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151-2020-T 城市遥感信息应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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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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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 151-2020-T 城市遥感信息应用技术标准.pdf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用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用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用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B/T6962 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 范》GB/T7930 4《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 范》GB/T7931 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 6《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 图航空摄影规范》GB/T15661 7《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7798 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 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 10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21740 11 《城市测绘基本技术要求》GB/T35637 12 《航天高光谱成像数据预处理产品分级》GB/T36301 13 《城市测量规范》CJJ/T8 14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CJJ/T100 15 《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元数据标准》CJJ/T144 16《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CJJ/T157 17《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生产技术规 程 第1部分:数字线划图(DLG)》CH/T1015.1 18《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生产技术规 程第2部分:数字高程模型(DEM)》CH/T1015.2 19《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生产技术规

程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CH/T1015.3 20《数字表面模型航空摄影测量生产技术规程》CH/T 3012 21《数字表面模型航天摄影测量生产技术规程》CH/T 3013 22《数字表面模型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规程》CH/T 3014 23《1:50001:10000地形图合成孔径雷达航空摄影技术 规定》CH/T3015 24《1:50001:10000地形图合成孔径雷达航空摄影测量 技术规定》CH/T3016 25《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CH/T3021 26《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CH/T8023 27《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CH/T8024

程第3部分:数字正射影像图(DOM)》CH/T1015.3 20《数字表面模型航空摄影测量生产技术规程》CH/T 3012 21《数字表面模型航天摄影测量生产技术规程》CH/T 3013 22《数字表面模型 机载激光雷达测量技术规程》CH/T 3014 23《1:50001:10000地形图合成孔径雷达航空摄影技术 规定》CH/T3015 24《1:50001:10000地形图合成孔径雷达航空摄影测量 支术规定》CH/T3016 25《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CH/T3021 26《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CH/T8023 27《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CH/T8024

CJJ/T 289-2018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结构养护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遥感信息成果管理服务.

遥感信息成果管理服务 57

7. 1 一般规定 57 7.2元数据 57 7. 3 遥感信息系统 57

1.0.1本条规定了本标准制定的目的。城市建设与发展日新月 异,利用遥感技术对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和有关专题信息进行快速 获取和动态监测,可以多层次、全方位地获得城市发展现状及其 变化特征,为城市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制定本标准的目的在于通 过规范城市遥感信息数据的获取处理、成果制作、质量检验和管 理服务要求,积极推动城市遥感信息广泛应用,进而为提高城市 规划建设管理的决策效率和科学水平提供支持。 1.0.2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面向城市规划建 设管理领域,适用于城市遥感数据的获取处理、成果制作及应用 服务。 1.0.3目前在遥感、测绘、信息化等领域,已经制定和颁布了 许多与遥感技术和应用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标准也弓 用了其中一些标准。城市遥感信息应用涉及的范围较广,除符合 本标准的规定外,尚需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1本条规定了城市遥感技术应用过程中,应根据城市建设 的实际需求开展遥感数据的获取、制作和质量检验等工作。 3.0.2、3.0.3城市遥感信息成果所采用的空间基准(平面坐标 系统、高程基准)和时间系统需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2000国 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是我国目前国家统一使用的 空间基准。在一些城市,为满足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城市基础 测绘使用的是与国家统一空间基准相联系的其他基准,这些基准 也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3.0.4本条规定了城市遥感信息成果的数据格式。目前,在遥 感应用领域,矢量数据较常用的格式有shp和dwg等,栅格或 格网数据较常采用的格式有tif、geotiff和img等。本标准是面 向应用的技术指导性标准,要求遥感信息成果主要使用商用 CAD、GIS和图处理软件系统可以接受的数据格式,便于数据 的应用和不同系统间的数据交换。 3.0.5本条规定了城市遥感信息成果的存储单元及其命名规则 图幅、区域、专题要素层等存储单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对基础地理信息成果,当采用图幅作为存储单元时,分幅及其编 号按现行国家标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和行业标准《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规定执行。自行 命名时,遵循规范、简洁、易于识别和管理的原则,尽量以简洁 的文字将成果概要信息表达出来,如“2018年XX区土地利用 图”。

