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8500-2022 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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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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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JT 8500-2022 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技术标准.pdf

1.0.1为规范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的建设和使用,做到安全适用、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和保证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新建、改建、扩建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 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验收、使用和维护。 1.0.3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 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K

独立建造的或在单独地块建造的地下全自动机动车库,车库内 无通道,通过全自动机械设备实现智能存取车辆。 2.0.2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horizontal shiftingmechanical ? parkingsystem 在同一水平层用搬运器平面移动汽车或载车板,实现存取汽车 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多层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车设备还需要使用升 降机来实现不同层间的升降。

2.0.3巷道堆垛类机械式停车设备stackingmechanicalparking

使用巷道堆垛机,将汽车水平且垂直移动到停车位旁《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DB42@T503-2008.pdf, 力 取交接机构存取汽车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2.0.4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verticalliftingmechanical

kingsystem 使用升降机将汽车升降到指定层,并用存取交换机构存取汽车 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2.0.5转换区transferarea

存取汽车时,由人员驾驶状态转换为停车设备控制状态或由停 车设备控制状态转换为驾驶状态的区域。 2.0.6单车最大进(出)车时间maximum storage(orretrieval)time ofsinglevehicle 从给出一个进车(或出车)指令开始,将车从出入口停放到该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最不利位置(或将汽车从最不利位置取出至出入 口),直至该停车设备能进行下一个进车(或出车)指令为止所需 的时间(不包括辅助时间)

.0./适停汽牛carssuitabierorparkimg 停车设备允许停放的汽车。 2.0.8建筑基地constructionsite 根据用地性质和使用权属确定的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使用场 地。 X

2.0.9部oral area

存取机动车的进出口部位

3.0.1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的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 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及行业现行标准《机械式 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JGJ/T326、《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的有关规定。 3.0.2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一般由地下建筑结构、机械式停车设备、 ? 附属设施、配套管理设施、引导与标识构成。 1地下建筑结构包括设备基础及停车库所需要的行车通道、 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等; 2机械式停车设备包括钢构架、仓内停车位空间、车辆运载系 统、出入口转换区、设备控制系统、智能操控系统、供配电系统及 安全装置等; 3附属设施包括给水排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电气系统、消 防系统及环保设施等:7 4配套管理设施包括办公、收费、调度、监控、警卫等空间; 5引导与标识包括安全匝道、标志标线、信号机信息诱导系统 NY 等。 ? 3.0.3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的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 因地制宣,兼顾城市景观,综合考虑场地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水 文地质、交通状况、智能停车设备、施工工艺及当地经验等因素, 满足交通组织、环境保护、绿化及消防等要求。

O 周边建筑物及道路、管线等设施的相关资料; > 周边交通状况资料;

3规划条件; 4适用的停车设备相关资料。 3.0.5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应根据其停车数按表3.0.5分为中型1 类、中型2类、小型三类

表3.0.5停车库分类表

3.0.6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适停车型外廓尺寸及重量按表3.0 定采用。 N

表3.0.6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适停车型的外廓尺寸及重量

3.0.7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规模及类型确定宜遵循下列原则: 1停车库规模及类型确定应考虑服务半径、用地环境、库容 量、存取车时间、车位周转率、收费方式、土地价格、停车库土建 和设备成本投资回报率等因素; 2一根据可利用场地平面形状及尺度,面积较小时宜采用垂直 升降类机械停车库;场地面积较大时宜采用巷道堆垛类、平面移动 类机械停车库; 3对于场地地形复杂或停车数量超过300辆的停车库,根据 场地条件、交通组织及机械设备特点,可采用多套同类型或不同类 型停车设备组合设计。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

