生活热水系统应 在分户热水表前设置循环加热系统,无循环的供水支管长度不宜超过8m 这与《小区集中生活热水供应设计规程》的规定一致,但略有放宽(该 规程认为不循环支管的长度应控制在5~7m)。当热水用水点距水表或热 水器较远时,需采取其他措施,如:集中热水供水系统在用水点附近增 加热水和回水立管并设置热水表;套内采用燃气热水器时,在较远的工 生间预留另设电热水器的条件,或设置套内热水循环系统。循环水泵控 制可以采用用水前手动控制或定时控制方式,

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住宅应根据具体技术条件为全体住户优先配 能或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当太阳能或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应用 时,经充分的分析和必要的论证后宜采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地 空调(热水)系统或其他可再生能源系统

11.2.8采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配件

提高标准有利于节水,也有助于提高绿色建筑星级, 给水系统和热水系统管道、阀门和配件应采用铜质等不易锈 料,以保证检修时能及时可靠关闭,避免渗漏

11.2.12在阳台上洗衣、晾晒是当地居民较为常见的生活力

下一层的屋面,如这些位置设置排水通气管的出口,可能对住户环境产 生影响,实践中有不少为此问题而投诉的实例。本条参考了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对排水通气管的有关规定,增加 了对顶层用户平台通气管要求,对其出口高度作出了规定(屋面或平台 地面均指完成面)

行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丁94的规定,并对管道循环系 毒、或终端水处理器的要求应有严格的保障措施

11.2.19空调机冷凝水、热泵机组融霜水的排放处理不当,容易引起令 里的矛盾纠纷。因此,应设计冷凝水及融霜水专用排水管并采取间接排 放,可排入明沟、散水坡或屋面。 11.2.20依据《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的第110 条款规定: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应配置轻便消防水 龙;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规定:轻 便消防水龙从生活给水管道接管出时应设置真空破坏器等防回流污染设 施。 11.2.21~11.2.22本条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的要求,并结合建筑排水系统发展的前瞻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综合考虑提出的。

11.2.21~11.2.22本条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的要求,并结合建筑排水系统发展的前瞻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综合考虑提出的。

11.3.1居住建筑选择设计集中采暖(空调)系统方式,还是分户采暖

11.3.1居任建筑选择设计集中采暖(空调)系统万式,还是分片采暖 (空调)方式,应根据宁波各区域能源、环保等因素,通过仔细的技术 经济分析来确定。鉴于居民采暖所需设备及运行费用全部由居民自行支 付,所以还应考虑用户对设备及运行费用的承担能力。因此,没有对设 置采暖设施作出硬性规定,但最低标准是按本细则第7.4节的规定,在 主要房间预留设置分体式空调器的位置和条件。

低,不符合节能原则。宁波地区采暖能耗占有较高比例,因此应严格限 制应用直接电热进行集中采暖的方式,但并不限制居住者在户内自行配 置电热采暖设备,也不限制卫生间等设置“浴霸”等非主体的临时电采 暖设施。

参照《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规定,以不高 于85℃的热水作为采暖热媒,从节能、温度均匀、卫生和安全等方面, 均比直接采用高温热水和蒸汽合理。散热器室内供暖系统设计,宜按75℃ 50℃热媒参数进行设计。实际运行情况也表明,合理降低建筑物内供暖 系统的热媒参数,有利于提高散热器供暖的舒适程度和节能降耗。 金属管材、热塑性塑料管、铝塑复合管等,其可承受的长期工作温 度和充允许工作压力均不相同,不同类型的散热器能够承受的压力也不同 采用低温辐射地板采暖时,从卫生、塑料管材寿命和管壁厚度等方面考 患,要求的水温要低于散热器采暖系统。因此,采暖系统的热水温度和 系统压力应根据各种因素综合确定

于85℃的热水作为采暖热媒,从节能、温度均匀、卫生和安全等方面, 均比直接采用高温热水和蒸汽合理。散热器室内供暖系统设计,宜按75℃ /50℃热媒参数进行设计。实际运行情况也表明,合理降低建筑物内供暖 系统的热媒参数,有利于提高散热器供暖的舒适程度和节能降耗。 金属管材、热塑性塑料管、铝塑复合管等,其可承受的长期工作温 度和允许工作压力均不相同,不同类型的散热器能够承受的压力也不同 采用低温辐射地板采暖时,从卫生、塑料管材寿命和管壁厚度等方面考 虑,要求的水温要低于散热器采暖系统。因此,采暖系统的热水温度和 系统压力应根据各种因素综合确定。 11.3.4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 关规定,本条特别强调房间的热负荷计算,是为了避免采用估算数值作 为集中采暖系统施工图的依据,导致房间的冷热不均、建设费用和能源 的浪费。同时,负荷计算结果还可为管道水力平衡计算提供依据 在供暖负荷计算时,应考虑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高度附加率、 旬歇附加率、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等因素。热负荷的计算 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的要求。 11.3.5系统的热力失匀和水力失调是影响房间舒适和采暖系统节能的 关键。本条强调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力求通过调整环路布置和管径达到 系统水力平衡。当确实不能满足水力平衡要求时,也应通过计算才能正 确选用和设置水力平衡装置。 水力平衡措施除调整环路布置和管径外,还包括设置平衡装置(包 括静态平衡阀和动态平衡阀等),这些要根据工程标准、系统特性正确选 用,并在适当的位置止确设置,例如当设置两通恒温控制阀的双管系统

