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165.5-2019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 第5部分:清分结算规则

DB11/T 1165.5-2019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 第5部分:清分结算规则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788.9K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资源ID:208217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165.5-2019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 第5部分:清分结算规则

ICS35.240.60

DB11/T 1165. 5—2019

Network toll collection system for toll highway Part 5: Clearance rules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GB/T 12085.4-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4部分:盐雾.pdfDB11/T1165.5201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业务逻辑 6清分结算原则 清分处理 8结算管理 9用户状态名单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清分通知书.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清分结算单 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付款说明. 参考文献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业务逻辑 清分结算原则 清分处理 结算管理 用户状态名单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清分通知书.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清分结算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付款说明. 参考文献

DB11/T1165.52019

DB11/T1165《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分成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系统构成及硬件技术要求; 第2部分:基础数据元和编码规则; 第3部分:收费系统介质技术要求与数据格式; 第4部分:拆分与结算; 第5部分:清分结算规则; 第6部分:数据通信接口; 第7部分:数据库设计; 第8部分:信息安全; 第9部分:应用软件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DB11/T1165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明月、刘刚、徐志斌、张恒利、刘绍民、孔祥杰、毕爽、陈日强、傅宏杰, 静、张发宽、李少丁、刘星宇、佟乐、杨勇、主刚、朱婷婷、纪海颖、杨玉涛、俞宏熙

DB11/T1165.52019

第5部分:清分结算规则

第5部分:清分结算规则

DB11/T1165的本部分规范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的电子收费(ETC)清分结算业务逻辑、清 原则、清分处理、结算管理和用户状态名单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的新建、改建或扩建。

清分日clearingdate 清分方对原始交易进行清分处理的日期

DB11/T 1165. 52019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TAC:交易认证码(TransactionAuthorizationCryporgram)

收费服务提供方与清分方、发行方之间的清分结算业务逻辑如图1

图1清分结算业务逻辑图

联网收费交易的清分结算应遵循如下原则: al 明确收费公路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按相同标准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 b 按同一标准计算各服务提供方的应得收益: 清分范围是所有完成记账的正常交易和争议交易; 不应重复清分,已经完成清分的结果不应修改

交易记账应遵循如下规则: a)服务提供方在原始交易产生后,实时向清分方发送,上传的时限不应超过逾期设定的时限; 0 清分方实时把接收到的原始交易转发给发行方; C 发行方负责对接收到的原始交易进行实时记账处理并生成记账结果,同时将记账结果返回给清 分方,记账结果分为:确认付款或争议交易: d 清分方负责将发行方的记账结果实时转发给服务提供方。

JGJ/T480-2019 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7.2.1争议交易类型

DB11/T1165.52019

在发生重复数据、TAC验证失败、用户状态更新不及时等情况下,发行方的记账结果中会产生争议 交易。争议交易的主要类型见表1。

表1主要争议交易类型表

7.2.2争议处理规则

争议处理应遵循以下规则: a)争议交易处理应每日由清分方进行协调处理,争议处理结果应纳入到下一个清分日的统计数据 b)争议交易处理周期不超过自清分方发起协调次日起10个工作日,涉及争议的双方应完成证据收 集、核查及处理工作;升 c)生成的争议处理结果由服务提供方和发行方在1个工作日内响应确认,经过各方确认后的争议处 理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应再发生变化; d)清分方接收到发行方的争议处理结果后,应及时发送给服务提供方; e)服务提供方根据争议处理结果进行记账;不 f)发行方根据争议处理结果,对争议支付的交易确认后,作为正常交易全额付款;对于争议拒付 的交易作为坏账,拒付

清分处理应遵循以下规则: a)清分方系统每天进行交易统计,统计的交易包括发行方记账确认的交易和在清分日内进行争议 交易处理时确认付款的交易; b)清分方系统对清分结果进行核实对账,产生《清分通知书》(参见附录A),发送给发行方和服 务提供方,并与发行方和服务提供方核对统计结果。如交易统计对账有差异GB/T41741-2022 凹凸棒石黏土分级及测试方法.pdf,由人工进行后续处理,再 进行清分统计对账。

DB11/T 1165. 52019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