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922-2014 高速公路服务区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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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3T 92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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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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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922-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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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雨水和不同类型污水应采用分流制排放,设计应符合GB50014、GB50015的规定, 雨水及处理后的污水不宣直接排至场区外,宜与高速公路主线排水设施相接。

9.1.2.3·雨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停车场雨水应根据停车区域划分进行排水设计,大型车停车场宜采用排水沟形式收集,小型车 停车场宜采用雨水口形式收集:X b) 雨水排放宜与景观绿化相结合GB/T 36544-2018标准下载,优先考虑植被浅沟、下凹式绿地等生态排水措施。采用植被浅 沟、下凹式绿地排水时,其排水沟的纵向坡度宜采用1.0%2.0%; c)排水沟宜设置在汽车不易碾压的地方,排水沟穿过车道下时宜采用暗沟,排水明沟接入暗沟及 雨水管网前应设沉滤共

9.1.2.4污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污水处理宜集中设暨,根据总图布置、场地标高及污水排放条件综合考虑污水处理设施的位置; b)车辆维修场、加水车位及冲洗车位区应设置排水沟集中收集冲洗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 c)加油(加气)站应单独设置含油污水处理设施; d) 员工食堂和营业餐厅的合油污水,应经除油装置后方许排入污水管道: e)厨房排水宜采用地沟,与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置地沟除渣箱或网筐地漏;排出管管径不宜小于 DN150;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宜设P型存水弯; f)公厕内洗手盆排水管宜排入台盆下排水明沟,明沟出口处应设沉渣箱或网筐地漏; g)化粪池宜设置在主要排污点;塑料排污管道的坡度不应小于0.3%,其他管道不应小于0.5%。

9.2采暖、通风和空调

a)餐饮区、购物区、客房区等部位宜采用智能分区控制中央空调系统,其余部位宜采用变频空调 系统; b) 厨房宜采用全热交换器通风或变频空调系统。 9.2.3 机械新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进风口应设置在室外空气清新、洁净的位置; b)管道应选用不燃材料; c)新风机组不宜与有噪声限制的房间相邻布置。 9.2.4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生活、工作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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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0m2,厨房的炉灶 上方应安装排除油烟设备,并设排烟道; 厨房、卫生间的门下方应设进风固定百叶,或留有进风缝隙; 自然通风应采用风阻系数小、噪声低、易于操作和维修的进排风口或窗扇。 9.2.5 厨房、无外窗的浴室和卫生间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换气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全面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小于3次/h; b) 宜设竖向排风道,竖向排风道应具防火、防倒灌及均匀排气的功能,并应采取防止支管回流和 竖井泄漏的措施: ) 厨房相对于其他区域应保持负压,补风量应与排风量相匹配,且宜为排风量的80%90%; d) 浴室宜设气窗,无条件设气窗时,应设独立的机械排风系统。应采取措施保证浴室、卫生间对 相邻房间负压; e)产生油烟设施的排风系统应设油烟净化装置,其油烟排放浓度及净化装置的最低去除率应符合 GB18483的规定; f)排风、排烟口宜设置在建筑物顶端,应设置防止室外风倒灌装置和防雨风帽。屋面送风、排风 机的吸风、排风口应考虑冬季不被积雪掩理的措施; g) 排风罩、排油烟风道及排风机设置应便于油、水的收集和油污清理,且应采取防止油烟气味外 溢的措施。

9.3.1负荷分级及供电电源

9.3.1.1服务区负荷等级划分应符合GB50052、JGJ16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a)消防设施、应急通信、安防监控用电应按服务区最高负荷等级确定,并不应低于二级负荷; b)综合楼照明、厨房、餐厅、车辆维修、加油(加气)、变频供水设备、停车场照明等用电宜为 二级负荷; 一#

9.3.1.1服务区负荷等级划分应符合GB50052、JGJ16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9.3.1.2服务区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a)供电电源宜就近接当地10kV电网,也可由高速公路专用开闭所引10kV专线供电; 电源条件的服务区宜引入双电源; b) 低压供电半径宜小于250m,并满足管理要求; c)正常供电电源外还宜配备发电机组等备用电源; 对允许中断供电时间为毫秒级的重要负荷另加UPS电源供电; e)加油(加气)站宜单独设置备用电源。

