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29-167-2019 天津市再生水设计标准.pdf

DB/T29-167-2019 天津市再生水设计标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38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315807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29-167-2019 天津市再生水设计标准.pdf

5再生水利用及水质标准

5.1.1建设再生水设施、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是再生水设施建设效益的体现,是企业能够正常运营的关键。 5.1.2城市再生水一般采用一套管网供水,用水对象主要是城市杂 用、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景观环境用水等。建筑中水是建筑物和 居住小区的污水、废水再生利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见现行国 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具体内容见表2。 衣业用水时需慎重,一定严格控制中水水源,同时避免喷灌,不可 长期施用,要控制间隔时间和使用量,建议仅在缺水地区作为农业 用水补水适当施用。

5.2.1再生水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等杂用的水质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18919 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见表1。为便于应用,列出《城市污水再 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水质标准见表2。城市杂用水 作为非限制性接触用水不可避免要与人接触,再生水的浊度、色度 莫、卫生学指标直接关系到人们接受再生水的信心和再生水使用过 程中卫生安全问题,天津城市再生水在总结了以上经验教训后提高 了以上四项指标水平,基本达到了自来水的标准,为居民、公建、

景观环境使用再生水创造了安全卫生的条件。自前天津市还未出台 再生水水质标准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天津泰达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了本区的《集中回 用再生水水质标准》Q/12KF,其再生水水质指标与生活饮用水相 近。天津市已建成的市区再生水厂和天津泰达开发区新水源一厂采 用了CMF+O3或CMF+RO的净化工艺,其水质指标明显高于国家 标准。

标准。 5.2.2再生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 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规定。见表3 5.2.4再生水用于工业用水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 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的规定。见表4 5.2.6增加了再生水用于采暖空调用水的水质标准,详见现行国家 标准《采暖空调系统水质》GB/T29044的规定。 5.2.7当再生水同时满足多种用途时,也可按用水量最大用户的水 质标准要求确定,个别水质要求更高的用户,可自行补充处理达到 其水质要求。

5.2.2再生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表1 污水再生利用类别

表2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表3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

6.1.1本条指出城市再生水系统和建筑中水系统的组成和设计,应 按系统工程特性考虑。城市再生水系统由再生水处理系统、再生水 管网和用户三个部分;小区或建筑物中水由原水收集、处理和中水 供给等三个部分组成。各部分是以系统的特性组成为一体的系统工 程,因此,提出再生水工程设计要按系统工程考虑的要求。

6.1.2建筑物中水的系统型式宜采用完全分流系统,所

流系统”就是中水原水的收集系统和建筑物的原排水系统是完全分 开,既为污、废分流,而建筑物的生活给水与中水供水也是完全分 开的系统称为“完全系统”,也就是有粪便污水和杂排水两套排水 管,给水和中水两套给水管的系统。中水系统型式的选择主要是根 据原水量、水质及中水用量的平衡情况及中水处理情况确定。建筑 物中水系统型式宜采用完全系统

.1.3建筑小区中水基于其管路系统的特点,可分为如下多种系

1完全分流系统。包括全部完全分流系统和部分完全分流系 统。全部完全分流系统是指原水分流管系和中水供水管系覆盖全区 建筑物并在建筑小区内的主要建筑物都建有废水、污水分流管系 (两套排水管)和中水自来水供水管系(两套供水管)的系统。“全 部”是指分流管道的覆盖面,是全部建筑还是部分建筑,“分流”是 指系统管道的敷设形式,是污废分流、合流还是无管道,无管道是 指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化粪池。部分完全分流系统是指原水分

流管系和中水供水管系均为区内部分建筑的系统。 采用杂排水作中水原水,必须配置两套上水系统(自来水系统 和中水供水系统)和两套下水系统(杂排水收集系统和其他排水收 集系统),因此属于完全分流系统。但在管线上比较复杂,给设计 施工增加了难度,也增加了管线投资。这种方式在缺水比较严重、 水价较高的地区,或者是高档住宅内采用是可行的。 尤其在中水建设的起步阶段,居民对优质杂排水处理后的中水 比较容易接受。如果这种分流系统覆盖小区全部建筑物,称为全部 完全分流系统,如果只覆盖小区部分建筑物,称为部分完全分流系 统。 2半完全分流系统。是指无原水分流管系(原水为综合污水 或外接水源),只有中水供水管系或只有废水、污水分流管系而无 中水供水管的系统。 当采用生活污水为中水原水时,或原水为外接水源,可省去 一 套污水收集系统,但中水仍然要有单独的供水系统,成为三套管路 系统,称为半完全分流系统。当只将建筑内的杂排水分流出来,处 理后用于室外杂用的系统也是半完全分流系统。 3无分流系统。是指地面以上建筑物内无废水、污水分流管 系和中水供水管系的系统。无原水分流管系,中水用于河道景观、 绿化及室外其他杂用的中水不进入居民的住房内,中水只用在地面 绿化、喷洒道路、水景观和人工河湖补水、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和汽 车清洗等使用的简易系统。由于中水不上楼,使楼内的管路设计更 为简化,投资也比较低,居民又易于接受。但限制了中水的使用范 围,降低了中水的使用效益。中水的原水是全部生活污水或是外接 的,在住宅内的管线仍维持原状,因此,对于已建小区的建筑中水 较为适合。

