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CS 021-2022 异形柱-双钢板组合剪力墙住宅建筑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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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SCS 02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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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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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CS 021-2022 异形柱-双钢板组合剪力墙住宅建筑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10.4.2设备与管线系统宜与主体结构分离。且不应影响主

10.4.3设备与管线设计宜采用集成化技术,宜采用成品部品。

车应对结构构件预理套管及预留孔调的尺寸、位置进行复核,合 洛后方可施工,不应在结构构件安装后开槽、钻孔、打洞,

开应对结构构件预理套管及预留孔调的尺寸、位置进行复核,合 格后方可施工:不应在结构构件安装后开槽、钻孔、打洞。 10.4.5各种管线的预埋件应定型、定长、定位,以便预制。 10.4.6 管道波纹补偿器、法兰及焊接接口不应设置在钢梁或钢

10.4.6管道波纹补偿器、法兰及焊接接口不应设置在钢梁或钢 的预留孔中南通崇海水厂一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0.4.7设备与管线穿墙体、楼板、屋面时,应采取防水、防 火、隔声、隔热等措施。 10.4.8设备与管线需要与钢结构构件连接时,宜采用预留理件 的连接方式。当采用其他连接方法时。不得影响钢结构构件的完 整性与结构的安全性。 10.4.9在架空地板内敷设给水排水管道时应设置管道支(托) 梁:并与结构可靠连接。 10.4.10室内供暖管道设在墙板或地面架空层内时:阀门部 位应设检修口。 10.4.11空调风管及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有绝热 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不小于支(吊)架支 承面的宽度。 10.4.12防雷引下线、防侧击雷等电位联结施工应与钢构件安 装做好施工配合。

10.4.7设备与管线穿墙体、楼板、屋面时,应采取防水、防 火、隔声、隔热等措施。 10.4.8设备与管线需要与钢结构构件连接时,宜采用预留理件 的连接方式。当采用具他连接方法时,不得影响钢结构构件的完 整性与结构的安全性。

10.4.9在架空地板内敷设给水排水管道时应设置管道支(托

10.4. 13设备与管线施工应做好成品保护。

11. 2结构系统验收

催》GB50205的有关规定,在焊前检验、焊中检验和焊后检验 基础上按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 的规定执行。

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放 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规定,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9978.1~9978.9的规定: 板及其他防火包覆材料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火规范》GB50016关于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

1压型钢板组合楼板及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楼板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和《混凝 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进行验收; 2预制带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应按现行行业标准《预制 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JGJ/T258的规定行 验收;

和构件加工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I 0755利《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的规定边 行抛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

11.2.13双钢板组合剪力墙的外包钢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1.2.13的规定。

表 11. 2. 13 外包钢板安装充允许偏差

外包钢板的质量验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放 L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和《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JGJ/" 380的规定。

11.3.12 外围护系统质量验收范围应包括: 1 外墙板与异形柱、双钢板剪力墙等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2 外墙板接缝的连接节点; 3 外门窗、洞口构造等节点; 4 阳台、空调板、装饰件等连接节点; 屋面支撑构造节点

1.3.2外围护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应进行进场验收,符合设计文

生要求并经监理单位认可。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原则上宜与各 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 险批。

11. 3. 3外围护系统应在验收前完成下列性能的试验和测试:

1 抗压性能、层间变形性能、耐撞击性能、耐火极限等的 检测; 2 连接件材性、锚栓拉拨强度等的检测。 11. 3. 4 外围护系统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下列现场试验和 测试: 1 饰面砖(板)、保温材料的粘结强度测试; 墙板接缝及外门窗安装部位的现场淋水试验; 3 现场隔声测试;

11. 3. 5 外围护部品应完成下列隐蔽项目的现场验收: 1 预理件: 2 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 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构造节点: 4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5 防雷装置: 6 防火构造。

1 预理件: 2 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 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构造节点: 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5 防雷装置; 6| 防火构造。 11.3.6外围护系统的分部分项划分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 要求: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围护部品每1000m²应划 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²; 3对于异形、多专业综合或有特殊要求的外围护部品:国 家现行相关标催未作出规定时: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外围护部品 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外围护部品的工程规模:由建设单位组织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1.3.7当外围护部品与主体结构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时:连接 部位验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规定执行。 11.3.8外围护系统的保温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 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催》GB50411的规定执行。 11.3.9外围护系统的门窗工程、涂饰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的规定 执行。 11.3.10蒸压加气混凝土外墙板质量验收应按现行行业标 《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JGJ/T17的规定执行。 11.3.11幕墙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 技术规范》JGJ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和《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的规定执行。