3.0.1本条规定了城市遥感技术应用过程中,应根据城市建设 的实际需求开展遥感数据的获取、制作和质量检验等工作。 3.0.2、3.0.3城市遥感信息成果所采用的空间基准(平面坐标 系统、高程基准)和时间系统需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2000国 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是我国目前国家统一使用的 空间基准。在一些城市,为满足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城市基础 测绘使用的是与国家统一空间基准相联系的其他基准,这些基准 也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感应用领域,失量数据较常用的格式有shp和dwg等,栅 格网数据较常采用的格式有tif、geotiff和img等。本标准 向应用的技术指导性标准,要求遥感信息成果主要使用 CAD、GIS和图处理软件系统可以接受的数据格式,便于类 的应用和不同系统间的数据交换

3.0.5本条规定了城市遥感信息成果的存储单元及其命名

4.1.1本标准依据遥感平台、遥感器类型等,将城市遥感数据 分为卫星遥感数据、常规光学航空遥感数据、无人机摄影数据 项斜摄影数据、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合成孔径雷达数据和可量测 实景影像数据等。其中,常规光学航空遥感数据是指搭载在通常 的飞机上,通过数字航摄仪获取的遥感数据;合成孔径雷达数据 包括星载SAR、机载SAR和无人机载SAR的数据;可量测实 景影像数据是指搭载在地面移动平台上,通过集成测量系统采集 的数据。

项斜摄影数据、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合成孔径雷达数据和可量测 实景影像数据等。其中,常规光学航空遥感数据是指搭载在通常 的飞机上,通过数字航摄仪获取的遥感数据;合成孔径雷达数据 包括星载SAR、机载SAR和无人机载SAR的数据;可量测实 景影像数据是指搭载在地面移动平台上,通过集成测量系统采集 的数据。 4.1.2空间、专题和时间是地理目标的三大特征,而空间分辨 率、波段范围及波谱分辨率和成像时间则是表征遥感数据特征的 最基本参数,是遥感信息应用的关键要素。对具体遥感信息应 用,需根据应用需求合理选择相应参数。 4.1.3本条规定需要获取的遥感数据内容。为了进行数据处理 分析,除影像数据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遥感平台和传感器参

的数据。 4.1.2空间、专题和时间是地理目标的三大特征,而空间分辨 率、波段范围及波谱分辨率和成像时间则是表征遥感数据特征的 最基本参数,是遥感信息应用的关键要素。对具体遥感信息应 用,需根据应用需求合理选择相应参数。

4.1.3本条规定需要获取的遥感数据内容。为了进行

分析,除影像数据外,还需要提供相应的遥感平台和传感器参 数、POS数据以及控制点数据等

4.2.1为便于卫星遥感数据处理以及后续的遥感信息应用成果

4.2.1为便于卫星遥感数据处理以及后续的遥感信息应用成果 制作和应用,获取卫星遥感数据时需要同时获取相应的资料 信息。

4.2.2气象条件、遥感平台运行状

会影响原始卫星遥感数据的质量,质量过差的数据不能收集 用。本条规定了可使用的卫星遥感数据的基本质量要求。

4.2.3本条规定了全色、多光谱卫星遥感影像处理的基本

从获得原始数据开始,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常见的包 括:1)当不需要影像的反射率/辐射亮度,只需要影像灰度值作 参考即可,则在影像处理时可省略辐射校正;2)当研究区域较 小,一景影像可以完全覆盖,则不用进行影像镶嵌;3)当全色 与多光谱影像是同一卫星同步获取的,可对影像先作配准、融 合,再进行几何纠正,

4.2.4本条规定了遥感影像进行辐射校正要求,具体过程

光学系统特征(如边缘减光) 光电变换系统的灵敏度特征的偏差 遥感器系统增减及偏差相关系数

图1遥感影像辐射校正的数据流程

纠正分为几何粗纠正和几何精纠正,本条规定的方法和要求针对 的是几何精纠正。一般情况下,从遥感卫星地面接收站或商业机 构获取的卫星遥感影像已经做过了几何粗纠正。在几何精纠正过 程中,借助DEM对影像中每个像元地形变形进行校正,使影像 符合正射投影的要求,则称之为正射纠正。本条所规定的要求和 方法也适用于正射纠正。

