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BMMAS001-2019 适老电动护理床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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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CBMMAS0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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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10.1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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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MMAS00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BMMAS001-2019 适老电动护理床技术要求.pdf

适老电动护理床(代号为SLDC)标记由产品代号、标准编号、折叠方式、移动/固定方式、 规格顺序进行标记,见图3。

图3适老电动护理床标记

5.1采用的金属材料、术质材料、树脂、工程塑料(ABS/PP/尼龙)等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5.2采用的电机、电动推杆、驱动器、电源转换器和其他电气元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属于国家强 制性认证要求的,应取得相应的产品认证。 5.3表面涂饰层、覆面材料应采用环保型涂料或饰面材料,人体接触的部位不应采用对人体有刺激和 正常使用中掉色的材料 5.4整体的安装设计不应由于不正确的拆卸致使部件散落;床板、护栏应安装牢固、可靠,调整灵活,安 装、拆卸方便;可拆卸部件的安装,不应使用一次性配件(如自攻螺钉)紧固。 5.5遥控器放置位置应易于被使用者或护理人员拿到,在不使用时,应配置悬挂装置,使其脱离地面和 避开任何活动部件

6.1.1外表应平整光洁,不得有斑痕、锋棱、细缝、毛刺及明显凹凸等缺陷。 6.1.2喷涂件表面应光亮、色泽均匀安徽省安庆市某静力压入沉桩法打桩施工组织设计,无流挂、划伤、露底、脱落等现象。 5.1.3焊缝应均匀,不得有烧损、开裂、漏焊、虚焊等缺陷。 6.1.4人体接触的边缘和角部应平滑,不应有锐边、突起,边角棱边应倒圆 6.1.5人体接触的管端应有管塞封堵或其他防护

6.1.1外表应平整光洁,不得有斑痕、锋棱、细缝、毛刺及明显凹凸等缺陷。 6.1.2喷涂件表面应光亮、色泽均匀,无流挂、划伤、露底、脱落等现象。 6.1.3焊缝应均匀,不得有烧损、开裂、漏焊、虚焊等缺陷。 6.1.4人体接触的边缘和角部应平滑,不应有锐边、突起,边角棱边应倒圆 6.1.5人体接触的管端应有管塞封堵或其他防护

6.2.1金属部件喷漆(塑)涂层附着力不应低于GB/T9286一1998规定的2级;硬度不应低于 GB/T6739—2006规定的H级。 5.2.2木质构件表面涂层附着力不应低于GB/T4893.4一2013规定的3级

5.2.1金属部件喷漆(塑)涂层附着力不应低于GB/T9286一1998规定的2级;硬度不应低于 GB/T6739—2006规定的H级。 5.2.2木质构件表面涂层附着力不应低于GB/T4893.4一2013规定的3级

6.2.1金属部件喷漆(塑)涂层附着力不应低于GB/T9286一1998规定的2级;硬度不应低于

6.3.1外形尺寸及偏差

为便于老人使用和护理人员对卧床老人的护理,适老电动护理床的外形尺寸及偏差应符合表4 K

6.3.2床板调节角度

3.2.1适老电动护理床除应具备床板高度调节功能之外,还宜能电动调节床板实现卧床者的背部 等身体部位的姿态调整,具备如图4所示的起背、抬腿、曲腿、背腿联动、翻身等功能

老电动床的人体姿态调节

6.3.2.2如图5所示,具备人体姿态调整功能的电动护理床的床板调节角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背板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A调节范围应在0°~75°。只有当床设计为能抬升至垂直坐姿使用 时,可调节至最大角度不超过85°。 b) 大腿板与水平面夹角[图5a)、图5b)、图5c)]、背板/座板转折点和大腿板/小腿板转折点连 线与水平面的夹角B[图5d)],调节范围应从0°开始,最大调节角度≥12°土5°。 背板与大腿板[图5a)、图5b)、图5c)夹角、背板与背板/座板转折点和大腿板/小腿板转折 点连线夹角C[图5d)]应大于90°。 d 小腿板与水平面的夹角DL图5c)、图5d)」,调节范围应从0°向下开始,最大调节角度≥20° 天腿板、小腿板上表面的夹角E不应小于180°

)两块式床板(背板+腿板)

)三块式床板(背板+大腿版+小腿版)

D)三块式床板(背板+座板+腿板)

