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_T491-2021 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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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GJ_T49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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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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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_T491-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_T491-2021 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pdf

5.4.4内装部品从工厂运输到施工现场,应提前制定运输 及方案,超高、超宽、形状特殊的大型部品运输和码放应采 量安全保证措施。

5.4.5内装部品在施工现场二次搬运,应提前香查勘场地条

做预处理,确保卸载及转运工具顺利通行,垂直运输宜采用机械 化工具。

5.2.1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应制定项目招采计划及运输计划 明确部品部件的进场时间及运输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的运输通

明确部品部件的进场时间及运输条件滇南外送通道500kV输变电工程大新~南宁线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保证施工所需的运输通

道、堆放场地、垂直运输、供水供电、施工作业面等必要条件。 6.2.2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编制专项 施工方案。

6.2.3装配式内装修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核对已完成主体组

构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复核预留预理、隐蔽工程及成品保护 请况,确认具有施工条件,完成施工交接手续。 6.2.4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应进行测量放线,并设置部品部 件安装定位标识。

6.2.5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应准备施工所需的设备、部品部 件及相关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制定施工所需设备、部品部件的需求计划及货源组织 安排; V 2部品部件进场时间应遵循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的规定,且应进行进场检验,其规格、性能和外观等应符合设计 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3进场部品部件存放时,应分类存放,并宜实行分区管理 和信息化台账管理: 保安全; 5/部品部件的堆放应按部品的保管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火、 防雨、防潮、防曝晒、防污染、防擦碰等措施; 6部品部件由集中堆放场地运输至安装区过程中应注意成 品保护。

6.2.5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应准备施工所需的设备、部

6.3.1设备和管线的施工安装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 的规定,并应满足检修更换的要求。 6.3.2设备和管线安装不得影响结构安全性以及部品部件的完 整性。

6.3.3设备和管线的固定装置材料与设备管线材料应相互兼容

6.3.3设备和管线的固定装置材料与设备管线材料应相互

6.3.4设备和管线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试验和调试,暗敷在轻 质隔墙、架空地板和吊顶内的设备和管线,应在验收合格并形成 记录后方可隐蔽

6.4.6吊顶系统安装前应完成吊顶内设备与管线的验收工作。

6.4.13集成式厨房施工前应完成相关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按设 计要求准确放线

6.4.14集成式厨房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成式厨房的墙板应与基层墙体连接牢靠,安装吊柜 然气热水器等部品和设备的部位应进行加固处理: 2集成式厨房的墙面与地面、吊顶、台面之间的连接部位 应做密封处理。 V集成式卫生间安装 6.4.15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前应完成相关隐蔽工程验收,当楼面 结构层有防水时,应完成防水施工并验收合格, 6.4.16集成式卫生间的施工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应与其 他施工工序进行协调;当采用整体卫生间时,宜优先安装整体卫 生间,再施工安装整体卫生间周边墙体 6.4.17集成式卫生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成式卫生间排水支管与主排水立管应连接牢靠,排水 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1集成式厨房的墙板应与基层墙体连接牢靠,安装吊柜 然气热水器等部品和设备的部位应进行加固处理 2集成式厨房的墙面与地面、吊顶、台面之间的连接部位 应做密封处理。

6.4.15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前应完成相关隐蔽工程验收,当楼面 结构层有防水时,应完成防水施工并验收合格。 5.4.16集成式卫生间的施工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应与其 也施工工序进行协调;当采用整体卫生间时,宜优先安装整体卫 生间,再施工安装整体卫生间周边墙体

6.4.19门窗应安装牢固,安装孔应与预制理件对应准确,固定 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6.4.20门窗框与墙体(或基层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弹性材料 填嵌饱满,并用密封胶密封

.4.21部品与墙体、楼板等结构主体连接的部位应按设计要求

前置安装加固板或预理件并验收合格

水、防潮处理,部品内部隐蔽管线部件安装应在连接处做密封 处理。

6.5.1成品保护应包括前端保护、过程保护与交付保护。

6.5.3各工序施工完成前,应准备成品保护所需的材料及

待各工序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应按部品部件的使用及维护享 执行成品保护工作。 V

