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010.6-2022 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 第6部分:公路结构物利用技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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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63/T 201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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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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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2010.6-202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63/T 2010.6-2022 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 第6部分:公路结构物利用技术.pdf

ICS93.080 CCS P 66

B63/T 2010. 62

DB63T 1777-2020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pdf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 第6部分:公路结构物利用技术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63/T2010.62022

引言, TTT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基本规定 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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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DB63/T2010《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技术导则; 第2部分:涉路项目技术要点; 第3部分:公共服务指南; 第4部分:质量和安全性评价; 一第5部分: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 第6部分:公路结构物利用技术; 第7部分:质量和安全管理指南; 第8部分:大件运输技术指南。 本文件是DB63/T2010《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的第6部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青海省公路局、青海 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德华、张积存、商可、俞延浩、陈湘青、李喜河、赵新宁、崔贺挺、尹恒、 马成明、王立彪、王秀林。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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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在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挖掘、占用、理埋设,以及设置非公路标志、 大件运输等涉路行为呈持续上升趋势,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维护公路通行条件,推动通道资源共享和 可持续发展,制定了DB63/T2010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根据涉路行为的分类、工作阶段,确立了相关 要点,并规定了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方法及措施。 DB63/T2010由以下8部分构成: 一一第1部分:技术导则。规定了涉路行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总体要求、风险管控及标准化管 理等。 一一第2部分:涉路项目技术要点。规定了各类涉路项目设计、施工的要点和措施。 一第3部分:公共服务指南。规定了涉路行为许可阶段的咨询、申请、审查、受理等事项的流程 和方法。 一一第4部分:质量和安全性评价。规定了涉路行为质量和安全性评价流程和方法。 一第5部分: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规定了非公路标志选址、设计、施工、检查与维护的方法。 一一第6部分:公路结构物利用技术。规定了利用桥梁、涵洞等结构物的设计和施工要点。 一第7部分:质量和安全管理指南。规定了涉路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作业控制、安 全保障等方法和措施。 一第8部分:大件运输技术指南。规定了运输方案、申报排障、运输前准备、在途运输等作业流 程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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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检测技术,对公路结构物的缺损、承载能力、服务水平等进行的综合评定

4.1.1易燃、易爆、高压等管线设施不准许利用公路桥梁通过。 4.1.2不应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桥梁之外作业时,应具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或安 全保障措施 4.1.3不应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堆放物品。 4.1.4不应利用桥梁墩(台)停泊船只或者系缆。 利用桥梁敷设线缆不应影响公路桥梁正常使用功能,且满足以下要求: a 利用公路桥梁敷设通信及低电压线缆的,预埋管道、专用构造等宜优先在公路桥梁规划设计 阶段衔接统筹,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b 利用桥梁敷设线缆应置于桥梁顶面的人行道下方: c) 敷设线缆等设施不应侵占公路用地(见DB63/T2010.1附录A),不应损害桥梁构件安全和耐 久性,不应影响桥梁检测、维修、养护等作业; d 利用桥梁敷设线缆应通过技术状况评定、检测、试验等技术手段,评价涉路项目对桥梁安全 性和耐久性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 桥面敷设线缆施工作业时,不应影响桥梁结构和运营安全。 .1.6 利用公路桥梁设置非公路标志不应影响桥梁正常使用,且满足以下要求: a 非公路标志设置应符合DB63/T2010.5相关规定; 6 非公路标志不应影响桥梁检测、维修、养护作业; C 应进行结构受力验算分析,不应影响桥梁耐久性和运营安全性: d 非公路标志施工作业时,不应影响桥梁结构和运营安全; e 风积沙、风吹雪路段,不应影响桥梁护栏通透性。

