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黔建建通[2023]16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2月23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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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黔建建通[2023]16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2月23日).pdf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黔建建通【2023】16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根 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关于严格执 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等精神,我厅对《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 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2016年版)的通知》(黔建建通 【2016〕246号)(以下简称“房建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 标文件”)中的《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

附件:1.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 格预审文件(2023版) 2.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 件(2023版)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一、《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 《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依据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 审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编制, 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 大中型项目施工招标。 二、《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 款、项、目,供招标人和资格预审申请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或括号标示的由招标人填 局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 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的内容外,均应不加 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三、招标人按照《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 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 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房屋市政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至第四章的有关要求: 1.关于“如要求”: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考察投标人能力的需要,可 对投标人提出要求,也可不提出要求。如果招标人未提出具体内容或指标的,申请人 不提供相应的资料。招标人未作要求,但申请人提供有相关资料的,不作为无效标依 据。 2.关于标记和签署等:要求标记和签署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标记和签署。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资 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 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 划分(如果有)等)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口无资质要求【提示: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勾选无资质要求】

口具备 资质【提示:应合理设置资质等级,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质等级要求;施工 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中 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提示:应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 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或降低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 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 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本次资格预审交易场所名称:

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市/州中心)上发布。

各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市/州中心)上发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 并具备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获得 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 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 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单位应与申请人 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 险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一致。 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 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 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 责人无注册证。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项目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本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的质量、施工安全文明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状况要求(如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等不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除外); (7)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 .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的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

的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 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要求招标人澄清。 2.2.2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澄清内容,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 2.2.3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修改资格预审文件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2.3.2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近年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如要求);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 各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近年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如要求);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 页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采用与贵州省(市、州)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 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3.2.3项至第3.2.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3“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4“财务状况”应附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如要求)。 3.2.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 工程峻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峻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或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2.6“正在施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 扫描件或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盖章

3.3.1申请人应按本章第3.1款和第3.2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盖单 位章。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

4.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南水北调某干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招标人不予受理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申请上传的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平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回执: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4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5.1.2审查委员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和第三章“资格审查 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20辊轧机安装施工方案,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 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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