11.3.6外围护系统的分部分项划分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血

11.3.6外围护系统的分部分项划分应满定国家现行标准日 要求: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同材料、工艺利施工条件的外圈护部品每1000m?应划 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m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每个检验批每100m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²: 3对于异形、多专业综合或有特殊要求的外围护部品:国 家现行相关标催未作出规定时: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外围护部品 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外围护部品的工程规模:由建设单位组织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1.3.7当外围护部品与主体结构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时:连接 部位验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的规定执行。

支术规范》JGJ10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 和《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的规定执行。

1.3.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 验收规范》GB 50207的规定执行。

11. 4 设备与管线系统验收

1.4.1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应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的规定执行。

际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I 0974的规定执行。

11.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应按

11.4.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标作应按现行 国家标准《自动唢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的规 定执行。

11.4.4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利验收标准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 执行。

11.4.5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应按现行国 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351251的规定执行。 11.4.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 作《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执行。 11.4.7智能化系统的施工质量要求利验收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 值《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的规定执行。 11.4.8暗敷在轻质墙体、楼板和吊顶中的管线、设备应在验收 合格开形成记录后方可隐蔽。

11.4.9管道穿过结构时的开孔位置、尺寸利补强摧施,应满足

11. 4. 9 管道穿过结构时的开孔位置、尺寸和补强措放

11. 5内装系统验收

11.6. 1 竣工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一标准》GB50300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 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捆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规定; 单位建筑的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11.6. 2 竣工验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具备下列文件和记录: 施工图或峻工图及其他设计文件; 2J 成型产品和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性能试验报告、进场 验收记录;

1 施工图或竣工图及其他设计文件; 2成型产品和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性能试验报告、进场 验收记录; 3施工安装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文件、工作记录利工程 变更记录: 6其他有关文件利记录。 11.6.3峻工验收步骤可按验前准备、竣工预验收利正式验收三 个环节进行。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 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峻工 预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峻工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 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 工程验收。

12.1.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取得当地规划、消 防、人防、节能、环保、防雷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和准许使用 文件,并应在道路畅通,水、电、气、暖具备的条件下。将有关 文件移交给物业后方可交付使用。

防、人防、节能、环保、防雷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和准许使用 文件:并应在道路畅通,水、电、气、暖具备的条件下。将有关 文件移交给物业后方可交付使用。 12.1.2建设单位应根据规定和设计文件中的设计条件、使用性 质及使用环境制定住宅建筑使用说明书。 12.1.3建设单位在住宅建筑交付物业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 要求。提供住宅建筑质量保证书和住宅建筑使用说明书。 12.1.4住宅建筑使用说明书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是外:尚 应包含下列内容: 1主体结构系统的设计工作年限、结构体系、承重结构位 置、使用荷载、装修荷载、以及使用、检查和围护要求; 2外围护系统、设备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构成、功能 使用年限以及使用、检登和维护要求: 3装修、装饰、改造注意事项·应包含充许业主或用户自 行变更的部分与相关禁止行为; 4建筑部品部(构)件生产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使用维 护说明书。主要部品部(构)件宣注明检查与使用维护年限

12.2.1业主或用户不应改变原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使用条件、使 用性质及使用环境。

12.2.2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和使用过程中。严禁损伤主体结构利 外围护结构系统。装饰装修和使用中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应经

外围护结构系统。装饰装修和使用中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应经

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按设计 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及验收。 1超过设计文件规定的楼面装修或使用荷载: 2改变或损坏钢结构防火、防腐蚀的相关保护及构造措施; 3 改变或损环建筑节能保温、外墙及屋面防水箱关的构造 措施。

2.3.1物业单位应建立对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 系统和内装系统的检查与维护制度,明确检查时闻与部位。形成 验查与维护记录:对于检查项目中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应组织维 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2.3.2物业单位应将房屋装饰装修利便用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 事项告知业主或用户:并应在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进行检查 汉倪

