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5164-2017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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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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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5164-2017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pdf

ICS91.100.10 Q11

GB/T351642017

DB13/T 5056-2019 高速公路桥涵预防性养护技术规范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

Limestonepowder used for cement,mortar and concrete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云南建投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四川鑫统领混 凝土有限公司、重庆市中科大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德毅天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厦门艾思欧标准 砂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圣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高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华润水泥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四川利森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宏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河北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核建材有限公司、安徽冠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北京 建筑大学、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州吉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厦门智欣建 材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御坤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方诺建设有限公司、山东铁正工程试验检测中 心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瑞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恒利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丽颖、刘晨、颜碧兰、赵顺增、杨继民、张大康、曾君、吕剑、杨文烈、郑旭、 闵江宁、宋少民、马兆模、马雪英、黎茜、李光明、李彦昌、王波、赵思源、谢任芝、李少强、陈国谦、陈军 邓民慧、郭可、陈向哲、刘永奇、杨文、杜增强、张怀新、赵建勋、严建军、董芸、周敏、王声成、林国忠、 丁福林、林丽玲、吴承辉、张保岩、钱建军、鲁爱民、矫恒信、吴德龙、仲以林、王国强、潘亚宏、温培艳

GB/T351642017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石灰石粉的术语和定义、组分与材料、技术要求、分级代 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出厂、交货与验收、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拌制砂浆和混凝土时作为掺合料的石灰石粉及水泥生产中作为混合材料的石灰 石粉。

4.1石灰石 碳酸钙含量不小于75%。

符合GB/T26748要求,加人量不超过石灰石质量的0.5%

5.1亚甲蓝值(MB值)

石灰石粉按MB值分为I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I级不大于0.5g/kg,Ⅱ级不大于1 IⅢI级不大于1.4g/kg。

5.245um方孔筛筛余

石灰石粉按MB值和45μm方孔筛筛余分别分级:按MB值分为三个等级:I级、IⅡ级、Ⅲ级;按 5μm方孔筛筛余分为A型和B型。 示例:石灰石粉的MB值为0.8,45um方孔筛筛余为12%,则石灰石粉的分级代号为LIA

MB值接附录A进行试验。

7.245um方孔筛筛余

45μm方孔筛筛余按GB/T1345中水筛法进行试验

45μm方孔筛筛余按GB/T1345中水筛法进行试验

7.4流动度比和抗压强度比

含水量按附录C进行试验

碱含量按GB/T176进行试验。

威含量按GB/T176进行试验。

石灰石粉出厂前按同级别进行组批和取样。石灰石粉每200t为一批号,每一批号为一个取样单 元。当散装运输工具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批号吨数时,允许该批号数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批号吨数。

取年按GB112573规定进行,取炜做

出厂检验项目为5.1、5.2、5.3、5.4、5.5和5.6规定的内容

型式检验项目为5.1、5.2、5.3、5.4、5.5、5.6和5.7规定的内容。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 验: 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新产品试制或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一次。

型式检验项目为5.1、5.2、5.3、5.4、5.5、5.6和5.7规 验: 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新产品试制或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正常生产时GB/T 42015-2022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支付服务数据安全要求.pdf,每年检验一次。

GB/T351642017

5.5和5.6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品。

5.5和5.6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品。 8.3.1.2检验结果不符合5.1、5.2、5.3、5.4、5.5和5.6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8.3.2.1检验结果符合5.1、5.2、5.3、5.4、5.5、5.6和5.7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品。 8.3.2.2检验结果不符合5.1、5.2、5.3、5.4.5.5.5.6和5.7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8.3.2.1检验结果符合5.1、5.2、5.3、5.4、5.5、5.6和5.7技术要求的为合格品。

CECS 540-2018-T 混凝土用氧化镁膨胀剂应用技术规程10包装、标志、运输与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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