)四块式床板(背板+座板+大腿版+小腿版

图5适老电动床的床板角度调节功能

6.3.2.3具备翻身功能的床板倾斜角度应能在0°~(30土5)的范围内调节。 6.3.2.4其他具有助便、洗头、洗脚、床椅转换功能的适老电动护理床,其调节角度应符合人体工学要 求,便于操作调节,并确保卧床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6.3.2.5电动护理床的床头板宜设计成可拆卸床头板,当老人需要急救时,便于施救人员方便拆卸进行 救助。

6.3.3开口尺寸要求

对于可能造成卧床老人身体部位卡夹、挤压风险的适老电动护理床危险区域开口尺寸(图6中1 、As、A,、A,、A、A、B、CI、C2、C,和D)应符合表6的要求。

图6适老电动护理床开口尺寸示意图

表6开口尺寸和构造要求

6.3.4活动部件间随

6.3.4.1人员可触及范围内的活动部件,不应存在挤压和剪切手指或手掌的安全

.4.1人员可触及范围内的活动部件,不应存在挤压和剪切手指或手掌的安全隐患点。 .4.2图7所示手指可触及范围内的结构间隙应小于8mm或大于25mm。

反周边手指可触及范围的

6.3.4.3脚可触及范围内外露的活动部件距地面的距离应小于20mm;或者当足部伸进床底的长度 ≤120mm时,床架边部最低端距地高度a>120mm,当120mm≤6≤180mm时,足尖部位床架最 低端距地高度c≥50mm,如图8所示

图8脚可触及范围间隙

6.3.4.4在活动部件移动范围的附件或终端,应有停止器或其他限位装置,并且其强度应与预期功能相 适应

遥控器按键应灵活可 对各动作进行操控和锁定。按键直径

6.4.2操作手柄和踏板

适老电动护理床的操作手柄和踏板在正常工作位置 直时应方便操作,付合人体工学原理,所有按钮纽 开关/执行机构的位置和配置应避免被意外激活,其他应符合以下规定: a 任何需要大于10N操作力的手柄(把手)和护理床任何结构零部件之间的间隙不应小于35mm b c)手柄在不使用时应能折入床内而不得露出床架外; d)操作踏板上部与床任何结构件之间的自由距离不应小于75mm;

适老电动护理床的操作应简便、省力、安全可靠,各部件的操作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a)带脚轮的适老电动护理床的空载移动力不超过50N,带有安全工作载荷时移动力不超过 100N; b) 空载时,手柄启动力不应大于50N; 电动操作时,遥控器的按键按压力应小于5N; d 手动操作时,当床板上带有安全工作载荷且中心位置在使用区域中间时,升高床板任何部分 所需的力不应大于200N; e 当床板上带有安全工作载荷且中心位置在区域中间时,升高床板任何部分所需的踏板作用力 不应大于300N

适老电动护理床的操作应简便、省力、安全可靠,各部件的操作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a)带脚轮的适老电动护理床的空载移动力不超过50N,带有安全工作载荷时移动力不超过 100N; b) 空载时,手柄启动力不应大于50N; 电动操作时,遥控器的按键按压力应小于5N; d 手动操作时,当床板上带有安全工作载荷且中心位置在使用区域中间时,升高床板任何部分 所需的力不应大于200N; 当床板上带有安全工作载荷且中心位置在区域中间时,升高床板任何部分所需的踏板作用力 不应大于300N

6.4.4操作速度和时间

当加载安全工作载荷时,适老电动护理床的开降速度应控制在10mm/s~30mm/s,其他床板部 周节时间应小于30S,床板角度最大调节速度不应超过5s

带脚轮的适老电动护理床,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刹车制动锁止可靠,经脚轮定位试验时脚轮 不应大于10mm

却与水平面的差值小于或等于2.0mm

或出现故障时,可通过手动紧急操作将背板恢复

6.5.1安全工作载荷

a)无升降功能的适老电动护理床的安全工作载荷不应低于1700N; b)具有升降功能的适老电动护理床的安全工作载荷不应低于2200N; c)拉升杆的安全工作载荷(包括把手)不应低于750N。

在水平放置的最不利的位置,床板在承受相当于两倍的安全工作载荷或4000N的均匀分布的静 态载荷(取二者较大值)1h,卸载后各部位应无永久性变形现象,且床板离地距离变化量≤10mm。

适老电动护理床的护栏上下开关时应自如,打开时应缓慢地放下,阻尼明显。护栏垂直向下安全工 作载荷不应小于750N,垂直向上和水平安全工作载荷不应小于500N,经护栏强度试验后,垂直变形量 不应超过3%,卸载后护栏及固定装置应无损坏

