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5/T 178-2020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钢瓶管理规范.pdf

DB3305/T 178-2020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钢瓶管理规范.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8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22609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305/T 178-2020 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钢瓶管理规范.pdf

ICS23.020.30 CCS J 74

B3305/T1782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05/T1782020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人员要求 钢瓶要求 5. 1 采购 5. 2 标志 5.3 置换 5. 4 互换 5.5转让. 5.6 托管 5.7 建档 5.8 登记及注销 5. 9 定期检验 5. 10 维护保养 5. 11 报废处理DB11/T 3007-2017标准下载, 使用管理 6. 1 收瓶入站 6. 2 钢瓶贮存 6.3 钢瓶充装 6. 4 钢瓶出站 6.5 钢瓶配送 信息追溯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钢瓶钢印及文字标识示意图. 参考文献

DB3305/T1782020

DB3305/T1782020

油气气瓶充装单位钢瓶管理规

本文件规定了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钢 管理的人员要求、钢瓶要求、使用管理、信息追溯等内 容。 本文件适用于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以下简称“充装单位”)钢瓶的管理

DB3305/T1782020

4.1充装单位应根据业务经营需要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充装人员、检查人员、收发人员、维修人员、

(员、充装人员、检查人员、收发人员、维修人员、 送气人员,并持证上岗。相关人员职责如下: a)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新瓶等首次进站钢瓶的验收、标识、建档、登记、变更登记、注销,安排定 期检验、日常维保、报废处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其他作业人员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钢 瓶作业; b) 充装人员负责钢瓶充装或抽取液化石油气、抽取残液、抽真空等作业并负责作业过程中钢瓶的 安全检查; C 检查人员负责对钢瓶充装前、后的安全性能检查; d 收发人员负责进、出站钢瓶的初步检查和登记; e)维修人员负责钢瓶的日常维护保养; f)送气人员负责钢瓶的配送和回收,并对用户进行钢瓶安全使用指导, 1.2同一班次充装人员应不少于2人,同一钢瓶同一次作业过程中充装人员和检查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5.1.1应从具备钢瓶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购买新瓶。钢瓶应符合GB/T5842的规定,瓶阀应符合GB/T 7512的规定。 5.1.2新瓶应具备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出厂资料。产品合格 证和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及产品标准的规定。

5.2.1充装单位所有钢瓶应具有产权标志,包括永久性标志和印刷标志。可委托钢瓶制造 构标注钢瓶产权标志。

5.3.1应对产权置换的钢瓶进行逐瓶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5.3.1应对产权置换的钢瓶进行逐瓶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5.3.1应对产权置换的钢瓶进行逐瓶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应对产权置换的钢瓶进行逐瓶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钢瓶制造、检验标识应完整清晰, b)无影响安全使用的外观缺陷, c)使用期未超过安全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期限: d)钢瓶未在其它充装单位登记注册,

DB3305/T1782020

5.3.2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钢瓶应委托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性能评定,评定合格方可使用。

充装单位间应定期互换非本单位自有产权钢瓶,因数量不对等产生的差额部分GB50415-2017 煤矿斜井井筒及硐室设计规范,可相互协商互换务 件。

5.5.1充装单位间转让的钢瓶应具备5.1.2中规定的出厂资料及定期检验资料。 5.5.2液化石油气气瓶接收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应逐只核对钢瓶资料并安排必要的外观检 查。钢瓶使用期限和检验期限应符合有关要求。

5.6.1委托其他单位充装管理本单 5.6.2应向受托单位提供完整的钢瓶 和电子信息。钢瓶使用期限和检验期限应符合有关要求。

5.7.1应对钢瓶逐只建立技术档案,包括:

a) 钢瓶基本信息汇总表; b) 产品合格证、批量检验产品质量证明书等出厂资料; c) 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d) 气瓶使用登记证; e) 定期检验报告、报废凭证; f) 产权置换钢瓶的外观检查表、置换协议、押金收据存根; g) 钢瓶委托管理协议; h) 其他需保存的资料。

5.7.2钢瓶的档案应保存到钢瓶报废处理后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完注销手续

钢瓶使用登记、变更登记、注销手续应按TSG08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变更登记应在投用或 个月内组批申报。

.9.1充装单位宜在定期检验有效期满的前1个月将钢瓶组批送检T/GDNB 6.1-2020标准下载,逐只登记送检钢瓶编号,与检验 单位交接要逐只验收,筛选出非本单位的钢瓶;钢瓶检验后进站应在抽真空处理后放入瓶库备用。 5.9.2检验(评定)完成后,充装单位应向检验单位索取送检钢瓶的检验信息,并及时更新钢瓶书面 和电子档案中的检验档案和信息。

5.10.1应按照GB/T8334、TSG08的规定,对在用钢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 查和消除事故隐惠。 5.10.2发现钢瓶产权标志、警示标志和其他字体损坏,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5.10.3发现瓶阀的手轮损坏等可自行解决的问题,应及时维护、更换;无法自行解决时,应及时送钢 瓶检验单位处理。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