9.3.2.1变配电所宜设置在场地较高处,不宜设置在填方区。 9.3.2.2宜选用Dyn11接线组别、SCB11及以上节能干式变压器。 9.3.2.3低压主进线及出线回路宜配置具有联网通讯功能的智能多功能表,满足远程电力监控的自动 化功能要求。 .3.2.4应满足当地供电部门计量要求。

DB437T922—2014 9.3.3.1各功能区均宜单独供电并设计量表。 9.3.3.2各功能区进线配电箱宜设防火漏电报警开关。 9.3.3.3照明系统和空调系统宜分别设置

9.3.4.1照明设计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9.3.4.2室外照明宜采用LED光源,有条件的可采用风光互补灯具。 9.3.4.3停车场照明宜设高杆灯,照度宜为15Lx~30Lx,均匀度宜大于0.3。 9.3.4.4 道路照明照度宜为10Lx~20Lx,均匀度宜大于0.3。 9.3.4.5 照明灯具应采用节能灯具,根据使用区域设控制开关回路。 9.3.4.6高杆灯与建筑物的水平间距宜大下高杆灯的杆高。

9.3.5.1各建筑物均应设总等电位联结,室内总逃线配电箱、机房及浴室等场所应设等电位联结端子 箱。 9.3.5.2 综合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年雷击次数确定防雷等级。 9.3.5.3加油(加气)站应采取综合雷电防护措施。 9.3.5.4 供配电系统和弱电信息系统进出建筑物时应设置适配的SPD。 9.3.5.5室外金属设施均应做防雷接地。

.3.6智能化信息系统

9.4.1分离式服务区穿越公路主线的水电管道应预埋套管或从地下通道内敷设,预埋套管应与主线路 基工程同步实施。 9.4.2各类管线应根据其不同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避免影响建筑物安全,防止管线受腐蚀、沉 陷、震动及重压。 9.4.3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要建筑物平行布置,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并减少 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道路之间交叉,避开车道及大型停车位。

10标志标线与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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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标志标线应清晰、简洁、无歧义、易区分,不得相互矛盾。 10.1.3交通标志和标线设计应符合GB5768、JTGD82的规定;公共信息标识设计宜符合GB/T10001 的规定:无障碍标识设计宜符合GB50763的规定。

10.2.1标志的任何部位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 10.2.2标志设置不得影响行车和停车的视距要求。 10.2.3服务区前后主线段应按规定设置名称和指引标志。 10.2.4服务区内标志主要包括指示各类设施位置的指示标志及相关的禁令标志、警告标志。 10.2.5在需要指导驾驶人驾驶行为的地方设置指示标志。分岔路口位置应设置指路标志,以引导车辆 前往停车场、车辆维修站、加油(加气)站等功能区。 10.2.6应依据交通组织的要求,在需要禁止、限制车辆交通行为的地方设置禁令标志;在存在危险的 区域设置警告标志。

10.3.1服务区场区内标线主要包括纵向标线、横向标线、导向箭头、路面文字标记、 位你线、柠 车位编号等。 10.3.2对于容易出现驾驶人不按标线行驶、停放的区域,应加强隔离、限制设施的配合使用。 10.3.3标线应具有良好的可视性,符合白天、雨天、夜间视认性规定的要求。 10.3.4标线应具有耐久性和防滑性。

10.4.1服务区公共信息标识主要包括客功能区的导向牌和指示牌。 10.4.2公共信息标识的设计风格上应保持一致,宜体现高速公路及服务区的地域人文特色。 10.4.3主要建筑物上或其附近位置应考虑服务区名称铭牌的设置。 10.4.4在综合楼主要进出口区域应设置信息标识板,标识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现状、本服务区所 处位置和概况。 10.4.5加油(加气)站罩棚标识、地面引导标识和站内引导标识应符合行业标准。

