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801-201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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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801-201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application of renewable energy in buildings

GB/T50476-2019标准下载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application of

主*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3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 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 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太阳能 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 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 送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0号,*** *:100013)。 本标准主*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本标准参*单位: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桑乐太阳能有限公司 北京清华阳光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用词说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AppendixDCalculationMethodof SolarIrradiance 4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 51 ListofQuotedStandards.................... 52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在建筑中应用可再生能源、保护环境 的有关法规*策,增强社会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意识,促进我国可 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事业的健康发展,指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 程的测试与评价,制定本标准

程的测试与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应用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 地源热泵系统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节能效益、环境效益 经济效益的测试与评价。

1.0.2本标准适用于应用太阳能热利用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

1.0.3在进行可再生能源建筑

合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0.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8 applicationofrenewableenergy inbuildings

在建筑供热水、采暖、空调和供电等系统中,采用太阳能 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统提供全部或部分建筑用能的应用形式。

2.0.2太阳能热利用系统solarthermalsystem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进行供热、制冷等应用的系统,在建 筑中主要包括太阳能供热水、采暖和空调系统。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进行供热、制冷等应用的系统,在建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为建筑物进行供热水和采暖的系统, 系统主要部件包括太阳能集热器、换热蓄热装置、控制系统、其 他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泵或风机、连接管道和末端热水采 暖系统等。

2.0.4太阳能空调系统

一种利用太阳能集热器加热热媒,驱动热力制冷系统的空调 系统,由太阳能集热系统、热力制冷系统、蓄能系统、空调末端 系统、辅助能源以及控制系统六部分组成。

2.0.5太阳能光伏系统

利用光生伏打效应,将太阳能转变成电能,包含逆变器、平 衡系统部件及太阳能电池方阵在内的系统

2.0.6地源热泵系统

以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为低温热源,由水源热泵机组 地热能交换系统、建筑物内系统组成的供热空调系统。根据地热 能交换系统形式的不同,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地埋管地源热泵系 统、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其中地表水源

热泵又分为江、河、湖、海水源热泵系统。

2.0.7太阳能保证率solarfractior

太阳能供热水、采暖或空调系统中由太阳能供给的能量占系 统总消耗能量的百分率。

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增量投资与系统在正常使用寿命期内的总 节能量的比值,表示利用可再生能源节省每千瓦小时常规能源的 投资成本。

2.0.10地源热泵系统制热性能系数coefficientofperform

系统的运行负荷与设计负荷之比。

3.1.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评价应包括指标评价、性能

3.1.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评价应包括指标评价、性能 合格判定和性能分级评价。评价应先进行单项指标评价,根据单 项指标的评价结果进行性能合格判定。判定结果合格宜进行分级 评价,判定结果不合格不进行分级评价。 3.1.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应以实际测试参数为基础 进行。条件具备时应优先选用长期测试,否则应选用短期测试。 长期测试结果和短期测试结果不一致时,应以长期测试结果 为准。 3.1.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应包括该工程的全部系统:

项指标的评价结果进行性能合格判定。判定结果合格宜进行分级 评价,判定结果不合格不进行分级评价。 3.1.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应以实际测试参数为基础 进行。条件具备时应优先选用长期测试,否则应选用短期测试。 长期测试结果和短期测试结果不一致时,应以长期测试结果 为准。 3.1.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应包括该工程的全部系统, 测试数量应根据系统形式和规模抽样确定,抽样方法应符合本标 准第4.2.2,5.2.2和6.2.2条的规定。 3.1.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测试、评价应首先通过可再 生能源建筑应用所属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建筑节能分部验收以 及本标准第3.2节规定的形式检查。

进行。条件具备时应优先选用长期测试,否则应选用短期测试 长期测试结果和短期测试结果不一致时,应以长期测试结果 为准

3.1.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应包括该工程的全部系统

测试数量应根据系统形式和规模抽样确定,抽样方法应符合本标 准第4.2.2,5.2.2和6.2.2条的规定。 3.1.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测试、评价应首先通过可再 生能源建筑应用所属专业的分部工程验收、建筑节能分部验收以 及本标准第3.2节规定的形式检查

3.2.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前应做到手续齐全,资料 完整,检查的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2项目施工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其意见; 3项目施工图纸; 4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的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 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和 见证试验报告:

一可冉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资料; 6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并核查部分检验批次验收记录; 7太阳能建筑应用对相关建筑日照、承重和安全的影响 分析; 8地源热泵系统对水文、地质、生态和相关物理化学指标 的影响分析,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回灌试验记录; 9测试和评价人员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2.2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太阳能集热器、辅助热源、空调制 冷机组、冷却塔、贮水箱、系统管路、系统保温和电气装置等关 键部件应有质检合格证书,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 标准的要求。太阳能集热器、空调制冷机组应有符合要求的检测 报告。 3.2.3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太阳能电池方阵、蓄电池(或者蓄电 池箱体)、充放电控制器和直流/交流逆变器等关键部件应有质检 合格证书,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太 阳能光伏组件应有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3.2.4地源热泵系统的热泵机组、末端设备(风机盘管、空气

8地源热泵系统对水文、地质、生态和相关物理化学指标 的影响分析,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回灌试验记录; 9测试和评价人员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2.2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太阳能集热器、辅助热源、空调制 冷机组、冷却塔、贮水箱、系统管路、系统保温和电气装置等关 键部件应有质检合格证书,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 标准的要求。太阳能集热器、空调制冷机组应有符合要求的检测 报告。

冷机组、冷却塔、贮水箱、系统管路、系统保温和电气装置 键部件应有质检合格证书,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 标准的要求。太阳能集热器、空调制冷机组应有符合要求的术 报告。

报告。 3.2.3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太阳能电池方阵、蓄电池(或者蓄电 池箱体)、充放电控制器和直流/交流逆变器等关键部件应有质检 合格证书,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太 阳能光伏组件应有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3.2.4地源热泵系统的热泵机组、末端设备(风机盘管、空气 调节机组和散热设备)、辅助设备材料(水泵、冷却塔、阀门、 仪表、温度调控装置、计量装置和绝热保温材料)、监测与控制 设备以及风系统和水系统管路等关键部件应有质检合格证书和符 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 要求。

池箱体)、充放电控制器和直流/交流逆变器等关键部件应有质检 合格证书,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太 阳能光伏组件应有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3.2.4地源热泵系统的热泵机组、末端设备(风机盘

调节机组和散热设备)、辅助设备材料(水泵、冷却塔、阀门、 仪表、温度调控装置、计量装置和绝热保温材料)、监测与控制 设备以及风系统和水系统管路等关键部件应有质检合格证书和符 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性能参数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 要求。

3.2.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外观应干净整洁,无明显污

3.2.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外观应干净整洁,无明显污 损、变形等现象。

3.2.6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系统类型、集热器类型、集热器总 面积、储水箱容量、辅助热源类型、辅助热源容量、制冷机组制 冷量、循环管路类型、控制系统和辅助材料(保温材料、阀门以 及仪器仪表)等内容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2.7太阳能光伏系统的太阳能电池组件类型、太阳能电池阵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模板支架施工方案*制技巧与方法列面积、装机容量、蓄电方式、并网方式和主要部件的类型和技 术参数、控制系统、辅助材料以及负载类型等内容应符合设计文 件的规定。 3.2.8地源热泵系统的系统类型、供热量、供冷量、地源换热 器、热泵机组、控制系统、辅助材料和建筑物内系统的类型、规 模大小、技术参数和数量等内容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3.1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完成后,应由测

上能你 构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形式检查结果; 2 2 各项评价指标的评价结果; 3 1 性能合格判定结果; 4 2 性能分级评价结果; 5 1 采用的仪器设备清单; ? 测试与评价方案。 3.3.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报告应按本标准附录A

4.1。1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评价指标及其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3太阳能集热系统的贮热水箱热损因数U不应大于 30W/(m²。K)。 4太阳能供热水系统的供热水温度t.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 定,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t应大于等于45C且小于等 于60℃。 5太阳能采暖或空调系统的室内温度t应符合设计文件的

规定,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 规定。 6太阳能空调系统的太阳能制冷性能系数应符合设计文件 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应在评价报告给出。 7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常规能源替代量和费效比应符合项 目立项可行性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当无文件明确规定时,应 在评价报告中给出。 8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应符合项目立项可 行性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当无文件明确规定时0049 钢结构展厅施工组织设计,太阳能供热 水系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不应大于5年,太阳能采暖系统的静态 投资回收期不应大于10年,太阳能空调系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 应在评价报告中给出。 9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二氧化硫减排量 及粉尘减排量应符合项目立项可行性报告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当 无文件明确规定时,应在评价报告中给出。

4.2.1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1集热系统效率; 2系统总能耗; 3 集热系统得热量; 4 制冷机组制冷量; 5 市 制冷机组耗热量; 6 贮热水箱热损因数; 7供热水温度; 8室内温度。 注:制冷机组制冷量、制冷机组耗热量仅适用于太阳能空调系统,供 热水温度仅适用太阳能供热水系统,室内温度仅适用于太阳能采暖或太阳 能空调系统。

4.2.1太阳能热利用系统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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