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276-2020 城市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施工规范(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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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T29-276-2020 城市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施工规范(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pdf

附录C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C.0.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序号资料名称数量核查人核查结果1系统竣工图2施工过程检查记录3调试记录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4相关资料结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52

附录 D智慧运营管理系统设备安装记录表表D.0.1设备安装配置表设备安装配置机柜机架设备产品号序列号用途说明备注编号位置名称设备序列号是否登记是口否口备注:表D.0.2模块插槽配置表模块插槽配置插槽号产品号序列号用途说明备注是否按照模块配置安装机器是否模块序列号是否登记是否备注:53

GB/T 228.1-2010标准下载附录 E系统功能检测记录表表E.0.1系统功能检测记录表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备注: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54

附录F系统性能测试记录表表F.0.1系统性能测试记录表测试编号测试内容测试目的相关引用测试结果通过[]未通过[]其他[备注:地点日期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55

附录 G系统不间断运行测试记录表表 G.0.1系统不间断运行测试记录表测试编号测试内容测试地点起止时间测试目的测试结果通过[]未通过[]其他[备注: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56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止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 4717 Z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 16806 3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 16808 4 《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 GB 17429 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 6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8《地铁设计规范》 GB 50157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 12《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174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 规范》 GB 50257 1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 1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 1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0348 17《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601 18《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 50838 19《电气安装用导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041.1 20《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B/T32581 2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312 22《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 50636 23《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1274

24《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2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26《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27《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24《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Z/T 205 2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7 26《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 27《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 644

城市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urban utility tunnel

编制组在厂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科研成果以 及产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城市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 安装工程施工规范》的编制工作。 为便于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 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 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 和把握条文规定的参考。

目次1总则65术语和符号663基本规定674通用设备安装.684.1槽盒安装684.2盘、柜安装684.3导管敷设…694.4线缆敷设..694.5防火封堵704.6防雷与接地装置705安全防范系统715.2设备安装715.3系统调试.716通信系统726.2设备安装..726.3系统调试.72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737.1 一般规定738电力监控系统748.3系统调试74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59.1一般规定..759.2设备安装…759.3系统调试7663

10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80 10.1 一般规定 80 10.2 设备安装· 80 10.3 系统调试.. 80 11 智慧运营管理系统 81 11.1 一般规定: 81 11.2 设备安装, 81 11.3 系统调试, 81 12 工程联调 83 12.1 一般规定· 83 12.2 联合调试.. 83 12.3 系统功能检测.. 84 12.4 系统性能测试. 84 12.5 不间断稳定性测试 84

10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0.1监控与报警系统是综合管廊附属设施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满足综合管廊止常运行、保障综合管廊安全、便于管线维护、协 助综合管廊运行管理、协调管线管理单位起到了关键作用。但综合 管廊发展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施工的 规范性、明确性、全面性存在不足。 因此,为满足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合理、统一建设标准、提高工程质量,令使用者有章可循 管理者有据可依,编制本规范。

本章给出的11个术语和5个符号(专用名词),均为本规范有 关章节中所引用的。本规范从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施 工的实际应用角度出发,参照有关标准、规程的术语赋予其涵义, 司时给出了相应的推荐性英文术语

3.0.1本条对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工程所包含的各分支系 统进行说明,对本规范未涉及的其他系统,应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3.0.2本条规定了综合管廊监控报警系统的安装工程的开展条件: 并积极推行样板间或样板段制度。 3.0.5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应进行开箱验收并记录,其 工作过程、检验结论要有书面证据,所以要有记录。对设计提供有 技术参数的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在进场验收时应核对其参 数

统进行说明,对本规范未涉及的其他系统,应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3.0.2本条规定了综合管廊监控报警系统的安装工程的开展条件 并积极推行样板间或样板段制度。 3.0.5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应进行开箱验收并记录,其 工作过程、检验结论要有书面证据,所以要有记录。对设计提供有 技术参数的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在进场验收时应核对其参 数。 3.0.6~3.0.7综合管廊位于地下且通风条件不佳,因此应消除或控 制密闭空间作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缺氧、中毒等职业性伤害。 在综合管廊内的天然气舱、电力舱等危险舱室内进行焊接、切 割等作业时,可能导致火灾甚至爆炸,故制定此条款。 鉴于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的特性,施工现场的防 火、防触电设施和空气(有害气体)检测应作为重点进行检查核实 3.0.9施工中用于计量和检测的器具、仪器、仪表及设备的准确性 是保证安装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由于种类繁多,应用对象也很复 杂,故详细规定见相关机械设备规范。 3.0.10~3.0.11施工前应结合施工需求及环境条件对现场进行确认 熟悉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参与人员培训学习,进行 分级交底,

鉴于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的特性,施工现场的防 火、防触电设施和空气(有害气体)检测应作为重点进行检查核实。 3.0.9施工中用于计量和检测的器具、仪器、仪表及设备的准确性, 是保证安装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由于种类繁多,应用对象也很复 杂,故详细规定见相关机械设备规范。 3.0.10~3.0.11施工前应结合施工需求及环境条件对现场进行确认 熟悉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参与人员培训学习,进行 分级交底。

4.1.9本条引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4.2.4对成套供应的柜、台、箱的内部接线一般由制造商完成,本 条规定是指柜、台、箱间的二次回路连线和自制配电箱(盘)的配 线要求。

4.3.2本茶按国家现行标准《建巩电”

4.3.4本规范中的金属导管主要包括:钢导管、可弯曲金属与

厚大于2mm的为厚壁钢导管。

4.5.2在对施工环境进行检查时,应主要核查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各 顶要求在实际操作时是否得到满足,当没有能适合施工现场的测试 合格的经验实例或数据时,应做专门试验,以使该施工现场采用的 防火封堵组件的构造与合格的测试试样保持一致。