服务区场区限界应设置安全耐用、不易损坏、防止攀爬的实体防护设施与界外环境相隔离。 加油(加气)站、车辆维修站、变配电所、发电机组、水体、场地边坡挡墙等危险区域和险 规定设置安全防护、防撞设施。

11.1.1防火及疏散设计应符合GB50016、GB50067、GB.50222的规定。 11.1.2场地分区、竖向、绿化、交通布局应为消防救援和疏散提供良好的条件。

11.2.1停车场防火类别应根据单侧停车数量确定,见表9。

11.2.1停车场防火类别应根据单侧停车数量确定,见表9。

1.2.2综合楼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1.2.3加(加气)站与其他建筑物安全距离按GB50156规定的建筑物保护类别确定。 11.2.4加油(加气)站、甲类危险物品仓库等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的下面。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走廊 宽度内不得建任何建筑物。 11.2.5停车场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并设置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器材。 11.2.6建筑物应配暨与场所危险等级相适应的灭火器。体积超过5000m²的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11.2.7消防用电设施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 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11.3.1停车场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停车数量不超过50辆的停车场可设1个疏散出口。相 邻2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11.3.2餐饮区、购物区等公共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相邻两个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 距离不应小于5m。 11.3.3建筑内部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设计所要求的净宽度和数量,不应遮挡安全出口、 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并不应妨碍其正常使用。 11.3.4建筑走道、楼梯等处的壁柱、消火栓、开启的门窗扇等障碍物不应挤占疏散宽度,不应影响安 全疏散。 11.3.5建筑疏散通道上的门不应使用弹簧门、旋转门、推拉门等不利于疏散通畅、安全的门。疏散通 道应防滑。 11.3.6公共区域、走道、楼梯间应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12.1.1湖南属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物必须满足夏季防热、遮阳、通风降温要求,冬季兼顾防寒。 12.1.2总图布置宜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和减少太阳辐射热,宜有利于冬季日照和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12.1.3建筑设计宜有利于组织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12.1.4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满足符合其能耗特征的规定性指标。当不能满足时,必须进行权衡 判断。 12.1.5建筑采暖、通风和空调的节能方式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能源情况确定,宜充分利用太阳能,地 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

2.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GB50176、GB50189的规定。 2.2办公部分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不宜在东、西方向设置大面积的玻璃门窗或 避免夏季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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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建筑物的体形宜简洁,避免过多的凹凸与错落,体形系数不宣大于0.40。 12.2.4对节能设计进行权衡判断的公共建筑,屋顶透明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围护结 构部位的基本热工指标,应满足表10的规定

表10公共建筑围护结构基本热工指标

12.2.5外窗及敲开式阳台闪的气密性不应低于GB/T7106规定的6级。 12.2.6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GB/T15225规定的3级。 2.2.7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面积的30%,当窗墙面积比小于12%时,外窗应全部可开启;透 明幕墙应在每个独立空间设置可开启部分或设置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12.3.1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GB50176、JGJ134的规定。 12.3.2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 12.3.3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GB/T7106规定的4级;7层 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散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 12.3.4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门面积)不应小于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5%。

3.1.1服务区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对可能产生的各种污染进行综合治理,降低环境污 态平衡,营造良好的服务空间。

13.1.2当建设和营运对环境保护对象有影响时,应结合保护对象的特性将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13.1.3建筑风格和景观风格宜体现地域特色,并宜妥善处理与相邻有特殊意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自 然景点的关系。

13. 2. 1废气处理

13. 2. 2废水处理

辆冲洗废水、含油污水处理应符合GB8978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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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废水和餐饮废水处理应符合IT/T65的规

13.2.3固体废物处理

13.2.5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2.5.1建筑材料污染控制应符合GB50325的规定。 2.5.2建筑物的厕所、盛洗室、浴室不应直接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医药、医 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水、防潮要求用房的上层。

