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建房通用图 集(第一册)传统民居加固修缮技术指南(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021年11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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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建房通用图 集(第一册)传统民居加固修缮技术指南(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021年11月).pdf

《大理白族自治州农村建房通用图集》

(第一册)传统民居加固修技术指南

Technical guide for reinforcement and repair of traditional residential building

.为科学指导大理州农村任房建设工作,结合大理州的实际情沉,制本图册。 2 大理州各县市均处于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大多数农村建筑仍为传统的土木砖石类结构,沿袭传统和民俗习惯施工,抗震措施不 足,造成抗震能力低下,一且发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伤害和损失。经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 司专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洱源“3·03”、漾溉“5·21”漾渭地震的现场调查分析,农村住房大多是穿斗式及生土墙房屋,发现木构 架房屋个别柱脚位移,少数墙体倒塌,部分局部倒塌,多数开裂、墙体外闪,普遍梭掉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提高农村住房的抗 震能力,在农村住房修加固过程中,遵循科学防震,主动减灾的原则,采取安全、适用、经济的技术措施,是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际 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一项重要措施。抗震设防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简单有效、 经济合理(可行)。 . 本图册分为三册,第一册:传统民居加固修技术指南:第二册、第三册:农村建房实用图集。 1 农村住房加固修技术指南对采用砌体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农村民居,应按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建造或加固。 5 对于新建的农村民居房屋,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墙体与屋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 严重破坏。 本技术指南所指的农村传统民居结构形式包括:木构架承重的结构体系,砖砌体承重木楼、屋盖体系及单层生土墙承重木屋盖体系。 在新建或加固中应特别注重结构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同一房屋不应采用木柱与砖柱、木柱与石柱混合的承重结构,也不应采用砖 墙、石墙、土环墙、夯土墙等不同墙体混合的承重结构:对于出现此类对抗震不利的结构形式的既有农村民居,应在加固或拆除重 建时予以改正。抗震措施以提高结构的整体性、墙体抗倒塌能力和节点连接强度为主线。主要措施有:配筋砖圈梁,配筋砂浆带, 斜撑、剪刀撑,连接用的扒钉、铁件、墙揽,生土结构的木构造柱等。 在农村民房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应特别注重综合减灾,尤其在选址、规划等方面充分考虑抗震减灾的需要,成片建设时,应统一规 划、统一设计,宜履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检验等措施GB50411-2019标准下载,确保工程质量。 . 为鼓励农房建设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的建筑,提高房屋的抗震性能。我院按照现行规范采用钢筋混凝土(或砌体)结构编制了 农村建房实用图集(第二册,第三册),建议优先米用。 大理州农村住房多为传统民居,房屋大多为本结构,为方便群众,在本图册中设计了不同层数和面积的木结构农村民居施工图,供相 关部门和建房户参考使用,并针对此次地震主要震害表现编制了二个案例的认定及加固改造方案。 0.本图册由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请客县市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编写组。 二0二一年十一月

为科学指导大理州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结合大理州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图册。 大理州各县市均处于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大多数农村建筑仍为传统的土木砖石类结构,沿袭传统和民俗习惯施工,抗震措施不 足,造成抗震能力低下,一且发生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伤害和损失。经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 司专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洱源“3·03”、漾溉“5·21”漾渭地震的现场调查分析,农村住房大多是穿斗式及生土墙房屋,发现木构 架房屋个别柱脚位移,少数墙体倒塌,部分局部倒塌,多数开裂、墙体外闪,普遍梭掉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提高农村住房的抗 震能力,在农村住房修加固过程中,遵循科学防震,主动减灾的原则,采取安全、适用、经济的技术措施,是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际 震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一项重要措施。抗震设防应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简单有效、 经济合理(可行)。 本图册分为三册,第一册:传统民居加固修技术指南:第二册、第三册:农村建房实用图集, 农村住房加固修技术指南对采用砌体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农村民居,应按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建造或加固。 对于新建的农村民居房屋,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墙体与屋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 严重破坏。

1.1为加强我州农村住房修缮加固的技术指导,建设安全、经济、实用的农房,提升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制定本 技术指南。 1.2农房建筑结构质量应符合抗震要求。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根据国家颁发的文件确定。 1.3农房功能应实用,满足村民基本生活及健康条件,符合村民生产和生活习惯。 1.4农房设计应因地制宜,体现民族及地方的传统文化,节约用地,兼顾建筑节能, 1.5农房施工应安全可靠,切实可行,易于施工。以建筑工匠为骨干,村民参与,政府替督导,充分发挥村民自治 组织的作用。 1.6建房材料应尽量使用当地资源,房行节约。 1.7农房建设应尊重村民意愿,自力更生,政府帮扶。 1.8农房修加固应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3.1建筑设计和结构体系