4.2.8本条规定了影像融合需要注意的问题。这里需要说明以

下几方面:1)影像融合的主要自的是将单一遥感器的多波段信 息或不同遥感器提供的信息加以综合,使融合得到的影像兼具高 空间分辨率数据的纹理信息和高光谱分辨率数据的光谱信息,即 实现数据的“优势互补”。充分的经验表明,如果融合的两景数 据的空间分辨率相差超过4倍,则融合后影像的光谱信息与纹理 言息不能平滑地套合在一起,从而失去“互补”的作用。2)融 合前的影像增强主要是为了突出相关的专题信息,提高影像的视 觉效果。影像增强分为光谱增强和空间增强两种,光谱增强是对 目标物的光谱特征一一像元的对比度、波段间的亮度比进行增强 和转换,主要包括对比度增强、各种指标提取、光谱转换等;空 间增强是对影像的空间几何特征如边缘、目标物的形状、大小、 线性特征等突出或者降低,主要包括各种空间滤波、傅里叶变 换,以及比例空间的各种变换如小波变换等。需要注意的是,对 于利用影像反射率/辐射亮度获取专题信息的应用则尽量不要进 行影像增强处理。3)融合效果的评价方法有基于信息量的评价

基于清晰度的评价和基于逼真度的评价。基于信息量的评价主要 是选用融合前后图像求熵和联合熵的方法来求算信息量,熵越 大,信息越丰富。基于清晰度的评价采用梯度和平均梯度来衡 量,一般来说平均梯度越大,影像越清晰。逼真度指影像的改善 程度,改善越大,融合效果越好

4.2.9本条规定了影像镶嵌需要注意的问题。确定技术

主要思路为:1)为了消除待镶嵌的两幅影像之间对比度及亮度 直的差异,有必要对各镶嵌影像进行灰度匹配,最常用的匹配方 法有直方图匹配和彩色亮度匹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选择多 种方法进行实验,以接缝处最平滑、信息保留最完全为最佳的匹 配方法。2)影像镶嵌对于重叠区内拼接线的选择很重要,应避 免拼接线切过线性目标,同时在山区等地形起伏比较大的区域 拼接线可为曲线,这种情况下需要逐行逐列地进行镶嵌。 4.2.10本条规定了高光谱数据进行预处理的基本过程。预处理 后的高光谱数据需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航天高光谱成像数据预

4.3常规光学航空摄影数据

4.3.1为了便于常规光学航空摄影数据的处理以及后续的遥 信息成果制作和应用,获取数据时应同时获取本条所规定的资 信息。

J贝 信息。 4.3.2本条规定了对航空摄影的要求。传统的航空摄影已有成 熟的标准规范可以执行。数码航摄与传统的航摄相比,主要区别 在于:一方面感光胶片被电子感光器件代替,胶片被硬盘存储器 代替,数码航摄省去了胶片冲洗和像片扫描等操作。另一方面对 聂影比例尺的要求不同,对于传统的航摄来说,遥感器的物理分 辨率由摄影机物镜分解力和胶片乳剂分解力共同决定,在数值上 表现为最大可用扫描分辨率。胶片受感光材料本身以及各种物 理、化学因素的影响,其分辨率一般在20um左右;而数码航摄 的分辨率取决于遥感器的制造工艺,如UCD航摄仪的物理分辨

4.3.2本条规定了对航空摄影的要求。传统的航空摄影

率可达9um。如果按照1:2000成图的要求,传统航摄比例尺一 般在1:8000~1:10000左右,而使用数码摄像机,摄影比例尺 可降到1:20000左右。因此,传统航摄的航摄比例尺分母在平 地、丘陵地要求不大于成图比例尺分母的4倍,在山地要求不大 于成图比例尺分母的6倍;而数码航摄的摄影比例尺分母可不大 于成图比例尺分母的8倍,

片数字化关键的一步,扫描分辨率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数字影像 清晰度。扫描分辨率设置的原则是:既不能定得太高,造成数 的穴余;也不能定得太低,造成拍摄信息损失过大。本标准给 的扫描分辨率的公式是多年从事航测事业的专家、学者的经验 结,能比较好地处理信息穴余和信息损失之间的平衡。

