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2019征求意见稿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2019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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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5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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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9.3 MB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资源ID: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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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768.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768.2道路交通标志2019征求意见稿

图314旅4徒步 图315旅5索道

图320旅10钓鱼 图321旅11高尔

图321旅11高尔夫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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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J)T210-2016: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规程图325旅15冬季游览区

325旅15冬季游览区 图326旅16滑雪

图328旅游符号标志设置示例(仅以一个方向的指引标志设置为例

3旅游符号标志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但在同一立柱上组合的符号不宜多于4个。见图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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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9旅游符号标志组合例

辰游符号标志可与旅游区名称组合使用,以指引旅游区内的旅游项目或设施方向。旅游符号标 区名称组合设置的示例见图330

图330旅游区名称与旅游符号组合设置例

9.1.1用以通告道路交通阻断、绕行等情况。设在道路施工、养护等路段前适当位置。用于作业区的 标志为法规标志、警告标志及指路标志,其中警告标志为橙底黑图形,指示绕行路线的指路标志为在已 有的指路标志上增加橙色绕行箭头,临时的指路标志为橙底黑图形。 9.1.2作业区标志设置使用应符合GB5768.4的规定。

9.2.1辅助标志的颜色为白底、黑字(图形)、黑边框、白色衬边 9.2.2辅助标志的形状为矩形。 9.2.3辅助标志的尺寸见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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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辅助标志安装在主标志下面,紧靠主标志下缘。

图331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某些标志规定时间

6)表示车辆种类、属性(图332~图336): 一辅2~辅6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某些标志规定车辆的种类、属性

图 331 辅 1 时间范围

图332辅2除公共汽车外

图335辅5货车、拖

图337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法规标志规定方向路段。设置时,c)与d),e)与f),g)与 h)应配合法规标志两两对应设置,标志之间路段即为规定路段,示例见图53d)。如遇断 路情况可仅设置1块,表示该方向上全长路段为规定路段

d)表示区域或距离(图338、图339、图340、图341、图342、图343、图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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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一般与行车方向平行; 图343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和警告标志表示到达所指示设施、危险点 的距离。使用示例见图344; 图345为示例。根据需要,对指路标志表示指路标志所指示设施的长度。使用示例见图346

图341辅11向右100m

图341辅11向右100m

图343辅13距离某地200m

图343辅13距离某地200m

示例(距离前方隧道200

图347辅15学校图348辅16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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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1辅19教练车行驶

图352辅20驾驶考试路

e)组合辅助标志(图353): 一如果在主标志下需要安装2块以上辅助标志时,可采用辅21的组合形式,但组合的图形 宜多王3种

图353辅21组合辅助标志

9.3.1用以解释指引道路设施、路外设施,或者告示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内容,安全行车的提醒等 内容。特色标志的设置有助于道路设施、路外设施的使用和指引以及安全行车,取消其设置不影响现有 标志的设置和使用。 9.3.2特色标志为白底、黑字、黑边框。特色标志字高不应超过表17的规定

9.3.3道路设施解释标志可用以告知驾驶人所在高速公路编号信息等,如图354示例

设施解释标志可用以告知驾驶人所在高速公路编号信息等,如图354示例。

图354特1道路设施解释示例

4路外设施指引标志仅用以指引餐饮、住宿、企事业单位等。每处标志指引的信息数量不得超 见图355示例

图355特2路外设施指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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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弯减速、急弯下坡减速

图356特3行车安全提醒示例

3.6特色标志的设置不应影响法规、警告和指路标志的设置和视认,特色标志之间以及特色标 他标志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40m。 3.7特色标志和法规、警告和指路标志设置在同一位置时,需设置在法规、警告和指路标志的 图357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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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7特色标志和警告等标志同时设置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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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交通标志常用名词中英对照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交通标志常用名词中英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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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高速公路编号标志字高

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由“国家高速”、编号和中文简称三部分组成。形状为长方形,颜色为 绿底、白字、白边框、绿色衬边,其中“国家高速”为红底、白字。 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设置于国家高速公路的起点及沿线各互通式立体交叉入口后的适当位 置

B.1.1. 2 字高及版面尺寸

B.1.1.2.1设置于国家高速公路的起点时,“国家高速”字高为50cm,字母标识符(G)和阿 编号字高应相等,并宜为70cm,中文简称字高宜为60cm。板面规格为330cm×300cm,如图B 起点处的国家高速公路命名标志宜和高速公路起点图形标志并列设置。如图B.2示例。

图B.1设置于国家高速公路起点处编号标志

图B.2编号标志和起点标志并设示例

国家高速”字高宜为10cm,字母标 编号字高应相等,并宜为45cm,中文简称字高一般采用20cm。国家高速公路编号为1~2位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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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面规格为125cm×120cm;国家高速公路编号为3位数时,英文字高为数字高度的2/3,板面规格为 145cm×120cm;国家高速公路编号为4位数时,板面规格为170cm×120cm。当中文简称的文字数目大 于4时,其高度可根据板面总宽度采用10cm~20cm的宽度。如图B.3示例