3.1.1房屋体型应简单、规整,平面不宜局部突出或凹进,立面不宜高度不一。 3.1.2房屋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纵横墙布置宜均匀对称,在平面内应闭合: 2、抗震墙层高的1/2处门窗洞口所占的水平横截面面积与总水平截面面积的比率,对承重横墙不应大于25%,对 承重纵墙不应大于50%; 3、烟道、风道不应削弱承重墙体; 4、二层房屋的楼层不应错层,不宜设置悬挑楼梯: 5、木屋架应采用传统的穿斗式和抬梁式, 1.3新建房屋应注意结构体系的明确性,不应在同一房屋采用木柱与砖柱、木柱与石柱混合承重的结构体系,也不 在同一层中采用砖墙、石墙、土坏墙、夯土墙等不同材料墙体混合承重的结构体系。在加固过程中如遇此类混合承 重的情况,应在加固同时予以局部改建

3.2整体性连接构造一般规定

3.2.1楼、屋盖构件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表3.2.1的规定,当不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表3.2.1楼、屋盖构件的最小支承长度(mm

3.2.2突出屋面无镭固的烟图、女儿墙等易倒构件的出屋面高度,8度及8度以下时不应大于500mm;9度时不应大 于400mm。当超出时,应采取拉接措施或拆矮。 3.2.3横墙和内纵墙上的洞口宽度不宜大于1.5m;外纵墙上的洞口宽度不宜大于1.8m或开间尺寸的一半。 3.2.4门窗洞口过梁的支承长度,68度时不应小于240mm,9度时不应小于360mm。 3.2.5墙体门窗洞口的侧面应均匀分布预埋木砖,门洞每侧宣理置3块,窗洞每侧宜理置2块,门、窗框应采用圆钉 与预理木砖钉牢。 3.2.6当采用冷摊瓦(小青瓦)屋面时,底瓦的弧边两角应设置钉孔,可采用铁钉与橡条钉牢;盖瓦与底瓦宜采用 石灰或水泥砂浆压垒等做法与底瓦粘结牢固。 3.2.7当采用硬山搁標屋盖时,山尖墙墙顶处应采用砂浆顺坡塞实找平。 3.2.8屋檐外挑梁上不得砌筑砌体

3.2.8屋檐外挑梁上不得砌筑砌体

3.3结构材料和施工要求

3.3.1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实心砖的强度等级:烧结普通砖不应低于MU7.5;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不应低于MU15; 2、砌筑砂浆强度等级:烧结普通砖、料石和平毛石砌体不应低于M2.5。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不应低于M5 复及抗震加固时,应不低于M5,且应比原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3、钢筋宜采用HPB300、HRB335和HRB400热轧钢筋: 4、铁件、扒钉等连接件宜米用Q235钢材: 5、木构件应选用干燥、纹理直、节疤少、无腐朽的木材: 6、生土墙体土料应选用杂质少的粘性土: 7、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 3.3.2拆除的震损房屋的建筑材料如砖、木材、石材等,基本完好并且满足上述要求时,可清理干净后用于重建房 室,以降低成本;倒塌的生土墙体可将土料打碎后还田,也可用于制做土坏或用做夯土墙土料。 3.3.3加固用材料的强度等级应满足3.3.1条的规定并不应低于原房屋的材料强度等级

3.3.4施工除各章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HPB300(光圆)钢筋端头应设置180°弯钩: 2、外露铁件应做防锈处理: 3、嵌在墙内的木柱宜采取防腐措施:木程伸入基础内部分必须采取防腐和防潮措施; 4、配筋砖圈和配筋砂浆带中的钢筋应完全包裹在砂浆中,不得露筋;砂浆层应密实