4.3.4本条规定的是对数码航摄得到的数字影像进行预处理

要求。数码航摄获得的影像需要经过专门的处理,才能进行后续 的数字摄影测量工序。数码航摄获取的数据与卫星遥感获得的可 见光和近红外数据类似,因此可以参照本标准第4.2节对数码航 摄数据进行预处理。预处理的过程主要包括:数据分离(定位数 据、姿态数据)、辐射校正、几何粗纠正(即系统级几何纠正)、 几何精纠正。

字摄影测量技术体系已经建成,制订了相对完备的技术规范和工 艺流程,因此本标准主要引用相应标准予以规定。需要注意的 是,数码航摄时,要利用IMU和GNSS技术,可以大幅减少外 业控制甚至不需要进行外业控制。

4.4.1为了便于无人机摄影数据的处理以及后续的遥感信息成

4.4.1为了便于无人机摄影数据的处理以及后续的遥感信息成 果制作和应用,获取无人机摄影数据时应同时获取本条所规定的 资料信息。

4.4.2~4.4.4规定了制作城市遥感信息成果时对无人机摄影系

4.4.2~4.4.4规定了制作城市遥感信息成果时对无人机摄影系

4.5.1为了便于倾斜摄影数据的处理以及后续的遥感信息成 制作和应用,获取倾斜摄影数据时应同时获取本条所规定的资 信息。

4.5.2、4.5.3规定了制作三维城市遥感信息成果时对倾

系统参数、航摄设计、数据质量等的基本要求,主要参考了现行 行业标准《倾斜数字航空摄影技术规程》CH/T3021的相关 规定。

4.6机载激光雷达数据

4.6.1为了便于LiDAR数据的处理以及后续的遥感信息成 制作和应用,获取LiDAR数据时应同时获取本条所规定的资 信息。

4.6.1为了便于LiDAR数据的处理以及后续的遥感信息成

制作和应用,获取LiDAR数据时应同时获取本条所规定的资料 信息。 4.6.2本条规定了用于城市遥感的LiDAR系统的要求。机载 LiDAR系统严密整合了激光测距仪、IMU和GNSS三种技术, 后两者统称为高精度定位定姿系统(POS)。很多机载LiDAR系 统还集成了高分辨率数码相机,通过把这些子系统集成安装在 个小型飞机或直升飞机上,在获取三维坐标数据的同时获取高分 辩率航空影像。 本发+

4.6.2本条规定了用于城市遥感的LiDAR系统的要求

4.6.3本条规定了处理LiDAR数据的基本流程和要求

的LiDAR点云数据是若十个地面或地物点的三维坐标信息,首 先要选择合适的数据表示方式和内插方法,对原始LiDAR点云

数据进行规则格网化处理,在此过程中,点间距的选择是一个关 键的问题,会直接影响到规则格网化处理的速度和质量。图2说 明了LiDAR数据处理的整个流程

图2LiDAR数据处理基本流程

4.7.1为了便于SAR数据的处理以及后续的遥感信息成果制作 和应用,获取SAR数据时应同时获取本条所规定的资料信息。 4.7.2本条规定了在城市遥感应用过程中,对SAR数据的选取 应满足的一般条件。 4.7.3本条规定了SAR数据获取及处理的具体要求,具体规定 按现行行业标准《1:50001:10000地形图合成孔径雷达航空 摄影技术规定》CH/T3015和《1:50001:10000地形图合成 孔径需达航空摄影测量技术规定》 H/T3016热行

按现行行业标准《1:50001:10000地形图合成孔径雷达航 摄影技术规定》CH/T3015和《1:50001:10000地形图合 孔径雷达航空摄影测量技术规定》CH/T3016执行。

4.8可量测实景影像数据

4.8.1为了便于可量测实景影像数据的处理以及后续的遥感 息成果制作和应用,获取可量测实景影像数据时应同时获取本 所规定的资料信息。

4.8.1为了便于可量测实景影像数据的处理以及后续的遥感信

4.8.2本条规定了制作城市遥感信息成果时对可量测实景影

5.1.15.1.3城市遥感信息成果基于获取的遥感数据制作而 成。本标准将城市遥感信息成果分为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成果和城 市专题遥感信息成果两大类,其中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的规格 和要求直接引用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2.1~5.2.5DLG、DOM、DEM、DSM和三维城市模型等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的制作过程、作业方法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在现行相关标准中均有具体规定,本标准主要引用这些标准的 规定。

