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45-009-2012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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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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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45-009-2012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pdf

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

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施行日期:2013年6月30日

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JTT806.4-2011 电动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第4部分:电缆卷筒式桂建标(2013)18号

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5月17日

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筑工程

建标标备(2013)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本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技开发项目计划 (任务书编号:桂科攻10142005)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关于同意<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等23 项标准列入我区201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立 项计划的通知》(桂建标(2011)20号)的要求,由广西建筑科 学研究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广西地区建筑工程绿色施工 现状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通过对绿色施工示范项 目中四节一环保数据的采集及分析,在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广 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 本标准共分为12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 基本规定;4.评价体系和评价层次;5.环境保护;6.节材与材料资源 利用;7.节水与水资源利用;8.节能与能源利用;9.节地与土地资源 保护;10绿色施工管理;11.评价方法;12.评价组织和程序。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 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 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 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广西南宁市北大南路17号,邮编530005),以供今后 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参编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胡凤群朱惠英许湘东林伊宁邓绍超 杨东源覃夏高雅莉唐玉香李俊 蓝江华蔡宇宇陈新智常相才吴晓广 何少剑沈毅陶尚儒桂文清雷波 凌荣超莫慧琴严静庾鑫 主要审查人:唐标文莫兰新黄健强张经纬李钧 梁燕君黄梅谢鸿卫孔穗红史国俊 敖选志

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4 评价体系和评价层次 环境保护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h 10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3 节能与能源利用 8 15 9 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 17 10 绿色施工管理 19 11 评价方法 21 12 评价组织和程序 24 本标准用词说明 29 引用标准名录 30 附:条文说明 31

1.0.1为推进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方 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 建和加固的建筑工程的绿色施工评价。 1.0.3绿色施工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和广西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绿色施工greenconstruction

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 技术进步,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建筑工程 施工活动。

色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要求的关

2.0.3 一般项 generalitem

除控制项、优选项之外的其他项

2.0.4优选项extraitem

2.0.5建筑施工噪声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2.0.6损耗率attritionrate

施工现场材料的实际用量与设计用量的差值占设计用量的比

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加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 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分类的废料。

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工作、生活所产生的废料。

在基坑底和基坑侧壁采取截水措施,对基坑以外地下水位不 产生影响的降水方法。

3.0.1应以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为对象,以“四节一环保”和 绿色施工管理为要素进行绿色施工评价。 3.0.2绿色施工项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 2技术交底包含绿色施工内容。 3使用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机 具施工。 4采集和保存过程管理资料、见证资料和自检评价记录等绿 色施工资料。 5在评价过程中,采集反映绿色施工水平的典型图片或影像 资料。 3.0.3发生下列事故之一的,不得评为绿色施工合格项目: 1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 2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 3发生群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 4违反国家有关“四节一环保”的规定及施工中因“四节一环 保”问题被政府管理部门处罚。 5施工扰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4.0.1绿色施工评价由要素和等级构成。 4.0.2要素有6个,分别为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 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和绿色 施工管理。

4.0.3各要素由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构成。

1 分别按批、阶段和单位工程3个层次进行评价。 2需要评价的阶段分别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 修与水电安装。 3各阶段按施工进度分为若干个批进行评价。

5.1.1现场施工标牌应包括环境保护内容。 5.1.2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环境保护标识。 5.1.3施工现场的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5.1.4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江河。 5.1.5施工现场应设噪声监测点,定期监测噪声。

5.2.1资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场地四周原有地下水形态,少抽取地下水。 2对危险品、化学品存放处及污物排放采取隔离措施。 5.2.2 扬尘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 2对裸露地面、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3对施工现场路面进行硬化处理。 4对运送土方、渣土、粉状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采取封 闭或遮盖措施HG/T 5367.1-2018标准下载,材料装卸时不产生扬尘。 5现场进出口设冲洗池和吸湿垫,保持进出现场车辆清洁。 6封闭存放易飞扬和细颗粒建筑材料,及时回收余料。 7施工现场构件加工、制作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在固定 场所内完成,并有遮挡、抑尘等有效措施。 8拆除爆破作业有降尘措施。

5.2.6污水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周边设排水沟。 2在施工现场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委托有 资质的单位对所排放的污水进行水质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现场厕所设置化粪池并定期清理。 4工地厨房设隔油池并定期清理。 5分流排放雨水、污水。 5.2.7光污染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眩光外泄。 2工地设置的大型照明灯具有防强光外泄的措施。 5.2.8施工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 2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尽量远离施工现场办公区、生 活区和周边住宅区。 3混凝土输送泵、振捣器、木工棚、电锯、钢筋加工场等设 有吸音降噪屏或其他降噪措施。 4吊装作业指挥使用对讲机传达指令。 5在夜间(22:00~6:00)、午休(12:00~14:00)时间段内 停止机械剔凿及打桩作业。 6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 轻拿轻放。 5.2.9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围挡,有效隔绝各类污染。

5.3.9企业派专人进行大气污

6.1.1应根据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材料资源,并有实施 记录。

6.1.1应根据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材料资源,并有实施 记录。 6.1.2根据施工进度、材料周转时间、库存情况等制定采购计划DB44/T 2113-2018 化工园区公共管廊运营企业服务规范.pdf, 并合理确定采购数量,避免积压或浪费。核算并控制实际施工材 料消耗量,降低材料损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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