1.1易地重建选择建筑场地时,宣根据规划要求选择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 效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房屋。 1.2同一房屋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明显不同的地基土上。 1.3当地基有淤泥、可液化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时,应采取垫层换填方法进行处理,换填材料和垫层厚度、处理宽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垫层换填可选用砂石、粘性土、灰土或质地坚硬的工业废渣等材料,并应分层实: 2、换填材料砂石级配应良好,粘性土中有机物含量不得超过5%;灰土体积配合比宜为2:8或3:7,灰土宜用新鲜的 消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 3、垫层的底面宜至老土层,垫层厚度不宜大于3m; 4、垫层在基础底面以外的处理宽度:垫层底面每边应超过垫层厚度的1/2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1/5;垫层顶面 宽度可从垫层底面两侧向上,接基坑开挖期间保持边坡稳定的当地经验放坡确定,垫层顶面每边超出基础底 边不宜小于300mm。 1.4当地基土为湿陷性黄土或膨胀土时,宜分别接《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或《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 范》GBJ112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4.1.1易地重建选择建筑场地时,宣根据规划要求选择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避开不利地段,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 有效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房屋。 4.1.2同一房屋的基础不宜设置在性质明显不同的地基土上。 4.1.3当地基有淤泥、可液化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时,应采取垫层换填方法进行处理,换填材料和垫层厚度、处理宽 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垫层换填可选用砂石、粘性土、灰土或质地坚硬的工业废渣等材料,并应分层实: 2、换填材料砂石级配应良好,粘性土中有机物含量不得超过5%;灰土体积配合比宜为2:8或3:7,灰土宜用新鲜的 消石灰,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mm 3、垫层的底面宜至老土层,垫层厚度不宜大于3m; 4、垫层在基础底面以外的处理宽度:垫层底面每边应超过垫层厚度的1/2且不小于基础宽度的1/5;垫层顶面 宽度可从垫层底面两侧向上,接基坑开挖期间保持边坡稳定的当地经验放坡确定,垫层顶面每边超出基础底 边不宜小于300mm。 4.1.4当地基土为湿陷性黄土或膨胀土时,宜分别接《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或《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 规范》GBT112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2.4浆砌毛石基础材料及施工要求: 1、阶所用的毛石应质地坚实无,无风化剥落和裂缝,毛石最小边长及中部厚度不宣小于150,毛石强度等级不 低于MU20。砌筑砂浆宜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砂浆强度等级应不低于M5。当采用卵石砌筑基础时,应 开使用。 2、平毛石基础砌体的第一皮块石应座浆,并将大面朝下并且要挤紧、稳实;阶梯形平毛石基础,上阶平毛石压 砌下阶平毛石长度不应小于下阶平毛石长度的23;相邻阶梯的毛石应相互错缝搭砌;第一皮石块砌筑时,应先 挑选比较方整的较大的石块放在基础的四角(称其为角石),角石砌好后,房屋的位置也就固定下来了,所以角石 也称“定位石”。角石要三面方正,大小相差不多,如不合适应加工修凿。以角石作为基准,将水平线拉到角石 上,按线砌筑内、外皮石(义称面石),再填中间石块(义称腹石)。砌完内、外皮面石,填充腹石后,即可灌浆。 灌浆时,大的石缝中先填1/2~13的砂浆,再用碎石块嵌实,并用手锤轻轻敲实。不准先用小石块塞缝后灌浆 否则容易造成于缝和空洞,从而影响砌体质量。 2.5毛石混凝土材料及施工要求: 1、毛石应选用坚实、未风化、无裂缝、洁净的石料,强度等级不低于MU20;毛石尺寸不应大于所浇部位最小宽 度的1/3,且不得大于30厘米;表面如有污泥、水锈,应用水冲洗干净。毛石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15。 2、毛石混凝土的厚度不宜小于400毫来。浇筑时,应先铺一层8~15厘米厚混凝土打底,再铺上毛石,毛石插入泪 凝土约一半后,再灌混凝土,填满所有空隙,再逐层铺砌毛石和浇筑混凝土,直至基础顶面,保持毛石顶部有不 少于10厘米厚的混凝土覆盖层。所掺加毛石数量应控制不超过基础体积的25%。 3、毛石铺放应均匀排列,使大面向下,小面向上,毛石间距一般不小于10厘米,离开模板或槽壁距离不小于15 厘米。 4、对于阶梯形基础,每一阶高内应整分浇筑层,并有二排毛石,每阶表面要基本抹平;对于锥形基础,应注意 保持斜面坡度的正确与平整,毛石不露于混凝土表面

4.2.5毛石混凝土材料及施工要求:

4.2.6当上部墙体为生土墙时,基础砖(右)墙砌筑高度应取室外地坪以上500mm和室内地面以上200mm中的较大者。 4.2.7基础的防潮层宜采用1:2.5的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剂铺设,厚度不宜小于20mm,并应设置在室内地面以下60mm 标高处:当该标高处设置配筋砖圈梁或配筋砂浆带时,防潮层可与配筋砖圈梁或配筋砂浆带合并设置

4.3.1原址重建时,应将上部结构拆除清理至基础上皮,并检查地基土和基础震害情况。当无明显震害、基础现状完 好且上部结构基本按原状恢复时可直接进行上部结构的重建。 4.3.2地基基础完好但上部结构重建后荷载明显增加时,应对基础承载力进行核算,根据核算结果,可做如下处理 1、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时直接重建上部结构: 2、基础底面压应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并在10%以内时,可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 如加强上部结构的整体性连接、提高承重结构承载力和刚度等: 3、基础底面压应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设计值10%及以上时,可采取扩大基础底面积加固或减少上部荷载的措, 农居基础形式简单,理深浅,造价相对较低,当加固难度较大或不易保证新旧基础共同工作时,也可拆除后重做 4.3.3地基土出现砂土液化、震陷等,导致上部结构和基础有明显震害,或基础有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现象时,

3.1原址重建时,应将上部结构拆除清理至基础上皮,并检查地基土和基础震害情况。当无明显震害、基础现状完 且上部结构基本按原状恢复时可直接进行上部结构的重建。 3.2地基基础完好但上部结构重建后荷载明显增加时,应对基础承载力进行核算,根据核算结果,可做如下处理 1、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时直接重建上部结构: 2、基础底面压应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设计值并在10%以内时,可采用提高上部结构抵抗不均匀沉降能力的措施 如加强上部结构的整体性连接、提高承重结构承载力和刚度等: 3、基础底面压应力设计值超过地基承载力设计值10%及以上时,可采取扩大基础底面积加固或减少上部荷载的措施 农居基础形式简单,理深浅,造价相对较低,当加固难度较大或不易保证新旧基础共同工作时,也可拆除后重做 3.3地基土出现砂土液化、震陷等,导致上部结构和基础有明显震害,或基础有腐蚀、酥碱、松散和剥落现象时, 拆除原上部结构和基础后对地基土进行换填或实处理,然后按4.2节的要求重做基础

5.1.1本章适用于69度地区的砖木结构房屋的新建和抗震加固,包括竖向承重构件为烧结普通砖、蒸压灰砂砖和蒸 玉粉煤灰砖,楼面采用木梁承重,屋盖采用木梁或木屋架承重的房屋。 5.1.2本章5.2、5.3、5.4节为新建砖木结构房屋的设计、构造与施工要求;5.5节为既有砖木结构房屋的震损修复与 加固技术要求

5.2.1砖木结构房屋的层数、高度和层高应符合下

1、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不应超过表5.2.1的规定: 2、房屋的层高:单层房屋不应超过4.0m:两层房屋不应超过3.6m。

表5.2.1房屋层数和总高度限值(m

主:房屋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

5.2.2房屋抗震横墙间距,不应超过表5.2.2的要求。

5.2.2房屋抗震横墙间距,不应超过表5.2.2的要求

表5.2.2房屋抗震横墙最大间距(m

5.2.3砖木结构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值,宜符合表5.2.3的要求

表5.2.3房屋局部尺寸限值(m

5.2.4砖木结构房屋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 2、屋盖结构宜采用双坡轻质材料屋面: 3、8、9度时不应采用硬山搁標屋盖

5.2.5砖木结构房屋应在下列部位设置配筋砖圈梁: 1、所有纵横墙的基础顶部、每层楼、屋盖(墙顶)标高处: 2、9度时尚应在层高的中部设置一道。 注:配筋砖圈梁是为加强结构整体性和提高墙体的抗倒塌能力,在承重墙体的底部或顶部,在两皮砖之间砌筑砂 中配置水平钢筋所构成的水平约束构件。 5.2.6木楼、屋盖砖木结构房屋应在下列部位采取拉接措施: 1、两端开间和中间隔开间的屋架间或硬山搁屋盖的山尖墙之间应设置竖向剪刀撑(附图1); 2、山墙、山尖墙应采用墙揽与木屋架或標条拉接(附图2): 3、内隔墙墙顶应与梁或屋架下弦拉接(附图6)。 5.2.7承重(抗震)墙厚度:实心砖墙、蒸压砖墙不应小于240mm。 5.2.8当屋架或梁的跨度大于或等于6m时,支承处宜加设壁柱,或采取其他加强措施