虑,要求的水温要低于散热器采暖系统。因此,采暖系统的热水温度和 系统压力应根据各种因素综合确定。 11.3.4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 关规定,本条特别强调房间的热负荷计算,是为了避免采用估算数值作 为集中采暖系统施工图的依据,导致房间的冷热不均、建设费用和能源 的浪费。同时,负荷计算结果还可为管道水力平衡计算提供依据 在供暖负荷计算时,应考虑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高度附加率、 间歇附加率、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等因素。热负荷的计算 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 的要求。 11.3.5系统的热力失匀和水力失调是影响房间舒适和采暖系统节能的

11.3.4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

为集中采暖系统施工图的依据,导致房间的冷热不均、建设费用和能源 的浪费。同时,负荷计算结果还可为管道水力平衡计算提供依据 在供暖负荷计算时,应考虑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高度附加率、 间歇附加率、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耗热量等因素。热负荷的计算 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的要求。

关键。本条强调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力求通过调整环路布置和管径达到 系统水力平衡。当确实不能满足水力平衡要求时,也应通过计算才能正止 确选用和设置水力平衡装置。 水力平衡措施除调整环路布置和管径外,还包括设置平衡装置(包 括静态平衡阀和动态平衡阀等),这些要根据工程标准、系统特性正确 用,并在适当的位置正确设置,例如当设置两通恒温控制阀的双管系统 为变流量系统时,各并联支环路就不应采用自力式流量控制阀(也称定

流量阀或动态平衡阀)。

11.3.6本条规定了供暖最低计算温度(其中楼梯间和走廊为有供日

设置燃气或电热水器)在有洗浴器的卫生间越来越普遍,沐浴时室温应 相应提高,因此推荐有洗浴器的卫生间室温能够达到浴室温度。但如按 25℃设置热水采暖设施,不沐浴时室温偏高,既不舒适也不节能。当采 用散热器采暖时,可利用散热器支管的恒温控制阀随时调节室温。当采 用低温热水地面辐射采暖时,由于采暖地板热惰性较大,难以快速调节 室温,且设计室温过高、负荷过大,加热管也难以敷设。因此,可以按 般卧室室温要求设计热水采暖设施,另设置“浴霸”等电暖设施在沐 咨时临时伟用

11.3.8套内采暖设施配置室温自动调控装置是节能和保证舒适的重要

手段之一,这与《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的相关规定一致。根据 内采暖系统的类型、分户热计量(分摊)方式和调控标准,可选择分室 温控或分户总体温控两种方法

11.3.9住宅集中采暖设置分户热计量设施时,

户独立循环的双管或单管系统。采用散热器热分配计法等进行分户热计 量时,可以采用垂直双管或单管系统。住宅各户设置独立采暖热源时, 分户独立系统可以是水平双管或单管式。 无论何种形式,双管系统各组散热器的进出口温差大,恒温控制阀 的调节性能好(接近线性),而单管系统串联的散热器越多,各组散热者 的进出口温差越小,恒温控制阀的调节性能越差(接近快升阀)。双管 统能形成变流量水系统,循环水泵可采用变频调节,有利于节能。设置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时,双管系统应采用高阻力型可利于系统的水力平衡 因此,推荐米用双管式系统。 当采用单管系统时,为了改善恒温控制阀的调节性能,应设跨越管 减少散热器流量、增大温差。但减小流量使散热器平均温度降低,则需 增加散热器面积,也是单管系统的缺点之一。单管系统本身阻力较大, 各组散热器之间无水力平衡问题,因此采用散热器恒温控制阀时应采用 低阻力型。 11.3.10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推荐按主要房间划分地面辐射供暖的环路 其自的是能够对主要房间进行分室调节和温控。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 方式具有明显节能和热舒适性的优点: 1.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及常规对流供暖系统节能15%左右 1)在相同的舒适条件下,室内计算温度可降低2℃~3℃; 2)供暖负荷可不计算高度附加: 3)减少传统靠外墙布置散热器的无效热损失(约5%~10%)。 2.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方式具有良好的热舒适性 1)室内温度场均匀,室内的温度梯度0.2℃/m~0.5℃/m; 2)分户计量易实现; 3)空间使用率提高、家具布置灵活。 低温执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要求执水供水温度不应超过60℃ 供口