6.1.4本条提出建筑中水系统型式的选择原则。

建筑中水型式的选用,主要依据考虑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

基础资料收集:首先是水资源情况。当地的水资源紧缺程度,供水部门供水可能性,或地下 自行采集的可能性,以及楼宇、楼群所需水量及其保障程度等需水和供水有关情况。其次是 经济资料。供水的水价,各种中水处理设备的市场价格,以及各种中水管路系统建设可能所 需费用的估算,所建楼宇或住宅的价位。第三是政府规定情况。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第四是环境资料。环境部门对楼宇和楼群的污水处理和外排的要求,周边的河湖和市政下水 道及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范建设和运行情况。第五是用户状况。生活习惯和水平、文化程度 及对中水可能的接受程度等。

6.2.2提出建筑中水原水收集率的要求,为的是把可利用的排水都

6.2.2提出建筑中水原水收集率的要求,为的是把可利用的排水都

尽量收回。所谓可利用的排水就是经水量平衡计算和技术经济分 析,需要与可能回收利用的排水。凡能够回收处理利用的,就应尽 量收回,这样才能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提高效益。在生活用水中, 设可回收排水项目的给水量为100%,扣除15%的损耗,,其排水 为85%,要求收集率不低于75%,还是有充分余量的。 收集率计算公式中的“回收排水项目”为经水量平衡计算和可 行性技术经济分析,决定利用的排水项目

6.2.3建筑中水原水系统应设分流、溢流设施和超越管,这是对中 水原水系统功能的要求,是由中水系统的特点决定的。在建筑内, 中水系统是介于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之间的设施,既独立文有联 系。原水系统的水取自于排水,多余水量和事故时的原水又需排至 排水系统,不能造成水灾,所以分流并(管)的构造应具有如下功 能:既能把原水引入处理系统,文能把多余水量或事故停运时的原 水排入排水系统,而不影响原建筑的使用。可以采用隔板、网板倒 换方式或水位平衡溢流方式,或分流管、阀,最好与格栅井相结合。 6.2.4厨房的油污排水的排入,会增加整个处理难度,应经局部处 理后冉排入。 625一再生水原水加不能计,整个系统就无注进行量化管理,因

2.5再生水原水如不能计量,整个系统就无法进行量化管理,国 提出要求。超声波流量计和沟槽流量计可满足此要求,但为了 省,可采用容量法计算的土法。

6.2.6本条提出可以采用雨水作为中水原水。屋面和硬性地

水水质较好,是很好的可用水资源。但雨水量因地区不同而大小不 司,极不均衡,应用中必须有可靠的调储和超量溢流设施,研制并 采取初期雨水剔除措施。雨水在小区内的应用,宜结合河、湖、塘 水体景观和生态环境建设,其应用有着美好的前景,

6.3.1建筑中水原水水量平衡计算是中水设计的重要步骤,它是合 理用水的需要,也是中水系统合理运行的需要。建筑中水的原水取 于建筑排水,中水用于建筑杂用,生活饮用水补其不足,要使其互 相协调,必须对各种水量进行计算和调整。要使集水、处理、供水 集于一体的中水系统协调地运行,也需要各种水量间保持合理的关 系。水量平衡就是将设计的建筑或建筑群的给水量、污水、废水排 水量、中水原水量、贮存调节量、处理量、处理设备耗水量、中水 调节贮存量、中水用量、生活饮用水补给量等进行计算和协调,使 其达到平衡,并把计算和协调的结果用图线和数字表示出来,即水 量平衡图。 6.3.2处理前的调节。建筑中水的原水取自建筑排水时,建筑物的 排水量随着季节、昼夜、节假日及使用情况的变化,每天每小时的 排水量是很不均匀的。处理设备则需要在均匀水量的负荷下运行, 才能保障其处理效果和经济效果。这就需要在处理设施前设置中水 原水调节池。调节池容积应按原水量逐时变化曲线及处理量逐时变 化曲线所围面积之最大部分算出来。当确无资料难以计算时,亦可 按百分比计算。在计算方法上,国内现有资料也不太一致,有的按 最大小时水量的儿倍计算或莲续儿个最大小时的水量估算。对于洗 浴废水或其他杂排水,确实存在着高峰排量,但很难准确地确定, 如估计时变化系数还不如直接按日处理水量的百分数计算。 1连续运行时,原水调节池容量按日处理水量的35%~50% 计算,即相当于8.4~12.0倍平均时水量。根据国内外资料及医院 污水处理的经验,认为这个计算是合理、安全的。中国环境科学研 究院也认为,该调节储量是充分而又可靠的,设计中不应片面地道 求调节池容积的加大,而应合理调整来水量、处理量及中水用量和 其发生时间之间的关系