3.0.8停车库运行效率应满足使用要求,全部车辆连续出库或连续 进库的时长宜控制在1.5h内,并不应大于2h。 3.0.9应根据所在建设地防洪设防水位、城市排涝设施、场地地形 市政等综合条件,制定相应的防淹、防倒灌措施。 3.0.10应根据国家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有关规定,合理配 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3.0.11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除满足自身安全要求外,还应满足周边 建筑和设施对变形、噪声环境污染等要求,支护结构宜选用绿色、 节能、环保的材料、工艺、技术和施工方法。 3.0.12停车库施工应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制订应急 预案。 3.0.13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0.14停车库的设计、建造、使用与维护宜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技 术,实现各专业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4.1.1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 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 4.1.2岩土工程勘察范围的确定,应考虑新建工程以及新建工程施 工对既有建(构)筑物结构变形、稳定性和周边基础的影响。 4.1.3岩土工程应对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进行调 + 查与探查。 4.1.4在既有建(构)筑物周边开展工程勘察时,除应查明运营以

11 勘探点范围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确 定;基坑外宜布置勘探点,其范围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1倍;当需 要采用锚杆时,基坑外勘探点的范围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当 基坑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关勘察资料并结合场 地内的勘察资料进行综合分析; 2勘探点应沿基坑边布置,其间距宜取15m~25m:当场地存 在不良地质条件时,应加密勘探点并查明其分布和工程特性; 3基坑周边勘探孔的深度不宜小于基坑深度的2倍;勘察深 度应满足基坑支护稳定性验算、降水或止水惟幕设计的要求。当基

坑面以下存在软弱土层或承压水含水层时,勘探孔深度应穿过软弱 土层或承压水含水层; 4提供各层土的物理性质指标和力学指标; 5当有地下水时,应查明各含水层的岩性、埋深、厚度和分布。 4.2.2应查明场区水文地质条件及与降水或隔水有关的参数,并应 包括下列内容: 1判断地下水类型、补给、排泄条件、高程; 2应对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地下水位的变化幅度进 行分析; 3各含水层的水力联系、径流条件、土层的渗透系数与影响半 径; 4分析流砂、管涌产生的可能性: 5提出施工降水或隔水措施以及评估地下水位变化对场区环 境造成的影响; 6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应进行现场抽水试验,并进行水 文地质勘察。 区 4.2.3应全面调查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施工与峻工资料,必 要时进行现场补充探查。 4.2.4地下建(构)筑物及管线探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并编制地 下建(构)筑物及管线分布图。

5.1.1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应符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市政交 划等要求。

5.2.1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选址应综合考虑上位规划、统筹布 合理开发。 YZ

5.3.1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城镇自然资源与规划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 并应独立建造。

并应独立建造。 5.3.2根据需要设置车库区、管理区、辅助设施等功能分区,交通 组织应安全、便捷、顺畅,并设置相关交通标志线和交通安全设施 5.3.3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建筑基地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3.2根据需要设置车库区、管理区、辅助设施等功能分区,交通

5.3.3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建筑基地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建筑基地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上

1大中城市的主干道交叉口,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沿线70m 范围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2距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 近边缘线不应小于5m; 3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距离不应小于15m; 4距公园、学校及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 最近边缘距离不应小于20m。 5.3.4建筑基地出入口最近点距离道路红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城镇主、次干道或其他基地出入口不应小于10m; 2距城镇支路或其他基地出入口不应小于6m。 5.3.5建筑基地出入口处机动车道拐弯半径不应小于6m,且应满 5.3.6建筑基地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4m,并应与内部道路顺畅衔 接。 5.3.7 建筑基地出入口应设置减速安全设施。 5.3.8建筑基地内单向行驶的机动车道宽不应小于4m,双向行驶 的机动车道宽不应小于6m;单向行驶的非机动车道宽不应小于 1.5m,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道宽不应小于3.5m。 5.3.9建筑基地内人流与车流应分开设置,并避免交叉。

5.4.1建筑基地竖向设计在满足各项功能的前提下,以避免高填、 深挖,减少土石方、建(构)筑物基础、防护工程等的工程量。 5.4.2根据自然地形,结合停车库的使用要求,规划地面可以采用 平坡式或混合式。

