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63-1992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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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63-1992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第2.0.1条防护区的划分建筑结构设计常用数据(钢结构和组合结构)(2022年版).pdf,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防护区应以固定的封闭空间划分; 二、当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²,容积不宜大于2000m²; 三、当采用预制灭火装置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100m²,容积不宜大于300m”。 第2.0.2条防护区的隔墙和门的耐火极限均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 于0.25h。 第2.0.3条防护区的围护构件的允许压强,均不宜低于1.2kPa(防护区内外气体的压 力差)。 第2.0.4条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设置开孔洞。当必须设置散开孔洞时,应设置能 手动和自动的关闭装置。 第2.0.5条完全密闭的防护区应设泄压口。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其底部距室内地面高 度不应小于室内净高的2/3。 对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第2.0.6条泄压口的面积,应按下式计算:

0.0262·μ·QM Num.PB

第三章卤代烷1301用量计算

第3.1.1条卤代烷1301的设计用量,应包括设计灭火用量或设计情化用量、剩余量。 第3.1.2条组合分配系统卤代烷1301的设计用量,应按该组合中需卤代烷1301量最 多的一个防护区的设计用量计算。 第3.1.3条用于重点防护对象防护区的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与超过八个防护区的

个组合分配系统,应设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设计用量。 注:重点防护对象系指中央及省级电视发射塔微波室,超过100万人口城市的通讯机房,大型电子计算机房或贵重设备 室:省级或藏书超过200万册的图书馆的珍藏室,中央及省级的重要文物,资料,档案库

第3.2.1条设计灭火用量或设计情化用量应按下式计算:

第二节设计灭火用量与设计情化用

式中Ma一一设计灭火用量或设计情化用量(kg); 9一一卤代烷1301的设计灭火浓度或设计情化浓度(%); V一一防护区的净容积(m); μmin一一防护区最低环境温度下卤代烷1301蒸气比容(m/kg),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 定计算。 第3.2.2条生产、使用或贮存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防护区,卤代烷1301的设 计灭火浓度与设计情化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有爆炸危险的防护区应采用设计情化浓度;无爆炸危险的防护区可采用设计灭火浓 度。 二、设计灭火浓度或设计情化浓度不应小于最小灭火浓度或情化浓度的1.2倍,并不应小 于5.0%。 三、几种可燃物共存或混合时,卤代烷1301的设计灭火浓度或设计情化浓度应按其最大 者确定。 四、有关可燃气体和申、乙、丙类液体防护区的卤代烷1301设计灭火浓度和设计情化浓度 可按表3.2.2确定,表中未给出的,应经试验确定。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防护区的卤代烷1301 设计灭火浓度和设计情化浓度

第3.2.3条图书、档案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卤代烷1301设计灭火浓度宜采用

第3.2.4条变配电室、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卤代烷1301设计灭火浓度宜 采用5.0%。 第3.2.5条卤代烷1301的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固体火灾时,不应小于10min; 二、可燃气体火灾和甲、乙、丙类液体火灾时,必须大于1min。

第3.3.1条卤代烷1301的剩余量,应包括贮存容器内的剩余量和管网内的剩余量。 第3.3.2条贮存容器内的剩余量,可按导液管开口以下容器容积计算。 第3.3.3条均衡管网内和布置在只含一个封闭空间的防护区中的非均衡管网内的卤代 烷1301剩余量,可不计。布置在含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封闭空间的防护区中的非均衡管网内的 卤代烷1301剩余量可按下式计算:

第4.1.1条管网设计计算的环境温度,可采用20℃。 第4.1.2条贮压式系统卤代烷1301的贮存压力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贮存压力等级应通过管网流体计算确定; 二、防护区面积较小,且从贮瓶间到防护区的距离较近时,宜选用2.50MPa(表压,以下未 加注明的压力均为绝对压力); 三、防护区面积较大或从贮瓶间到防护区的距离较远时,可选用4.20MPa(表压)。 第4.1.3条贮压式系统贮存容器内的卤代烷1301,应采用氮气增压,氮气的含水量不 应大于0.005%的体积比。 第4.1.4条贮压式系统卤代烷1301的充装密度,不宜大于1125kg/m”。 第4.1.5条卤代烷1301的喷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气体和液体火灾的防护区,不应大于10s 二文物资料库、档案库、图书馆的珍藏库等防护区,不宜大于10s;