12.3.2物业单位应将房屋装饰装修和便用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4《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8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1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12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 1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1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B50205 15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1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 17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规范》(GB50212 1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19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0242 2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2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2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3 《建筑电气L程施二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2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

54《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GB/T31433 55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 56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224 《装配式钢维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 58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 59 《热喷涂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锌、铝及其合金》GB/ 3 60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T9978.1~9978.9 61 《装配式混凝土构技术规程》JG汀J1 62 《钢继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 63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 64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65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66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 67 《任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242 68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 69 《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339 70 《公共建筑吊项工程技术规程》JGJ345 7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 72 《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JGJ/T17 73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JGJ/T157 74 《建筑隔墙用轻质条板通用技术要求》JG/T169 75 《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GJ/T251 76 《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技术规程》JGJ/T258 77 《住宅厨房模数协调标准》JGJ/T262 78 《住宅卫生间模数协调标准》JGJ/T263 79 《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287 80 《保温防火复合板应用技术规程》JGJ/T350 81 《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JGJ/T380 82 《装配式住宅建筑设计标准》JGJ/T398

83 《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JGJ/T469 84 《预制混凝土外排墙板应用技术标准》JGJ/T458 85 《外墙保温复合板通用技术要求》JG/T480 86 《装配式内装修技术标准》JGJ/T491 87 《矩形钢管混凝土节点技术规程》T/CECS506 88 《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应用技术规程》T/CFCS553 89 《矩形钢管混凝土组合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T/ CECS 825

总则 66 2 术语与符号 67 2. 1术语 67 基本规定 69 建筑集成设计· 70 4. 1 一般规定· 70 4.2 建筑平面与空闻 70 结构系统设计 71 5. 2 结构体系及结构布置 71 5.3 结构构造· 71 5. 4 结构计算…·· 71 5.5 构件设计· 71 5.6 连接设计 72 5. 7 地下室及基础设计 72 5.8 防护设计 72 外围护系统设计 74 6. 1 一般规定· 74 6.2 外墙围护系统 74 设备与管线系统设计。 77 7. 1 一般规定 77 7. 2 给水排水· 77 7. 3 供暖、通风、空调及燃气· 77 内装系统设计.· 79 8.1 一般规定 79 8.2内装部品 79

8. 3 隔瑞 80 8.4 吊顶和楼地而 80 8.5 厨房、卫浴和收纳 80 10 部品部(构)件施工安装 81 10. 1 般规定 81 10. 2 结构系统的施工安装 82 10.3 外围护系统安装 83 10. 4 设备与管线系统安装 83 1 1 质量验收 84 11. 1 般规定 84 11. 2 结构系统验收 84 11. 3 外围护系统验收· 84 11. 4 设备与管线系统验收 85 11. 5 内装系统验收 85 12 使用、维护与管理 86 12. 2 使用与维护 86

[2. 2 使用与维护

1.0.3标准编制组经过大量的理论分析与试验验证:

吉构系统其有良好的抗震性能,应用于高层宅建筑时各项计算 指标满足规范要求:可应用于国内各类抗震设防烈度地区,

2.1.1T形、1.形方钢管混凝土纽合异形柱的构造示意图如图1 所示。

2. 1. 2双钢板组合剪力墙的构造示意图如图 2 所

2.1.2双钢板组合剪力墙的构造示意图如图 2 所示

图1方钢管混凝土组合异形柱

2. 1. 5 元 型件节点的构造示意图如图 3 所示。

3.0.2从模数化、标准化、通用化的设计,到部品部(构)件 组合的系列化多样化。 3.0.5从建筑整体角度:保证建筑产品的长久品质,并提高施 工效率。宜采用集成化绿色建材和性能优良的部品部(构)件 一体化建造、装配式装修

4.1.2建筑设计应从建筑全生命期利家庭全周期的便用维护出

4.1.2建筑设计应从建筑全生命划利家庭全周划的便用维护出 发。优先采用大空间布置方式,既提高居住空间灵活性与可变 性,义满足建筑后期维护维修等要求。 4.1.3集成化建造.是以专业化工厂和社会化协作的生产方式

