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贸市场建设技术导则(2020)(成都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0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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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贸市场建设技术导则(2020)(成都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0月).pdf

成都市农贸市场建设技术导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技术要求,提升公共配套设施建筑品质和建设质 量,市住建局公建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 验,参考有关国内先进的相关导则和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成都市农贸 市场建设技术导则》。 本技术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设技术导则;5景观、 环境与安全;6附图。 本技术导则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由编制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和说 明。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 街300号财智中心1栋A座,邮编:610041) 本技术导则主编单位: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技术导则参编单位: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技术导则主要编制人:雷学锋 刘有田 刘伟张灿 排名不分先后) 吴小冬 李宇航 李和川 刘晋 王武 宋伟 尹福绵

本技术导则参编单位: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技术导则主要编制人: 雷学锋 刘有田 刘 伟 张 灿 (排名不分先后) 吴小冬 李宇航 李和川 刘 晋 武 宋伟 尹福绵 本技术导则主要审定人:刘 民 陈迎九 陈 彬 (排名不分先后) 黄志强 罗 于 何昕 陈 刘斌

T/CDHA506-2022 区域供冷系统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总 术 语 3 基本规定 建设技术导则 4. 1 规划与建筑 4. 2 结构、设施与设备 4. 3 室内外装饰 景观、环境与安全 · 20 附图 6 ..22

1.0.1为加强成都市居住区农贸市场建设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改善农贸市场经营与购物环境, 提高农贸市场整体建设水平,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建设技术导则, 1.0.2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域内农贸市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其它 区、(市)县可参照执行。 1.0.3本技术导则引用成都市现行《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及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提供的2018版《成都市益民菜市场装修标准》文件作为编写依据。 1.0.4农贸市场建设应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并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经济适用、卫生 美观”的原则。 1.0.5农贸市场商品布置应分区明确、划类归市。按蔬菜类、水产品类、粮油类、肉类、蛋禽 类、果品类、熟食类、副食干杂等设置销售区。市场内不得设立蔬菜、食品以外的其他商品经营 单位。 1.0.6农贸市场建设除执行本技术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现行法规、规范、规程的要 求及规划、交通、卫生、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 1.0.7该类建筑应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现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及相应的绿色建年 的建设要求。 1.0.8本技术导则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0.9本技术导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原《成都市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要求(2019)》同时 作店

主要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制品、粮油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 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其它服务为辅的固定场所。

2. 0.2农残检测室

荒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制品、粮 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其它服务为

对进入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类、水产品类、粮油类、肉类、蛋离类、果品类、熟食类、副食 干杂类等食品设置的质量检测室,通过专业检测设备开展日常质量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以公 示栏(牌)的形式公示。

3.0.6居住区 设施设备、坏境景观、安全防护、导 识系统等方面内容,必须同步建设、同步使用,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不得以清水房标准交付使 用,若建设方拟不对农贸市场进行装修,则须按照4500元/m²(税后)装修标准向农贸市场接收 方支付装修费用(农贸市场接收方须按照本建设技术导则装修)

4.1.1居住区室内农贸市场的建筑密度应满足现行成都市规划要求,绿地率不作强制规 按本技术导则设置停车场地,合理组织交通。主出入口前应留有适当集散地。连体式农贸 满足市场使用的功能,并与主体建筑同步报批

4.1.3农贸市场人行主出入口须临市政道路设置,且人行入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7m。市场人行 出入口宽度应不小于4m,禁止车辆进出,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应设无障碍坡道不得设台 阶。市场内通道应保持畅通,满足经营与购物的需要。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m,购物通道宽度 应不小于2.5m。无障碍设施应满足无障碍要求。货运通道,市场须单设进出货出入口,货物出 入口须临货梯设置。

4.1.4建筑层数在二层及以上的农贸市场须设置可调速自动人行道,三层以上宜同样设置可调 速自动人行道且应设置载重量不小于3000kg的货梯,同时满足担架梯的要求。 4.1.5当农贸市场临街设置时,原则上底层临街不应设置直接对外开启的与农贸市场功能不相 关的商业门市。

4.1.6机动车停车场可独立设置,亦可与其他建筑共用停车场。新建农贸市场的机动车停车场 及车位配置标准须符合规划要求,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结合方案合理确定,且要求拉 成都市现行规定设置充电桩。地面须设置不小于100m共享单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地,旧城区 补点或改造现有农贸市场可适当放宽,

4.1.7农贸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配套有公厕的除外)。室内农贸市场公共卫生间应符合现 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及《成都市公共厕所建设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卫生 间不得设置在熟食经营区域内、建设标准不应低于二类标准,卫生间主出入口直接对外,室内应 安装机械排风装置。

道)、卫生间3%(宜分层分设男女卫生间)、办公室1%(最小使用面积不低于35m)、农残检 测室0.25%(最小使用面积不低于10m²)、库房1%(最小使用面积不低于35m²)、防疫物资储 存间0.125%(最小使用面积不低于5m)其余面积占比14.625%

