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24-2021 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管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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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03/T 2242021

将整个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划分成若干个供水区域,进行流量、压力、水质和漏点监测,实 网漏损分区量化及有效控制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int 一种经过危害分析找出关键控制点DB15/T 1819.2-2020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道焊接接头超声相控阵检测技术规范 第2部分:电熔接头检测,制定科学合理的监控措施、纠偏措施、验证程序和记录体系, 从而达到风险控制目标的管理工具

4.1公共饮用水管网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GB50013、GB50015、GB50268、SJG16、DB4403/T60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4.2公共饮用水管网宜结合道路的新建或改造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4.3管道、阀门、消火栓等在采购时应配备临时封堵等附件设施,在运输、堆放、搬移过程中应做好 保护,防止封堵脱落或损坏,施工使用前不应拆除,防止污染物进入管路系统造成水质污染。 4.4公共饮用水管网的建设应在设计阶段征求供水企业意见。供水企业应根据管网运行实际和问题, 结合有关规划及供水发展需要对项目设计内容进行复核;小区饮用水管网项目还应对其采用的管材、二 次供水方式、市政接驳位置、用水户情况等设计要点进行复核。废除的管道原则上应彻底挖除,不能挖 除的,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在设计文件中予以说明,并征求供水企业的意见。 4.5不应在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接安装管道泵抽水。使用叠压供水系统时,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征得 供水企业的同意。 4.6公共饮用水管道不宜敷设于主行车道上。

4.7公共饮用水管道配套阀门并及并盖应充分考虑防地陷、防坠落、防噪音、防盗、防滑等功能,口 结合城市文化景观效果的需要,设置景观井盖,不应设置“盖中盖”井盖。 4.8公共饮用水管网的运行管理,应符合CJJ207、CJJ/T226、DB4403/T60的有关规定, 4.9供水企业应建立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管理制度,包括管网并网、运行调度、计划停水、管网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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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巡检、维抢修、漏损控制、管网信息化、安全预警及处置等内容。 4.10管网运行维护作业应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由现场作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 报安全作业交底单。 4.11供水企业宜建立供水系统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质量管理体系,按照HACCP的原理和 GB/T19538的要求,对饮用水管网危害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确定关键控制点,制订科学合理的监控 借施、纠偏措施、验证程序和记录体系,确保饮用水管网安全稳定运行。

,5饮用水管道水压试验合格后,并网前冲洗消

a)消毒剂宜选用次氯酸钠等安全的液态消毒剂; b)管道第一次冲洗应使用饮用水冲洗至出水口取样浊度小于3NTU,冲洗流速应大于1.0m/s; 第一次冲洗后,应使用有效氯离子含量不低于20mg/L的清洁水浸泡24小时后,再用饮用水 进行第二次冲洗,直至水质取样检测合格。 5.1.6管径大于等于600mm输配水干管并网前,宜采用管网数学模型对水压、流向、水质的变化以及 影响范围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5.1.7管网并网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对可能影响管网水质的,应优化阀门 启闭方案并降低阀门启闭速度,并加强原有管道的水质检测和冲洗。 5.1.8管网并网后,应于并网通水后15日内对新建管网进行运行安全稳定测试,管网运行安全稳定后, 被更新的管道应于15日内拆除,不应留存滞水管段。 5.1.9新建、改扩建、废除、临时停用及无法废除的管道,应在竣工图上标注其位置、起止端和属性, 并在GIS地理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5.1.10公共饮用水管网建设单位应在管网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 内办理移交手续;供水企业在收到移交申请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意见,若项目符 合移交条件,应在1个月内完成接收,纳入日常维护管理