5.3建设用地分类信息

5.3.1、5.3.2给出了城市建设用地信息的分类及制作城市建 设用地信息成果对遥感数据的波谱范围、空间分辨率等的要求。 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具体需求选择。 5.3.3规定了制作城市建设用地信息成果的方法和要求

5.4.1、5.4.2城市建筑信息主要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类型、平面 应置、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及建筑三维模型等。本标准表5.4.2 给出了遥感数据源波谱范围和空间分辨率的指标值,在实际应用 中,可根据具体需求选择,

中,可根据具体需求选择。 5.4.3NDBI、NDVI是用于提取建筑用地信息的遥感指数 NDBI(Normalized Difference BarrenIndex)是归一化建筑指

NDBI(Normalized Difference Barren Index)是归一化建筑指

数,它由NDVI演绎而来,是Landsat/TM第5波段与第4波段 数值之差和这两个波段数值之和的比值,其他遥感器接收到的影 像如果与Landsat/TM影像有类似波段,也可以利用此公式计算 NDBI。实践证明,利用NDBI可以更有效的提取建筑用地信息。 目前常用的计算建筑密度的公式为: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面 积/统计区域的总面积,其中统计区域的大小,应根据具体应用 选择。利用遥感数据计算建筑高度的方法目前主要有两种:一是 利用立体像对进行立体量测,该方法比较成熟,大多数数字摄影 测量系统都具备这些功能;另一种方法是从单幅遥感影像入手以 算法推导为主,通过确定地物阴影与高度的关系,或确定单幅影 像成像姿态与地面高程信息的几何关系来推算建筑高度

5.5.1、5.5.2利用遥感数据可以提取城市水体和水质专题信 息。本标准表5.5.2给出了水体信息和水质信息两类专题成果对 遥感数据的波谱范围、空间分辨率的要求。实际应用中,可根据 具体需求选择。

具体需求选择。 5.5.3本条规定了制作城市水体和水质遥感成果的方法和要求 制作城市水体遥感成果关键是利用遥感影像进行水体信息提取 对于清水,在蓝一绿光波段反射率为4%5%,0.6um以下的 红光部分反射率降到2%~3%,在近红外、短波红外部分几乎 吸收全部的入射能量,水体在这两个波段的反射能量很小。这 一 特征与植被和土壤光谱形成十分明显的差异,因而在红外波段识 别水体是比较容易的。通过遥感手段可以获得水中折射光、水面 反射光,依据物理、经验、半经验模型,可以获得水色、水温、 水面形态等信息,并由此推导得到有关浮游生物、混浊水、污水 的质量和数量等信息。湿地指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性沼泽 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 咸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浅海海域。提取湿地信 息,一方面应注意暂时性湿地或季节性湿地,它们在丰水期是以

5.5.3本条规定了制作城市水体和水质遥感成果的方法和要

水体形式存在的,这就需要利用采集时间分别在枯水期和丰水期 的遥感影像进行对比分析;另一方面应注意许多湿地都生长有植 被,这些植被生在水体附近,并多为一年生的草本植物,可根据 文些特点并配合实地采样调查来提取被植被覆盖的湿地的信息。 制作城市水质遥感成果主要包括水质信息提取和水质定量反演。

5.6.15.6.3利用遥感数据可以提取城市植被信息。表5.6.2 给出了制作植被信息成果对遥感数据的波谱范围、空间分辨率的 要求,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具体需求选择。研究表明,健康的植 物,在近红外波段(0.7μm1.1um)通常反射40%~50%的能 量,而在可见光范围内(0.4μm~0.7μm)只能反射10%~20% 的能量,这与水体、裸土等的反射率有明显的区别,由此可见, 可见光中的绿光波段(0.52μum~0.59μm)对区分植物类别敏 感,红光波段(0.63μm~0.69μm)对植被覆盖度、植物生长状 况等敏感;对于复杂的植被遥感,还可以对遥感多个波段数据进 行分析运算(加、减、乘、除等线性或非线性组合),得到如 VDVI等植被指数,来进行植被信息提取