B.1.2国家高速公路编号标志

图B.3单独设置时示例

国家高速公路编号标志作为指路标志的路线信息,出现在指路标志版面中 国家高速公路编号标志由“国家高速”和编号两部分组成。形状为长方形,颜色为绿底、白字 白边框,其中“国家高速”为红底、白字

B.1.2.2字高及版面尺寸

国家高速公路编号标志的学高和版面的规定按表B.1选取。如图B.4示例

表B.1国家高速公路编号作为指路标志信息字高和版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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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3如因特殊需要而不能采用上述规定时,其高度应符合3.7.4的

3.2省级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

B.2.1省级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

图B.4用于指路标志示例

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编号标志由“×高速”、编号和中文简称三部分组成,其中“×”为所在省、 自治区或直辖市的简称。形状为长方形,颜色为绿底、白字、白边框、绿色衬边,其中“×高速”为黄 底、黑字。如图B.5。设置位置、版面规格同国家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

B.2.2省级高速公路编号标志

省级高速公路编号标志有“×高速”、编号两部分组成,颜色为绿底、白字、白边框,其中“×高 速”为黄底、黑字。如图B.6。版面规格同国家高速公路编号标志,

图B.5省级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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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B.6省级高速公路编号标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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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如果条件具备,原则上同时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 0.1.2 路面未铺装,则设置标志;道路空间受限无法设标志及基础,则设置标线。 C.1.3可以只设标线的,要考虑积雪的影响确定是否设标志。 5.1.4可以只设标志的,要考虑车辆遮挡等的影响确定是否设标线。

C.2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配合建议

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配合建议见表C.1

表C.1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配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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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C.1(续)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配合建议

TB 10761-2013 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技术规范注:必设、原则上必设均指符合设置条件情况下。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交通标志制作图示例

交通标志制作图示例见图D.1~图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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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最小和使路段交通延误率最小等方面经过综合的技术判断确定。 E.1.2下列情况应在次要道路路口设置停标志: a) 支路与干路垂直相交(或接近垂直相交),用其他路权分配原则和措施无法获得较好遵守; 城市街道与过境公路或运行速度较高的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垂直(或接近垂直)相交; 相交道路速度差较大、交叉口视距受限或事故记录显示需要进行停车控制; 公路与铁路平交。 E.1.3 下列情况下,宜在次要道路路口设置停标志 a) 需要控制左转弯冲突; b) 在行人或非机动车流量较大时,需要控制机非冲突; c) 难以确认交通冲突的地点,需要控制交通冲突; E.1.4 两条条件相近的相交道路,确定哪一方向设置停标志可按照下述原则: a) 与较多行人横穿和学校活动冲突严重的方向上; b) 在视距不良或已经设置减速丘等减速设施的方向上: 在到达路口前通行条件较好具有最长不受干扰通行条件的方向上; d) 在更容易判断路口交织点的方向上; E.1.5 下列情况下宜采用多路同设停标志: a) 城镇区两条条件相同(或相近)的集散型支路相交形成的交义口,设停标志可改善交义口运行 安全状况,宜多路同设停标志, 交叉口信号灯处于安装、调整或关闭期时,作为临时交通控制措施,可在交叉口所有进口设置 停标志; 事故记录分析显示,过去12个月交义口范围内所有事故申有5件或以上可以通过多路同设停 标志予以避免; d) 在一天中的任何8h之内,流量达到下述要求时: 1) 从主路双方向进入交叉口的平均车流量超过300辆/h,并且从支路双方向进入交叉口的车 辆、行人、非机动车等平均流量,在相同时段内超过200单元/h: 2) 从主路双方向进入交义口的平均车流量超过300辆/h,并且一天的高峰时间段内,造成支 路车辆平均延误至少30s时; 3)虽然交通流量未达到上述两条的要求,但主路车辆进入交叉口的85%分位(V85)车速大 于65km/h,且平均车流量大于200辆/h; e)没有合适的信号配时能够满足各方要求,并且有关数据达到条件c)、d)1)、d)2)所定标准的 80%; E.1.6高速公路及其匝道上不进行停车控制。除特殊情况外,在干线道路主线上不设停车控制。 E.1.7在设置有信号灯的交叉口一般不设停标志。但交叉口信号灯非24h运行时,应在次要道路上同

守停标志。 E.1.8停车控制不能用作车速控制的措施。

GB/T 26332.5-2022 光学和光子学 光学薄膜 第5部分:减反射膜基本要求.pdfE.2.1让标志及相应控制措施的设置应从确保交通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使应停车的车辆 数最小和使路段交通延误率最小等方面经过综合的技术判断确定。

E.2.2下列情况下应设置让标志

a)符合E.1设置停标志的条件,但交叉口视距良好,道路使用者能够清楚的观察到可能的交通冲 突,以限速值或运行速度(V85)通过交叉口,或即使有危险情况,驾驶人也能从容控制停车 的情况下,应以让标志代替停标志; b) 高速公路和城市主要干道合流处; c 环岛交叉口的所有入口处; d) 横穿中央分隔带超过9m的道路或分离式路基的道路时,在横穿第一侧道路前设置停标志,而 在横穿第二侧道路前设置让标志; e) 交叉口存在一些特殊的问题,让标志可能解决这些问题时。 2.3让行控制不能用于控制主干道上的车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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