6.3.1建筑中水原水水量平衡计算是中水设计的重要步骤,它是合 理用水的需要,也是中水系统合理运行的需要。建筑中水的原水取 于建筑排水,中水用于建筑杂用,生活饮用水补其不足,要使其互 相协调,必须对各种水量进行计算和调整。要使集水、处理、供水 集于一体的中水系统协调地运行,也需要各种水量间保持合理的关 系。水量平衡就是将设计的建筑或建筑群的给水量、污水、废水排 水量、中水原水量、贮存调节量、处理量、处理设备耗水量、中水 调节贮存量、中水用量、生活饮用水补给量等进行计算和协调,使 其达到平衡,并把计算和协调的结果用图线和数字表示出来,即水 量平衡图。

又其高限或低限值。 2间歇运行时,原水贮存池按处理设备运行周期计算,如 :

W=1.5Qyi(24~t)

式中:Wi一原水储存池有效容积(m); ti一处理设备连续运行时间(h); QY1一中水原水平均小时进水量(m°/h); 1.5一系数。 6.3.3处理后的调节。由于再生水处理厂(站)的出水量与再生水 用水量不一致,在处理设施后还必须设再生水贮存池(箱)。再生 水贮存池(箱)的容积既能满足处理设备运行时的出水量有处存放, 又能满足再生水的任何用量时均能有水供给。这个调节容积的确定 如前条所述理由一样,应按再生水处理量曲线和再生水用量逐时变 化曲线求算。计算时分以下三种情况: 1连续运行时,建筑中水贮存池(箱)的调节容积可按日中 水系统日用水量的25%~35%计算,是参考以市政水为水源的水 池、水塔调节贮量的调查结果的上限值确定的。中水贮存池的水源 是由处理设备提供的,不如市政水源稳定可靠。这个估算贮量,相 当于6.0~8.4倍平均时中水用量。中水使用变化大,若按时变化系 数K=2.5估算,也相当2.4~3.4倍最大小时的用量。 城市再生水贮存池的调节容积参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标 准,根据再生水供水变化系数大的特点,确定调节容积为最高日用 水量的20%30%。 2间歇运行时,中水贮存池按处理设备运行周期计算,如下 式:

式中:W2一中水池有效容积(m²); t一处理设备设计运行时间(h):

q一设施处理能力(m/h); q2一中水平均小时用水量(m²/h); 1.2一系数。 3处理设备余压直接送至中水供水箱或中水供水系统需要设 置中水供水箱时,中水供水箱的调节容积,本标准条文要求不得小 于中水最大小时用水量的50%,将近为2倍的平均小时中水用量。 通常说的中水供水箱,指的是设于系统高处的供水调节水箱,一般 与中水贮存池组成水位自控的补给关系,它的调节贮量和地面中水 贮存池的调节容积,都是调节中水处理出水量与中水用量之间不平 衡的调节容积。

为应急补水管设在中水池或中水供水箱处皆可,但要求只能在系纟 快水时补水,避免水位浮球阀式的常补水,这就需要将补水控制 立设在低水位启泵水位之下,或缺水报警水位。

6.4.3本条规定了城市再生水供水系统的水力计算、管道布置和敷 设、供水方式及水泵的选择等的要求。城市再生水供水方式的选择 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相关规定执 行。 6.4.4这条的提出是基于再生水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危害而提出的 再生水对管道和设备究竟有无危害,国内也有较多人员做过研究。 北京市环保研究所所做的挂片试验结果详见表5