置于正常使用状态的最不利位置,并且在施加安全工作载荷状态下,适老电动护理床在下列情况下 应能保持稳定性: a) 侧向稳定性:将2250N的载荷放置在床板边缘,其中心在距最外缘125mm处; b)纵向稳定性:将1350N的载荷放置在床板的足端,其中心在距最外缘125mm处 c)旋转扶手稳定性:旋转扶手90°.将450N的载荷施加在旋转扶手距末端100mm处

6.5.5.1床结构耐久性

在750N载荷作用下,经10000次床结构耐久性试验后,床的部件不发生影响安全的松动或断

荷作用下,经10000次床结构耐久性试验后,床的部件不发生影响安全的松动或断裂,

6.5.5.2床板调节耐久

可调节高度和角度的适老电动护理床,每种调节功能经3000次试验后,床板应无损坏,各项功能 应工作正常

正常使用状态下,床板经抗冲击试验后不应发生

6.5.7机械危害防护

6.5.7.1应提供末端限位器或其他限位装置,作为在规定调节范围内的最终限位措施。 6.5.7.2适老电动护理床应具有急停装置,易于识别和操作, 6.5.7.3床的设计应在正常使用时保持床垫的位置,防止床垫滑落

在载有安全工作载荷时的正常使用状态下,调节床板的升降高度和角度,在床板头部区域和距床 m处测得的运行噪声不应超过65dB(A)

6.7.1使用的木质板材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18580的规定 6.7.2涂层和覆面层中可溶性重金属应符合GB18584的规定。 6.7.3配套床垫和座垫使用的皮革、纺织面料中不应检出可分解芳香胺

6.7.1使用的木质板材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18580的规定

可触及金属部件与电位均衡连接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使用部位不得与可触及金属部件有导电连接: b 与可能带电外部设备一起使用大部件,有导电连接的使用部位的可触及金属部件,应提供电位 均衡连接措施; c)使用部位的可触及金属部件与电位均衡连接的阻抗应小于0.2Q

电动床护理床突然断电后,其主要功能应能通过其他方式操作,活动部件不应突然发生不可控 动。

如果适老电动护理床是可拆卸的,应按使用说明书装配好后检验

静态力检验时,要确保力的施加有效、缓慢,从而确保没有或只有可忽略的动态载荷。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力可使用任何合适的装置施加

温度:15℃~30℃。 湿度:20%~85%。 地面:硬质、水平和平坦的室内地面

用且测和手感法进行检测

金属构件喷漆(喷塑)涂层附着力按GB/T9286一1998的规定进行检验;硬度按GB/T6739一2 现定进行检验。木质构件表面涂层附着力按GB/T4893.4一2013的规定进行检验

7.4.1外形尺寸及偏差

采用卷尺、钢直尺进行测量,每个项目测3个点取平均值

采用卷尺、钢直尺进行测量,每个项目测3个点取平均值

7.4.2床板调节角度

采用角度尺、钢直尺进行测量,每个项目测3次,取平均值

7.4.3开口尺寸要求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检!

7.4.4活动部件间隙

采用游标卡尺、塞尺进行测量,取最大值

检查遥控器操作面板,并进行功能测试

7.5.2操作手柄和踏板

目测和手感法进行检测,尺寸采用钢板尺、游标卡

7.5.4操作速度和时间

采用钢板尺、角度尺和秒表进行测试。

将床的高度调至最大后,在无承载的状态下置于水平硬质地面上,将脚轮按使用说明书的方式 在床的最不利位置处施加270N的水平力并保持30s,测量和观察脚轮的移动情况是否符合6. 要求。

按GB18580的规定进行测试。

GB18580的规定进行测试

7.8.2可溶性重金属

按GB18584的规定进行测试。

7.8.3可分解芳香胺

纺织面料中可分解芳香胺燃料的测定按GB/T17592的规定进行。皮革中可分解芳香胺燃料的 按GB/T19942的规定进行

模拟使用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雷克萨斯4S店施工组织设计8.1检验分类及检验项目

8.1.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1.2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7的要求进行

8.1.1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1.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8.1.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b)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 c)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a)正常生产时,每两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b)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 c)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西安体外预应力加固施工方案,恢复生产时

8.2.1出厂检测为全数检测。 8.2.2型式检验应以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型号、同一规格产品按检测项目的要求随机抽取相应的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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