4.5.2在对施工环境进行检查时,应主要核查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各 项要求在实际操作时是否得到满足,当没有能适合施工现场的测试 合格的经验实例或数据时,应做专门试验,以使该施工现场采用的 防火封堵组件的构造与合格的测试试样保持一致。 4.5.3~4.5.5防火封堵材料的形状和厚度,应根据制造商提供的操 作指南和构造图纸进行填写,并满足相应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 为了便于某些填充类防火封堵材料的定位和增强防火封堵材料 的力学强度,有时需要同时安装支撑或衬垫等。 施工完成后,应将那些不属于防火封堵组件的辅助材料清除 使防火封堵组件表面平整、光洁、无裂纹,并填充密实。

4.5.3~4.5.5

乍指南和构造图纸进行填写,并满足相应部位的耐火极限要求 为了便于某些填充类防火封堵材料的定位和增强防火封堵材 的力学强度,有时需要同时安装支撑或衬垫等。 施工完成后,应将那些不属于防火封堵组件的辅助材料清除 使防火封堵组件表面平整、光洁、无裂纹,并填充密实。

4.6.2在工程中可能有多个场所对接地电阻值提出要求,此外防雷 工程也会对接地电阻值提出要求,因此在接地电阻测试时,应根据 具体情况在相应的场所或部位分别进行测试,且应符合不同的接地 电阻值要求。

4.6.4本条引用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

求。铜与铜或铜与钢材采用热剂焊(放热焊接)时,被连接的 应完全包在熔接接头内,并应保证连接牢固、连接部位的金属 熔化。

4.6.8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

5.2.1本条第2项由于综合管廊内空气相对湿度及温度的变化,结 构墙、板、设备表面等易出现凝露现象,因此探测器等设备应有防 水、防潮等措施。 5.2.2本条第2项当摄像机吊顶安装受限时,可采用壁装,但应满 足设备功能、运维检修等要求。 5.2.5本条第1项当利用在线巡查系统兼做人员定位系统时,在线 巡查信息采集点的布置除满足电子巡查系统的设置要求外,需满足 人员定位系统的相关要求。

9.1.3本条规定了设备进人施工现场前文件检查的内容。其中检验 报告及认证(认可)证书是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在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中,有许多产品是国家强制认证(认可)和型式检验的,进场 前必须具备与产品对应的检验报告和证书;另外国家相关法规规定 认证(认可)产品应贴有相应国家机构颁发的认证(认可)标识。 因此检验报告、证书和标识是证明产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 求的法定证据。重点检查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是否与认证(认可) 证书的内容一致。重点检查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是否与检验报告 的内容一致。对于非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应通过核对检验报告来 确保该产品是通过国家相关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

9.2.14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使用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9.3.1调查表明,近年来由于文件资料不全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安装、调试和正常运行都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本条明确规定了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开通前必须具备的文件,这些文件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2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平面图。 3 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或设计要求。 4设备安装技术文件:

9.3.7本条规定了火灾应急广播的调试内容及要求,火

属于火灾警报装置类,对人员蔬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筑 中火灾应急广播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本条中规定的调试内容应逐 验查并全部满足要求。

防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备用电源存在容量不够或充电装置不 符合要求的情况,当主电源断电后备用电源不能及时切换,或者虽 能切换但因备用电源容量不够或电压过低使整个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故本条规定了检查系统中各种控制装置使用的备用电源容量,并进 行放电、充电试验,且均应符合要求

来不少消防工程中使用的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当主电源断电后应急 电源能及时切换保障消防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的调试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调试单位应严格按照步骤进行调 试,这样就可以满足规范要求。特别是对应急工作时间的调试,要 在应急电源接上满负载后进行,才能保障应急电源的容量。 9.3.10本条明确了对防火门控制功能调试的要求。现行国家标准

10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

10.1.2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设置于天然气管道舱,探测是否有天 然气泄露,当泄露达到一定浓度设定值时报警,以预防因天然气体 泄露而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Q/SY 07285-2020标准下载,系统中的可燃气体均为天然气。

[11.1 一般规定

11.3.2本条规定了智慧运营管理系统调试时,应进行数据核对。如 发现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存在与子系统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不一致的 数据或参数,应判定数据不一致出现的错误原因。如不一致错误是 由智慧运营管理系统造成,则应对智慧运营管理系统进行修改。如 不一致错误是由子系统内部的错误或其通信接口的错误造成,则应 对子系统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应对不一致的数据项进行重新核对, 直至数据的准确性达到了设计或验收要求为止。

12.1.2本条文明确规定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工程完工后的系统调 式,应以施工企业为主,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 相关设备厂家参与配合。设计单位的参与,除应提供工程设计的参 数外,并应对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监理、 建设单位参加调试,即可起到工程的协调作用,有助于工程的管 理和质量的验收。 对有些本身不具备工程系统调试能力的施工企业,则可以委托 给具有相应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或施工企业。 12.1.3本条文对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的调试,作出了必须编制 周试方案的规定。监控与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的调试是一项技术性很 强的工作,调试的质量会影响到工程系统功能的实现。因此,本条 文规定调试前必须编制调试方案,方案可指导调试人员按规定的程 予、正确方法与进度实时调试NB∕T 20357-2018标准下载,同时,也利于监理对调试过程的监 督。

本节主要说明智慧运营管理系统平台与各系统在故障及正常工 式下,各互联系统之间联动控制功能应符合设计的逻辑关系。

12.5不间断稳定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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