工现场进行彻底清洁和封闭管理,避免造成对成品的污 损坏。

6.6.1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特点,制定各工种培训标准,进行 施工人场安全培训、岗前专业技术培训及施工现场管理培训,所 有现场施工人员应通过培训并考核后上岗。 6.6.2装配式内装修施工前应制定安全专项方案,落实各级各 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6.3装配式内装修施工过程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 准,应制定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宜建立环境保护统计数据。 6.6.4装配式内装修应减少现场二次加工作业,并应建立施工 现场废物回收系统。 6.6.5应对装配式内装修施工过程中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 T

7.1一般规定 7.1.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的原则进行。 7.1.2装配式内装修工程具备穿插施工条件时可提前进行主体 工程验收。 7.1.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所用材料、部品的规格、性能参数等 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进行进场检验;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 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和部品,应进行复验。 7.1.4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可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单元 1以1个单元或楼层作为分部工程的检验单元; 2隔墙与墙面系统、吊顶系统、楼地面系统等作为组成分 3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化等系统独立作为设备管 线分部工程下的子分部工程,其系统安装工序作为检验分项; 线及设备,主立管之前的排水管道及设备,作为设备管线系统的 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 7.1.5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设备管线的安装及调试应在饰面层施 工前完成。设备管线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通风与空 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GB50303等的规定。 7.1.6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记录,记录应包含隐蔽部位照片和隐 蔽部位施工过程影像;检验批验收应有现场检查原始记录。

工前完成。设备管线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通风 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 验收规范》GB50303等的规定

7.1.6隐蔽工程验收应有记录,记录应包含隐蔽部位

7.1.7装配式内装修工程验收中所有检验文件应汇总

工程验收报告,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房屋使用方和物业管理方作 为运营维护的基本资料

7.2隔墙与墙面系统 7.2.1同一类型的装配式隔墙与墙面工程每层或每30间应划分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 和走廊可按装配式隔墙30m计为1间。 7.2.2装配式隔墙与墙面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 不得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查 I主控 项目 7.2.3装配式隔墙与墙面系统所用部品部件的品种规格、性 能、外观、燃烧等级、甲醛释放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1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 检测报告。 7.2.4装配式隔墙与墙面系统的管线接口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7.2.5X装配式隔墙与墙面系统的饰面板应连接牢固,龙骨间距 数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龙骨应符合防腐、防潮及防火要 求,墙面板块之间的接缝工艺应密闭,材料应防潮、防霉变。 检验方法:手扳检香;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后置埋件现场拉 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2.6装配式龙骨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与嵌缝 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及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 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 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 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7.2.1同一类型的装配式隔墙与墙面工程每层或每30间应划分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 和走廊可按装配式隔墙30m计为1间。

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及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 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 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 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7.2.7装配式龙骨隔墙的天地龙骨

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手扳;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人

7.2.8装配式条板隔墙的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规格、

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2.9装配式条板隔墙的条板之间、条板与建筑主体结构

合应牢固、稳定,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衣自间衣 王习, 板朝向应一致,不应有裂痕、磨痕、翘曲、裂缝和缺损,墙面造 型、图案颜色、排布形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查阅设计文件;尺量检查。

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2.12装配式龙骨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 正、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7.2.13装配式龙骨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 匀、无下坠。 检验方法:轻敲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相 关规定。

7.3.1同一类型的装配式吊顶工程每层或每30间应划分为一个 检验批,不足3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廊

可按装配式吊顶30m计为1间

装配式吊顶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 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7.3.2装配式吊顶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7.3.3吊顶标高、尺寸、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3.4吊顶工程所用吊杆、龙骨、连接件的质量、规格、安装 旬距、连接方式及加强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及 连接件等应采用防腐材料或采取防腐措施,材料应相互兼容,防 止电化学腐蚀。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 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3.5吊顶工程所用饰面板的材质、品种、图案颜色、机械性 能、燃烧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潮 湿部位应采用防潮材料并有防结露、防滴水、排放冷凝水等 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 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7.3.6吊顶饰面板的安装应稳固严密,当饰面板为易碎或重型 部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7.3.7重型设备和有振动荷载的设备严禁安装在装配式吊顶工 程的连接件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3.3吊顶标高、尺寸、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7.3.8饰面板表面应洁净,边缘应整齐、色泽一致,不得有翘