)建立水量预测系统,采用多种算法,综合气象、社会等诸多外部因素影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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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供水企业在运行调度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备与供水规模相适应的管网运行调度队伍、相关监控设备和计算机辅助调度系统; b)建立公共饮用水管网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对输配水系统的下列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控: 1)管网水质、水压、流量、关键控制阀门的开度等; 2)水厂二泵房、管网增压泵站等设施运行的压力、水质、流量、电量、水池液位和水泵开停 状态、转速等; 3)典型用户的水量、水质、压力等。 C 根据用水量的空间时间分布、用水性质和管网压力的分布情况,建立水量和管网压力分析系统; d)充分收集应用在线数据,不断优化调度,合理控制分配管网水压,实现智慧化调度。在保证用 户供水服务水压、水量等基础上,通过优化分配水厂及泵站间的供水区域、流量及压力,进

5.2.5实施区域调水时,符合下列规定

5.3.1计划停水原则上应“少停和短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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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管网水流方向的改变、水压水质变化等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订应对措施。

5.3.8停水施工时,管网水水质保护相关要求如下: a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外水、泥沙等污染物进入现有管网中: b 阀门止水效果差的,不应采用粘土封堵等污染管网水质的止水方式。关阀后过水量较大的,应 取消停水作业;过水量较小的,可选用导流法引水或采用焊接钢制短管等排水方式: c)采用焊接钢制短管等措施进行临时排水的,停水作业完成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其改造成正式 排(泄)水设施或从管道根部进行封堵;改造成正式排(泄)水设施的,钢制短管材质及其内 外防腐应符合SJG16的有关要求; d)新旧管接驳中选用钢制材料的,应严格控制其内外防腐质量及焊接质量。对原有管道内外防腐 有损伤的,应及时修复。 5.3.9停水作业完成后,恢复供水阶段应加强管网水排放工作,管网水中余氯、浊度达标后方可开启 用户接驳管阀门,并符合下列规定: a)恢复供水应合理控制阀门的开启度,减少水流对原有供水系统内环境的影响; b)应合理利用排(泄)水设施进行管网水的排放;无排(泄)水设施的,合理选用消火栓进行排 放,并将排放区域适当延至停水范围外; 当距离最先开启阀门最远端的消火栓排放的水变清澈,现场进行水质检测,当管网水申的余氯, 浊度连续两次以上达标后,方可向用户通水

5.4.1供水企业应遵循“网格划片、分级管理、责任明晰”的原则,采用周期性分区巡检方式,组建 专业队伍对公共饮用水管网进行巡检。 5.4.2供水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管网感知、信息上报、事故预警信息系统,实现公共饮用水管网的智能 化巡检。 5.4.3供水企业应及时发现、处理管网运行中“圈压占埋”等一切危害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安全和污 染管网水质的违章行为。对距离饮用水管网设施较近可能造成管网水质污染的区域,应加强巡检与登记

染管网水质的违章行为。对距离饮用水管网设施较近可能造成管网水质污染的区域,应加强巡检与登记, 必要时列入管网迁改计划。 .4.4供水企业应全面掌握综合管廊内饮用水管道、附属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的准确位置,按计划定 期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包括管道及附属设备、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管道是否存在漏水,管道及 付属设备是否发生锈蚀等。 .4.5供水企业应根据管网现状、重要程度、供水对象及周边环境等因素,对公共饮用水管网覆盖区 成内的路段按照下列规则进行分级巡检: a)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级路段: 1)市政主干道; 2) 原水管道所在路段; 3) 厂、站进出水管所在路段; 4) 管径大于1000mm的饮用水管道所在路段; 5) 承担区域互联互通功能的饮用水管道所在路段。 b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二级路段: 1)市政次干道; 2)管径大于500mm且小于等于1000mm的供水管道所在路段。 c)其他路段为三级路段。 .4.6路段分级巡检应实行动态分级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4.5供水企业应根据