4.2.1通过模数化、模块化、部品化、序列化、实现户型 样化、可变性:。

4.2.4建筑中共用管线利公共立管布置应集中紧漆,宜结合楼 电梯设置在公共部位的模块空间中。 4.2.5建筑平面宜简单规整:平面凹凸过多不利于抗震利节能 环保,按建筑结构抗扰震要求:平面回进的尺寸,不宜大于相应投 影方向总尺寸的30%。

4.2. 5建筑平面宜简单规整,平面凹凸过多不利于抗震利

不保。按建筑结构抗震要求。平面凹进的尺寸。不宜大于相应 彩方向总尺寸的3%。

5.2.3本条文引自《矩形钢管混凝土组合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5.3.2当单根矩形钢管混凝土柱长边垂直于墙轴时、在水平力 作用下。柱底会过早开裂。因此建议首选异形杆作为边缘构件。 其次是顺放的矩形钢管混凝土柱,即长边方向平行于剪力墙轴线 方向。

5.3.3本条参考现行行业标准《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JG/T380。 5.3.4本条参考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 GL 00 《纲标前期现IGL/ 280提出

5.3.3本条参考现行行业标准《钢板剪力墙技术规程》JGJ/T380。

5.5. 1 矩形钢管混凝土组合异形柱构件设计根据现行标作《矩

5.5.1矩形钢管混凝土组合异形柱构件设计根据现行标准《知

形钢管混凝土组合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T/CECS825进行。双 钢板组合剪力墙的设计根据本节公式进行。由于钢板较薄。未考 虑钢板与混凝土之间协同作用的有利作用

5.5.2输压稳定系数参考现行行业标作《钢板剪力墙技术

钢板组合剪力墙的计算根据本节公式进行:矩形钢管混凝土组合 是形柱构件根据现行标准《矩形钢管混凝土组合异形柱结构技术 规程》T/CECS825进行计算。

疑土组合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T/CECS825的相关条文计算。 按照等强原则进行爆焊缝焊脚尺寸的设计:即需满足焊缝不先于所 焊接的板材破坏,因此焊缝的承载力大于板材承载力。

5. 7 地下室及基础设计

5.8.1本条文引自《矩形钢管混凝土组合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5.8.1本条文引自《矩形钢管混凝土组合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

5.8.3为保证发生火灾时核心混凝土中水蒸气的排放

5.8.4本条文引自《矩形钢管混凝土组合异形柱

6.1.2为保证外围护系统的性能要求,适应结构建筑的轻质、 高强的抗震性能,外围护系统应邀循变形协调的设计原则:外围 护系统倡导轻质化、装配化。 6.1.3外围护系统的种类多、施工工艺利节点构造存在差异, 在集成设计时:外围护系统应根据不同材料特性、施工工艺和节 点构造特点明确具体的性能要求。外围护系统宜采用集成饰而层 的墙而。饰而层宜在工厂内完成;应与基层墙体有可靠连接。 6.1.4外围护系统的设计工作年限是确定外围护系统性能要求、 构造、连接的关键,设计时应明确。住宅建筑扫外围护系统的设 计工作年限应与主体构相协调:主要是指住宅建筑中外围护系 统的基层板、骨架系统、连接配件的设计工作年限应与建筑物主 体结构一致;为满足使用要求:外围护系统应定期维护,接缝 胶、涂装层、保温材料应根据材料特性明确使用年限·应注 明维护要求。 6.1.5外围护系统接缝是外围护系统设计的重点环节。设计的

6.1.5外围护系统接缝是外围护系统设计的重点环节,设计的

6.2.1外围护系统抗风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 载规范》GB50009中有关外围护系统风荷载的规定、并参照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的相关规定:Wk不应小于 1kN/m²,同时应考虑偶遇阵风情况下的荷载效应:抗震性能应 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339中的相 关规定。

表2保温装饰板装饰面性能

注:耐活污性、附者力仅限平涂饰面。

7.1.2设备与管线应方便检查、维修、更换且在维修更 不影响主体结构。竖向管线宜集中布置于管并中。水平管级 吊顶或架空层设置。

吊顶或架空层改置。 7.1.3鼓励采用BIM技术开展三维管线综合设计。对各专业管 线在钢构件上预留的套管、开孔、开槽位置和尺寸进行优化设 计:形成标准化的开孔开洞方案:降低设计难度的同时也便于标 催化加工与生产。降低生产及施工的成本。 7.1.6在具有防火及防腐保护层的钢构件上安装管道或设备支 吊梁时:不得采取爆接的方法固定:以避免保护层的破坏。建议 采用免爆装配式抗震支吊架