最低热效率值/% 类型 能效等级 1级 2级 3级 98 89 86 热水器 2 94 85 82 小 96 89 86 热水 12 92 85 82 采暖炉 99 89 86 采暖 72 95 85 82 注:能效等级判定举例: 例1:某热水器产品实测m=98%,2=94%,和和同时满足1级要求,判为1 级产品; 例2:某热水器产品实测=88%,=81%,虽然满足3级要求,但不满足 3级要求,故判为不合格产品: 例3:某采暖炉产品热水状态实测n=98%,=94%,热水状态满足1级要求:采 暖状态实测n=100%,n2=82%,采暖状态为3级产品,故判为3级产品。

11.4.2考虑到除燃气灶外,热水器等用气设备也可能设置

厨房相莲的阳台内,因此户内燃气立管设置在燃气灶和燃气设备旁可减 少支管长度,要尽量避免穿越其他房间,对于保持户内美观和安全都有 好处,实际工程也都如此。住宅立管明装设置是指不宜设置在不便于检 查的水管管井等密闭空间内,更不充许设置在通风排气道内。如必须设 置在水管管井内,管井还需设置燃气浓度监测报警设施等,具体要求可 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确定。考虑到浴室使用热水器时门窗较密闭,一旦有燃气发生泄漏等事 故,难以及时发现,很不安全,因此浴室内不充许设置有可能积聚有害 气体的设备。要求厨房等安装燃气设备的房间“通风良好”,有直接采为 和自然通风,且燃气灶和其他燃气设备能符合相关规定;充许安装燃气 设备的“其他非居住房间”是指一些大户型住宅、别墅等为燃气设备等 单独设置的、有与其他空间分隔的门、有自然通风且确实能保证无人居 主的设备间等,不包括目前一般住宅中不能保证无人居住的起居室、餐 厅以及与之相通的过道等。

11.4.4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确定。为保证用气设备的稳定燃烧和安全排烟,提出对住宅排烟相应要 求。用气设备的烟气必须排至室外,故直排式热水器不能用于住宅内。 烹饪操作时,厨房灶具排气罩排出的烟气中含有油雾,若与热水器或供 暖炉排出的高温烟气混合,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两者不得 合用烟道。

则,即使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也应预留住户选择采用单户燃气热水 器的条件。

故建议增设排气装置和独立式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5.1本条给出排油烟机排气的两种出路。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 节省设置排气道的空间并不会产生各层互相串烟,但不同风向时可 灌,且对墙体可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应采取相应措施。 5.2随着室内空调及采暖的日益普及,厨房也配置了相应的冷热 故建议增设排气装置

11.5.3考虑到宁波住宅建筑的使用特点,卫生间较少采用长期 风的方式,因此要求卫生间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或预留机械通风( 排气扇)条件。

11.6.1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夏季使用空调设备已经非常普及DB11/T 1609-2018 预拌喷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参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条文,本条规定至少要在主要房间设 置空调设施或预留设置空调设施的位置和条件。

11.6.2室内空调设备的冷凝水可以采用专用排水管或京

近污水或雨水地面排水口(地漏)等方式,有组织地排放,以免 排放的凝水影响室外环境。

11.6.3住宅内各用户对夏季空调的运行时间和全日间歇运行要

很大,采用分散式空调器的节能潜力较大,且机电一体化的

器(包括风管机和多联机)自动控制水平较高,根据有关调查研究,它 比集中空调更加节能和控制灵活。 室外机的安装位置直接涉及节能、安全。以及对室外和其他住户环境的 影响问题,因此暖通专业应按本细则第7.4节的设置原则向建筑专业提 出或校核建筑专业确定的空调室外机的设置位置,使其达到最佳。 11.6.426℃和新风换气次数只是一个计算参数,在设备选择时计算空 调负荷,在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时用来计算空调能耗,并不 等同于实际的室内热环境(实际的室温和通风换气是由户自已控制) 11.6.5室温控制是分户计量和保证舒适的前提,采用分室或分户温度 控制可根据采用的空调方式确定。一般集中空调系统的风机盘管可以方 更地设置室温控制设施,分体式空调器(包括多联机)的室内机也均具 有能够实现分室温控的功能。风管机需调节各房间风量才能实现分室温 控,有一定难度。因此,也可将温度传感器设置在有代表性房间或监测 回风的平均温度,粗略地进行户内温度的整体控制。 11.6.6本条对穿户空调通风管道提出具体的防火要求

GB/T 38215-2019 结构波纹管用热轧钢带11.6.6本条对穿户空调通风管道提出具体的防火要求

11.7.15《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技术规定》对 住宅中充电桩的配置比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顺应充电汽车发展形势 适当提升了充电桩配置比例。指标内车位相应的配电设施、计量装置、 管线及充电设备均应配置到位:预留充电电缆通道空间,满足后续充电 改造需求。住宅小区所有产权车位均应考虑后续充电装表的可能性,车 位到电源点的桥架或管路应在地下室建设时同步到位,并提前预留计量 箱及穿管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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