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J32/TJ 215-2016 既有建筑隔震加固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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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J32/TJ 215-2016 既有建筑隔震加固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pdf

既有建筑隔震加固技术规程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eismicisolation retrofitofexistingbuildings

既有建筑隔震加固技术规程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

既有建筑隔震加固技术规程

DB61/T 1148-2018标准下载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eismicisolation

主*单位:江苏鸿基节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7年3月1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 标准《既有建筑隔震加固技术规程》的公

现批准《既有建筑隔震加固技术规程》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 准,*号为DGJ32/TJ215一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20日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14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制、修订计划)的 通知》(苏建科[2014]256号),*制本规程。 本规程共8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 3基本规定:4隔震加固设计;5抗震构造措施;6隔震加固施 工;7隔震加固验收;8隔震加固维护;附录A、附录B。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苏鸿基节 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11号动漫 大厦A座9楼;****:21000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 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厂场B座4楼; ****:210036)。 本规程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单位:江苏鸿基节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抗震办公室 参*单位:东南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卫龙武周慧郭彤顾瑞南包红燕 卫海刘涛陈忠范汪凯卢中强 张志强杜东升胡浩徐贾王枫 周岸虎

主要审查人:魏大平张松林陆伟东孙逊沈中标 黄东升鲁开明

7.4柔性连接 46 7.5隔震缝 46 隔震加固维护 48 8.1一般规定 48 8.2维护要求. + 49 附录A隔震支座的选型 51 附录B隔震支座的材料 57 本规程用词说明 63 引用标准名录 64 条文说明 65

1.0.1为规范江苏省既有建筑的隔震加固工作,使既有建筑的 隔震加固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 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地区的既有

建筑的隔震加固设计、施工及验收。隔震加固设计可用于对抗震 安全性和使用功能有较高要求或专门要求、不满足建筑抗震鉴定 标准的既有建筑加固改造设计。

合本规程的要求外,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相 的规定

2.1.1既有建筑 existingbuilding

建筑中消耗地震能量,起到隔离、减小地震作用的装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弹性滑板支座等。

2.1.3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isolatorforbuildings

由多层薄钢板和橡胶相互叠置,经过专门硫化工艺粘合而 成,属于一种橡胶制品。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有天然橡胶支座 (linearnaturalrubberbearing,简称“LNB”)、铅芯橡胶支座 (leadrubberbearing,简称“LRB”)、高阻尼橡胶支座(high dampingrubberbearing,简称“HRB”)等。本规程以下简称 “支座”,同时包括其上、下连接预埋件及螺栓部分。它是一种水 平刚度较小而竖向刚度较大的支承构件,该装置可承受较大的水 平变形。

由滑移材料、滑移面板及上下连接板组成的隔震支座。简称 "ESB”

2.1.5黏滞阻尼器viscousdamper

以黏滞材料为阻尼介质的速度相关型阻尼器,一般由缸体、 活塞、阻尼通道、阻尼材料、导杆和密封材料等部分组成。本规 程以下简称“阻尼器”

在既有建筑下部指定部位植人隔震支座、形成隔氟 做法。

指隔震建筑中安装建筑隔震橡胶支座的部位及相关构件,通 常包括建筑隔震橡胶支座(包括上预埋连接件、下预理连接件)、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上部梁板体系、托换体系、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下支墩(柱)构件等。

下托换梁承担上部结构通过隔震支座传来的全部竖向荷载及 水平剪力,再向下传递给基础。

2.1.13支墩plinth

连接隔震支座和上下托换梁的支撑构件。分为上支墩和下支 墩两种

在隔震层相关部位预留的变形缝,以保证地震时隔震建筑上 部结构能够自由水平变形。

2.1.16水平隔震缝

部结构与下部结构之间设置的结构缝,防止上下部结构相 保证地震时隔震建筑上部结构能够自由水平变形

2.1.17柔性连接flexibleconnection

为保证穿过隔震层的设备管线、管道地震时能够正常工 阻碍隔震层的水平位移而采取的处理措施,通常包括柔性 柔性管段或设置允余长度等方式。

根据隔震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部分必 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D一支座、连接板直径; α一支座长度/边长,开孔边长; b一支座宽度; L— 连接板边长; t— 连接板厚度,钢板厚度; 支座直径; 叠层橡胶支座的第一形状系数; S2 叠层橡胶支座的第二形状系数; D。 橡胶支座中央孔洞直径; t, 橡胶支座内部橡胶层厚度; t— 橡胶支座内部钢板厚度。

7一 极限剪应变; G一一上部结构总重力代表值; 第层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VEki 一第i层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楼层剪力。 2.1.3 2 计算系数: β一水平向减震系数; 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下降段衰减指数; 71 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率调整系数; 72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的阻尼调整系数; g 重力加速度; S 阻尼比; Cmax 非隔震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αmaxl 隔震后的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α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 剪力系数; 山 一调整系数。 2.1.4 其他: T一 场地相关设计反应谱特征周期; T 体系的基本周期; T 隔震体系的基本周期; T。 非隔震结构的计算周期; Kh一 隔震层水平有效刚度。

Y一极限剪应变; G一一上部结构总重力代表值; G;一第j层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VEKi 第i层对应于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楼层剪

3.0.1应根据既有建筑结构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烈度、建筑结 构类型、场地条件和使用要求等,对隔震加固方案进行安全分析 和技术经济分析,并与其他抗震加固方法进行比较,以择优 选择。