从表5中可看出:①根据腐蚀判断标准(金属腐蚀速度 <0.13mm/a时接近于不腐蚀;腐蚀速度0.13mm/a~1.3mm/a时,腐 蚀逐渐加重)判断中水对钢材有轻微腐蚀,对镀锌钢管和钢材儿乎 不腐蚀;②中水系统基本无结垢产生,而对钢材产生的结垢成分分 析多为腐蚀垢。北京市政设计研究院的试验装置测得中水年平均腐 蚀率为3.1185mpy(1mpy=2.54×10mm/a),即0.08mm/a,而同一 地区生活饮用水腐蚀年平均腐蚀率为0.6563mpy,即0.017mm/a, 虽然比生活饮用水腐蚀速度增加将近4倍,但均在标准以内。该所 的中水工程使用两年后,卫生器具、管道及配件使用状况良好,无 明显变色、结垢现象,管道内壁紧密地附着一层分布均匀的白黄色 垢,无生物粘泥,配件内部无明显腐蚀和结垢。 再生水与生活饮用水相比,残余有机物和溶解性固体增多,余 氯的增多虽有效地防止了生物垢的形成,但氯离子对金属,无其是 钢材具有腐蚀性,实践工程中还必须加以防护和注意选材。 关于金属管道防腐措施的原则规定: 金属管道防腐处理非常重要,它将直接影响水体的卫生安全以

及管道使用寿命和运行可靠。 金属管道表面除锈的质量、防腐涂料的性能、防腐层等级与构 造要求,涂料涂装的施工质量以及验收标准等,应遵守现行国家标 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等的规定。内 防腐如米用水泥砂浆衬里。 非开挖施工给水(如顶管、夯管、定向钻等)防腐层的设计与要 求,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 考虑再生水的弱腐蚀性,再生水系统的阀板、阀轴及加压水泵的 叶轮、泵轴宜采用SS304不锈钢材质。 二次供水使用臭氧消毒时,不可使用SMC玻璃钢水箱作为贮存水 箱,因臭氧对SMC玻璃钢极强的腐蚀性

6.4.5为了实现量化管理,再生水的计费和成本核算,应该装表计

6.4.7关于城市再生水配水管网布置的原则规定

城镇供水安全性十分重要,一般情况下宜将配水管网布置成环 状。考虑到建设初期资金或条件受限可枝状,但是远期应为环状, 一是供水安全性高,二是减少管网死水区。

7.1城市再生水处理工艺

7.1.1为了保证城市再生水设计科学合理,使用可靠、安全,根据 国内外工程实例,提出了再生水处理的基本工艺供选用。 1污水处理厂出水采用混凝、沉淀(或者澄清、气浮)、过滤 后,采用臭氧氧化或活性炭吸附可降低出水色度、膜味、浊度、并 对细菌起到一定杀灭作用。改善感观指标,拓宽了再生水的使用范 围。 2污水处理厂出水经混凝、沉淀(或者澄清、气浮)后,用 微(超)滤膜过滤(MF/UF)替代砂过滤可使水的浊度<2NTU, 去除绝大部分细菌、卫生指标改善,可减少消毒剂耗量,减少消毒 副产物总量,获得高质量的再生水。 3污水处理厂出水经混凝、沉淀(或者澄清、气浮)、微(超) 滤膜过滤后,再经RO反渗透处理,可有效去除盐分及有机物,能 得到低含盐量、低有机物的高品质中水。 4将原规范中流程4进水调整为污水处理厂出水,并强化脱 氮功能。 5污水经预处理再经膜生物反应器(MBR)处理后,可使水 中有机物、TN降至微量,同时浊度与卫生指标与使用微(超)滤 膜过滤(MF/UF)工艺相似,使中水回用范围更广泛。膜生物反应 器前端应设置沉砂池及间隙不大于1mm的精细格栅或格网等预处 理构筑物。当进水水质和水量变化时应设置调节设施;当进水中动 植物油含量大于50mg/L,矿物油大于3mg/L时,应设置除油装置。

根据进水水质及出水水质要求,选取以上不同的处理工艺。原 水为污水厂出水时,采用工艺流程1~4,工艺流程1~3主要强化 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总磷、浊度、色度、喉等卫生指标去除与提高的 工艺,工艺流程4进一步强化对总氮、总磷等指标的去除:原水为 城市污水时,采用工艺流程5~6.工艺流程6利用膜生物反应器将 污水直接制成高标准再生水。根据原水水质决定工艺流程中是否需 要混凝、沉淀单元。 7.1.2本条设计参数是依据中水利用工程实际运行数据提出的。污 水形成的絮体较轻,不易沉淀,所以沉淀池的设计参数与常规给水 处理不同。增加了机械搅拌澄清池、高效沉淀池、磁混凝沉淀池表 面水力负荷。因露天条件下沉淀池易滋生藻类,提出沉淀池上方宜 设置遮阳棚的要求。 7.1.3滤池是再生水水质把关的构筑物,其设计要稳妥,留有应变 余地。凡在给水上可采用的各种池型或各种滤料,在深度处理上也