13.3.1.1绿化应符合下列原则

a)植物选择和配置方式宜符合DB43/T619的规定; b)场地应无黄土裸露,绿化率不应小于20%; c)植物的布置、形状和尺寸不应妨碍标志辨认、不应影响行车和停车视距,不应遮挡照明。 13.3.1.2绿化布置应符合各区域功能要求: a)主线与服务区场址之间应采用绿地隔离带: b)室外人员休息场地宜设置成片绿地,其中儿童活动区域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c)人行道两侧宜裁植遮荫乔木; d)客车停车场宜结合绿化设置,货车停车场不宜设置集中绿化带; e)加油(加气)站场地附近绿化应栽植不易燃植物: 13.3.1.3绿化与管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a)树木与地下给水排水管道、电信电缆(管道)外缘的距离不小于1.5m,与地下电力电缆、电 信电缆(直埋)、排水盲沟外缘的距离不小于1.Om; b)树木与围墙、挡土墙的距离不小于1.0m,与消防龙头的距离不小于1.5m,与路灯杆柱的距离 不小于2.Om。

13.3.2环境设施及小品

13.3:2.1·宜在主要服务建筑物附近设置休息场地,并将人行道、绿地、座椅及其他小品设施合理组织。 13.3.2.2服务设施宜结合服务区人流密集但停留时间短暂的特点确定数量和位置。 13.3.2.3雕塑及各类艺术小品应与环境特色和建筑风格协调,其尺度和位置应考虑活动背景以及人的 观看距离。

14.1.1服务区改造包括修和改扩建。 14.1.2改造范围应以变速车道与主线边线相交处为界。 14.1.3改造应根据预测的第20年交通量计算规模、确定类别,起算年为改造计划完成年。 4.1.4 改造应符合服务区所属类别要求的功能、规模标准。 14.1.5改造可采用总体规划,一次设计、分期实施的方式。 4.1.6改造应在保障建设期的施工安全、消防安全、通行安全、原有设施保护和适当服务方面提出专 项方案和管理措施。

14.2.1.1应收集地形图、原设计文件、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14.2.1.2应收集主线和服务区历次改造技术资料。 14.2.1.3应收集服务区所在区域的风、沙、雾、雪、冰冻、暴雨等资料。 14.2.1.4宜收集所在地区的建设规划资料。 14.2.1.5宜收集近年相关营运数据。 14.2.1.6应收集其他必要的资料。

14.2.2.1应对照技术资料了解服务区各项目的剩余设计使用年限、保修年限等情况。 14.2.2.2应调查原有设施的类型、尺寸、位置、数量、结构形式等情况及其实际适用情况和完好状况; 应调查原有设备及其管网的体系、类型、规格、管径、走向、坡度等情况及其完好状况和负荷能力。 14.2.2.3应调查服务区驶入车辆数量、车型构成、人员数量、人员构成等情况。 14.2.2.4应调查给水、排水及电力的扩容保障条件。 14.2.2.5应对服务区出口方向相邻匝道进口、隧道出洞口距服务区出口间距小于1km的路段、服务区 附近急转弯路段及长陡坡路段等处作安全性检查。 14.2.2.6原有道路和场地改造前应按JTGH20的规定对地面的损坏、平整度、车辙、抗滑性能、结构 强度及地基等进行检测和评价。 14.2.2.7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时,或需要改动结构、增加荷载和使用功能时、或遭 受地基沉降、相邻新建工程、自然灾害等的不利影响时,改造前应按GB50292、GB/T50344的规定对 结构安全性、正常使用性、可靠性、适修性等进行检测和鉴定。

14.3.1服务区投用后出现下列情形时应进行修: a) 停车场未进行分类分区停车或分类分区不合理,导致交通秩序混乱 b) 场所设施在超过使用年限或质量保修年限后出现使用问题; c 功能设施存在不完整、不清晰、破损等问题,不能满足使用。 14.3.2 服务区投用后出现下列情形时宜进行改扩建: a)规模不能满足交通量增加的服务要求:

工程经签定存在质量安全间题; ) 设施类型缺失、指标存在安全隐患: d) 设施位置影响功能分区、阻塞交通。 14.3.3 主线改造若影响服务区规模和功能,应根据影响程度具体判定。 14.3.4在服务区间距不满足规定或原址不满足必需的扩征用地条件时可考虑异地迁建或另行增建服 区

