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J 097-2018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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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J 097-2018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pdf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Acceptancestandardforgreenbuildingconstruction

cceptancestandardforgreenbuildingconstructio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商贸城二期工程五层框架结构施工组织设计Acceptancestandardforgreenbuilding construction

主编部门: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 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8年12月1日

主编部门: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 批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8年12月1日

中国建材工生出版社 2018北京

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

新建标[2018]27号

新建标[2018]27号

建标[2018]27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中建新疆建工集团、兵团建工 师,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自治区第一批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计 划的通知》(新建标函[2015」10号)要求,乌鲁木齐市政府 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编制完成了《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经审查,现批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标准编号 XJJ097一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乌 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标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30日

参编单位: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乌鲁木齐新型建材建筑节能协会 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城建洪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新疆海鑫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炎张洪洲陈宁何卫刚郝俊明 陈建军李津宇孙军唐杰林黎勤 张依茁陆晓瑛马泉马晓娜胡志炳 马江伟石建平 主要审查人:李忠研范欣胡毅胡宪文宋辉 鲁晓李义萍丁新亚齐保才王新宁 马继明彭小燕

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绿色建筑工程前期管理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 5.1一般规定 5.2 绿色建筑工程过程检查 5.3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 附录A 绿色建筑工程节材验收记录 10 附录B 绿色建筑工程节水验收记录 12 附录C 绿色建筑工程节地及室外环境验收记录 14 附录D绿色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验收记录 15 附录E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记录 16 本标准用词说明 9 引用标准名录 20 条文说明 2

总则 术语 2 基本规定 3 绿色建筑工程前期管理 4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 5.1一般规定 5 5.2 绿色建筑工程过程检查 5 5.3 绿色建筑工程验收· 7 附录A 绿色建筑工程节材验收记录 10 附录B 绿色建筑工程节水验收记录 12 附录C 绿色建筑工程节地及室外环境验收记录 14 附录D 绿色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验收记录 15 附录E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记录 16 本标准用词说明 19 引用标准名录 20 条文说明 21

1.0.1为加强自治区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统一绿色建筑工程验 收要求,保障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并按 本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为绿色建筑工程。 1.0.3本标准适用于自治区新建、改扩建的绿色建筑工程的 验收。

1.0.4绿色建筑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

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 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 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绿色建筑工程greenbuildingconstruction

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建 筑工程。

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 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 响,实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四节一环保) 的建筑工程施工活动。

在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及绿色施工验收合格的基础 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环境保护等五类指标按绿色建筑设计及审查要求进行竣工检验 以书面形式对是否达到绿色建筑工程要求做出确认。

3.0.1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应通过绿色建筑工程施工图审 查,实施绿色施工,并根据设计及审查结果进行验收。 3.0.2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工程,其设计变更不得降 低原绿色建筑工程设计标准。

3.0.3绿色建筑可分阶段进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绿色建筑工

4.0.1绿色建筑工程前期应进行绿色建筑策划。绿色建筑的设 计(咨询)单位应将绿色建筑专项设计贯穿于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对拟采用 的绿色建筑技术进行可行性分析,确保投资估算及工程概算内容 全面、估价合理。

4.0.2绿色建筑应进行规划设计,并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场

地设计时应考虑室外环境质量与生态环境良好,优化建筑

地设计时应考虑室外环境质量与生态环境良好,优化建筑布局, 并应符合项目所在地规划要求。

1委托设计时应明确绿色建筑总体目标; 2委托设计单位综合考虑节地与室外环境设计、合理建筑 布局,将建筑工程设计与场地、外网、园林绿化、环保、配套设 施等设计同步完成; 3在施工招标时宜统筹考虑建筑工程与场地、外网、园林 绿化、环保和配套设施等工程同步建设; 4应明确绿色施工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绿色建筑工程设 计文件及产品要求等相关资料。

5.1.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的要求,由建设 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进行验收。 5.1.2绿色建筑工程使用的材料、产品、器具、设备等,应符 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地区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5.1.3绿色单项工程、群体工程或小区项目可按单位工程分阶 段进行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分阶段验收的项目,待项目全面完成 后,还应进行绿色项目工综合验收。