5.4.3建筑基地内的道路、广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道路横玻坡 度宜为1%~2%,道路纵坡坡度不应小于0.2%,厂场坡度不应小于 0.3% 5.4.4建筑基地竖向设计应与道路、厂场、排水、防灾设计统筹考 虑,并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 的有关规定。

6.1.1建筑设计应与机械停车设备选型同步进行路基填方、挖方专项安全施工交底,并应根据停车设 备、辅助设施和配套设施等进行建筑空间的设计。停车库应预留安 装操作空间,且操作空间的宽度和高度应根据停车设备类型进行确 X 定。 1VF 6.1.2建筑设计应根据总体布局需要,结合机械停车设备的运行特 点和有关技术资料的规定进行设计,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式 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和其他相关现行行业标准的有 关规定。 VV

6.1.3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

6.2.1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出入口处等候车位数量应与停车场规模 相匹配,且不少于2个,当出入口分开设置时,候车位不应小于1 个;出入口门洞净宽应大于所存放的机动车设计车型全宽(含后视 镜宽度)加0.5m,且不应小于2.5m,高度不应小于2.2m;当机动 车需要掉头而受到场地限制时,可设置机动车回转盘,并应根据回 转盘设备确定安装回转盘的地坑尺寸。 6.2.2出入口处应在明显位置注明停车库的适停汽车长宽高尺寸限 制和车重限制。

6.2.3停车位的宽度不应小于适停汽车全宽(含后视镜宽度)加150mm, 带有对中装置的,不应小于适停汽车全宽加50mm。停车位的长度 不应小于适停汽车全长加200mm。停车位的高度不应小于适停汽车 的高度与存取车时微升降等动作要求的高度之和加50mm。 6.2.4宜设置平入式出入口。平入式出入口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应小 于150mm,且不宜大于300mm,停车库出入口部候车泊位坡度宜 小于3%。 6.2.5停车库口部应至少保证1个出入口的通行条件,按无障碍要 求设计,尚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与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的规定。 6.2.6出入口应设置减速安全措施。 6.2.7口部建筑应根据所在城市及地段环境风貌要求,采用与之相 协调的建筑形式与风格。 S

6.2.3停车位的宽度不应小于适停汽车全宽(含后视镜宽度)加150mm,

6.2.5停车库口部应至少保证1个出入口的通行条件,按无险

6.3.1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平面选取应遵循下列原则: 1平面形式应根据施工方案、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 条件、地库深度和设备安装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R? 2平面尺寸应根据设备尺寸及间隙等因素综合确定; 3应划分防火分区。 6.3.2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停车设备层数及停车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面移动类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层数宜为2层~7层,每个搬 运设备服务停车位数量不宣超过50个,单层车位数量大于50个可 以根据容量设置多个搬运设备;多层平面移动类停车库可以根据容 量设置多个升降并道,每个升降并道服务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50

个。单层采用多个搬运设备的,对应的升降井道或车辆出入口宜分 开布置; 2巷道堆垛类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层数宜为2层~6层,每个巷 道堆垛机服务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100个,车位数量大于100个可 以根据容量设置多个巷道堆垛机。采用多个巷道堆垛机的,对应的 开降井道或车辆出入口宜分开布置。 3垂直升降类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层数宜为5层~25层,每个 V 6.3.3宜设置管理室,且管理室宜设在临近出入口处,并应满足观 察车辆进出状况的视野要求。当不能设在临近出入口处时,管理室 内应设置具备观察车辆进出状况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 6.3.4应根据需要设置检修通道,且宽度不应小于0.6m,停车位内 检修通道净高不宜小于停车位净高。设置检修孔时,检修孔宜为正 方形,且边长不宜小于0.7m。

6.4.1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库防水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 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要求,防水等级不低于Ⅱ级。 6.4.2一地下室和底坑应保持干燥,宜采取排水措施,并应根据当地 气候、水文地质条件,进行防水设计。 6.4.3出入口处应设置防止雨水倒灌的设施。设有回转盘的停车库天津框架筒体结构超高层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回转盘的底坑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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