实际需要和实施可行性确定,一般应符合下列原则:

1既有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得少于建筑剩余使用年限: 1)剩余使用年限不大于30年的建筑,后续使用年限不得 少于30年; 2)剩余使用年限为大于30年且不大于40年的建筑,后 续使用年限不得少于40年; 3)剩余使用年限大于40年的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 50年。 2后续使用50年的建筑,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要求。

3.0.7对于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当其抗震措施不

定要求而现有抗震承载力较高时,可通过构造影响系数进 抗震能力的评定;当抗震措施鉴定满足要求时,主要抗侧 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5%、次要抗侧力构件的抗 力不低于规定的90%,也可不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的抗震承载力不低于规定的95%、次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 力不低于规定的90%,也可不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3.0.8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既有建筑抗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后续使用年限30年和40年的建筑,多遇地震的地震作 用重现期分别取30年和40年,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应分别满 足本规程的要求。后续使用年限和地震作用重现期30年和40年 对应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与50年对应的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的比值分别为0.75和0.88。 2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多遇地震的地震作用取重现 期50年,抗震措施和抗震承载力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的要求。 3.0.9隔震加固工程的设计计算除本规程明确规定以外,应符 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和《叠层橡胶 支座隔震技术规程》CECS126等的相关规定。 3.0.10隔震设计时,隔震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隔震装置的性能参数应经试验确定。 2隔震装置的设置部位应采取便于检查和替换的措施。 3设计文件上应注明隔震装置的性能要求,安装前应按规 定进行检测,确保性能符合要求。 3.0.11既有建筑的隔震加固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证结构的整体稳固性。结构的高宽比宜小于4,且 不应大于相关规范、规程对非隔震结构的具体规定,其变形特征 接近剪切变形,最大高度应满足规范非隔震结构的要求;否则, 应进行专门研究

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混凝土结构设计 GB50010、《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和《叠 支座隔震技术规程》CECS126等的相关规定。

1隔震装置的性能参数应经试验确定。 2隔震装置的设置部位应采取便于检查和替换的措施 3设计文件上应注明隔震装置的性能要求,安装前历 定进行检测,确保性能符合要求。

3.0.11既有建筑的隔震加固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证结构的整体稳固性。结构的高宽比宜小于4,且 不应大于相关规范、规程对非隔震结构的具体规定,其变形特征 接近剪切变形,最大高度应满足规范非隔震结构的要求;否则, 应进行专门研究。 2建筑场地宜为I、Ⅱ、Ⅲ类,并应选用稳定性较好的基

础类型。当在IⅣ类场地进行既有建筑隔震加固设计时,应进行专 门研究和专项审查。 3荷载按现行规范确定。 4混凝土、钢筋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强度实测值确定。当材 料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时知名地产轻钢龙骨吊顶工程施工工艺指引,40页PDF下载.pdf,可按原设计规定取值。 5设计时应考虑既有结构构件实际几何尺寸、截面配筋、 连接构造和已有缺陷的影响。当符合原设计要求时,可按原设计 考虑。 6对两阶段成形的叠合构件,可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7隔震设计应考虑支座、阻尼器、管道等构件的检修、维 护和替换需要。 3.0.12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地基基础的加固,应在加固设计 文件中提出相应临时性安全措施,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 执行。上下部结构及地基基础的加固可在隔震加固整个施工流程 中穿插完成。

固技术规程》JGJ123的相关规定。

4.1.1在既有建筑加固前,应通过原结构的设计文件、施工资 料、岩土地质勘察报告、结构抗震鉴定报告以及结构检测报告等 文件,掌握既有工程上部结构和地基基础的现状,并结合实地勘 察,了解需隔震加固结构的周边环境条件

1高度不超过40m的以剪切变形为主的结构隔震设计可以 使用底部剪力法进行计算。其他情况可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法或 时程分析法计算。 2风荷载和其他非地震作用的水平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总水 平力不宜超过结构总重力的10%。 3隔震层刚心与上部结构重心的偏心率不应大于3%。 4隔震层宜设置在结构第一层以下的部位,应提供必要的 竖向承载力、侧向刚度和阻尼;穿过隔震层的设备配管、配线, 应采用柔性连接或其他有效措施,以适应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下的 水平位移。

向减震系数)和位移控制要求,选择适当的隔震装置、阻后 及抗风装置组成结构的隔震层。隔震支座应进行竖向承载力 算和罕遇地震作用下水平位移的验算

4.1.4既有建筑隔震加固房屋应按下列原则调整对应

确定;其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应按本规程第4.2.2条采用。 2竖向地震作用计算和抗震验算仍采用本地区抗震设防 烈度。 3隔震层以上结构的抗震措施,当水平向减震系数大于 0.4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不应降低非隔震时的有关要求; 当水平向减震系数不大于0.40时(设置阻尼器时为0.38),可 适当降低非隔震时的要求,但烈度降低不得超过1度,与抵抗竖 向地震作用有关的抗震构造措施不应降低。此时,对砌体结构, 可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附录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注:与抵抗竖向地震作用有关的抗震措施,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指墙、柱的轴压比规 定:对砌体结构杭州市某新建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指外墙尽端墙体的最小尺寸和圈梁的相关规定。 4下部结构的地震作用计算、抗震验算和抗震措施,应满 足本规程第4.6节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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