7.3.8饰面板表面应洁净,边缘应整齐、色泽一致,

曲、裂缝及缺损。饰面板与连接构造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 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关设备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与饰面板的交接处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个检验批,不足3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大面积房间和走 廊可按装配式地面30m计为1间。

廊可按装配式地面30m²计为1间。 7.4.2装配式楼地面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 少于4间,不足4间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7.4.3装配式楼地面系统所用可调节支撑、基层衬板、面层材 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阅设计文件;检查产品合格证 书等 7.4.4装配式楼地面系统可调节支撑的防腐性能和支撑强度 面层材料的耐磨、防潮、阻燃、耐污染及耐腐蚀等性能,应符合 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 进场验收记录。 7.4.5装配式地面系统面层应安装牢固,无裂纹、划痕、磨痕

掉角、缺棱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4.6装配式楼地面系统的找平层表面应平整、光洁、不

抗压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GB50209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回弹法检测或检查配合比、通知单及检测报告

7.4.7装配式楼地面基层和构造层之间、分层施工的各层之间

7.4.9装配式楼地面与其

7.4.10装配式楼地面面层与墙面或地面突出物周围套割应吻

合,边缘应整齐。与踢脚板交接应紧密,缝隙应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7.4.11地面辐射供暖的安装应在辐射区与非辐射区、建筑物墙 体、地面等结构交界部位设置侧面绝热层,防止热量渗出。地面 福射供暖管线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 程》JGJ142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香:尺量检香

7.4.12架空地板系统的铺设、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相关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相关规定

7.5.1同一类型的集成式厨房每1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 足1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5.2集成式厨房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0%,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7.5.3集成式厨房的功能、配置、布置形式、使用面

7.5.4集成式厨房所用部品部件、橱柜、设施设备等的

7.5.5集成式厨房的安装应牢固严密,不得松动;与轻质

连接时应采取加强措施,满足厨房设施设备固定的荷载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5.6集成式厨房的给水排水、燃气、排烟、电气等预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 记录。

7.5.7集成式厨房的给水、燃气、排烟等管道接口和涉水部位

连接处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

7.5.8集成式厨房的表面应平整、洁净,无变形鼓包、

、划痕、锐角、污渍或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L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6.1同一类型的集成式卫生间每1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不足1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6.2集成式卫生间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 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7.6.3集成式卫生间的功能、配置、布置形式及内部

7.6.3集成式卫生间的功能、配置、布置形式及内部尺寸应符

.6.3集成式卫生间的功能、配置、布置形式及内部尺寸应符 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7.6.4集成式卫生间工程所选用部品部件、洁具、设施设备等 的规格、型号、外观、颜色、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7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型式检验报 告、产品说明书、安装说明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验报告 (代→ 流施上山湿

7.6.6集成式卫生间的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安

严密,不得松动。设备设施与轻质隔墙连接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满足荷载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7.6.7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完成后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满水后 各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给水排水畅通;各涉水部位连接处 的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渗漏现象;地面坡向、坡度应正 确,无积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满水、通水、淋水、泼水试验。 7.6.8集成式卫生间给水排水、电气、通风等预留接口、孔洞的

数量、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偏位错位,不得现场开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 记录

7.6.9集成式卫生间板材拼缝处应有密封防水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6.10集成式卫生间的卫生器具排水配件应设存水弯,不得重

7.6.10集成式卫生间的卫生器具排水配件应设存水弯,不得重 叠存水。 检验方法:手试;观察检查

7.6.11集成式卫生间的部品部件、设施设备表面应平整、光 洁GRC施工工艺,无变形、毛刺、裂纹、划痕、锐角、污渍;金属的防腐措施 和木器的防水措施到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 7.6.12集成式卫生间的洁具,灯具、风口等部件、设备安装位 晰、美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手试。 7.6.13集成式卫生间板块面层的排列应合理、美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7.6.14集成式卫生间部品部件、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 法应符合表 7. 6. 14 的规定