的路段按照下 列规则进行分级检: a)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级路段: 1) 市政主干道; 2) 原水管道所在路段; 3) 厂、站进出水管所在路段; 4) 管径大于1000mm的饮用水管道所在路段; 5) 承担区域互联互通功能的饮用水管道所在路段。 b)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二级路段: 1)市政次干道; 2)管径大于500mm且小于等于1000mm的供水管道所在路段。 c)其他路段为三级路段。 .6路段分级巡检应实行动态分级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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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路段巡检分级宜根据管网的更新完善情况以及区域发展的需要每年度调整一次; c)一级路段每周检不应少于三次,二级路段每周检不应少于二次,三级路段每周巡检不应少 于一次; d 当出现爆管频率高或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等情况时,应提高巡检频率或实施24小时监测; e 重要、大型活动等特殊时期,应提高巡检频次。

5.4.7管网巡检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管道沿线是否存在漏水或地面塌陷情况; b)井盖、标识装置、阴极保护桩、流量计等管网附属设施的缺损情况; C 各类阀门、消火栓及设施井等设施的损坏和“圈压占埋”情况; d 架空管等明敷管道的锈蚀情况及支座、吊环等的完好情况; 管网周围环境变化情况和影响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活动; f)是否存在违章用水行为。 4.8供水企业应建立管网运行维护管理信息系统;巡检人员应将管网巡检信息的通过手持终端进行 录并上传,跟进后续处理结果。

确保管网运行安全、经济、高效。 5.5.2供水企业应定期梳理供水水质、水压、水量安全保障性偏低的区域及相应管段,并制订相应的 解决方案,从根本上解决供水安全保障问题。 5.5.3供水企业应与燃气、电力等管线业主单位建立长效联络机制,提高管线综合协调处置效率;协 周道路管理等部门实现道路、管线同步开挖建设,减少道路开挖建设对市民的影响。 5.5.4供水企业应对露出地面的饮用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定期进行刷漆维护保养,使管道及设施保持 健康良好的状态,符合城市环境美观的整体需要。 5.5.5供水企业应定期对饮用水管道标识进行定期排查和维护,管道标识的建设应符合SJG16要求, 管道标识的排查维护要求如下: a)每季度对管辖区域内所有饮用水管道地面标识的完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b)地面标识倾斜度超过15°或出现移位的,应将其恢复位置并回填固定,丢失、损坏以及不足 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a)每季度对管辖区域内所有饮用水管道地面标识的完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b)地面标识倾斜度超过15。或出现移位的,应将其恢复位置并回填固定,丢失、损坏以及不足 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C 每年组织对地面标识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对地面标识位置采用GPS或其它技术手段进行校核纠 偏