(形成的絮体较轻,不易沉淀,所以沉淀池的设计参数与常规给大 理不同。增加了机械搅拌澄清池、高效沉淀池、磁混凝沉淀池表 口水力负荷。因露天条件下沉淀池易滋生藻类,提出沉淀池上方宜 设置遮阳棚的要求。

表6二级出水进行沉淀过滤的处理效率与出水水质

7.1.4硝化反硝化曝气生物滤池近年来得到发展,将其列入本 标准中。工艺参数供参考。

硝化反硝化曝气生物滤池近年来得到发展,将其列入本 中。工艺参数供参考。 微(超)滤膜过滤是一种较常规过滤更有效的过滤技术。 超)滤膜具有比较整齐,均匀的多孔结构。微(超)滤的基

(超)滤膜具有比较整齐,均匀的多孔结构。微(超)滤的基

本原理属于筛网过滤,在静压差作用下,小于微(超)滤膜孔 径的物质通过微(超)滤膜,而大于微(超)滤膜孔径的物质则 被截留到微(超)滤膜上,使大小不同的组分得以分离。微(超) 滤膜过滤在国内外已有较多工程实例,由于微(超)滤膜技术属 于高科技集成技术,因此宜采用经过验证的微(超)滤系统, 设备生产商需不少于3年的系统制作及运行经验。 1污水处理厂出水可直接进微滤或超滤,但从延长膜的运 行周期及寿命考虑,增加混凝、沉淀更有利膜的经济运行。 2由于微生物中一些细菌大小只有0.5um,为防止细菌穿 透滤膜、应选择孔径为0.2um或0.2um以下的微滤膜和孔径为 0.1μum或0.1um以下的超滤膜。 3采用空气反冲是指压缩空气由微(超)滤膜内向外(或 由外向内)将附着在膜上的杂质和沉淀物冲掉,然后用二级出 水进行微(超)滤膜表面辅助冲洗。这样反冲方式能够在短时 间内有效地去除微(超)滤膜内外的杂质和沉积物,并能够再 生微(超)滤膜表层的过滤功能,延长滤膜使用寿命,具有低 能耗和反冲不需要使用滤后水的特点。 4微(超)滤膜需设置化学清洗单元,根据运行情况进行 碱洗,几次碱洗后要进行酸洗。纪庄子再生水厂的膜碱洗周期 15大,酸洗周期75大,碱清洗液为Memclean浓液和45%的氢 氧化钠按照1:2.125的比例混合,使用时稀释至2%,酸洗液 为0.5%的柠檬酸溶液。 5微(超)滤膜过滤膜的通量与水温密切相关,同时也与 膜材料有关。应根据厂商提供的参数合理处理通量。 6微(超)滤膜过滤膜的出水浊度一般<0.5NTU,考虑到 多因素影响,出水浊度取0.5NTU~1.0NTU。

7.1.6 臭氧氧化宜如下设置

设置臭氧主要是为去除水中的色、味

收效率。 12对臭氧尾气中剩余臭氧的消除方式的规定。 电加热分解消除是目前国际上应用较普遍的方式,其对尾 气中剩余臭氧的消除能力极高,工作时需要消耗较多的电能, 随着热能回收型的电加热分解消除器的开发,其应用价值在进 一步提高。催化剂接触催化分解消除,与前者相比可节省较多 的电能,设备投资也较低,但需要定期更换催化剂,生产管理 相对复杂些。活性炭吸附分解消除目前主要在日本等国家有应 用,设备简单且投资也很省,但也需要定期更换活性炭和存在 生产管理相对复杂等问题。此外,由于以氧气为气源时尾气中 含有大量氧气,吸附到活性炭之后,在一定的浓度和温度条件 下容易产生爆炸,因此,规定在这种条件下不得采用活性炭消 除方式。

1为了提高反渗透系统效率和对反渗透膜进行有效的保 护,必须对原水进行有效地预处理。针对原水水质情况和系统 回收率等主要设计参数要求,选择适宜的预处理工艺,就可以 减少污堵、结垢和膜降解,从而大幅度提高系统效能,实现系 统产水量、脱盐率、回收率和运行费用的最优化,同时可达到 对膜进行保护,提高膜的使用寿命。对于市政中水处理厂,由 于其水源水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有发生微生物和胶体两 方面高度污染的可能性,因此要对预处理系统给予足够的重视, 所需的预处理步骤大致包括消毒、絮凝/助凝、沉淀、多介质过 滤、微滤/超滤、脱氯、加酸或加阻垢剂等。 目前,测量污泥密度指数(SDI值)是判断反渗透进水胶体和 颗粒污染程度的较为通用的方法。它也是设计反渗透预处理系 统之前应该进行测定的重要指标,同时在反渗透系统日常操作 时也需定时地检测。