第二节 管网流体计算

EVaPei C ×100% M

、2.50MPa贮存压力

二、4.20MPa贮存压力

+80+0.3P EVi

第5.1.1条管网灭火系统的贮存装置,应由贮存容器、容器阀、单向阀和集流管等组成。 预制灭火装置的贮存装置,应由贮存容器、容器阀组成。 第5.1.2条在贮存容器上或容器阀上,应设泄压装置和压力表。 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设泄压装置。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贮存压力为2.50MPa时,应为6.8土0.34MPa; 二、贮存压力为4.20MPa时,应为8.8±0.44MPa。 第5.1.3条在容器阀与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应设单向阀。单向阀与容器阀或单向阀与 流管之间应采用软管连接。贮存容器和集流管应采用支架固定。 第5.1.4条在贮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标牌,标明每个贮存容器的编号、皮重、容积、 火剂的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贮存压力等。 第5.1.5条保护同一防护区的贮存容器,其规格尺寸、充装量和贮存压力,均应相同。 第5.1.6条贮存装置应布置在不易受机械、化学损伤的场所内,其环境温度宜为 20~55C。 管网灭火系统的贮存装置,宜设在靠近防护区的专用贮瓶间内。该房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 二级,并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口。 第5.1.7条贮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和维修。操作面距墙面或相对操作面之间的距 不官小于1m

第5.2.1条在组合分配系统中,应设置与每个防护区相对应的选择阀,其公称直径应与 主管道的公称直径相等。 选择阀的位置应靠近贮存容器且便于操作。选择阀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耐久性固定标牌Q/SY 06517.3-2016 炼油化工工程热工设计规范 第3部分:除盐水站.pdf, 第5.2.2条喷嘴的布置,应满足卤代烷1301均匀分布的要求。 设置在有粉尘的防护区内的喷嘴,应增设喷射能自行脱落的防尘罩。 喷嘴应有表示其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志。

第5.3.1条管道及其附件应能承受最高环境温度下的工作压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输送卤代烷1301的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拔或冷轧 精密无缝钢管》和《无缝钢管》等的规定。无缝钢管内外应镀锌。 二、贮存压力为2.50MPa的系统,当输送卤代烷1301的管道的公称直径不大于50mm 时,可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中的加厚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 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的规定

三、在有腐蚀镀锌层的气体、蒸气场所内,输送卤代烷1301的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或铜 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无缝钢管》、《拉制铜管》、《挤制铜管》《拉制黄铜管》或 《挤制黄铜管》的规定。 四、输送启动气体的管道,宜采用铜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5.3.2条管道的连接,当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80mm时,宜采用螺纹连接;大于 80mm时,宜采用法兰连接。 第5.3.3条钢制管道附件应内外镀锌。在有腐蚀镀锌层介质的场所,应采用铜合金或不 锈钢的管道附件。 第5.3.4条在通向每个防护区的主管道上,应设压力讯号装置或流量讯号装置。

第6.0.1条管网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在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装置应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二种启动方式。 第6.0.2条自动控制装置应在接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应 设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方;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钢瓶间内或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 方。机械应急操作应能在一个地点完成施放卤代烷1301的全部动作。 手动操作点均应设明显的永久性标志。 第6.0.3条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操作和控制,应包括与该系统联动的开口自动关闭 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设备的操作和控制。 第6.0.4条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供电,应符合现行国家防火标准的规定。采用气动 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和控制所需要的压力和用气量。 第6.0.5条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蓄系统。 第6.0.6条备用贮存容器与主贮存容器,应联接于同一集流管上,并应设置能切换使用 的装置。

第7.0.1条防护区应设有疏散通道与出口,并宜使人员在30s内撤出防护区。 第7.0.2条经常有人工作的防护区东部水系改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当人员不能在1min内撤出时,施放的卤代烷1301 的最大浓度不应大于10%。 第7.0.3条防护区内卤代烷1301的最大浓度,应按下式计算:

系统组件与带电部件之间的量小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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