.6供水企业应对综合管廊内管道及相关设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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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管径大于等于1200mm公共饮用水管道,管道外壁两侧5m范围以内; b)管径大于等于600mm、小于1200mm公共饮用水管道,管道外壁两侧3m范围以内: C 管径小于600mm公共饮用水管道,管道外壁两侧1.5m以内; d 蓄水池、高位水池安全保护距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但不应少于3m; e 加压泵站以围墙为界,未设置围墙的,滴水线以外3m为界。 5.5.9 供水企业应制订公共饮用水管道冲洗排放计划,对管道进行定期冲洗排放,并符合下列规定: a) 断头管、盲肠管等滞水管段应加强日常水质监测,并制订年度冲洗排放计划; 配水管可与消火栓同时进行冲洗; 用户支管可利用周期换表时进行冲洗; d 应选择节水高效的冲洗工艺; 开启排(泄)水阀冲洗时,应提前做好排(泄)水阀突发故障的应急处置方案; 宜安排在夜间实施,尽可能减少对用户用水的影响; g) 当管道冲洗排放至管网水余氯、浊度达标时,方可结束冲洗, 5.5.10 供水企业应按照SJG16有关要求,完善市政管网及小区管网排(泄)水阀设施, 5.5.11 供水企业应制订排(泄)水阀排放计划并落实排放工作,并符合以下规定: 市政排(泄)水阀每年宜排放2次,但不应少于1次; 6 利用市政排(泄)水阀进行管网水排放时,应提前制订阀门故障应急处置方案; C 小区排(泄)水阀主要用于管网设施故障应急性排放工作。 .5.12 根据阀门重要性,将饮用水管网阀门按照下列规则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进行管理: 8 符合系列条件之一的,列入特级阀门进行管理: 1 水厂出厂管上的第一座和第二座阀门; 2)DN≥1400mm的阀门。 6 符合系列条件之一的,列入一级阀门进行管理: 1)直径为1000mm≤DN<1400mm的市政饮用水管网阀门; 2)市政饮用水管网排泥阀; 3)重点保障用户的表前阀门。 C 直径为400mm≤DN<1000mm的市政饮用水管网阀门列入二级阀门。 d) 直径DN<400mm的公共饮用水管网阀门列入三级阀门。 5.5.131 供水企业每年应对阀门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阀门重要性和阀门状况,制定、落实阀门年 度分级维护保养、维修和更换计划。 5.5.14供水企业应遵循“先维修、后更换”的原则,及时做好故障阀门的维修工作,对于需更换的阀 门,应提供诊断结果,应尽量结合同区域内其他计划停水作业同步实施, 5.5.151 供水企业按照下列要求对阀门进行一、二级保养: a)一级保养内容:完成对阀门传动系统零配件检查,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清理阀门井内积水及 淤泥,使阀门能够正常启闭,阀门井清洁无淤积; b)二级保养内容:除一级保养外,还应清理阀门传动系统、填装黄油等,保障阀门传动系统清洁 润滑,校核阀门指针位置,保障指示正确。 5.5.16阀门操作不应影响管网水质,尽可能避让供水高峰时段,并应遵循“启闭有审批,操作有复核 过程有记录”的要求。 5.5.17消火栓内防腐应符合相应材质管道内防腐的要求,防腐材料应符合GB/T17219的有关规定 不应影响水质。 5.5.18供水企业应对采购的消火栓每批次进行质量抽检,重点抽检内防腐情况。每批次抽检率不宜

.5.15供水企业按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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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5%,且数量不应少于1个。

5.19消火栓维护管理,应满足“位置准确、贡任清晰、管理到位、设施完好”的目标,确保消火程 量充足、水压充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消火栓外观整洁、标识明显; b)满足“一栓一人一档”的管理要求; C 消火栓的排放频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 d 管网老旧、材质较差水质风险偏高的,提高消火栓排放频率,根据现场实际采取优化管网布置、 更新管网及消火栓设施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水质问题, 5.20供水企业应逐步推进智能消火栓的建设,全面感知消火栓的在线压力以及运行信息,提升消火 的维护效率和维护水平。 5.21供水井盖等管网设施应保持完好。发现损坏或缺失的,应立即做好标识与安全围护,及时进行 修、更换或添补。 5.22作业人员进入阀门井、管道内部等受限空间进行作业前,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见附 A),强制通风换气,检测氧气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现场情况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内作业。 5.23下井作业相关规定如下: a)下井作业应按有关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填报《下井安全作业审批表》(见附录B)及《下井安 全作业票》(见附录C); b)下并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具备下并作业资格,掌握并下常见有害气体允 许浓度和爆炸范围有关知识,掌握安全防护用具、通信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人工急救技能; C 作业人员下并维修或操作阀门前,应做好并内降水、通风、气体检测及照明等工作,并下气体 安全作业浓度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对井内异常情况进行检验和消除; 作业时,应有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e)井室上方应有监护人员进行持续监护; f)填写《下井作业情况记录表》(见附录E)。 5.24应做好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维护档案的记录、存档工作,按要求及时录入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

