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320-2021 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建设管理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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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5/T 2320-202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3 M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资源ID:19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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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320-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5/T 2320-2021 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建设管理指南.pdf

ICS13.200 CCS z. 01

一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

DB45/T 23202021

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

SJ/T 11520.8.9-2015 同轴通信电缆 第8-9部分:75-250 型聚四氟乙烯(PTFE)绝缘半柔电缆详细规范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5/T 2320=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晓华、吴家勇、吴开庆、陆豫、何彦芳、陆王烨、冯媛、董云霞、刘路明、 梁奕。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宣贯。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晓华、吴家勇、吴开庆、陆豫、何彦芳、陆王烨、冯媛、董云霞、刘路明、 梁奕。

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建设管理指南

本文件规定了新建、改(扩)建高等级公路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能力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环 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日常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环境保护设计、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文件。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HJ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4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JTG/TD33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D8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环办应急(2019)17号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

公路环境风险敏感路段environmentalrisksensitivesection 包括环境风险高敏感路段和环境风险中敏感路段。

括环境风险高敏感路段和环境风险中敏感路段。

DB45/T232020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environmentalriskprevention measures

为避免或减缓公路运营对环境风险敏感目标的影响,在公路环境风险敏感路段建设防护等 般要求的护栏。

GA/T 543.19-2020 公安数据元(19)表1公路环境风险分级划分

4.4环境风险敏感路段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分级确定,见表2

表2公路环境风险敏感路段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4.5一般路段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按生态环境、公路行业有关要求执行。 4.6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应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7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应避免影响公路的正常使用及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并宜选址在公路用 地范围内。 4.8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满足河道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对行洪、通航产生影响。 4.9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应纳入公路运营管养范围,定期检查和维护。

5.1径流收集处理系统

5. 1. 1 一般要求

5.1.1.1径流水收集处理系统应纳入公路排水设施总体设计,并符合GB50014、JTG/TD33的规定。 径流收集处理系统示意图参见附录A。 5.1.1.2环境风险敏感路段原则上应设置径流收集处理系统,对路段内日常桥(路)面径流水以及事 故状态下的泄漏物质径流及含污染物径流(含污染物的消防水、雨水)进行收集处理。经论证,不会对 环境风险敏感目标产生风险影响的,可不设置径流收集处理系统。 5.1.1.3邻近环境风险敏感目标或穿(跨)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路段,经论证,可能产 生较大环境风险影响的GB/T 38201-2019 航天器常压热性能试验方法,应设置径流收集处理系统。 5.1.1.4事故状态下,径流收集系统收集的泄漏物质径流以及含污染物径流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5.1.1.5非事故状态下,收集和处理后的桥(路)面径流水宜引至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外排 放。因自然和技术条件限制,确需在保护区范围内排放的,排放口应选择环境风险较小区域,避免直接 排入保护水域,且排放前应设沉淀池、应急池等处理设施。 5.1.1.6地形或用地困难路段,可采取加深、加宽公路边沟及配套改造(设置阀门、警示标志、防护 网等)等特殊方式兼做径流收集处理系统。 5.1.1.7路基段径流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应考虑路段内路基边坡坡面降雨地表径流水影响,有条件的可 采取路面径流水和坡面降雨径流水分质收集、排放方式。 5.1.1.8径流收集处理系统应考虑设施运营期管养工作便利。 5.1.1.9隧道进口或出口位于环境风险敏感路段外,经论证,不会对环境风险敏感目标产生影响的, 可不采取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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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0隧道进口或出口位于环境风险敏感路段内的,应在隧道进、出口合适位置设路面径流收集处 理系统。该隧道有日常排水需求的,设置路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时宜采取隧道路面径流和隧道日常排水 分质收集、排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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