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193-93(2010年版)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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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193-93(2010年版)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 of design for carbon dioxide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小型百货商店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Codeofdesignforcarbon

Codeofdesignforcarbon xidefireextinguishingsystems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8月1日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850mm×1168mm1/322.5印张60千字 2010年6月第3版2017年10月第6次印刷 ☆ 统一书号:1580177·373 定价:1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现批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一93(1999年 版)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 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 化》刊物上刊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七日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 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 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二氧化 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一93(1999年版)进行修订而成。 现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实施以来,对规范二氧化 碳灭火系统的设计、指导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 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用和研究的不 断深人以及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产品的不断发展,该规范已不能适应 目前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必要对其进行局 部修订。 现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2000年3月1日实施以 来,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国内工程上应用一直处于一个平稳的发展 阶段,但也出现了几次不同程度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误喷及储瓶间 二氧化碳泄漏事敌,使得近儿年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工程应用上出 现了一定程度的萎缩,尤其是在民用建筑工程中。目前的主要应用 场所集中在涂装线、水泥生产线、钢铁行业、电厂等工业建筑工程 中。本次修订根据调查总结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实际工程应用 中遇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因二氧化碳喷放或泄漏对人员造成伤害的事故有所发生,有 必要调整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经常有人工作场所应用时的安全措 施和相关限制要求; 2.因不同制造商生产的产品及其附件的水力当量损失长度各 不相同,均按本规范附件B确定管道附件的当量长度与实际情况存 在较大差异;

3.规范目前未要求在储存容器间设置机械排风装置,一旦发生 很可能会威胁到该房间及相邻房间内人员的生命安全; 4.为了利于管网压力均衡,对二氧化碳气体输送管路的分流议 出了具体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 :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泰科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倪照鹏路世昌宋旭东李春强刘连喜 骆明宏杜增虎徐洪勋赵雷杨晓群 主要审查人:李引擎马恒宋晓勇伍建许杨琦 黄振兴王宝伟田亮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一93,由公 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 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二○○○年三月一日起施 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年11月17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建标〔1993]89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 关部门共同制订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 会审。现批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一93为强 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天津 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 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总 则 .....·.·. 2 :术语和符号 (2) 2.1术 语 (2 2.2符 号 (3 3 2 系统设计 (6) 3.1一般规定 (6) 3.2全淹没灭火系统 (7) 3.3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8) 又 管网计算 (11) 系统组件 2 (14) 5.1 储存装置 (14) 5.2选择阀与喷头 (15) 5.3管道及其附件· (16) 6 控制与操作 (17) 安全要求 (18) 附录A 物质系数、设计浓度和抑制时间 (19) 附录B 管道附件的当量长度 (21) 附录C 管道压力降 . (22) 附录D 二氧化碳的Y值和Z值.·· (23) 附录E 高程校正系数 (25) 附录F 喷头入口压力与单位面积的喷射率 (26) 附录G 本规范用词说明 (28) 附录H 喷头等效孔口尺寸 ·.···· (29)

3.3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附录J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管道规格 (30

加说明 (31 :条文说明

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生产和储存装置中 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 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0.4.1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1.0.4.2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1.0.4.3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 灾。 1.0.4.4电气火灾。 1.0.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0.5.1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1.0.5.2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 1.0.5.3氰化钾、氰化钠等金属氰化物火灾。 1.0.5A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不应用于经常有人停留的场 所。 1.0.6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二氧化碳,并使其 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率直接喷射二氧化碳,并持续一定时 间的灭火系统

protectedarea

能满足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条件,并被其保护的封 闭空间

2.1.4组合分配系统

用一套二氧化碳储存装置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或 对象的灭火系统

在101kPa大气压和规定的温度条件下,扑灭某种火灾所需 二氧化碳在空气与二氧化碳的混合物中的最小体积百分比。

esignconcentra

由灭火浓度乘以1.7得到的用于工程设计的浓度。

inhibition time

维持设计规定的二氧化碳浓度使固体深位火灾完全熄灭所需 时间。

pressurereliefopening

与水流量系数为0.98的标准喷头孔口面积进行换算后的 头孔口面积。

filling factor

可燃物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对34%的二氧化碳浓度的折 系数。

气相与液相均匀混合的二相流

3.1.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火火系统和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 灾;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 对象的非深位火灾。

3.1.2.1对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GB/T 10811-2022 釉下/中彩日用瓷器.pdf,在喷放

碳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其面积不应大于防护区总内表面利 3%,且开口不应设在底面

3.1.2.2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

3.1.2.2对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以外的开口,在喷放二氧 化碳前应自动关闭

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

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充许 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3.1.3.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宜大于3m/s。必要 时,应采取挡风措施

3.1.3.2在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头喷射角范围内不应有近

3.1.3.3当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新能源汽车城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液面至容器缘口的距离不 得小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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