14.4.1道路和场地

14.4.1.1在道路和场地病害的处治中,凡需垂新做面层的,其技术要求应符合JTGD40、JTGD50的 规定;凡需重新做基层的,其技术要求应符舍JTJ034的规定。 14.4.1.2修补面积宜适当大于病害的实际面积,并采取措施使修补部分与原地面结合良好。 14.4.1.3道路和场地修后的地面完成面标高应与原有建筑物进出口、加油(加气)站停车坪、主线 进出口等地面衔接顺畅。 V 14.4.1.4广场应根据使用需求优化、完善人行道和无障碍、休息等相关设施。

4.2.1原有建筑物病害部分,按GB50292的规定进行适修性评价,修复难度较小,改造后 恢复或接近原功能,或可达到现行设计标准的规定,所需造价小于新建造价的70%,宜予修 性评价,修后需降低使用功能或限制使用条件,或所需总费用为新建造价70%以上,应根据 和使用要求进行方案比选确定改造方式。

14.4.2.2建筑修继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做好保留部分结构、设备等的保护; b)改造做法不宜超过原结构设计荷载,否则应按现行相关标准核算,必要时进行结构检 c)装修材料应符合GB50222、GB50325的规定

14.4.3.1宜在利用原有管网的基础上对设备系统进行完善,对老化和损坏的管材进行更换,对不适用 的节点采取优化处理措施,并做好原有管道的疏通工作。 14.4.3.2宜避免长距离移动原有消防设施、排水设施等的位置。 14.4.3.3更换设施应选择节能、环保产品。 14.4.3.4需要在建筑结构构件上固定支架、吊架和打孔穿管时不得影响结构安全

14.4.4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

14.4.4.1标志标线的设置应根据改造后高速公路相关设施位置、自然环境、交通状况、道路使用者需 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其数量应相对均衡,避免信息过载或疏漏。 14.4.4.2拆除的标志和防护设施材料,经局部修补或重新采用防腐防锈处理措施,并经检测合格后: 宜重复利用。不能重复利用的材料,应核算其剩余价值。 14.4.4.3地面标线应重新施划。 14.4.4.4施工期间拆除原隔离设施的工程,应在适当位置采取临时隔离措施。 14.4.4.5需要设置供救援、消防、管理等车辆进出的路段,应设计用于警告、诱导的交通安全设施 保障安全。

14.5.1道路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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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1服务区经改扩建后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功能和规模要求,并宜考虑与原有用地及其设 施、变速车道、主线等的关系,提高用地效益。 4.5.1.2道路和场地改扩建后的地面完成面标高应与原有道路、场地、建筑物进出口、加油(加气) 站停车坪、主线进出口等地面衔接顺畅。 4.5.1.3道路和场地扩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扩建拼接地基对原有地基沉降和稳定产生的不利影响;拼接地基和原有地 基之间应控制沉降差异并保持良好结合: b)填方区扩建拼接地基填料宜选用与原有地基相近且符合要求的填料或较原有地基渗水性强的填 料; ? c)扩建的地面应处理好扩建拼接地面与原有地面的纵横向衔接。 4.5.1.4广场改扩建后宜结合原有设施形成完整的集散、休息场所。

14.5.1.1服务区经改扩建后应满足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功能和规模要求,并宣考虑与原有用地及其设 施、变速车道、主线等的关系,提高用地效益。 14.5.1.2道路和场地改扩建后的地面完成面标高应与原有道路、场地、建筑物进出口、加油(加气) 站停车坪、主线进出口等地面衔接顺畅。

14.5.1.3道路和场地扩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4.5.2.1原有建筑物已严重残损部分,难以修复,或修后功能极差,或所需造价接近、甚至超过新建 的造价,宜予拆除、重建。 人 14.5.2.2原有建筑功能和规模不能满足现在服务需求,应进行改建、扩建。 14.5.2.3建筑物改扩建部分的建设标准应按本标准第8章的要求执行,服务区经改扩建后的总体建筑