7.1.6在具有防火及防腐保护层的钢构件上安装管道或设备支 吊梁时。不得采取爆接的方法固定:以避免保护层的破坏。建议 采用免焊装配式抗震支吊架,

7.2.1同层排水管道采用降板嫩设时。降板区域内的管道渗漏 或地面积水易对钢结构构件造成腐蚀:缩短建筑寿命。因此:需 考降板范围的防水措施和排水措施。积水的排出可采用独立的 排水系统或采用间接排水方式。

7.3供暖、通风、空调及燃气

工法施工技术。 当采用散热器供暖系统时,散热器安装应牢固可靠,安装在 轻钢龙骨隔墙上时:应采用隐藏支架固定在结构受力件上:安装 在预制复合墙体时,其排件应预理在实体结构上排件应满足 刚度要求:当采用预留孔洞安装散热器挂件时预留孔洞的深度 应不小于120mm。

7.3.4整体式卫浴和同层排水的架空地板下面有很多给水排水

7.3.4整体式卫浴和同层排水的架空地板下面有很多给水排水 管道,为了方便检修,不建议采用地板辐射供暖方式。

8.1.1、8.1.2随着内装部品工厂化利集成化程度越来越高. 方面需要内装系统设计前置,要与建筑设计并行推进。另一方面 在内装系统设计时也需要对所采用内装部品的技术特点、工艺要 求以及生产、运输、安装和运维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充分的了解 才能便使内装系统设计具有完整性和可落地性。 8.1.4以往的钢结构住宅中。都按照传统的装修方式进行内装 设计和施工:对于室内装修技术体系并没有特殊的说明利要求 但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墙面开裂等由于技术体系不匹 配而产生的系列问题,这种情况在钢构征宅中较为突出。随着 内装工业化的发展,原始技术体系与钢结构更为匹配的装配式内 装方式您加成熟,产品也更加丰富:成为钢结构建筑室内装修更 合理的选择。

现场方式进行处理,并没有在内装修设计时进行系统的设计:这 样的方式只能减轻和弱化减振及传声问题,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这些问题,所以需要在内装系统设计、技术利产品选型方面采取 系统的措施真正实现减振和隔声目的。

8.2.1、8.2.2由于室内装修建造方式呈现多样化,内装部品也 在逐步完善和丰富,需要在设计阶段对室内装修的各类模块化部 品进行设计和技术选型。从而更好地实现部品之间、部品与主体 结构之简的合理匹配连接。形成更加完整的建筑产品。同时设计 阶段对内装部品与套内设备和管线的集成设计,既使得部品生

产、安装和后期运维清晰明确,使后期的使用更加便利合理:也 符合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方向。

8.2.3在目前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内装部品自成体系,部品之 间、部品与管线之间没有形成标准作化的连接接口:进而导致了部 品的率富度不够,可选择性较低:不同部品体系彼此无法实现互 换:长期的封闭和彼此隔绝会阻碍内装部品产业的发展。因此尽 早尽快地实现标准化接口方式,增加产品开放性,增强使用者获 得感,才能有助于产品提升和产业发展

8.3.1实现免抹灰装配式隔墙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装配式建筑 评价标准》GB/T51129、《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中对于“干 武工法”建造式的标准和要求

合武铁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武工法”建造方式的标准利要求。 8.3.3在钢结构建筑的一次装修和二次改造过程中应避免破坏 原有钢结构防火体系的封闭性和完整性

.3.3在钢结构建筑的一次装修和二次改造过程中应避免破坏

8. 5 厨房、卫浴和收纳

8.5.1、8.5.2厨房和卫生间的设计应一体化地考虑和统筹房间 为各功能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使用的合理性、便利性要求。同时要 做到规格尺寸的模数化和整体产品的标准化。

JJF(新) 50-2021 并网发电厂自动发电控制系统的发电量调节检测规范.pdf10部品部(构)件施工安装

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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