活性炭与臭氧作用相似,主要用于脱色、除味和对某些难降解

有机物的吸附,提高出水水质。 1因活性炭去除有机物有一定的选择性,其适用范围有一 定限制,当选用粒状活性炭吸附工艺时,需针对被处理水的水 质、回用水质要求、去除污染物的种类及含量等,通过活性炭 柱试验确定工艺参数。 3活性炭吸附池和活性炭吸附罐设计参数的有关规定是 参照相似水厂经验提出的,在无试验资料时,可作参考。

城市再生水消毒处理增加次氯酸钠和臭氧消毒,当采用紫外和 臭氧消毒时应采取后补氯措施,保证管网未端余氯要求。为了保 证用水安全,消毒是必须的,与给水不同的是投加量大,要保 证消毒剂的货源充足和一定量的储备。城市杂用水管网末端余 氯≥0.2mg/L,源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GB/T18920。

7.2城市再生水构筑物设计

再生水构筑物设计可参见《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 和《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相关内容。再生水厂承担为 城市供水直接服务的功能,因此在再生水厂的设计中,清水池、 泵站等都应按城市供水考虑

7.3建筑中水处理工艺

7.3.1本条提出中水处理工艺确定的依据。处理工艺是根据中水原 水的水量、水质和要求的中水量、水质与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适应 情况,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中水系统一般有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组成。预处理包

括进水格栅、调节池、除油、进水提升、沉淀池。生物处理包括生 物处理池、曝气系统和沉淀池。深度处理段包括过滤、臭氧氧化、 活性炭吸附、消毒、清水池及送水泵等。由于中水对有机物、洗涤 剂去除要求较高,而去除有机物、洗涤剂有效的方法是生物处理: 因而中水的处理常用生物处理作为主体工艺

7.3.2本条参考国内外成熟的中水处理工艺,结合天津市建

7.3.3本条给出了以生活污水为原水的中水处理工艺流程

需增加防止膜污染的除油功能。MBR膜生物法可同时去除 有机物、氨氮、SS,出水浊度小于1NTU,是高品质的中 水。 太条给出了污泥处理的原则,

3.5本条给出了污泥处理的原贝

7.4建筑中水处理设施

7.4.1当以生活污水为水源时,化粪池可以看作是中水处理的前处 理设施。为使含有较多悬浮固体的水不堵塞原水收集管道和不带入 中水处理系统,仍需利用原有或新建化粪池。 7.4.2根据小规模水处理运行经验,格栅是防止后续系统产生堵塞 的关键设备,现有的技术水平可使细格栅间隙小到1mm内,本条 提出粗格栅间隙不宜大于10mm,细格间隙不宜大于2.5mm的要 求。细格栅间隙越小,越有利于后续处理单元的运行。 7.4.3洗浴排水、生活排水中含有较多的毛发和纤维。格栅无法去 除毛发和纤维,进入后续处理单元的毛发和纤维容易造成水泵、管 道等堵塞。因此规定在预处理单元设置毛发聚集器。 7.4.4调节池内设置预曦气管、不仅可以防止污水在储存时腐化发 臭,池内不产生沉淀,还对后面的生物处理有利。这里特别强调调 节池应设置溢水管,它是确保系统能安全运行的措施 7.4.5一般中、小污水处理站,设置调节池后而不再设初沉池, 7.4.6采用斜板(管)沉淀池或竖流式沉淀池的目的是了为提高固 液分离效率、减少占地。 7.4.7本条规定的斜板(管)沉淀池设计数据参照《室外排水设计 规范》,并考虑建筑内部地下室的通常高度而确定的。 7.4.8根据小规模中水特点,竖流沉淀池表面负荷宜采用

节池应设置溢水管,它是确保系统能安全运行的措施, 7.4.5一般中、小污水处理站,设置调节池后而不再设初沉池。 7.4.6采用斜板(管)沉淀池或竖流式沉淀池的目的是了为提高固 液分离效率、减少占地。 7.4.7本条规定的斜板(管)沉淀池设计数据参照《室外排水设计 规范》,并考虑建筑内部地下室的通常高度而确定的。 7.4.8根据小规模中水特点,竖流沉淀池表面负荷宜采用 0. 8.m3 / m2.h) ~ 1 2 m3 / .m.2.h)