5.6.1管网维抢修配备的车辆、抢修工具设备、抢修器材等应处于完好、充足的状态。 5.6.2维修维护所用管材、配件以及密封材料等其卫生性能应符合GB/T17219的有关规定,所选用材 料不应对供水水质产生二次污染。 5.6.3公共饮用水管网发生漏水,抢修人员应于接到相关信息后60分钟内赶赴现场,及时实施维修 并在24小时之内完成修复 5.6.4公共饮用水管网发生爆管或阀门发生故障,抢修人员应于接到相关信息后45分钟内赶赴现场, 3小时内完成止水开始抢修,并符合以下规定: 直径小于或等于600mm的,应于12小时以内修复; b 直径大于600mm,且小于或等于1200mm的,宜于24小时以内修复; C 直径大于1200mm的,宜于36小时以内修复。 现场情况复杂,预计不能于上述时限内修复的,供水企业应将现场基本情况、预计修复通水时 间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户,向来电咨询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5.6.5 管网维抢修作业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落实下列要求: 作业前提前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安全帽、反光衣、安全鞋、防护手套等穿戴齐全; b)按要求设置安全围挡、施工及警示标识,确保现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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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交底; e 严格遵守维抢修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6.6停水作业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水企业应及时组织送水服务。具体如下: 8 计划停水或应急停水持续超过12小时的 b)应急停水正值用水高峰期(三餐); c)同一供水区域,1个月内已停水2次以上的: d)不能于计划恢复供水时间内通水的。 5.6.7在确保维修质量及供水水质的前提下,管网维抢修应采用快速、高效的维修技术,优先采用不 亭水修复技术和非开挖修复技术。 5.6.8管网维抢修应根据管材类别、管道受损程度、部位、破损原因和施工作业条件等因素,确定管 网维抢修方式方法。常见的维抢修方式有焊接、热熔连接、粘接以及包箍修复等;管道或阀门等设施破 损严重的,宜将破损管道或设施进行整体更换。 5.6.9供水企业应制订规范的维抢修作业操作流程(见附录F)。维抢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 流程,防止造成管网水质污染;管网受到污染时,修复后应加强管网的冲洗排放。 5.6.10需要实施停水维修的,应开启泄(排)水阀等设施排完管道内的存留水,避免开挖过程中管道 内的存留水从破损点流向工作坑,降低泥浆水由破损点进人管道内部、污染管道内部环境的风险。 5.6.11管道修复后,应对关阀停水区域内的管道进行冲洗排放,经现场检测,管网水中余氯、浊度连 续两次以上达标后,方可向用户通水,

5.6.12维抢修结束后,应完成下列操作

a)于维抢修位置设置相应的标识桩(块); b)做好公共饮用水管网维抢修信息的记录、存档工作,将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相应的信 息系统。

7.1应利用信息化平台及工具对管网日常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爆管频率高、漏损严重、 质差等运行工况不良的管道及时提出修复和更新改造计划,

a 结合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给水专项规划、市政详细规划、给水管网近期建设规划及道路建设 改造计划等; b) 管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 C 管网水质改善的需要; 管道老旧、水质及爆管风险高以及漏耗大的区域; e) 管网布局的优化完善。 5.7.3 在管道实施更新改造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切实可行的更新改造方案, 5.7.4 新建及更新改造的管道宜进行管网模拟计算,优化管道布置方案,减少滞水管段。 5.7.5 管径大于等于600mm的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应进行管网模拟计算;模拟流速及流量异常的,应 优化设计方案。

5.8管材及主要附件管理

8.1管材以及阀门、消火栓等附属设施的选用应符合S.JG16的有关要求,必要时应按照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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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要求进行涉水材料卫生性能检测。