5.2.5砖木结构房屋应在下列部位设置配筋砖圈梁

5.3.1配筋砖圈梁的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1、砂浆强度等级:6、7度时不应低于M5,8、9度时不应低于M7.5; 2、砂浆层的厚度不宜小于30mm 3、纵向钢筋配置不应少于2A6: 4、配筋砖圈梁交接(转角)处的钢筋应搭接

表5.3.4钢筋砖过梁底面砂浆层最小配筋

2、钢筋砖过梁底面砂浆层的厚度不宜小于30mm,砂浆层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3、钢筋砖过梁截面高度内的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5

5.3.5木屋架、木梁在外墙上的支承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附图4): 1、搁置在砖墙上的木屋架或木梁下应设置木垫板,木垫板的长度和厚度分别不宜小于500mm、60mm,宽度不宜 240mm或墙厚; 2、木垫板下应铺设砂浆垫层;木垫板与木屋架、木梁之间应采用铁钉或扒钉连接。 5.3.6木楼盖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搁置在砖墙上的木龙骨下应铺设砂浆垫层: 2、内墙上木龙骨应满搭、采用木夹板对接或采用燕尾样、扒钉连接: 3、木龙骨与搁栅、木板等木构件之间应采用圆钉、扒钉等相互连接, 5.3.7应在房屋中部屋檐高度处设置纵向水平系杆,系杆应采用墙揽与各道横墙连接或与屋架下弦杆钉牢(附图2) 5.3.8当6、7度采用硬山搁標屋盖时,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附图 1):1、坡屋面时,应采用双坡屋面: 2、条支承处应设垫木,垫木下应铺设砂浆垫层;垫木的长度和厚度分别不宜小于300mm、30mm,宽度同培 3、端標应出檐,内墙上標条应满搭、采用夹板对接或采用燕尾样、扒钉连接: 4、木屋盖各构件应米用圆钉、扒钉或铅丝等相互连接: 5、竖向剪力撑宜设置在中间標条和中间系杆处;剪力撑与標条、系杆之间及剪力撑中部宜采用螺栓连接;剪力 与標条、系杆应顶紧不留空隙: 6、木標条宜采用8号铅丝与配筋砖圈梁中的预埋件拉接

5.3.5木屋架、木梁在外墙上的支承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附图4): 1、搁置在砖墙上的木屋架或木梁下应设置木垫板,木垫板的长度和厚度分别不宜小于500mm、60mm,宽度不宜 240mm或墙厚: 2、木垫板下应铺设砂浆垫层;木垫板与木屋架、木梁之间应采用铁钉或扒钉连接。 5.3.6木楼盖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搁置在砖墙上的木龙骨下应铺设砂浆垫层: 2、内墙上木龙骨应满搭、采用木夹板对接或采用燕尾样、扒钉连接: 3、木龙骨与搁栅、木板等木构件之间应采用圆钉、扒钉等相互连接, 5.3.7应在房屋中部屋檐高度处设置纵向水平系杆,系杆应采用墙揽与各道横墙连接或与屋架下弦杆钉牢(附图2)。 5.3.8当6、7度采用硬山搁標屋盖时,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附图 1):1、坡屋面时,应采用双坡屋面: 2、条支承处应设垫木,垫木下应铺设砂浆垫层;垫木的长度和厚度分别不宜小于300mm、30mm,宽度同墙, 3、端標应出檐,内墙上標条应满搭、采用夹板对接或采用燕尾样、扒钉连接: 4、木屋盖各构件应米用圆钉、扒钉或铅丝等相互连接: 5、竖向剪力撑宜设置在中间標条和中间系杆处;剪撑与標条、系杆之间及剪力撑中部宜采用螺栓连接;剪力撑 標条、系杆应顶紧不留空隙: 6、木標条宜采用8号铅丝与配筋砖圈梁中的预埋件拉接

3.9当采用木屋架屋盖时,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木屋架上擦条应满搭、采用夹板对接或燕尾样、扒钉连接: 2、屋架上弦襟条搁置处应设置托,托与屋架钉牢,条与屋架应采用扒钉或铅丝等相互连接(附图6); 3、標条与其上面的檬子或木望板应采用圆钉、铅丝等相互连接: 4、屋架间竖向剪刀撑的构造做法应符合本导则6.3.10条的规定

