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552.2-2022 政务服务“一窗( 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 第2部分:一窗综合受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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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5552.2-2022 政务服务“一窗( 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 第2部分:一窗综合受理.pdf

ICS01.120 CCS A 00

DB 13/T 5552. 22022

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 工作规范 第 2 部分:一窗综合受理

JC/T 2006-2021标准下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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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一窗(网)集成办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服务一窗综合受理的总体要求、窗口设置、受理流程、监督检查、评价改进 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机构办理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综合窗口 设立于政务服务部门,提供综合受理、统一出件等政务服务的窗口。 3.2 一窗综合受理 任一综合窗口对办理事项通过整合申报材料、统一申请表单完成受理

4.1应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窗综合受理。 4.2应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同步运行。 4.3应制定受理标准,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 4.4应建立政务服务网上联合办理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服务事项实行一窗综合受理、网上运转、 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 4.5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应先予容缺 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的规定,

4.1应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窗综合受理。 4.2应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同步运行。 4.3应制定受理标准,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 4.4应建立政务服务网上联合办理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服务事项实行一窗综合受理、网上运转、 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 4.5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应先予容缺 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的规定,

5.1.1应以事项为核心,设置线上线下同步综合窗口。 5.1.2综合窗口应提供申办登记、收件受理、业务咨询、办事指导等服务。 5.1.3服务现场应配备导服台、信息查询设施、叫号系统等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服务保障等要求 可参照GB/T32169.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窗口服务可参照GB/T32169.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1.1应以事项为核心,设置线上线下同步综合窗口。

应设置即办窗口。对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事项,应即时办理。

6.1.1应将本级政务服务的事项在线上、线下受理场所同步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包括:

审批依据; 申请条件; 责任部门; 有无数量限制; 办理流程; 办结时限(含承诺时限); 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6.1.2对于联办事项,应整合所有事项申报要求,统一申报材料清单,制定一份申请表单。公示内 容除6.1.1要求外,还应包括: 一联办事项清单; 一联办事项办理流程; 一涉及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 6.1.3对于告知承诺事项,应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窗口公布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及要求。 政务服务部门应告知申请人: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6.3.1应建立网上预约服务机制 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APP等方式预 约事项办理。预约机制应具备信息管理、预约事项属性配置、预约时间段设置等功能。 6.3.2政务服务大厅应提供叫号机等设施,提供预约服务,减少服务对象等候时间。

6.4.1应按法定要求一次收集所有材料。 6.4.2应将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录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6.4.3需要多部门审查的联办事项应由综合窗口统一接收材料,并根据事项办理流程,将材料通过 政务服务平台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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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应以规定申请条件为依据,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审核。 6.5.2联办事项参与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将材料审核意见报牵头部门,由牵头单位将材料综合审核 意见反馈至综合受理窗口。

6.6.1应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包括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以及如何补 正等内容。 6.6.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即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 知文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 6.6.3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6.6.4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6.7.1应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文书制度。受理文书可参照GB/T38544编制。 6.7.2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要求的,应予受理,出具受理文书, 6.7.3 受理后需依法实施特别程序的,应在受理文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 6.7.4 对于容缺受理事项,应在受理文书上注明。 6.7.5 对于联办事项,应由牵头部门汇总各参与单位受理意见后报综合窗口,统一对外出具受理支 书。 6.7.6 对于告知承诺事项,申请人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应依法做出受理决定。 6.7.7 对依法不予受理的,应出具书面不予受理文书,说明理由和依据,加盖专用印章,送达申请 人。

8.1应明确评价指标,制定改进措施,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粤东LNG项目储罐外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创新服务方式和管理方 式,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

8.2评价指标至少应包括

次办结率; 限时办结率; 综合受理率; 网上办理率; 异常办理率; 投诉率; 投诉处理满意率; 服务指南公开率; 办理过程公开率; 办理结果公开率; 服务事项更新率; 服务指南更新率。

据评价情况,对于受理过程中的问题应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改进措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树立持续改进的服务理念: 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识别服务提供过程改进的机会; 确保服务提供改进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 对服务提供改进过程给予大力支持。

8.3应根据评价情况濉溪县河西 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doc,对于受理过程中的问题应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改进措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树立持续改进的服务理念: 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识别服务提供过程改进的机会; 确保服务提供改进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 对服务提供改进过程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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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2]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审改办发(2016)4号) [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2019)一94) 【4」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18】55号) [5]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创业创新审批服务“百事通”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 办字(2020)33号) [6]河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0)217号) [7]GB/T32169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81GB/T38544行政许可申请与受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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