0.8m/(m²h)~1.2m/(m²h)

消毒剂应用较多。在一些城市、次氯酸钠成品溶液购置比较方便, 将其与计量泵配合使用,具有占地少、投加计量准确、使用安全等 优点。二氯异尿酸钠不常用消毒剂,本标准已经取消。 7.4.18对于规模较大的中水处理站,运行中产生的污泥,可按照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设计。

8.1.1本条依据《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天津 市中心城区再生水资源利用规划》规定了再生水利用的原则,利用 方式以及再生水使用的要求等问题。其中,集中式供水是指以城市 污水厂出水为水源进行深度处理的大规模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及与 其配套的供水管网系统所组成的再生水供水方式,分散式供水是指 在公共建筑或建筑小区内建立并为其服务的建筑中水处理站及与 其配套的供水管网系统所组成的中水供水方式。从规划、投资、运 行管理、行业监管、供水安全性等方面综合考虑,集中式供水要优 于分散式供水,但又考虑到目前供水覆盖率不高,因而采用集中处 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的原则。 8.1.2提出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厂址选择的主要考虑因素。城市再生 水处理厂选址也应考虑与备用水源、地下供水水源、自来水供水厂 以及供水原水池、清水池等敏感设施区域保持一定间距(不小于 200m);同时地下管线也要与自来水厂、供排水管线有物理阻隔方 案设计,降低污染风险,保障供水安全。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厂址选 择正确与否,涉及到整个再生水供水工程系统的合理性,并对工程 投资、建设周期和运行维护等方面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影响水) 厂址选择的因素很多,设计中应根据这些因素的影响大小,通过技 术经济比较确定水厂厂址。 1

十手主力水不片市日房尔火, 片 方式以及再生水使用的要求等问题。其中,集中式供水是指以城市 污水厂出水为水源进行深度处理的大规模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及与 其配套的供水管网系统所组成的再生水供水方式,分散式供水是指 在公共建筑或建筑小区内建立并为其服务的建筑中水处理站及与 其配套的供水管网系统所组成的中水供水方式。从规划、投资、运 行管理、行业监管、供水安全性等方面综合考虑,集中式供水要优 于分散式供水,但又考虑到目前供水覆盖率不高,因而采用集中处 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的原则 8.1.2提出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厂址选择的主要考虑因素。城市再生

水处理厂选址也应考虑与备用水源、地下供水水源、自来水供水厂 以及供水原水池、清水池等敏感设施区域保持一定间距(不小于 200m):同时地下管线也要与自来水厂、供排水管线有物理阻隔方 案设计,降低污染风险,保障供水安全。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厂址选 择正确与否,涉及到整个再生水供水工程系统的合理性,并对工程 投资、建设周期和运行维护等方面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影响水厂 厂址选择的因素很多,设计中应根据这些因素的影响大小,通过技 术经济比较确定水厂厂址。

建筑环境造成危害,如何避免这一危害,是确定处理站

真考虑的因素,通常地面式处理站要与公共建筑和住宅保持一定的 防护距离,处理站也可采用半地下式,使其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设 在建筑内的处理站要尽量靠近中水水源。处理站设在最低层有如下 优点:站内水池、设备等荷载较重,给建筑结构专业增加的处理难 度可降低;设备的运行不会影响下层房间;中水原水容易实现靠重 力进入站内或事故排放

8.1.4再生水处理厂(站)的设计应根据水质要求、建设条

.1.4再生水处理厂(站)的设计应根据水质要求、建设条件,制

各工序的功能目标,选择合适的处理构筑物形式,通过技术经 比较确定工艺流程。平面布置是依据各建构筑物的功能和流程综合 角定,水厂一般对生产区域、办公区域、道路、绿地等进行适当白 能分区,处理站一般要求布置紧凑,节省占地,同时要满足施工 没备安装、调试、维护的要求,同时考虑大型设备的进出要求。

确定,水厂一般对生产区域、办公区域、道路、绿地等进行适当的 功能分区,处理站一般要求布置紧凑,节省占地,同时要满足施工、 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的要求,同时考虑大型设备的进出要求。 8.1.5与生活饮用水处理和污水处理相比,再生水的生产处理在水 源、处理工艺、核心处理设备、水质要求等方面都具有其特殊性, 尤其是水源、水质问题,因此在各种设备、仪表、管道、材料等的 设计选型方面一定要从技术经济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再生水生产 处理过程中的使用要求。 8.1.6本条强调的是要设置适应处理工艺要求的辅助设施,比如