3.9当采用木屋架屋盖时,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 1、木屋架上擦条应满搭、采用夹板对接或燕尾样、扒钉连接: 2、屋架上弦襟条搁置处应设置托,托与屋架钉牢,条与屋架应采用扒钉或铅丝等相互连接(附图6); 3、標条与其上面的檬子或木望板应采用圆钉、铅丝等相互连接: 4、屋架间竖向剪刀撑的构造做法应符合本导则6.3.10条的规定

砖砌体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筑前,砖应提前1~2天浇水润湿: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的厚度宜为10mm,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水平 灰缝砂浆应饱满,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3、砖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4、砖砌体在转角和内外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的 水平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严禁砌成直槎; 5、砌筑钢筋砖过梁时,应设置砂浆层底模板和临时支撑;钢筋砖过梁的钢筋应理埋入砂浆层中,过梁端部钢筋伸入 支座内的长度应符合本导则第5.2.4条的要求,并设90弯钩理入墙体的竖缝中,竖缝应用砂浆填塞密实; 6、埋入砖砌体中的拉接筋,应位置准确、平直,其外露部分在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设有拉接筋的水平灰缝应密 实,不得露筋; 7、砖砌体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5m。

补1、压力灌浆修复法 适用于裂缝宽度在12mm之间的开裂墙体,且为满丁满条、满铺满挤法砌筑的粘土砖、蒸压砖等砌体。对于 1mm以下的裂缝,对裂缝进行清理后采用简单抹灰处理即可: 2、灌浆、沿裂缝区带状抹灰 适用于缝宽为34mm之间的墙体裂缝,灌浆后可在墙体表面裂缝处(剔除装饰层)铺一层钢丝网,抹高标号水 泥砂浆(M10),宽度应超过裂缝两侧各200~300mm(附图14); 3、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 当原墙体砌筑砂浆强度低,或墙体开裂严重(最大裂缝宽度在4mm以上),当有加固价值时,应采用钢丝网水 泥砂浆面层(单面或双面)加固,面层砂浆强度等级应采用M10(附图15)。 5.5.2墙体裂缝宽度较大(缝宽多数在5mm以上)并有错动或外闪,当有加固价值时,可将裂缝严重的部位局部或大 部分拆除,采用高强度砂浆重新补砌:拆除前要先做好拆范围内上部结构的支托,设置支撑结构。 5.5.3纵横墙连接处出现裂缝的墙体,应在进行裂缝修补后,采用钢拉杆加强纵横向墙体的连接, 5.5.4横墙间距超过限值时,应增设横墙,并与纵墙及屋盖构件可靠连接,新增横墙应设基础;新增墙体的施工应 满足第5.4节的有关要求。 5.5.5房屋整体性差导致墙体开裂严重,当有加固价值时,应在外墙的楼、屋盖(墙顶)标高处墙体外部增设型钢 (如角钢等)圈梁,内横墙增设钢拉杆

5.5.6应采取措施加强墙体与楼(屋)盖系统的连

(附图2); 2、内横墙墙顶可采用8号铅丝与屋架下弦或擦条拉接,或增设铁件、木夹板护墙

6.2.2抗震横墙间距,不应超过表6.2.2要求。

6.2.2抗震横墙间距JTC483-2006聚硫建筑密封胶.pdf,不应超过表6.2.2要求。

表6.2.2房屋抗震横墙最大间距(m)

主:400mm厚平毛石房屋仗限6、7度,

6.2.3木结构房屋围护墙的局部尺寸限值,宜符合表6.2.3的要求,

表6.2.3房屋围护墙局部尺寸限值(m

5.2.4术柱木屋架和穿斗木屋架房屋宜采用双坡屋盖,且坡度不宜大于30度;屋面宜采用轻质材料(瓦屋面) 6.2.5生土围护墙的勒脚部分,应采用砖、右砌筑,并采取有效的排水防潮措施。 6.2.6围护墙应砌筑在木柱外侧,不宜将木柱全部包入墙体中;木柱下应设置柱脚石,不应将未做防腐、防潮处理的 木柱直接理入地基土中。 6.2.7木结构房屋的围护墙,沿高度应设置配筋砖圈梁、配筋砂浆带或木圈梁,设置位置应符合本导则第5章“一般判 定”中的有关要求。

SJ/T 10998-2020标准下载6.2.8木结构房屋应在下列部位采取加强整体性连

6.2.8木结构房屋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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