表7.6.14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8使用维护 8.0.1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应注明其设计条件、使用 性质及使用要求。 8.0.2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不应低于5年,缺陷 责任期宜为2年。 8.0.3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包括装配式 内装修工程专项在内的《房屋建筑质量保证书》,其内容应注明 相关内装部品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保修承诺 报修及处理要求。 8.0.4装配式内装修工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包括装配式 内装修工程专项在内的《建筑使用说明书》,并宜按套内部位和 公共部位分别编制。 8.0.5《建筑使用说明书》中装配式内装修工程专项的户内部 位内容,除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 X使用注意事项,二次装修、改造的注意事项,并应包含 被充许及被禁止的事项; 2主要内装部品的做法、部品寿命、使用说明等,并宜提 供构造做法简图; 3设备与管线的组成、材料特性及规格、部品部件的使用 寿命、使用说明等,并宜提供主要部件的安装简图; 4主要内装部品、设备与管线的《日常检查维护方法》。 8.0.6《建筑使用说明书》户内部位的使用、二次装修和改造 注意事项除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 1应对承重结构的位置进行标识,住户在使用、二次装修 和改造中,不应对承重结构造成损害; 2一应对检修口的位置进行标识

8.0.4装配式内装修 程的项日建设单位,提供包括表配式 内装修工程专项在内的《建筑使用说明书》,并宜按套内部位和 公共部位分别编制。

8.0.5《建筑使用说明书》中装配式内装修工程专项的户内部 X使用注意事项,二次装修、改造的注意事项,并应包含 被充许及被禁止的事项; 2主要内装部品的做法、部品寿命、使用说明等,并宜提 供构造做法简图; 3设备与管线的组成、材料特性及规格、部品部件的使用 寿命、使用说明等,并宜提供主要部件的安装简图: 4主要内装部品、设备与管线的《日常检查维护方法》。 8.0.6《建筑使用说明书》户内部位的使用、二次装修和改造 注意事项除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 1应对承重结构的位置进行标识,住户在使用、二次装修 和改造中,不应对承重结构造成损害; 2应对检修口的位置进行标识:

3应对轻质隔墙的位置进行标识,并应对轻质隔墙的加固 范围、位置和可悬挂重量进行标识,便于住户在轻质隔墙上固定 设备、装饰品等; 4应对住宅的“于区”、“湿区”进行标识,提示住户在于 区不应进行可能造成液体渗漏的活动,并对容易形成水渍、油污 的部位进行提示: 5可提供1种以上的空间改造方式,指导户在未来进行 合理的改造。 8.0.7《建筑使用说明书》中装配式内装修工程专项的公共部 位编制内容,除应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包含下列内容: 1使用注意事项,并应包含被允许及被禁止的事项; 2公共部位主要内装部品的做法、部品寿命、使用说明等, 并宜提供构造做法简图; 3公共部位及其公共设施设备与管线的组成、材料特性及 规格、部品部件的使用寿命、使用说明等,并宜提供主要部件的 安装简图;? 4 公共部位主要内装部品、设备与管线的《检查与维护更 新计划》。 8.0.8X装配式内装修的全套施工图纸应在相关管理运营机构或 物业机构进行备份,为后期维护、更新提供条件。 8.0.9内装部品、设备与管线维护更换时,所采用的部品和材 料应满足《建筑使用说明书》的相关要求。 8.0.10使用维护宜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内装部品、设备与管 线等的管理档案。当遇地震、火灾等灾害时,灾后应对内装进行 检查,并视破损程度进行维修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V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大厂幸福学校工程塔吊定位及基础施工方案(25P).doc,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 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 7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8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 11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N142 1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 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成品保护技术标准》JGJ/T427 14 《工业化住宅尺寸协调标准》JGJ/T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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