原、处理工艺、核心处理设备、水质要求等方面都具有其特殊性 其是水源、水质问题,因此在各种设备、仪表、管道、材料等白 没计选型方面一定要从技术经济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再生水生产 处理过程中的使用要求。

8.1.6本条强调的是要设置适应处理工艺要求的辅助设施,

处理工艺中有臭气产生,除对臭气源采取防护和处理措施外,还应 对某些房间进行通风换气。厌氧处理产生可燃气体等这类易燃易爆 气体的场所,配电均应采取防爆措施。给水排水设施包括处理设备 的清洗、污水污物的排除等。在建筑中水处理站的设计中其要注 意以上问题,

8.1.7本条是为便于运行管理和对处理工艺的各个环节

测所做出的规定。可采取在各主要工艺环节设置各种计量仪表、水 质在线检测仪表、增设人工取样点等措施。

8.1.8本条主要是针对再生水处理厂(站)应实现的环境效益

的规定。其中对于城市再生水处理厂内各处理工艺段的生产废水及

8.1.9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是处理设备、设施良好运行的有 障。城市再生水处理厂的供电系统采用双电源供电主要是为 水安全性和可靠性。建筑中水处理站有条件时宜采用双电源

程度也减少了管理和操作的工作量。国内大多数新建、改扩建白 人厂实现三级控制,对于建筑中水处理站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可 居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应满足对主要的工艺设备进行监控的

8.2.6总结大津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厂供水水量数据,津

8.2.6总结大津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厂供水水量数据,津活系统近3 年供水最大的日变化系数(2015年1.7:2016年1.5:2017年1.5), 咸阳路系统近3年最大的日变化系数(2015年1.5;2016年1.6; 2017年1.3),根据现有再生水厂的运行经验,当再生水供给城市 杂用水时,变化系数宜取上限,供给有调蓄设施的工业时,取低值。 用作景观环境用水时,可不设变化系数。鉴于再生水时变化系数较 大,适当提高清水池容积DB41/T 1655-2018标准下载,可有效缓解再生水厂高日高时的供水压 力。供水压力高时,再生水管网的漏损水量的计算系数可适当增加

9.1.2在有加氯消毒和臭氧消毒工艺时应在必要的生产性建筑内 按照相应规范设置通风设备、臭氧尾气吸收破坏装置等。 9.1.3为防止操作维护管理人员坠落、滑跌,应在敬口及临边水处 理构筑物上面的通道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扶手栏杆,并采用防滑地 面或米取其他防滑措施 9.1.6本条强调了再生水系统的独立性,首先是为了防止对生活供 水系统的污染,再生水供水系统不能以任何形式与生活饮用水(包 括其他给水系统)系统连接,单流阀、倒流防止器、双阀加泄水等 连接都是不充许的。同时也是在强调再生水系统的独立性功能,再 生水系统一经建立,就应保障其使用功能,不能总依靠生活饮用水 补给。生活饮用水的补给只能是应急的,有计量的,并应有确保不 污染生活饮用水的措施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明确规定 “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不得与城市供水系统连接”, 结合国内发生的由于管道连接错误造成的饮用水污染事故,再生水 作为一种特定的水源是不能与其他水源连接的,故作出本条文规 定。

9.1.7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

第4.1.9条详细地提出了再生水管道与其它管线及建(构)筑物之 间的最小水平净距,第4.1.14条详细地提出了工程管线交义时最小 垂直净距,实际执行中受现场条件等因素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可

.1.11 条文内所说由采用药剂所产生的危害主要指药剂对设备

屋五金配件的腐蚀,以及生成的有害气体的扩散而产生的污染 害、爆炸等。比如混凝剂(无其是铁盐)的腐蚀、次氯酸钠发 产氢的排放以及臭氧发生器尾气的排放等。中水处理站多设在 室,对这些问题尤应注意,

的问题,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或动物体内部直接造成对内部组织 的伤害,是危险性触电伤害。电击又分为直接接触电击和间接接触 电击。为了防止间接接触电击H大绿洲1-4#高大模板施工方案(23P).docx,必须将条文规定的电气装置的外露 可导电部分和固定式设备的所有能同时触及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 界可导电部分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9.2.1再生水厂(站)及输配水管道设置自动化监测与控制系统: 利于保证再生水生产及利用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和提高管理水平。 9.2.2~9.2.5根据再生水回用方向与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综合确定 再生水检测项目与频率,在厂、网设置取样点,按要求取样检测, 司时在厂、网关键位置设置在线仪表,实时掌握运行数据,保证再 生水安全生产与安全供水。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