4.2.1农贸市场的主体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2.2农贸市场的主体结构设计的楼面均布活荷载应不小于5kN/m,水产区楼面均布活荷载应 不小于8kN/m 4.2.3农贸市场内地面、下水道应合理设计,排污性能良好。给排水设施除应符合建筑给排水 设计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4.2.3.1经营水产、熟食、肉类的摊位应供水到摊,且给水应单独计量,给水管需沿顶走管 在摊位上空预留给水口,市场内水产摊位和冲洗地面的给水龙头,应设置防回流污染装置, 4.2.3.2分户给水管径不小于DN15,其中水产区分户给水管径不小于DN25。 4,2,3,3公共区域每户摊位上方均需预留2个五孔插座,后期增设天空电线卷线器。开放水产 区域上方需预留给水口,安装天空水管卷线器。 4.2.3.4市场内部的污水管道(沟)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应与建筑本体的污水管道共 用。为确保通畅,方便市场污水管道清理和疏通,室外污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DN300,检查井间 距不宜大于20m。 4.2.3.5市场公共区下沉地面做轻质陶粒混凝土回填,预留0.15m宽排水沟。市场有水区下沉 地面做轻质陶粒混凝土回填,需预留0.3m宽不锈钢材质排水沟,每个单独摊位增加设置不锈钢 0.6m*0.6m收水池。 4.2.3.6水产摊位前后、鲜肉摊位前方和中间区域需各设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 150mm×150mm,且摊位前方区域、中间区域上覆2mm厚不锈钢格栅盖板如附图2、附图3所示。 4.2.3.7公共区域菜摊位及水果摊位情设置环形不锈钢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0.2×0.2m, 上覆盖2mm厚不锈钢盖板,盖板应间距50mm穿直径5mm圆孔如附图4所示。 4.2.3.8便于污水排放,污水入口处应设防鼠网罩。市场排水沟应用2mm厚不锈钢排水沟,宽 度不小于0.15m。腌、卤熟食加工摊位的污水排放应设置除油设施,经除油设施除油处理后方可 进入下水管道。 4.2.3.9排水系统要统一按环保要求经化粪池处理(或经沉渣池处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 网。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档)内排放污水要设置初级隔渣过滤设施,然后才能排入化粪汇 或沉渣池。

4.2.1农贸市场的主体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2.2农贸市场的主体结构设计的楼面均布活荷载应不小于5kN/m,水产区楼面均布活荷载应 不小于8kN/m 4.2.3农贸市场内地面、下水道应合理设计,排污性能良好。给排水设施除应符合建筑给排水 设计标准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4.2.3.1经营水产、熟食、肉类的摊位应供水到摊,且给水应单独计量,给水管需沿顶走管 在摊位上空预留给水口,市场内水产摊位和冲洗地面的给水龙头,应设置防回流污染装置。 4.2.3.2分户给水管径不小于DN15,其中水产区分户给水管径不小于DN25。 4,2,3,3公共区域每户摊位上方均需预留2个五孔插座,后期增设天空电线卷线器。开放水产 区域上方需预留给水口,安装天空水管卷线器。 4.2.3.4市场内部的污水管道(沟)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应与建筑本体的污水管道共 用。为确保通畅,方便市场污水管道清理和疏通,室外污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DN300,检查井间 距不宜大于20m。

4.2.3.5市场公共区下沉地面做轻质陶粒混凝土回填,预留0.15m宽排水沟。市场有水 地面做轻质陶粒混凝土回填,需预留0.3m宽不锈钢材质排水沟,每个单独摊位增加设置 0.6m*0.6m收水池

4.2.3.10市场内部需在回填层前全场满做4mm厚SBS防水,墙面上翻0.7m,且在墙角上翻区

4.2.3.10市场内部需在回填层前全场满做4mm厚SBS防水,墙面上翻0.7m,且在墙角上翻区

域防水需做附加层。回填层需采用轻质陶粒混凝土回填,回填上方采用大于50mm厚C15混凝土

4.2.9农贸市场经营设施既应满足市场经营要求T/CIS 17003-2019 电子式互感器测试仪.pdf,文要符合市场卫生、消防疏散需要。 4.2.9.1摊位宜采用标准售货台。 4.2.9.1.1蔬菜、果品类摊位货柜货架配置规格要求如下表4.2.9.1.1:

4.2.9.1.2鲜肉类摊位货柜货 表 4. 2. 9. 1. 2 鲜肉类摊

4.2.9.2销售熟食食品的业户应在封闭性营业房经营,要有防尘、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并 应瓷砖铺设到顶,面积不小于10㎡。要有专用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璃柜,配置加热或冷藏设 施,不得露空售卖,如无专间,不得进行熟食分切。柜体配置规格要求如下表4.2.9.2所示:

9.2销售熟食食品摊位货柜货架配置规格要求

4.2.9.3腌卤店面必须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 (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必须设有洗手、消毒设备,用脚踏式或自动感应式等非接触式水龙 头;售卖简必须配置冷藏设备、空调、紫外线杀菌灯,防蝇、灭蝇、防鼠、防蟑螂、防尘及通风 排气等设施,设双门柜式售卖窗,出入口设双向弹簧门DB15/T 1637-2019 常温改性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蒙),装饰灯应安装在售卖间外。半成品(经 腌制、调制加工后的肉菜制品、冷冻食品)店面应配有密闭或保鲜设施,

4.2.9.4水产、冰鲜类每摊位必须设置操作台,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 鲜,并配置保鲜冷柜及排污槽、固定污物桶(置于台底);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方 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操作台规格要求如下表4.2.9.4所示:

表 4. 2. 9. 4 销售水产、冰鲜类摊位操作台配置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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