14.5.2.1原有建筑物已严重残损部分,难以修复,或修后功能极差,或所需造价接近 的造价。宜予拆除、重建。

.5.2.2原有建筑功能和规模不能满足现在服务需求,应进行改建、扩建。 .5.2.3建筑物改扩建部分的建设标准应按本标准第8章的要求执行,服务区经改扩建后的 成应满足第4章规定的功能和规模要求。

14.5.3设备、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

14.5.3.1扩建场区管网应考虑与原有管网的的衔接关系。 14.5.3.2因改扩建而导致场内外管道、线路、设备安全距离或其他指标不能满足时,应采取避让或改 移等措施。 14.5.3.3标志标线和防护设施改建部分应符合本标准14.4.4的要求,扩建部分应按本标准第10章的 要求执行。

DB43/T922—2014附录A(规范性附录)服务区功能配置表A.1规定了服务区场所设施配置要求。表A.1服务区场所设施配置表服务区类别功能层次场所设施A类B类c类V休总厅☆☆☆咨询服务台☆☆口门厅区母婴室☆☆口医务室☆☆口超市☆☆购物区饮用开水间☆☆☆客房☆☆☆客房区消薄间☆☆☆贮藏间★☆☆人员服务厨房☆☆☆快餐厅★X☆☆基餐饮区餐厅☆☆口本外卖间☆口包厢服☆口厕位区☆★☆务盟洗间☆☆★公共厕所工具及保洁间☆☆☆淋浴间☆☆★广场☆☆口道路☆☆☆停车场★☆☆加油(加气)站☆☆☆车辆服务加水车位☆☆☆冲洗车位口口车辆维修场☆☆☆维修区车辆维修站☆☆口22

DB43/T922—2014表A.1服务区场所设施配置表(续)服务区类别功能层次场所设施A类B类C类应急指挥应急指挥办公室☆☆口应应急保障应急物资库房☆口急应急医疗救助站☆口应急救助救应急篷宿区口援救援车辆停车位口口应急交通应急疏散通道口口旅游接待处口旅游接待展示场所☆健身场所口游乐场所口娱乐休闲儿童活动区口观景休闲区☆口拓土特产商铺口口展特色商业风味餐饮场所口口服商业中心口务酒店口商务活动影视及会务中心口金融服务服务网点口物流堆场口口物流服务物流仓库口一其他服务车辆充电站口办公区☆☆☆辅员工宿舍☆☆☆管理部分助设备间☆☆☆执法执勤室☆☆口注:“☆”为必备项,“口”为宜选项,“一”为可不选项。表A.2规定了服务区功能设施配置要求。表A.2服务区功能设施配置表服务区类别功能设施A类B类C类广播☆☆☆资讯服务电视☆☆☆23

表A.2服务区功能设施配置表(续)

JBT 13734-2019 工业有机废气蓄热热力燃烧装置.pdf注2:场址有自来水系统可不设净水设施

DB43/T922—2014附录B(规范性附录)服务区功能分区图B.1规定了服务区功能分区要求。服务区工区域辅助区域二综合服务区域停车区域河加区域修区域功能设施工(场所设施)建筑物(场所设施)场地设具他服务设场区服务设讯服务设销真他建筑物员工宿舍综合楼公共厕所加油加仓站车辆维修站设备间加水车位停车场道路绿化施水泵房变配电所办公区客房区餐饮区购物区门厅区二保障功能王管理功能人贸服务功能车辆服务功能功能王服务功能辅助功能图B.1服务区功能分区图25

表C.2服务区分项建筑面积指标表(单侧) (续)

DB43/T922—2014附录E(资料性附录)服务区布局形式图E.1给出了服务区基本布局形式。分离式外间型分离式内向型P分离式内外向并用型分离式上空集聚型单例集聚型图E.1服务区基本布局形式29

T/CEC 217-2019标准下载DB43/T 9222014图E.2给出了服务区与通式立体交叉合并形式。单侧布置两侧布置公共服务平台“外部布置图E.2服务区与互通式立体交叉合并形式30

表F.1给出了公共厕所设施配置要求。

表F.1公共厕所设施配置表(单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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