5.1.1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的要求,由建设 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进行验收。 512绿免建筑工积使用的材料产品、器目设各等应签

5.2绿色建筑工程过程检查

5.2.2绿色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纳人绿色建筑工程内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XJJ086要求实施绿 色施工,并验收合格

织设计中绿色建筑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实施过程监督检查,并履 行绿色建筑工程监理职责。

织设计中绿色建筑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实施过程监督检查,

5.2.4绿色建筑工程中涉及建筑节能的分部工程检查验收

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0411中相关规定

5.2.5绿色建筑工程节材验收应满足设计要求

1绿色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器具和设备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进行进 场检验和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2设计文件中要求原产地的材料,应提供产地证明文件及 运距; 3采用高强度钢材、高强度混凝土、高耐久性混凝土等材 料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施工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比例,应达到工程所在 地发布的相关政策要求; 5使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生利用材料、以废弃物为原料 生产的建筑材料等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按本标准附录A绿色建筑工程节材验收记录填报相关 表格。 5.2.6绿色建筑工程节水验收应满足设计要求。 1分级水表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现场检测用水点供水压 力;检查节水器具的效率等级产品说明书; 2检查节水灌溉系统的设置,节水灌溉设备产品说明书或 检测报告; 3检查非传统水源利用的设置; 4按本标准附录B绿色建筑节水验收记录填报相关表格。 5.2.7绿色建筑工程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落实节地要求,场

5.2.。绿色建巩工程节水验收应满定设计要求。 1分级水表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现场检测用水点供水压 力;检查节水器具的效率等级产品说明书; 2检查节水灌溉系统的设置,节水灌溉设备产品说明书或 检测报告; 3检查非传统水源利用的设置; 4按本标准附录B绿色建筑节水验收记录填报相关表格。 5.2.7绿色建筑工程应严格按照规划条件,落实节地要求,场

5.2.8绿色建筑工程环境质量控制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

1 按照环评报告(或环境影响登记表)要求,环境评价验 收合格; 2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隔声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应提供建筑室内噪声及隔声检测报告; 3建筑照明灯具数量和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应提供相应的 检验记录及照度测试记录; 4室内温、湿度及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应 提供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5按本标准附录D绿色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验收记录填 报相关表格。

5.3绿色建筑工程验收

5.3.1绿色建筑单位工程验收应在分部工程、绿色建筑工

DB510100/T 202-2016标准下载5.3.1绿色建筑单位工程验收应在分部工程、绿色建筑工程专 业验收合格基础上进行。

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绿色建筑工程预验收。符 合规定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绿色建筑工程工报告,申 请绿色建筑工程验收。

5.3.3建设单位收到绿色建筑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绿色建 筑单位工程验收。

5.3.4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过程中所核查数据应以施工过程中

5.3.5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时应对下列资料核查T/CSES 34-2021 基于水质目标的流域排放标准限值制定技术指南(试行).pdf,并纳人竣工技 术档案: 1规划许可证、环评报告(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2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 和洽商、施工许可证; 3绿色施工验收合格记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室外 工程验收记录; 4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核查记录、 见证取样实验报告、复验报告; 5绿色建筑工程专业验收记录(附录A~附录D)及相关 证明文件; 6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记录(附录E); 7附属工程及室外工程验收记录; 8设备系统节能性能检验报告; 9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0 设备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记录; 11 其它对工程验收有影响的技术资料。 5.3.6绿色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色施工验收合格; 2单位工程质量工验收合格; 3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及施工图审查意见涉及的内容均应验 收合格; 4验收不合格的绿色建筑工程,应限期整改;整改后,需 重新组织验收。

在各项目完成后,建设单位组织绿色项目工综合验收时应核查 下列资料,并纳人工档案: 1各单位工程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记录完整; 2室外工程完成,验收合格; 3园林绿化工程完成,验收合格; 4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完善,验收合格; 5环保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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