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M-007-3212-2021 建筑模板专用原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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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ZJM-007-3212-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2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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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07-3212-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ZJM-007-3212-2021 建筑模板专用原纸.pdf

“浙江制造” ,认证实施细则

建筑模板专用原纸 Base paper for building formwork

0.1认证址 5.1.1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5.1.2认证变更. 5.1.3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5.1.4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5.2认证标志 5.3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认证收费 12 附录1产品描述 ..13 附录2自我承诺. 4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版权归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所有,联盟内 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的许 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细则附录1、附录2为资料性附件。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细则为首次发布。

本细则基于“浙江制造”认证的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定DBJ51/T 120-2019 四川省城市桥梁预制拼装桥墩生产、施工与质量验收技术标准,规定了建筑模板专用原纸产品认证的要 求和程序。 本细则与《“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 理要求》等标准和要求配套使用。 本细则与认证机构公正性、保密、认证变更管理等公开文件共同实施。 认证委托人应确保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本细 则将进行及时修订。

本细则适用于以废纸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用于竹木建筑模板制造的原纸的“浙江制造”产 证。

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产品认证单元是指产品认证的基本单位。同一生产者、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作为一个 单元。认证委托人、生产者或生产企业不同的产品应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产品检验+“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管理要求评审+获证后监督

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认证实施环节:认证委托与受理、产品检验、初始工厂审核、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督、证书 到期再认证。 般情况下完成产品检验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核,也可在工厂审核时实施检验

按照3.1条款的要求划分单元并委托认证。

4. 1. 1 所需资料

认证委托人准备《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述》提交认证机构,《认证申请书》和《产品描达 信息及随附资料如下。

4. 1. 1. 1 认证申请

填写《认证申请书》相关信息并提供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主产许可证明复印件: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如有):按卓越绩效标准实施的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 获得的第三方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标注有产地的合格供方名录、生产流程图、生产、检验设备设 施清单等资料。

4. 1. 1. 2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应包括委托认证产品信息、工艺流程、关键部件清单、商标、执行标准等,认证单元 内覆盖的系列产品清单,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等,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产品合格 证明。

认证机构对认证委托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签订计 合同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资料或修改信息;无法提供有效的资 的,认证机构不受理认证委托

4. 2. 1 样品要求

初次认证时GB/T 24673-2021标准下载,由认证委托人按认证机构的要求提交样品用于检验。 当认证单元仅包含一个型号的产品时,样品数量为10卷。同一申请认证单元中涉及多个型号的

由认证机构选取一个最具有代表性(如产品特性最不利于满足产品标准要求等)的型号进行检验, 送样数量为10卷;其他型号根据与代表性型号之间的差异进行增补检验,送样数量由认证机构根据 需增补的检验项目情况确定。 需要进行年度监督检验时,在已认证的产品单元中抽取一个产品型号进行检验。样品由认证机 勾在生产企业成品仓库现场抽取。应尽可能抽取有代表性(如特性最不利于满足产品标准要求或销 售量大等)的产品进行检验。一个认证周期内的各次监督检验可以抽取不同型号的样品。

4. 2. 2 检验方案

a.检验机构应为经过CMA或CNAS、ILAC、APLAC认可,具有检验能力的实验室(包括由于检测权 构未覆盖“浙江制造”团体标准范围的原因,其出具的盖有检测机构检测专用章的检测报告数据) b.所涉及产品的检验报告日期距现场审核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2个月; C.所涉及产品的执行标准与认证产品所确认的执行标准一致; d.所涉及产品的具体型号/规格能代表认证产品时: e.所涉及产品检验的具体项目满足认证产品确认标准的要求时,且报告标明产品关键试验参数 1经检验符合要求。 评审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按采信原则,对检验机构的资格以及检验报告中所涉及产品的抽样日 期、执行标准、具体型号/规格、代表的认证产品范围、检验的具体项目进行审查。 评审组进行现场核实,对抽样产品的代表性进行判断,根据抽样产品相关信息进行产品一致性 的检查,同时对受审核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追溯,并做好相关记录,以证实采信报告的合理性。 采信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应将检验报告(经评审组现场确认签字)一同上报认证机构审定

初次认证时,当检验结果出现不符合标准要求时,认证委托人可以对产品进行整改后重新送样 由检验机构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和原检验结果可能受整改影响的项目重新进行检验,直至所有检验 项目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判定为合格。但整改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否则检验结论判定为不合 格,认证终止。 监督检验结果存在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认证单元监督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见4.5.2.2) 如认证委托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得到认证机构或检验机构通知的十五日内,向认证机 构申请复议或复查。

4.3.1审查内容及要求

4.3. 2 审查时间及人日数

工厂审核人·日数根据认证单元数,生产企业的规模亚东国际大桥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水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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