5.8.2维抢修用管道及其附配件符合下列规定: a)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具有质量合格证书; b 原管道符合SJG16管材标准要求的,应优先选用与原有管道、配件同等材质及规格的管道、配 件; C 原管道不符合SJG16管材标准要求的,应更新为符合SJG16管材标准要求的管道,常用的优质 管材为球墨铸铁管、不锈钢管; d 技术性能应不低于原管道的使用要求; 超过规定存放年限的,不应使用。 5.8.3 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应定期进行更换和检定,周期符合下列要求: a 直径15mm~25mm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应超过6年; b 直径40mm~50mm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应超过4年; C 直径大于50mm或常用流量大于16m/h的水表,检定周期为2年。 5.8.4 消防水表不纳入周期更换,在每年进行通水检测发现故障时更换。 5.8.5未到定期更换年限,但计量已经超过误差标准且无法校准的水表,应及时更换。 5.8.6供水企业每年应对直径大于等于40mm水表的计量负荷进行复核,查看客户实际用水量曲线是 否与水表规格相匹配,如不匹配供水企业应为客户更换合理口径的新水表并向客户解释原因。如果因客 口虚报用水计划导致水表口径不合理,更换新水表的费用由客户承担。 5.8.7供水企业应持续推进远传水表的应用,实现水表计量数据的远程抄读和智能管理。工地施工用 水应采用远传水表进行计量。

5.9.1应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及要求,实施计量分区管理和水平衡分析,建立漏损管控体 系。 5.9.2漏损率的计算应按照CJJ92的有关规定执行。 .9.3应建立分区域计量系统。在管网适当位置应安装流量计,对区域供水量进行综合监测和水平衡 管理,流量监测点应根据管网供水区域内分区计量需要而设置。 .9.4分区划分应综合考虑行政区划、自然条件、管网运行特征、供水管理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并尽 量降低对管网正常运行的干扰: a 自然条件包括:河道、铁路、湖泊等物理边界、地形地势等; 管网运行特征包括:水厂分布及其供水范围、压力分布、用户用水特征等; C 供水管理需求包括:营销管理、二次供水管理、老旧管网改造等。 5.9.5计量分区级别应根据供水单位的管理层级及范围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 一级分区宜为各区域运营管理区域分区; b 中间级分区宜为营业所管理区分区; C) 一级和中间级分区为区域计量区; d 最低一级分区宜为独立计量区(DMA)。独立计量区一般以住宅小区、工业园区或自然村等区域 为单元建立,用户数一般不超过5000户,进水口数量不宜超过2个,DMA内的大用户和二次 供水设施应装表计量; e) 应对分区计量数据进行闭合测试,确认总分流量计量器具计量分区的一致性: f)应对DMA分区计量数据定期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分析解决异常问题。 6.9.6 管网分区流量计宜采用电磁流量计,电磁流量计应符合JB/T9248的有关要求:其检定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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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1033有关要求,且每两年至少校准一次,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5.9.7应加强水表检测及水表计量效率的跟踪管理,制订水表更换计划,确保计量精度, 5.9.8应制订年度检漏工作计划,并委托专业检漏单位开展管网漏点探测。管网覆盖区域检漏频率每 年不低于4次;漏损偏高区域应加大检漏的频率。管网漏点探测应符合CJJ159的有关规定。 5.9.9宜建立公共饮用水管网漏水监测与分析系统。通过对噪声、流量、压力等数据进行分析,及时 发现并修复管网漏点。 5.9.10在保障供水水压的前提下,应优化公共饮用水管网运行压力,降低管网漏失水量

数据,并按要求录入相应的信息系统。

数据,并按要求录入相应的信息系统。

2.1应设置公共饮用水管网水质、水压和流量在线监测点,对管网运行状况进行在线监测 2.2供水企业应对综合管廊内供水水管道及附属设备、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 2.3管网水质在线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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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管网水质检测项目和频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深圳地方标准的有关规定; b) 管网水质在线监测点应进行优化布置,从空间上(面积、服务人口、管网长度等)应相对均匀 分布,宜设置在供水分界线、流速较低、水龄较长、管网末梢、用水集中、特定用户等区域; C 管网覆盖区域每10平方公里不应少于4个在线水质监测点; d)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应具有检测饮用水浊度、余氯、pH指标的功能;有需要时,可增加电导率 测定功能。