5. 6. 1~5. 6. 3

5.7.3本条规定了利用InSAR技术进行地面沉降信息成果制作

的要求,主要包括沉降等值线图、PS点的位置分布图、PS点 降变化序列图、不同期累计沉降变化图等。

5.8.1、5.8.2城市热环境信息即城市热岛效应信息。热岛效应 是由于城市内的热量聚集不能快速的向外释放,使得城区气温持 续上升,在城市热场分布图上城区就像一个温暖的岛屿的现象, 利用反演陆地表面温度获取城市热岛效应分布范围、强度等级 动态变化、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形成原因等信息。本标准表 5.8.2给出了城市热环境专题成果对遥感数据的数据源、波谱范 围等的要求。实际应用中,可根据具体需求选择,

5.8.3本条规定了制作城市热环境信息成果的方法和要求。制

作城市热环境信息成果的关键是利用遥感数据进行陆地表面温度 反演。热红外波段对热量的变化敏感,能够捕捉到热量的变化信 息,因此利用遥感方法使用热红外遥感数据能够反演出地表温 变,从而利用该数据对城市热岛效应进行定量研究分析。城市热 环境信息成果包括分布范围图、强度等级分布图、动态监测结果 变化图、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图,其中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图可根据热岛效应分布范围和强度等级制作,而动态监测宜采用 消除多时相差异的遥感数据进行。结合收集的资料和城市热环境 信息以及提取的建筑、植被、水体等信息分析城市热岛效应对城 市生态环境的影响,并进一步分析城市形成热岛效应的成因,对 今后城市发展规划提出合理的建议

6.1.1利用遥感数据制作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成果的质量检验已 有成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标准直接引用这些标准。 5.1.2、6.1.3对城市专题遥感信息成果,其质量要求主要参考 了现行国家标准《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的相关 规定,质量检验则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 与验收》GB/T18316的规定。在研究分析这两项国家标准的基 础上,形成了本标准附录A城市遥感信息成果质量元素及检验 要求。对于具体的城市专题遥感信息成果,可根据专题应用的需 求通过技术设计予以具体规定

6.2.1~6.2.3规定了城市遥感信息成果几何精度检验的方法和 要求。需要说明的是,为提高几何精度检验的可靠性,检测点数 不宜少于本标准的规定。

6.3.1~6.3.5规定了城市遥感专题信息成果专题精度的要求 主要包括识别精度、分类精度、变化检测精度、反演精度等方 面。这些精度检验计算的方法可参考有关遥感文献

7.1.1~7.1.3利用遥感数据制作的城市遥感信息成果当为保密 成果时,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做好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为有效地管理、维护、分发和应用城市遥感信息成果,在成果制 作的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描述成果基本特征的元数据。根据实际 需要,可以建立城市遥感信息系统对遥感信息成果进行管理、维 护和应用服务

7.2.1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数据,主要用来描述数据的内容、 质量、状况和其他有关特征。城市遥感信息成果元数据在成果生 产、管理、维护、分发、使用和共享中不可或缺。 7.2.2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元数据标准》CJ/T 144规定了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元数据的内容、建立、管理和发布 等要求,城市遥感信息是城市地理空间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 元数据需按该标准的规定进行建立和管理。 7.2.3城市遥感信息元数据采用纯文本或XML格式存储,元

7.2.1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数据,主要用来描述数据的内容 质量、状况和其他有关特征。城市遥感信息成果元数据在成果 产、管理、维护、分发、使用和共享中不可或缺

7.2.2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元数据标准》CJJ 144规定了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元数据的内容、建立、管理和发 等要求,城市遥感信息是城市地理空间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 元数据需按该标准的规定进行建立和管理

7.2.3城市遥感信息元数据采用纯文本或XML格式存储T/CBDA 3-20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BIM实施标准

数据文件名称宜与所描述的城市遥感信息成果名称建立联系, 便于识别和管理。

7.3.1城市遥感信息系统由遥感信息数据库、管理服务系统和 运行环境三部分组成。本节对这三部分分别作出规定。

关,需要通过技术设计来确定。数据库的设计与建立过程及要求

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的规定执行。 7.3.3~7.3.7分别规定了城市遥感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计开发 的总体要求和系统的性能和主要功能。本标准将系统功能归纳为 数据管理、查询分析和决策支持、应用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 并给出了具体要求

7.3.8本条规定了城市遥感信息系统的运行环境要求SL 731-2015 水利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主要引

统一书号:15112:36202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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