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1772-2021 农村消防安全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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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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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4/T 1772-2021 农村消防安全技术标准.pdf

ICS13.220.01 CCS C80

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宁夏回族直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 64/T17722021

GTCC-039-2018标准下载DB 64/T1772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颖玮、王俊、梁建忠、王蕾、崔岩。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消防安全的术语和定义、规划布局、建筑物要求、消防设施和火灾危险源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消防规划,农村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的防火设计,农村既有建筑的防火改造,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除本标准规定外,农村的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和按照规定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 居住建筑防火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规定。 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又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 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20517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T35547 乡镇消防队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39 农村防火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5130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量设计规范 GA/T998 乡镇消防队标准 JGJ62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建村(2017)50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 导则(试行)的通知》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设计要求designrequirement

4.1农村的消防规划应根据其区划类别,分别纳入镇总体规划、镇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内 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结合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建设等规划设计,按照各类农村建筑的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周边环境、 生活习惯、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规划。

4.2村庄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全布局

a 村庄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应设在村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甲、乙、丙类生产、储 存场所应布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并应布置在集中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1)严重影响村庄安全的工厂、仓库、堆场、储罐等应迁移或改造,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 使用性质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2) 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和汽车加油加气站等应根据当地的环境条 件和风向等因素合理布置,与其他建(构)筑物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要求。 b) 生产区内的厂房与仓库宜分开布置。 甲、乙、丙类生产、储存场所不应布置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体育馆、医院、养 老院、居住区等附近。 有的厂(库)房和堆场、储罐等,不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改造、搬迁或改变使用性质 等技术改造措施。 3 生态移民安置区规划中应充分考虑消防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DB 64/T 17722021

4.4集市、庙会等活动区域应规划布置在不妨碍消防车辆通行的地段,该地段应与火灾危险性大的场 所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5集贸市场、厂房、仓库以及变压器、变电所(站)之间及与居住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要求。 4.6居住区和生产区距林区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或应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防火墙等防止火灾 蔓延的其他措施。 4.7村庄各类用地中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的设置,均应符合农村建筑防火的有关规 定,在人员密集地区应规划布置避难区域,原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或大面积棚户区, 应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隔离带和消防通道,增设消防水源等方式改善消防条件,消 除火灾隐患,防火分隔宜按30户至50户的要求进行,呈阶梯布局的村寨,应沿坡纵向开辟防火隔离 带,防火墙修建应高出建筑物0.5米以上。 4.8学校、村民集中活动场地(室)、主要路口等场所应设置普及消防安全常识的固定消防宣传点, 村民委员会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易燃易爆等重点防火区域应设置防火安 全警示标志。

制宜推动建设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应建立志愿消防队,其他行政村和生 态移民安置区应设置微型消防站。

态移民安置区应设置微型消防站GB∕T 38252-2019标准下载, 5.2乡镇消防队分为乡镇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乡镇专职消防队分为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和 二级乡镇消防专职消防队,乡镇消防队的建设和装备配备应按有关乡镇消防队的建设标准执行。 5.3行政村应设置微型消防站,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b) 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C 站长应由行政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d)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 等。

志愿消防队的管理人员、落实日常监管。志愿消防队应当按照组织章程制定落实有关登记注册、教育训 练、执勤管理、服务记录、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志愿消防员服务档案并对志愿服务记录进 行管理。

DB 64/T 1772202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14DB 64/T 17722021

7.1农村应设置消防水源。消防水源应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7.2江河、湖泊、水塘等天然水源以及水井、水窖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能保证枯水期和冬季的消防用水:

应防止被可燃液体污染; c)有取水码头及通向取水码头的消防车道 d)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最低水位时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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