6.3.1应建立供水管网数学模型,用于管网规划、新改扩建设计、现状评估、工程评价、辅助调度、 水质分析等方面。 6.3.2应推进管网资产评估模型的建设及应用。应用模型结合管网管材、建设年代、管网水龄、水质 及爆管情况、供水瓶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分析与评价,科学诊断管网资产的健康状态,为管网维护与 更新改造等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6.3.3应用供水管网数学模型分析管网规划、新改扩建设计方案时,除应分析方案的可行性与经济性 外,还应分析方案对管网水龄、水质及管网水流速的影响。

b)压力监测点水压与实测水压应符合下列要求:95%监测点的压力误差不超过土2.0m; 点的压力误差不超过土1.0m;50%监测点的压力误差不超过土0.5m; c)流量监测点流量与实测记录的吻合程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对于管段流量占管网总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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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管段,误差小于土5%;对于管段流量小于管网总供水量的10%的管段,误差小于土10%。 6.3.5宜建立公共饮用水管网健康评估系统, 对管网运行情况、管网水质情况进行诊断、分析。

a)立即采取关阀分隔措施,控制受污染水的进一步扩散; b)初步查清水质事故原因,制订相应的方案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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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图A.1给出了下井作业安全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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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1下井作业安全操作流程

DB4403/T2242021附录(资料性)下井安全作业票表C.1给出了下井安全作业票。表C.1下井安全作业票年月作业单位作业时间安全监督现场负责人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安全作业方案(对需要执行的工作制订作业方案,由作业现场负责人进行描述):安全防护措施(由作业现场负责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监督员进行审核)个人防护用品:防护设备/措施:口正压式呼吸器发电机/动力站口是口否口逃生用应急呼吸器鼓风机/轴流风扇口是口否口防毒面具毒气检测仪口是口否口安全带/安全绳/防坠器三脚架和绞盘口是口否口安全帽警示牌/围护栏口是口否口防护口罩照明设备(防爆型)口是口否口防护服通讯设备(对讲机防爆型)口是口否口安全鞋/雨鞋/操作手套安全电压工具口是口否口水衣裤其他:其他:应急反应程序/装置救援装置,应急小组,救援程序的准备说明:救援装置是否完备口是口否应急救援小组是否到位口是口否紧急救援程序是否落实口是口否现场确认签字我认为,对于将要进行的管渠下井作业是安全的,并完全观察到上面所列的安全预防设备、措施已经提供。有效期(最多24小时):开始时间(日期/时间)结束时间(日期/时间)现场负责人(姓名/签字)日期:时间:安全员(姓名/签字)日期:时间:审批人(姓名/签字)日期:时间:注:配合施工队作业时“审批人”为负责该项目的工程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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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 井下常见有害气体允许浓度和爆炸范围

表D.1并下常见有害气体允许浓度和爆炸范围

附录E (资料性) 下井作业情况记录表 表E.1给出了下井作业情况记录表

表E.1给出了下并作业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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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资料性) 下井作业情况记录表

表E.1下并作业情况记录表

我们理解进入和撤出管渠 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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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F.1给出了管网维抢修工作流程

图F.1管网维抢修工作流程

表G.1给出了公共饮用水管网水质、水压报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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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G.1公共饮用水管网水质、水压报警规则设置一览表

应剔除水厂、泵站、管网因生产调度需要而采取的调压、关阀等措施所带来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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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H.1给出了公共饮用水管网HACCP风险及应对措施。

附录H (资料性) 公共饮用水管网HACCP风险及应对措施列表

表H.1公共饮用水管网HACCP风险及应对措施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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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水隧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表H.1公共饮用水管网HACCP风险及应对措施列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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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 5240-2018 时间同步网工程设计规范.pdf表H.1公共饮用水管网HACCP风险及应对措施列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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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H.1公共饮用水管网HACCP风险及应对措施列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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