4.2.1易燃、易爆、高压等管线设施不应利用公路隧道通过。 4.2.2 利用公路隧道敷设通信及低电压线缆时,不应影响隧道正常使用,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在公路隧道规划设计阶段评估论证,预留预埋专用线缆管道或管沟,并同步设计、同步施 工、同步验收; 6 既有公路隧道不应敷设非公路电缆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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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公路挡土墙、路侧护栏等构造物敷设通信、电力、水利、输水等管线时,不应影响公路正常使 用,且满足以下要求: a 优先在公路规划设计阶段衔接统筹,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b)不应影响公路挡土墙、路侧护栏等构造物检测、维修、养护作业; C 应通过技术状况评定、分析计算、风险评估等技术手段,评价涉路项目对其安全性和耐久性 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 d 涉路施工作业时,不应影响公路挡土墙、路侧护栏等构造物的结构和运营安全; 输水类管道应具有防渗、防冻措施和检修设施。

5.1.1公路建筑限界、公路服务水平、停车视距、识别视距、防洪标准及荷载标准等应符合JTGB01 规定。 5.1.2抗震设防能力及抗震措施等级等应符合JTGB02规定。 5.1.3安全等级、结构重要性系数、设计使用年限及结构耐久性等要求应符合JTG2120规定SY/T 0048-2016标准下载

5.2.1设计阶段应对勘察、检测、评估成果进行核查或验证。

沈定进行评定,开符合以认下规定: a) 桥梁、隧道、涵洞、通道技术状况为3类及以下时,待维修、加固提升至2类及以上,方可 开展涉路项目详细设计; 其他构造物技术状况为4类及以下时,待维修、加固提升至3类及以上,方可开展涉路项目 详细设计。 5.2.3无法判明技术状况时,应开展专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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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筑限界应符合JTGB01、DB63/T2010.1规

5.4.1涉路项目可能导致公路结构物产生附加荷载、施工荷载、风荷载等情况时,应采用承 限状态、正常使用状态进行组合,并按最不利组合效应验算分析对公路结构物的影响。 5.4.2不利影响采取改善措施时,其结构验算分析应符合JTGB01、JTGB02、JTG2120规定

5.5.1涉路项目所利用的公路结构物为主体结构,涉路项目设置的附着物作为附属结构,主体结构和 附属结构均应符合JTG2120、JTGB02、JTGD60、JTG3370.1规定。 5.5.2附属结构的变形应与主体结构相协调;当附属结构变形影响主体结构安全时,应优化附属结构 设计方案。 5.5.3附属结构施工造成主体结构局部损伤时

5.6.1 材料防水、抗冻、防腐、耐久性等性能指标应符合JTGD60、JTG3370.1规定。 5.6.2抗震、防落等细部设计应符合JTGB02规定。 5.6.3 应考虑风荷载、车辆荷载作用特点,采取措施防止附属结构出现过度振动, 5.6.4 应考虑冻融循环气候特征及结构振动特性,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构件局部疲劳损伤。 5.6.5 针对公路结构物伸缩缝、沉降缝,应采取措施以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 5.6.6结合当地气候条件,管道保温设计应考虑低温冻胀措施。 5.6.7 公路结构物局部损伤修复材料及工艺,应符合JTG/TJ22、JTG/TJ23、JTG/T5440规定

5.6.1 材料防水、抗冻、防腐、耐久性等性能指标应符合JTGD60、JTG3370.1规定。 5.6.2抗震、防落等细部设计应符合JTGB02规定。 5.6.3 应考虑风荷载、车辆荷载作用特点GB/T 37614-2019标准下载,采取措施防止附属结构出现过度振动, 5.6.4 应考虑冻融循环气候特征及结构振动特性,采取相应措施预防构件局部疲劳损伤。 5.6.54 针对公路结构物伸缩缝、沉降缝,应采取措施以适应主体结构的变形。 5.6.6结合当地气候条件,管道保温设计应考虑低温冻胀措施。 5.6.7 公路结构物局部损伤修复材料及工艺,应符合JTG/TJ22、JTG/TJ23、JTG/T5440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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